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简本doc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保留建筑及 周边环境区块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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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简本doc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保留建筑及周边环境区块整治

 

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保留建筑及

周边环境区块整治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本)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22号

二O一二年六月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1.1项目由来1

1.2地理位置1

1.3工程概况2

2.区域环境概况3

2.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3

2.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3

2.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3

3.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4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4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

4.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9

5.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1

6.环评总结论15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由来

茶是中国对人类、对世界文明所作的重要贡献之一。

几千年来,随着饮茶风习不断深入中国人民的生活,茶文化在我国悠久的民族文化长河中不断丰厚和发展起来,成为东方传统文化的瑰宝。

中国茶叶博物馆主馆位于杭州市西湖西南面龙井路旁双峰村,作为展示茶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通过茶史、茶萃、茶事、茶缘、茶具、茶俗6大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展示空间,从不同的角度对茶文化进行诠释,起到了很好的展示效果。

原龙井山园于2001年新建,占地近130亩,公园分成古越寨、御茶坡、聚龙台、迟桂林、叶绿广场等五大功能区块、40多个景点。

此外还有“茶道”、“石林”、“雾森”、吊脚楼等人文景观,连续三次被评为杭州市最差公园,目前主体业务已停业一年多。

根据杭州市文物工作会议,现龙井山园已被中国茶叶博物馆“收编”,成为茶博分馆。

为进一步弘扬茶文化,中国茶叶博物馆将开展三期建设项目,计划对分馆区(原龙井山园区块)作重新规划改造,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原龙井山园区块)建设项目提上日程。

分馆项目的建设将深入完善博物馆馆区建设,加大茶文化的宣传力度及交流,营造出一个“馆在茶间、茶在馆内”的生态型无围墙博物馆。

作为茶叶博物馆分馆的一部分,本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改善茶叶博物馆的整体环境形象,丰富景区历史文化内涵,完善茶叶博物馆分馆的功能服务配套设施,为广大茶文化爱好者提供更多茶旅游精品线路,进而让其能够更好地了解茶知识,传承茶文化。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48272.2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约515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约1717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完善、清障拆违、立面整治、截污纳管、环境绿化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进行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属占地面积3万方以上的博物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调查、监测和基础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地理位置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翁家山268号,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原龙井山园区块)。

项目东接翁家山村(约200户),距离民居距离最近约31m;南依翁家山;西邻翁家山,隔满觉陇路和龙井路为龙井村(约280户),距离民居距离最近约134m;北侧紧邻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新建建筑及周边环境区块和入口停车场区块,隔满觉陇路为龙井八景景区。

1.3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翁家山268号,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原龙井山园区块)。

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完善、清障拆违、立面整治、截污纳管、环境绿化等。

基础设施完善主要为游步道老旧石板更换;清障拆违主要涉及原有建筑拆除并补种绿化;立面整治主要包括原有建筑整修翻新;截污纳管主要为管道疏浚;环境绿化在不破坏原有植被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补种与区域景观相适宜的花草树木。

工程总用地面积约48272.2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515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约171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为2015万元。

说明:

1)项目建成后预计管理人员10人,预计参观游客量约1100人次/d;

2)工作时间为8:

30—17:

30,年工作日365天;

3)项目配套办公管理用房和茶文化培训中心空调采用家用分体式空调,不设中央空调及锅炉;

4)配套办公管理用房内不设食堂。

2.区域环境概况

2.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9月10日~9月16日在项目附近卧龙桥的常规空气测点的现状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点各污染物除PM10外其他监测因子均可以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类区标准要求。

卧龙桥监测点位于杨公堤边,其超标原因主要为机动车引起的扬尘。

2.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对拟建址的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所在地昼夜间声环境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2.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建设地块附近地表水体为西湖。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提供的2010年8月西湖湖心的常规水样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建设地附近地表水西湖现状水质除pH超标外,其余因子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拆除原有建筑、平整土地、材料运输、装饰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建筑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

由工程分析可知,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本项目距离民居最近距离约31m,施工场地距离民居最近距离约50m,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将对翁家山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并加强施工管理。

同时,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003]190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文明施工,创建绿色工地,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最轻。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使用原龙井山园区块内公共厕所设施,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机械设备的使用和整修过程人工敲打等操作所产生的噪声。

由于本项目的施工位于景区内,大型机械无法使用,所以施工期整体操作多以小型器械为主。

在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标准和规定,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严格执行《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修正)中的相关规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有序收集,不随意堆置的基础上,施工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为员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

由工程分析可知,废水总排放量为10.35t/d,3777.75t/a。

污染物总产生量约为CODCr1.32t/a、NH3-N0.17t/a。

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同其他废水一并排入满觉陇路市政污水管网。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完善、清障拆违、立面整治、截污纳管、环境绿化等。

茶叶博物馆分馆单独设置停车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并不包括停车场改造。

配套管理用房及培训中心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

烧水采用电加热,项目取暖采用分体式空调,不设锅炉,无锅炉废气产生。

茶叶博物馆分馆单独设置停车场项目,本项目不包括停车场改造,无汽车尾气产生。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为空调室外机噪声。

本项目配有家用分体式空调,单台外机噪声声级约为55~60dB(A)。

为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空调室外机底部加设减震垫,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工况。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各固定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于场界处的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昼间要求;对建设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202.58t/a。

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分类收集,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生态影响分析

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破坏原有植被,整治过程中基本不涉及工程土石方,在保护景观质量的前提下,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充分发挥景观绿化的综合功能与效益。

只要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做好水土保持,加强对区域植被的保护,同时加强绿化工作,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就会得到保持和显著的改善。

总之,本整治工程对环境正效益显著,负效益很小,环境正效益远大于负效益。

因此,本整治工程总体上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

6)公众参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公众参与建设单位采取了公示及公众调查的形式。

为了解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认可度,本环评单位协同建设单位于2012年03月26日~04月09日在项目建设所在地、翁家山村和龙井村村委宣传栏信息公告,于2012年04月10日~04月23日在项目建设所在地、翁家山村和龙井村村委宣传栏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表的环保公示公告。

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均未收到来电、来信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的意见。

通过问卷调查和公示,环评单位通过交流得到如下主要发现:

①从发展地方经济的角度出发,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认同态度;

②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对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为噪声问题;

③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均有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必须双赢的意愿。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了广大公众和单位的了解和支持,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又迫切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地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因此,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各种意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4.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表4-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扬尘

TSP

认真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①在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

②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③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同时尽量避免在起风情况下进行装卸活动;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④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拆房等施工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停止施工的通告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⑤从事拆房、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⑥加强施工管理,对通行机动车的临时道路应硬化处理,配置滞尘防护网,同时对扬尘发生量大的部位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对运输机动车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洒;

⑦施工时应遵照建设部的有关施工规范,每天洒水4~5次,以控制扬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排放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

污染物

机械汽车尾气

CO、氮氧化物、SO2等

——

——

营运期

——

——

——

——

水污染物

施工人员生活

生活污水(COD、氨氮等)

使用原龙井山园区块内公共厕所设施,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达标

排放

生活

污水

废水(COD、氨氮等)

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同其他废水一并排入满觉陇路市政污水管网

达标

排放

固体

废物

施工

建设

施工

建筑垃圾

统一收集后运到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无害化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无害化

办公

生活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无害化

续表4-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噪声

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相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控制。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本项目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夜间不施工,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墙,设置单独出入口;

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尽量利用工地已完成的建筑作为声障,而达到自我缓解噪声的效果。

③降低设备声级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议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

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暂不使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④降低人为噪声

按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在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

⑤建立临时声障

对于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放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设置临时隔声声障。

施工期噪声影响属于短暂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对施工场地噪声影响除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外,还应与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在作业前予以通知,求得大家的理解。

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拆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拆,并对投拆情况进行积极治理或严格的管理。

达标

排放

要求建设单位在空调室外机底部加设减震垫

达标

排放

 

5.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5),本项目建设地址处于“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40106A05)”,属禁止准入区。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严禁建设与景区名胜无关的项目,加强对保护区的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西湖水质目标为Ⅳ类水(总氮指标除外);维持大气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以生物多样性、历史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保护为主,全面落实无公害龙井茶种植与管理,合理控制旅游容量,突出文化内涵,发展生态旅游。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四)乱扔垃圾。

第二十七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本次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完善、清障拆违、立面整治、截污纳管、环境绿化等,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禁止建设活动。

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西湖龙井茶基地,是指杭州市西湖区东起虎跑、茅家埠,西至杨府庙、龙门坎、何家村,南起社井、浮山,北至老东岳、金鱼井的范围内,由市人民政府划定予以保护的茶地。

”本项目在西湖龙井茶基地内。

根据《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西湖龙井茶基地。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西湖龙井茶基地改种其他作物或挖塘养殖。

禁止在西湖龙井茶基地建坟、采矿、挖沙、取土等行为。

第十三条,禁止向西湖龙井茶基地和西湖龙井茶后备基地倾倒、堆放和处置废弃物。

禁止在西湖龙井茶基地和西湖龙井茶后备基地附近建设有污染环境、损害西湖龙井茶生产的项目。

已经建设的有污染的项目,应采取措施限期治理;无法治理的,必须予以搬迁。

”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将西湖龙井茶基地改种其他作物或挖塘养殖以及建坟、采矿、挖沙、取土等行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有明确去向,不会向西湖龙井茶基地和西湖龙井茶后备基地倾倒、堆放和处置废弃物,本项目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不会损害西湖龙井茶的生产,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进一步提升改善茶叶博物馆的整体环境形象,丰富景区历史文化内涵,完善茶叶博物馆分馆的功能服务配套设施,为广大茶文化爱好者提供更多茶旅游精品线路,进而让其能够更好地了解茶知识,传承茶文化。

项目的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2)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废水纳管处理,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有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噪声排放经治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各自受纳环境及居民敏感点均不会产生大的污染影响。

3)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分析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均达标,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一般,除PM10外其他监测因子均可以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类区标准要求。

卧龙桥监测点位于杨公堤边,其超标原因主要为机动车引起的扬尘。

项目建成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

附近地表水体西湖现状水质除pH超标外,其余因子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后,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道,不会影响周边水体现有水质。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道,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从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质量均可维持现状。

4)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根据文件《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污染物总量指标为CODCr、NH3-N、SO2、NOx。

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件,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是COD、SO2两项指标,其中废水排入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体的,增加氨氮指标)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

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CODCr产生量为1.32t/a,NH3-N产生量为0.17t/a,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无SO2排放。

本项目不包括停车场,无NOx排放。

项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同其他废水一并排入满觉陇路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环境量为3777.75t/a,污染物排入环境量为:

CODCr0.226t/a,NH3-N0.03t/a。

污水处理厂已作分配,故本项目不提总量控制指标。

5)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拟建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翁家山268号,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原龙井山园区块)。

其用地已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通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为浙景选字第[2012]010号,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批准书编号为西湖2012字第003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

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博物馆分馆建设工程。

经检索不属于国家、浙江省以及杭州市有关禁止和限制类建设项目,属于《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及空间布局指引》中“文化会展业”的鼓励类项目“博物馆建设”。

且本项目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文号为杭发改社会[2012]198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杭州市产业政策。

6.环评总结论

通过对中国茶叶博物馆分馆保留建筑及周边环境区块整治工程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不仅能够显著改善区域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博物馆分馆综合品质,而且能够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环评认为只要建设方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坚持“三同时”原则,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并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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