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docx
《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编号:
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启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通知
(方婧管字[1995]172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房管单位,各房地产经营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公有住房的办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城市公有住房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房面积内使用。
要求所有单位在1995年改变租金。
特此通知。
1995年4月5日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为了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有关规定和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宅位置
社区建设
区(县)街号房间号。
胡同
住房条件
建筑之间
结构总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客厅
扁平平方米
租赁期间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每月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双方约定的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房屋租赁证明..双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应根据租金标准、住房条件及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相关规定,核实乙方所租房屋的应付租金。
住房条件或租金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调整。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生活安全和正常使用。
因房屋倒塌或损坏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应在当月支付租金。
超过一个月不交租金的,处以所欠租金10%的罚款。
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按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5.如乙方与第三方换房,且符合相关规定,甲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6.如果乙方在租赁期内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甲方应继续租赁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合同且未改正,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届满后延期或拒绝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内,已在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乙方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室内装修及设备,并爱护使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梯间、门口、走廊、屋顶等公共部位。
乙方应爱护和爱护共用天线的电梯、电视等公共设施,防止损坏。
损坏公共部位的,由责任人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绝检查维修。
因拒绝检查或维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和设备。
如有必要,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除和更换。
如擅自拆除或改变,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X.乙方出租甲方房屋时,本合同在甲方变更的同时终止,变更后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11.因城市建设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需要腾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的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转租、转让、出借、交换、出售或者变卖;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的;
5.房子连续闲置六个月以上;
6.全家搬到了其他地方。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办理以下手续:
1.根据租赁合同检查房屋和设备;
2.结清应支付的房租、取暖费及相关费用。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原签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1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以及本单位其他规定,应在双方合同补充栏中写明,由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谁签了合同
甲方:
乙方:
(单位和经理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
补充说明:
年月日
装饰和设备保管单
名字
单比特
清点数量
保留票据
门窗玻璃
街区
水表面
街区
纱线窗口
风扇
玻璃窗
风扇
纸窗
风扇
Boli门
风扇
包门(平板门)
风扇
壁挂式柜门
风扇
白色白炽灯
A
日光灯
A
水龙头
A
洗菜池
A
敦布池
A
厕所(坐、蹲)
A
水箱(背挂)
A
漏电保护器
A
浴缸(坐卧)
A
面盆
A
洗手盆
A
电视天线插入式终端
A
门锁
这
暖气片
组
煤气用具
一组
北京市公共住房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及相关问题说明
一、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相关问题
本合同第五条: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换房的,甲方应办理相关手续”。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换房:
(一)当前房屋未签订租赁合同(含终止合同);
(二)应支付的租金、取暖费、违约金或补偿费尚未支付的;
(3)甲方应收回违反合同的房屋;
(四)受委托或代管房屋的产权人不同意变更房屋的;
(五)公安、司法部门不同意迁出的;
此外,乙方建造的房屋或工棚不能作为公房交换。
二、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有关问题
“乙方在租赁期内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指乙方按时支付租金,爱护室内装饰设备,无擅自拆除、修改建筑结构和设备等严重违约行为。
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相关问题
申请变更承租人名称,应由当事人写出书面申请,甲方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名称。
四.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相关问题
(1)乙方擅自拆除或改装房屋设备的,应限期恢复或赔偿。
发现擅自拆除或改装影响房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的,应立即回避,并尽快处理。
(2)如确需拆除、改变建筑结构和设备,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签订协议。
协议必须明确:
1.需经规划部门批准,需报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需要经房屋安全鉴定的,由房屋安全鉴定站(室)进行鉴定;
3.修理质量和修理应符合要求;
4.不影响房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
5.不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通风、采光和步行,不占用管线避免纠纷;
6.乙方迁出时,应自行恢复或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转让。
动词(verb的缩写)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相关问题
甲方变更是指代管房屋解除代管;托管机构变更或撤销托管;甲方合并或分立。
不及物动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问题
(一)转租或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权,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城市公有住房问题的若干规定》(法(87)10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非法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权行为的规定》(市政府1991年第28号令)执行。
(二)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是指甲方能够保证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和房屋及设备的正常使用(生活安全,即房屋不会倒塌或倒塌,不会出现严重漏雨、湿度不严重、装修基本完好、设备正常运行)且无任何其他非常特殊原因的拖欠租金。
七、合同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承租人的确定
1.入户手续健全;
2.确认该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承租人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以法院判决为依据办理租赁手续。
(二)各种违约行为的处理
乙方违约,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收取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必须写出书面材料,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处理时,应书面通知乙方违约,并将处理结果存档备查。
严禁口服。
(3)无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代理人应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4)经办人员在签订合同、办理换房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核实无误后再办理手续。
(5)承租人要求分家的,双方(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由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经甲方核实,现有房屋可以分家,无其他问题。
经理写书面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申请。
(6)合同解除或变更时,甲方应收回乙方持有的合同,并标记为无效,存档备查。
如乙方持有的合同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乙方应写出书面材料,提交甲方备案。
北京市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填写说明
I.×房间×字×号
x字填写房屋所属区、县局、公司或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前缀缩写。
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房屋,填写“东”。
x字填写具体房管单位的简称。
如东四房管所办理的房屋,填写“东四”。
号×先填写房屋保管员的编码,然后画一条横线,再写租赁合同的连续编号,中间不得有空白号。
例如1-001号。
中途与原住户解除合同,与新住户签订合同时仍使用原编号。
一户用原号,另一户编新号。
二、房屋产权
说明房屋的产权性质。
如果直接写“直接管理”;写“自我管理”实现公房的自我管理;代管财产写成“代管”;信任被写成“信任”。
鉴于部分私有财产代保管也使用本合同,可以在代管、保管后增加(私有)二字。
三.出租人(甲方)和承租人(乙方)
甲方:
填写房屋具体经办单位名称,如东四房管所。
经理应填写合同签署人的姓名,通常是房屋所有人的姓名。
乙方:
明确填写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承租人发生变更,则更换新合同。
新合同仍然使用原来的号码。
四.住宅位置
用房子的完整地址填空。
居住建筑填写×××小区××栋单元号,街(巷)内房屋填写××街(巷)号,同时填写租房明细表上各房间的房号。
动词(verb的缩写)住房情况
结构:
填写房屋结构类别的简称。
比如砖混结构写“砖混”,砖木结构写“砖木”,根据楼层和平房在字前写“楼”或“平”。
总使用面积:
填写乙方租赁房屋的总使用面积,即客厅、门厅、厨房、卫生间、卫生间、阳台等附属面积之和。
其中,卧室:
即房屋中房间的数量和面积。
不及物动词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实际签署日期应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的截止日期可填写在1998年4月40日。
1995年5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期限可以少于三年。
比如1995年8月15日签订的合同,填写“1995年8月15日至1998年4月30日”。
七.月租金
按照甲方批准的租金金额填写(逐级、分阶段填写房改筹集的租金金额)。
以后承租人不变,租金因其他原因发生变化的,可以在双方合同变更栏加盖变更章,然后在新栏填写新租金,并在附言中注明原因,双方可以签字或盖章。
八、合同签字、盖章
甲方代理人是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并应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应由承租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其姓名应与承租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文件上的姓名一致。
因特殊情况需要代签的,承租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签。
受托人核对承租方的授权委托书、入户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后方可代为签字,签字后必须写清楚本人身份证号码。
九.签署合同的日期
应填写实际签订合同的日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补充说明
新租的厨房、卫生间、新房、租金超标准上涨或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变化,记录在补充说明中。
XI。
装饰设备保管清单
填写完整,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应在合同备注或补充说明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