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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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构建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构建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逐渐成为了资本市场中举足轻重的机构投资者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提出了几点具体措施
关键词构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以集合投资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托管人托管、监督,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资金的证券投资,具有投资额小、费用不高,专家理财、风险较低,买卖方便、变现性强,专人保管、安全性高等特点,对活跃证券市场、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深受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青睐近年来,在我国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驱动下,基金业快速发展,基金业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如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建立完善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对投资基金的引导和管理,已成为我国基金业规范、稳健运行的迫切需要
1监管的原则
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不可避免地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综观世界基金业的发展历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都被各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和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基金立法和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来抑制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证券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对投资者的保险系和赔偿基金,不仅是对投资人信心的保证,也会为经营不善的基金公司尽早退出市场扫清障碍
这是世界各国都严格执行的原则规范、有序的基金市场离不开严格的法律法规,无法可依、滥用监管权必将导致基金市场的混乱和危机因此有关投资基金的法律体系必须健全,可操作性强;监管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严格依法监管,防止滥用监管权;监管者要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独立性保证规则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专业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加快政策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再监督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包括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这两大规范基金发展的杠杆政府通过制定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设立监管机构,对基金业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基金监管的主旋律由于基金业的复杂性、技术性、庞大性,政府监管必须辅之以行业自律组织自我管理没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基金市场规范运作的基石
基金监管要以保证金融部门的稳健运行为原则为此监管活动中的组织体系、工作、程序、技术手段、指标体系设计和控制能力等都要从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出发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如有金融机构无力继续运行时监管机构要促成其被监管或合并
2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基金的监管属于资本市场监管的一部分,基金监管体系的构成是建立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之上的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实行的是集中型模式,即由政府制定专门的基金法规,并设立全国性的监督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的一种体制模式具体来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提出政府有两大特征政府是一个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性的组织;政府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有的强制力因此,基金市场的监管主体首先应该是政府机构《证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中国证监会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包括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申请的核准以及信息披露等日常监管当前我们应着力提高证监会的监管效率,使其能够真正履行监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的职责,即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设计投资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基金法规的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基金发行流量计存量的总额或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基金市场和立派之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投资者
自律监管能够弥补政府因监管成本过高和失灵所造成的监管效率不足,它在基金监管体制中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有利于减少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国外基金成长史证明基金的发展需要行业自律为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我国在2002年12月4日成立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辅导、合作和自我管理等方面作了许多工作其职责包括监督基金日常运作;培训基金从业人员对其进行资格认证;出版基金管理专业刊物普及基金知识;仲裁基金纠纷并与政府主管机构及国际同行沟通
基金市场的监管是一项相当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涉及面广,没有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的配合,国家监管部门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因此,各国都比较注重证券业交易所的管理,以发挥证券交易作为第一道监管闸门的作用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提供与证券发行和交易相关的各项服务,它的角色和职能决定了要加强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它的一线监督地位,也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代替的证券交易所除对基金上市管理外对基金投资的监管包括两各方面一方面是对投资者买卖基金的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是对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于每月终了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交易行为月度监控报告证券交易所作为上市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容易及时发现问题,能够对整个交易活动进行全面的实时监控因此,加强证券交易所对市场的实时监控,就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防止风险和危害的扩大
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能形成强大的外在压力促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行为趋向理性化、规范化加强社会监督体系,第一,要利用审计、会计等中介机构制定完善的审核程序,标准及内容,选择经营规范、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进行审计;第二,建立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基金信用评级应由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来进行,根据基金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对基金整体运作做出综合的评判;第三,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在加强基金监管的过程中,媒体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应该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推动基金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有效代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无论是封闭式还是开放式基金,基金内部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作用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基金制衡机制弱化要建立规范的内部监管及制衡机制,就必须在投资基金内部形成权力、经营和监督“三权分立”而又“三权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注意发挥独立董事在基金管理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3构建多渠道监管体系的保障措施
在基金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通常都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基金也进行监管我国目前适用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一些部门制定的规范指引总的说来还需要进一步对公司型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激励、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作细则等方面进一步立法和规范这样才能使法律覆盖显示为基金行业进一步创新发展打开空间
基金立法应当继续完善基金持有人的事前监督机制监管机构应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扩大持有人的权力以事前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如减少持有人召集会议的所持基金份额赋予基金持有人大会更大的权利同时完善基金持有人的事后监督机制建议建立我国的“基金持有人代表诉讼制度”以使持有人的利益在受到基金管理人的损害后能够通过行使诉讼权得到有效的赔偿有益于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设立基金托管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监督基金资产运作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对基金持有人大会或基金董事会(公司型基金)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机构其实不一定是由银行来担任但为了防止托管机构出现道德风险挪用基金资金将基金委托银行保管是最合适的基金托管人除了保管基金资产外更重要的一个职能应是会计监督基金托管人的选择要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同时基金的会计应由托管人负责会计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应为基金托管人这样可增强基金托管人监管的主动性同时加大托管人的监督责任加大对托管人的约束性
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内部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产生发展基金管理人的外部竞争市场建立独立董事的竟聘机制以独立董事来决定CPA的聘任和报酬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完善基金管理人报酬机制
中国现有法律对于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包括投资组合、成本收益、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及一般行为操守等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基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基金管理公司要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以及基金规模和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提高CPA行业的进入门槛保证进入者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限制CPA行业的过渡竞争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提高CPA的职业风险以保证CPA的独立性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诚信教育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