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3549293 上传时间:2023-05-1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1.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工作评价的科学化,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市和阆中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含特岗教师,借调在外单位的除外)。

二、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科学、奖励先进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约束、激励发展的原则。

三、实施办法

1、校长的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实施。

2、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报帐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和督导办共同考核,当工作的质和量达到校平均水平的按额度系数的标准计算发放,超过或者不足平均水平的按本细则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各6个月)分别考核造册,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发放到个人。

四、考核额度

1、上级核拨到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M,学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为N,N=M÷(在编在岗人数-1)。

2、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报帐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按上级确定的系数(分别为1.2,1.15,1.15,1)乘以N作为计算标准实行考核,标准总额为Q。

3、班主任津贴总额度为P,P=200元/班.月×5月×班主任人数,实际考核结果总额为H。

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额为T,T=M-Q-H。

考核项目中,按德、能、勤、绩的程序考核,实行“第一次奖惩考核、第二次余额平均分配”的“两次分配法”(第二次分配时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除外)。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的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分管工作的职责、工作落实、工作成效以及承担的教学工作实绩情况进行考核。

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管理工作量分别按校平均工作量的0.8、0.7倍计算,个人工作量为管理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之和。

会计以履行岗位职责及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校平均工作量计算。

(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常规工作和班级工作实绩情况。

1、班级系数:

九年级1.2,七、八年级1.1,一至五年级1。

2、根据《班主任绩效考核表》量化出得分,考核等级系数最高得分为1,其余考核等级系数为本人得分÷最高得分×1。

3、班主任个人绩效考核津贴=P÷全校班级系数之和×本人班级系数×本人考核等级系数。

4、班主任量化考核得分,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班主任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工作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学校声誉或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不计发班主任津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班主任同样适用教职工各方面的考核。

(三)教职工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法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能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一部分德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南充市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十条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履行学校安全“一岗双责”的情况。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职业道德考核时扣津贴20—200元,情节严重的扣201—500元。

①在学校吵嘴骂架、无理取闹、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和谐,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工作讲价钱,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或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或其它工作任务的

③排斥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违纪违法,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为谋取个人私利,给学生购买或变相购买教辅书籍,乱收学生费用,加重学生负担,家长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上班时间(从星期一开始到星期五下班前的时间及学校统一安排的其它上班时间)不务正业(打扑克、打长牌、打麻将、上网玩游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⑦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⑧串联、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的

⑨其它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师德标兵的重要依据,考核所扣津贴在500元及以上,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部分能

主要考核教师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等情况。

1、有以下情形的,予以奖励:

①主动承担德育主题活动且效果较好的,每次奖津贴10元;

②在学生管理及教育工作方面有较好经验,在校、区、县、市、省、国家交流的,分别津贴10元、30元、50元、80元、100元、200元.;

③50岁以上教师学期使用多媒体、网络、电子白板等上课10节以上的,奖津贴20元;

④校级以上级别公开课准备充分,效果较好的,在校、区、县、市、省、国家获奖的奖30元、50元、80元、100元、200元、300元;

⑤主动承担教研课题,有阶段成果获学校认可的,每项次奖津贴20元;

⑥45岁以上教师定向培养年轻教师专业成长,效果显著的,并在期末质量监测中位居前两名或竟教获奖奖津贴50元

⑦参工未满3年,在个人专业成长方面进步很大(教学质量监测获前两名,县级以上经验文章发表,上公开课获奖等),获教职工和学校公认的,奖津贴50元。

2、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惩戒:

①课堂纪律差,课堂不能有效管理的,每次扣津贴10元;

②上课抽烟、酒后上课、上课接打手机、处理个人事务的,每次扣津贴5元;

③在学生中宣传消极思想的,,每次扣津贴10元;

④老师与学生出现严重对立的,每次扣津贴5元;

⑤对本校学生发生的偶发事件,知情不理的,每项次扣津贴20元;

⑥合作意识差,与班主任协调沟通较差的,扣津贴5元;

⑦公开课或随堂听课,准备差或效果不好的,每次扣津贴5元;

⑧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笔记差,扣津贴10元;

⑨不按时按要求上交学校相关资料的,每例次扣津贴5元。

⑩上级检查被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津贴50元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例次扣津贴50—100元:

①45岁以下教师,一学年中,从未上公开课者;

②一学期中,未上交学校教育教研文章者;

③无故不参加规范性和灵活性教育,受到通报批评者,每少1学时扣10元,不报销差旅费,另扣100元;

④学校或教研组安排的教研任务,应付了事,借故不完成者;

⑤学校安排的骨干教师定向培养1名以上年轻教师,未上交计划和经验总结或未有效落实者。

职员岗位(食堂管理、门卫人员)的能力考核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由分管部门及领导严格考核。

第三部分勤

主要考核工作量、常规工作、出勤及校内兼职等方面的情况。

(一)工作量考核

1、根据个人周工作量数计算该项个人津贴,个人该项津贴=本人周工作量数×50元,超出平均工作量的部分另按20元/节计算超工作量津贴。

2、个人周工作量=统考学科的部颁节次×学科系数×年级系数+统考学科其它节次×1+非统考学科×学科系数+超班额工作量。

①节次折算办法:

按实际上课节次计算。

②年级系数:

中三1.1,一-八年级为1.0。

③学科系数:

A.小学:

语文1.0,数学1.0,六年级英语0.9,3-5年级英语0.8,音乐、体育、美术0.8,其余学科0.7。

(六年级统考学科另加0.1)

B.初中:

语文1.1,数学1.1,外语1.,1,生物1.0,地理1.0,物理1.0,化学1.0,历史1.0,政治1.0,音乐、体育、美术0.8,其余各科0.7。

(九年级统考学科另加0.2[含体育])

④三操含集会集合每周共计4课时(未带操不计且当旷课处理)。

⑤图书管理每周5课时,试卷印制(兼)每周5课时。

⑥超班额工作量:

每超平均班额(中小学生总数÷班级数)5人及以上的在周工作量中统考学科每科另加0.5节/5人,采取去尾法。

5、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按所承担的管理工作系数×校平均周工作量+本人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作为其实际周工作量数,超出平均工作量2课时以上部分按超工作量办法计算津贴,不足平均工作量的部分按20元每课时扣减本人标准津贴。

6、会计、职员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含临时性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为参考,按校平均工作量计算(会计不另计该项津贴)。

7、对男满55岁、女满50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无重大过失,不足平均工作量的按平均工作量计算,实际承担的工作超过平均工作量的另加2个课时。

(二)常规工作考核

1、学校坚持常规工作月查制度,职员的常规工作由后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常规月查由教导处负责。

2、根据《教师常规工作考核表》及相关职员岗位常规工作考核表量化得分,期内检查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学期常规工作考核得分。

3、个人该项津贴=本人学期该项考核得分×5元(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不另计该项津贴)。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该项学期考核计零分

①教师教案差进度50%课时者;

②学生作业批改差要求50%数量者;

③职员岗位软件资料记录不全、失真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

④常规月查在一期中有两次得分在60分以下者;

5、学期常规工作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常规考核为不合格。

(三)出勤考核

1、教职工请假7天以内,必须持假条在校长处审批交行政值周登记后送办公室备案,请假在7天至15天由本人申请,交校长审批后送办公室报督导办备案,请假15天以上由本人申请,交校长审批后交督导办加具意见后送教科局审批,回学校备案。

凡不请假未在学校的一律视旷工。

2、教职工住院病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或后勤处安排;产假视为上班;非住院病假及事假期间的工作由本人作好调整或代班,否则视为旷课。

3、学期事假在20小时以内,每小时扣1元,超过20小时(含20小时)的部份每小时扣2元(每天按8小时计),。

法定婚、丧假除外。

4、学期累计不足160小时(20天)的病假,每小时扣0.5元。

学期病事假累计达20天及以上者,按时间比例扣减学期各项考核津贴

5、学校安排利用节假日,星期日的突击性工作,每天每人计发出勤津贴(该经费按出差标准列支),不服从安排的,视旷工处理。

6、旷工每小时扣津贴6元,旷课每节扣津贴30元,旷会每小时扣津贴5元。

每少一次签到或签离扣津贴3元,不按课表行课,造成空堂的,视旷课处理,出现安全事故或后果,按相关规定追责。

7、上课(含自习辅导)、开会、办公、教研、集会、各类值班等迟到早退,每分钟扣0.5元。

后勤、楼道安全值班未到,出现事故每次扣20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后果责任。

8、开学第一周和学期最后一周的事假、病假、旷工、旷课、旷会所扣出勤津贴按3-7条相应标准的2倍计。

9、住院病假必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病假按政策规定扣减工资,根据《劳动法》学校有权上报限制职称晋升及增资。

10、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期出勤考核扣发津贴500元。

①旷工1天以上5天以下(含1天,不含5天)者;

②事假15天以上30天以下(含15天,不含30天)者;

③一般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60天以下(含30天,不含60天)者;

④旷课3节以上6节以下(含3节,不含6节)者。

(四)兼职考核

1、兼职指团、队、工会工作,实验管理,课外活动指导,教研组工作,值周工作,网路管理与维护等。

2、期标准津贴:

网络管理与维护250元,工会主席200元,团支部书记200元,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00元,实验管理80元,教研组长150元,课外活动指导教师100元,值周教师50元(值周教师以周,其余的以期计)。

3、各类兼职(网管、工会、团、队,)人员由绩效考核小组量化得分,其余兼职由部门或行政考核量化得分。

折合成百分数再乘以标准津贴得个人该项津贴。

第四部分绩

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对学校突出贡献方面。

1、设立实绩考核基数奖200元

2、片区名次考核

单科教学成绩在洪山片区居排队单位数前1/2段的最末名次(不是整数的收尾)奖50元,第一名奖150元,中间的名次奖按等差计算,倒数第一名扣20元。

3、成绩上升考核

教学成绩在片区排队与上期相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奖20元。

倒退两个名次,从倒退第二个名次起,每倒退一个扣20元。

4、特优生考核

①班级特优生:

小学按全区前80名(初中前60名),从各科总得分的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作为该班的特优人数。

②单科特优生:

小学按全区前80名(初中前60名),从该科总得分的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作为任教学科的特优人数。

③班级特优生给各统考学科任课教师奖15元/生,统考学科特优生语数外奖任课教师15元/生。

其余学科奖任课教师10元/生。

5、四率之和考核

学科四率之和与区平均四率之和相比,每高一个百分点另奖该科10元;如果低于区平均四率之和15个百分点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则扣该科5元。

教多科(或同科异级)统考学科的教师,每项所得奖应为各科奖项之和,其中多科均倒数第一名的扣30元。

6、小六中三毕业考核奖(另见奖惩方案细则)

7、突出贡献考核

①教职工工作取得成绩,获校(乡)、区、县、南充、省、国家奖励或被评为相应级别先进个人的,分别奖30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

②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教具和课件制作、演讲、竟教以及各种活动比赛,或辅导学生在科技制作、以及各种竞赛中获得校、区、县、南充、省、国家奖励的分别奖30元,50元,80元,150元,250元,500元(其中演讲和竟教同一活动不同级别获奖叠加)。

③教职工在县级及以上主流刊物或者媒体发表新闻、通讯,每份奖30元(分管领导发表每则奖20元),教学经验论文发表获得县、市、省、国家分别奖80元、100元、150元、200元。

(同一文章以最高级别奖励)

8、未担任统考学科教师和职员的实绩考核

由绩效考核小组分别依据《非统考学科考核表》及职员岗位绩效考核参照统考学科教学人员的2-5项之和落实。

9、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若上有统考学科,则按实绩考核计算结果减去教学人员实绩考核2-5项津贴和的平均数,是负数的从标准津贴中以担任教学工作的系数计算扣减。

是正数的以担任教学工作的系数计算叠加。

六、有如下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不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者;

2、一学期中,旷工5天以上(含5天)者;

3、一学期中,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者;

4、一学期中,一般病事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者;

5、一学期中,旷课6节以上(含6节)者;

6、一学期中,常规工作有3次以上不合格(含3次)者;

7、未在岗者。

七、考核结果

1、绩效考核结果是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是落实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唯一依据,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津贴﹣扣减津贴+余额平均津贴。

3、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并同时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

八、组织领导

1、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讨论,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及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的申请进行复核)

组长:

刘勇

成员:

武开均李国茂杜晓春罗国金马成刘龙

赵晓燕刘正保华丽母春秀董秀华

2、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核算落实期末绩效考核结果,以及有义务对绩效考核核算过程担责和解释)

组长:

刘勇

成员:

武开均李国茂杜晓春罗国金马成

刘龙赵晓燕陈宋阳华丽

九、本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自二0一四年春季起实施,其解释权在绩效考核委员会。

阆中市朱镇中心学校

二O一五年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