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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LGGROUPsystemofficeroom【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松滋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鄂旅投·99庄园工程

(实施细则)

二0一六年八月

为明确参建各方责权关系,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保证项目高效、安全、有序的正常运行,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成本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本细则。

项目参建各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均应遵守本细则。

总则

1、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施工中应遵守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和要求。

3、生产工人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合同目标的有效完成。

5、本细则中的“罚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及本实施细则的罚款。

对完成合同目标有潜在影响的行为或事实,实施的违约金的扣除。

对于个人违章,尚未对工程质量或安全等造成损失的,先进行批评教育,再次违章为“习惯性”违章,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对于个人违章,已造成损失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并应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违反1—4条均属于违章,均应采取相应扣除各项保证金和合同措施制约。

下列条款中“罚款”是为避免施工中常见的不合格项目,未提及到的不合格项目参照本细则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项“罚款”从所属单位的承(分)包工程相关费用中扣除,各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到相应责任人员。

监理单位应保证按合同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违章或失职、对工程建设形成实质性损害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有关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事宜“视为违约”的扣款,1000元以(含1000)下罚款由现场总监负责执行并经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签认;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罚款现场总监负责执行并经建设单位总监签认;5000元以上处罚由现场总监负责执行并经建设单位经项目部经理签认。

其他方面的“罚款”和对监理单位的“罚款”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

建设单位负责统一办理记账手续。

各类“罚款”应以书面文件为准,被处罚单位签收后生效。

若被处罚单位拒签,执行单位应标注拒签说明,处罚额度可增加1—2倍,并完善签字手续后同样生效。

第一章管理机构

1、监理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项目监理部,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根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实施监理。

2、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业主及监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对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地的劳务人员实行名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4、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

对于不服从管理,则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5、对业主要求的进度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文明的优秀施工单位,依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并可优先考虑承建公司后续工程;对进度缓慢,质量低劣,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施工单位,根据合同予以处理。

6、根据工程需要,项目部有权委派工地各施工单位完成某项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任务,各单位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处罚1000—5000元。

7、各单位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经项目部同意,且每月必须签到18日历天以上,施工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离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监理部、项目部,重新审查相应资质。

8、参建各方应加强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归档。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一、监理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要求:

每周星期一下午:

15:

00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每周星期二下午:

15:

00召开质量监理例会;

会议地点:

(工地项目部会议室)

会议参加人:

甲方工程项目部人员、总监(总监代表)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主管、安全文明主管和相关安全、质量负责人等。

2、施工单位会议参加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正式委托,并加盖与工程合同文件中单位全称相符的公章。

要确定负责参加会议的第一顺序人和第二顺序人,而且第一顺序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委托书中要明确所委托的会议参加人,在会议中的发言、承诺、签字都代表公司行为,具有法律效应。

3、会议内容: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周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宜。

施工单位汇报上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施工问题,以及对上述问题解决方案与预防此类问题的措施。

监理单位做上周工作总结,部署下周各单位工作重点,以及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工作内容。

4、会议程序:

与会施工单位人员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计划安排要以书面形式(用A4纸打印)并加盖项目章提交监理部、工程部。

施工单位到会后先行向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提交书面汇报会议内容与下周进度计划表。

发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4条中的1.2.3…进行;)施工单位先汇报,其次监理单位总结发言,然后建设单位发言,最后讨论协调。

每个施工单位发言结束后,监理部进行总结、部署。

5、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必须签到,否则视为缺席处理。

会议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第一顺序人带队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提前向监理部总监请假,得到批准后由第二顺序人带队参加,但是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一次并按缺席处罚。

施工单位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再次进行正式的委托。

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如有紧急情况必须提前一小时请假并要得到准许,否则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要当天缴纳,不能当天缴纳由工程款中2倍扣除。

缺席一次罚款200元并要于次日缴纳,否则由工程款中2倍扣除。

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依次发言,矛盾和意见统一由会议召集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再议,不得争论喧哗,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100至1000元的处罚。

会议中手机要置于无声状态,否则一次处罚50元。

二、现场会和专题会议制度

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

3、有关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抓紧时间赶到现场,不得无辜缺席,否则对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按照合同规定,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湖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须按《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1、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施工全过程安全施工备案书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

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外架等;施工现场应配备好安全器材、设备,如: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安全标牌,设备使用维修牌、消防器、水泵及安全宣传标志,安全器材等,同时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办公室内管理制度上墙,现场应在醒目位置树立“五牌一图”,设备前一律配挂操作规程及安全提示牌。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专项方案由专业电工负责架设。

电线架高不得低于4m,或埋深在土层70cm以下,并作标识。

总配电箱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用电的总负荷,配备相应的空气开关、电缆、闸刀与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设置,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接地保护要规范可靠。

严禁私拉乱扯或使用破损的电缆线,护线套,

违反一项除限期整改,过期未整改,给予200元/次罚款。

4、施工机械进场后,要向监理部和建设单位项目部提供机械“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检测证”,对国家严禁使用的淘汰或破旧的带有安全隐患的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对不听劝阻或不提供有关证件的,不得在施工中使用并限期清除出施工现场,并给予2000元/次罚款。

5、工程中使用的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检验证明合格,否则不准使用,对不听劝阻使用者,通知其立即停工,限期清除,并给予2000元/次罚款。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业者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的安全设置上,如发现不戴安全帽处罚50元/人次,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固定安全装置上的处罚200元/人次。

7、基础开挖深度超过规范允许安全深度时,必须进行放坡或做护撑,防止槽壁坍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给予2000元/次罚款。

8、施工用架子必须牢固、平稳,上面堆积的施工材料不准超过承载能力,脚手板必须两层铺设,宽度在90cm以上,两端必须支撑牢靠,严禁有探头板,否则停工整改,并给予200元/次罚款,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需要有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

9、模板支设支撑要牢固、平稳;支撑间距要根据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加大,否则应拆除或停工整改。

10、砼浇筑等悬边作业时应设操作台,操作台必须牢固,架板满铺,加设防护栏杆,否则停工整改。

11、起重工、电焊工、电工、架子工、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操作振动棒、打夯机等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无证作业发现一例罚款200元,违章操作振动棒、打夯机50元/人次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

12、施工作业层的临时电缆线不得直接连接在钢管上或泡在水里,电缆接头要用绝缘胶带包好,外用防水绝缘胶带防护;电缆要架空在绝缘物体上;作业层要配有活动三级电盘。

违反一处,罚款200元。

13各种必须搭设防护架的通道、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应按照规范执行,无防护架的一处罚款200元。

14、塔吊、施工电梯的通道和卸料平台与脚手搭设时必须分开,其固定的附着点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好。

否则每项罚款500元,并要求停工整改。

15、施工用各种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作业,并应有定期检查及安全运行记录,否则每项一次罚款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6、外架搭设前应有施工方案并附有计算书,且符合规范要求的钢管、间距、承载能力与安全措施,违反的停工整改。

、外架搭设竖杆间距≤,大横杆间距≤,小横杆不高于一道,拉墙杆与墙体或主体连接牢固,施工层及下面一层满铺脚手板,隔层拉设安全平网,竖向满挂安全网,安全密目网必须使用省建设厅备案准用产品。

、剪刀撑的设置依照规范要求,如建筑物的四大转角处,剪刀撑连接钢管搭接长度不小于1m。

、外架立管接头率在规定的间距范围内≤50%,外架搭设高度应超出施工层,违反的停工整改,并给予500—2000元罚款。

脚手架搭设一定高度时未能及时卸荷的,罚款500元/天。

17、安全通道要平整,无任何障碍和垃圾,要有防护栏杆加围挡,上边要有防护棚,悬挂安全通道标志牌和照明灯。

缺一项每项罚款200元。

18、“四口”和“五临边”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装置,少一项罚款200元。

依外脚手架做为模板支撑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罚款500元/次。

19、外架拆除时,必须依照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严禁拆卸物件向下抛扔,不得先拆除附着件,地面挂出示警示标志或拉围栏,违章罚款2000元。

20、塔吊、施工电梯拆除时,必须写出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在拆除地点10m内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有专人看护,违章罚款2000元。

21、砼模板拆除时,应遵循“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的原则,先拆围档,斜撑,最后拆紧固件。

模板拆除后要码放整齐,严禁乱放。

违章罚款500元。

22、严禁高空抛物,发现一例罚款500元。

2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心脏病、精神病等病人进入作业区,如发现责令辞退,并处罚500元,若因施工人员患病施工造成伤亡,则由招收方承担全部责任。

24、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和劳动作业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应给劳动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缺一项罚款200元。

若因施工过程中意外,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则由其所在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5、各项目部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员要确保教育时间不少于70小时/每栋楼,每道工序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监督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经常检查施工机械、电器、架子、防护等安全工作;要有检查评分与教育记录。

否则缺一项罚款100元。

26、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要现场巡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按“三定措施”(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人),做到每发现一个问题,监督整改一个问题。

27、木工房及易燃材料堆放处,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警示标志。

否则罚款500元。

28、施工现场大门设门卫,来往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禁止社会闲散人员随便出入工地。

29、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限期整改。

不能按限期完成整改的应停工整改,视情况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

30、承包方项目经理同监理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31、施工单位夜间加班需报监理部、建设单位以便安排人员值班,负责超过三次不报视为无工作纪律,以后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以示警告。

32、承包方要建立发生人身伤害、工程险情、火灾、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监理部备案,未报预案的一项罚款3000元。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监理部,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一次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第四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湖北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标牌,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刷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禁止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三图一表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200元。

并要求限期整改。

5、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

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6、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7、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施工现场按市文明标准化工地合理布置,要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别划出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位置。

否则罚款100元。

8、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施工单位不得侵占施工道路,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清理出所占道路。

若因侵占道路造成事故,责任由直接责任人自己承担。

9、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要平整、无积水。

否则罚责任单位款500元。

施工道路两边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垃圾必须远离施工现场或按规定的地点堆放,工地内必须设生活垃圾池和建筑垃圾池。

如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200元。

现场周围要清理干净,垃圾及时清理出去。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成方、成垛、整齐美观,有材料标牌,有建筑垃圾池,否则每项罚款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混凝土输送设备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砂、积水,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

否则每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200元。

11、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2、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4、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5、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

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人及其家属合理安排在生活区住宿,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严禁在施工的楼层内住宿;工地内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包括未成年人。

并要求工人家属不得在现场行走。

发现此类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16、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

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7、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8、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施工电梯等),必须有检测报告和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塔吊、施工电梯、安全通道和“四口”边防护栏要刷黑黄间隔标志漆,并设夜间照明,防护棚要搭设双层,下层要防雨水。

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外架密目网要平整,无破损,搭设牢固方正、美观大方。

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9、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

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20、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1、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2、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

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赌博、聚众闹事。

发现一次罚款200—20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3、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24、临时用水水龙头和管子口要人走水停,不能常流水、乱流水。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5、施工场地内不准乱写、乱画。

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6、进入工地严禁穿拖鞋或光背,不准说脏话和骂人。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7、施工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

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并要求责任单位负责清理。

28、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

29、对下发的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落实不力,或不整改的。

处以200—1000罚款。

30、临时宿舍要统一型号,具有门窗、通风良好,室内地坪硬化且高出室外自然地坪≥20cm。

31、宿舍内要配置高低床或单人床,不能打地铺和打通铺,被子干净叠放整齐,室内不能有建筑工具和其他杂物,地坪干净,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日常用品摆放整齐。

32、生活区室外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四周无积水、垃圾清理干净,生活垃圾要有池,垃圾及时清理,倒在指定地点。

33、职工伙房通气良好,地坪硬化,四周炉灶贴瓷片并建有垃圾池,垃圾池加盖,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伙房门窗有纱门、纱窗。

生熟食案板分开,食品有纱罩。

伙房内不能住人。

34、伙房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有伙房卫生制度。

35、厕所为水冲式,大小便道贴瓷片,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要经常清扫冲洗,下水道要加盖封闭。

36、以上各条在检查中发现一次或一处不合格给予50—100元罚款。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程序,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具备相应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现场人员要与证件相符,违者坚决要求无证人员退场。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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