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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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附件1
2017年福建省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7〕2号)和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7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28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产品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我省柑橘、茶叶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加快形成我省柑橘、茶叶绿色发展方式,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农业部安排我省4个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
其中,平和县、顺昌县为柑橘示范县;安溪县、宁德市蕉城区为茶叶示范县。
示范县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到“四个促进”。
一是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集中连片、整体实施。
2017年,示范县(区)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化肥用量较上年减少20%以上,带动全县农用化肥施用量减少9%(数据来源于统计局法定数据)。
二是促进有机肥资源利用。
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动畜禽粪污、沼渣沼液、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肥料化利用。
2017年,示范县(区)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三是促进产品品质提升。
打造一批绿色产品基地、特色产品基地、知名品牌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
2017年,示范县(区)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
四是促进土壤质量提升。
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综合治理,提升基础地力。
2017年,示范县(区)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5%以上,土壤酸化得到初步改善。
三、主推技术模式
示范县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确定推广技术模式,落实关键技术与实施要点,细化主推技术模式的工作重点,建设内容、规模和资金预算等,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把项目实施区域建设成为当地生态、农艺、农机、质量、信息、市场、效益等方面并重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链条的融合发展,我省柑橘、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主推技术模式:
(一)柑橘
一是“有机肥+配方肥”模式。
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丰富的区域,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积造利用堆肥。
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成果,推广应用有机肥和适量土壤调理剂,减少化肥用量。
二是“果+沼+畜”模式。
在柑橘集中连片种植区,依托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与规模养殖相配套,利用已建大型沼气设施,将沼渣、沼液施于果园,减少化肥用量。
三是“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
在水肥条件较好的果园,增施有机肥的同时,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
四是“绿肥+酸化改良”模式。
在水热条件适宜新垦幼龄柑橘园,通过套种平托花生、圆叶决明、羽叶决明、黑麦草等绿肥作物,覆盖土壤,防止水土流失,适时压青后施入适量的腐熟剂、土壤调理剂和配方肥,培肥地力。
五是“自然生草+绿肥”模式。
在水热条件适宜果园,通过自然生草或种植绿肥覆盖土壤,减少裸露,防止水土流失,培肥地力,改善生态,提高果园土壤保墒保肥能力。
(二)茶叶
一是“有机肥+配方肥”模式。
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丰富的区域,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积造利用堆肥。
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成果,推广应用有机肥和适量土壤调理剂,减少化肥用量。
二是“茶+沼+畜”模式。
在茶叶集中连片种植区,依托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与规模养殖相配套,利用已建大型沼气设施,将沼渣、沼液施于茶园,减少化肥用量。
三是“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模式。
选择水肥条件较好的茶园,在增施有机肥的同时,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
四是“绿肥+酸化改良”模式。
在水热条件适宜新垦幼龄茶园,通过茶园套种平托花生、圆叶决明、黑麦草等绿肥作物,覆盖土壤,防止水土流失,压青后施入适当的腐熟剂、土壤调理剂和配方肥,培肥地力,改善茶园生态。
五是“有机肥+机械深施”模式。
在秋、冬季,避开不良气候条件,结合清园除草,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机械深施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四、资金规模与补助方向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柑橘、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专项资金4000万元,每个示范县资金1000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
一是基础性工作补助。
布置果茶园项目效果监测网点,跟踪果茶园土壤质量和肥力变化。
在柑橘、茶叶示范基地开展土壤质量、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投入品使用等内容调查过程的补助。
二是物化投入补助。
探索有机肥使用补助机制,对果茶园施用禽畜粪便或以禽畜粪便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有机肥(包括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料)进行补助;对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堆沤或沼渣沼液无害化处理、输送及施用等设施进行补助;对配套生产的施肥机械、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进行补助;对购买绿肥种子(含根瘤菌)、腐熟剂、土壤调理剂等进行补助;对购置应用设施环境调控及物联网设备,提高有机肥施用和柑橘、茶叶生产管理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行补助。
三是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补助。
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服务;对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有机肥积造、运输、施用等服务进行补助。
四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依托教学、科研部门开展果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关键技术的产学研协作攻关,在研发推广有机肥生产施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及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培训、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给予适当补助。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
省农业厅组织制定《2017年福建省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推技术模式、资金规模与补助方向、组织实施与措施要求等。
指导示范县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地点与面积,明确工作重点和技术模式,把示范的面积落到园区基地,把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措施落到实施主体。
(二)遴选实施主体。
示范县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集中连片、基础条件好的柑橘、茶叶生产基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整乡(镇)推进。
试点工作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承担主体。
示范县农业(茶业)局与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做到“主体、作物、面积、目标、责任”五落实,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管理制度。
示范县加强项目管理,做到“四有”:
有组织机构。
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
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抓好措施落实。
有主推技术。
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和有机肥资源特点,突出柑橘、茶叶生产重点环节,明确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关键技术。
有示范标牌。
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设置示范县标牌(见附表1),明确创建作物、创建目标、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强化责任监督,扩大宣传效果。
有工作档案。
及时收集整理创建方案、协议、总结等文档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立案,按规定报送实施进度等信息。
(四)落实技术措施。
示范县结合当地果茶产业现状与种植特点,优化推广技术模式,落实关键技术与实施要点,制定具有区域特色主推技术模式的技术方案,指导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引导农民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积造施用有机肥,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
在柑橘、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建立项目效果监测点30个及以上(见附表2)。
同时,设置肥效对照试验,建立投入品台账,规范开展土壤质量、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和投入品使用等调查监测,及时汇总、整理、分析评价和上传相关数据资料。
(五)组织考核验收。
示范县农业(茶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柑橘、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考核办法,对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并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成立由分管厅长为组长、厅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成立以教学、科研、推广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编制省级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
示范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开展技术指导。
充分发挥教学、科研机构在技术和信息领域的优势,开展协作攻关,组织专家提出县域柑橘、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规范。
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到位率。
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形式,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好关键技术,及时、准确掌握有机肥使用和效应评价数据。
(三)强化舆论宣传。
开展“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展示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实施主体集中采访,挖掘鲜活案例,开展系列报道,树立一批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示范样板,营造化肥减量增效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项目督导。
建立进展调度制度,按一月一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碰头、一年一总结,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年底示范县提交自评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厅。
省农业厅按照试点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表3),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附表1
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标牌(样式)
果茶(作物名称)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
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
示范实施区域
(具体实施区域要明确标注)
创建规模:
创建目标:
技术模式:
领导小组:
组长: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
××××
××××
(不超过5人)
专家指导组:
组长:
××××
成员:
××××
××××
(不超过5人)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财政部农业司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
××县人民政府
2017年月
注:
1.标牌尺寸6米×3.5米,彩喷,铁架。
2.作物名称为柑橘、茶叶。
3.标牌底色、背景图案、字体大小和颜色由各县自行确定,样式报省农业厅土肥站同意后排印,原则上本省范围内统一。
附表2
项目效果监测点建设要求
序号
建设项目
监测内容与具体要求
1
监测点布置
覆盖主推技术模式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
2
肥效对照试验
设常规施肥、主推技术模式施肥2个处理
3
投入品台账
建立施肥、喷药、灌溉、机械等投入品台账。
4
土壤质量
测定土壤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含量等。
5
产地环境
测定土壤重金属元素(镉、铬、砷、铅、汞)等。
6
产品质量
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
7
指投入品使用
包括肥料、农药、机械使用情况;详细记录施用有机肥和化肥的品种、施肥时期、施肥次数和施肥量等。
8
田间作业记录
田间耕作、施肥、灌排、病虫害防治、收获等。
附表3
2017年福建省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考核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省级
考核
组织管理
10
1.领导重视
2
主要领导批示或参与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有主要领导(县处级以上)批示或者参与工作依据的,得2分,无依据不得分。
2.成立推进落实领导小组
2
成立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得2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3.明确责任人
2
县级农业部门明确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责任人,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工作有明确责任人,得2分,工作无责任人不得分。
4.成立专家指导组
2
成立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得2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5.制定方案
2
制定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得2分,未制定不得分。
项目实施
60
6.遴选实施主体
6
遴选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承担主体,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得6分,未签订协议不得分。
7.建立示范标牌
3
设立统一规范的项目标牌,得3分,无标牌不得分。
8.开展技术指导
12
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现场观摩每开展1次得2分,最多得4分;技术培训每开展1次得2分,最多得4分;专家巡回指导每开展1次得2分,最多得4分,未开展不得分。
9.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6
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化肥用量较上年减少20%以上,得3分;带动全县农用化肥施用量减少9%(数据来源于统计局法定数据),得3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促进有机肥资源利用
6
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得3分;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得3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1.促进产品品质提升
6
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得6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2.促进土壤质量提升
6
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5%以上,酸化得到初步改善,得6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3.建立项目效果监测点
9
建立项目效果监测点30个及以上,并完成调查监测任务,效果评价,汇总上报等,得9分;每少1个,扣1分。
14.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规范
6
制定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规范,得6分,未制定不得分。
支撑保障
30
15.信息报送
5
年度报送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简报不少于5次,得5分,每少1次扣1分。
16.宣传报道
5
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最高得5分。
其中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1篇综合性报道得2分,简讯得1分;当地主要媒体1篇综合性报道得1分,简讯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17.考核办法
3
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考核办法,得3分,未制定不得分。
18.项目档案
5
收集整理创建方案、协议、总结等文档和实施过程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立案,得5分,未建档成册的不得分。
19.项目调度与总结
12
建立进展调度制度,按月、季度报送工作进展,得8分,每少1次扣1分;年底向省农业厅报送自评报告与年度工作总结,得4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20.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考核中发现示范县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21.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