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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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第一章、厂长安全责任制
(一)厂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指令全面落实。
(二)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生产法要求的各项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确认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并主持编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四)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层各级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亲自组织本单位周、月安全活动。
(六)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评比。
第二章、生产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一)协助厂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三)组织制定周、月、季、年的安全工作的总结、评比工作。
(四)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重大险肇事故。
拟订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本单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上报公司安环处。
第三章、设备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一)对全厂设备、建筑物良好和职工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责任。
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织和审定全厂检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妥善的不予拟定。
对上级批准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设备安全大检查,和对特种设备的专业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车间主任、工段长安全责任制
(一)对本车间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负责。
(二)每月至少一次主持召开专项安全会,总结、布置、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
(三)每周进行一次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上级安全管理者。
(四)严格执行安全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发动全体员工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五)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待三违现象必须严肃处理。
第五章、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一)对本工段(班组)工人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熟知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知识,并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三)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规章并带头执行。
(四)教育、指导工人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体劳动保护用品。
(五)熟练掌握工伤急救技能,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六章、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一)积极落实车间和分厂安环处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并积极制定落实措施。
(二)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抓好职工的安全素质教育。
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法观念。
(三)对车间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隐患,及安全警告牌等一切安全有关工作负责。
(四)认真检查职工的劳动保护品标准穿戴情况,对不标准者,敢说、敢管、敢考核。
(五)对车间安全工作做到日检查、周小结、月总结,对安全工作提出表扬,嘉奖或批评处罚。
(六)认真抓好各工段、班组安全记录工作,要经常检查和指导。
第七章、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对本车间所属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设施负有监督、检查或提出整改方案措施权利。
(二)对本车间职工安全素质提高负有责任,对伤亡事故负有教育责任。
(三)对本车间违规、违纪和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品负有监督,检查或停止工作的权利。
(四)对本车间安全隐患负有追踪整改和提出限期整改的权利,有越级反映安全隐患的权利。
(五)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并立即挂警告牌,扯警示绳提醒职工注意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第八章、对领导干部、班组长安全素质基本要求
(一)懂安全管理知识和对危险识别及控制技术,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二)会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会纠正不标准作业行为。
(三)懂事故分析技术,会制定预防事故管理和技术措施。
(四)有较强的安全意思,和安全法制观念,能严格管理、严肃执行规章制度。
(五)会总结安全工作,会找出隐患,堵塞漏洞。
第九章、安全守则
(一)进入公司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进入车间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按标准穿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危险处所应有警告标志未经许可不可入内。
(三)不懂的作业不操作,有指定人员的操作不得擅自动手。
(四)电气、电焊、氧气等危险的作业,要根据规程确定安全后再进行。
(五)高空作业(2.5m以上),有坠落危险的地方要用安全带。
(六)不准随便拆卸安全设施或损坏设备安全技能。
(七)不准违章建筑、侵占道路,不准损坏花草树木。
(八)不准乱倒垃圾和随便放物件、备品。
(九)不准在易燃部位动火、施工、检修结束后要熄灭一切火源。
(一十)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进入车间场区。
第十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对公司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认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二)对新聘用的员工,要进行公司、分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公司安全生产教育由安环处专职安全员负责。
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3、公司生产工艺、重点设备性能和易造成事故的危险部位。
4、典型工伤及事故案例分析。
5、出现伤害时的急救知识。
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
(四)分厂教育:
教学内容主要以本厂生产工艺、设备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
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五)班组教育:
主要让员工了解本班组的工作任务、环境、设备和防范重点,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特种工种如天车工、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必须经过上级安全部门的专业技术培训并颁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员要精通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法令法规,懂得公司的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安全生产业务。
(二)年初公司委托安环处与各分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分厂要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各生产岗位都要制定确实可行、简明扼要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要上墙公示,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出现工伤事故一定做到“四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人不放过;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不定出整改措施不放过。
(五)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造成的工伤事故,对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二章、员工工伤事故管理
(一)发生职工人身伤亡事故,所在部门立即上报公司,公司在24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公司所属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抢救。
(三)员工轻伤、重伤和死亡,必须逐级写出书面报告,在安环处长审查后,上报总经理阅批后由安环处存档。
(四)发生轻伤、重伤事故,安环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落实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员工轻伤、重伤修养,以公司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待遇按公司企管劳资处相关规定执行。
(六)员工工伤假期内只享受本人的基础工资。
(七)因工死亡按国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章、交接班制度
(一)工人必须在岗位提前15分钟上岗检查设备、工具、用具及生产情况,面对面的进行交接。
(二)交班者必须认真交,接班者必须接的清楚。
接班后立即向本班调度室汇报情况,作以记录。
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交班者负责。
(三)交班者必须认真忠实的交清当班情况,不许作假,发现作假者扣200元。
(四)本班事故处理完方可交班。
第十四章、指令书制
(一)凡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或影响生产正常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公司将根据劳动工作要求,下指令书,限期解决。
(二)发生不安全隐患,经公司安环处检查和技术鉴定,认为必须立即解决者,由公司下指令书,限期解决。
(三)生产单位应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然后按指令书要求的内容,按期解决,并将处理情况报告总厂。
(四)在现期内未解决者,公司将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章、安全互保制度
(一)工人在从事生产活动中,要有利生产结成互保对子。
(二)互相监督,互相照顾对方,按安全技术规程操作。
(三)互相督促对方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四)互相督促对方提醒对方按规程操作,做到不伤害对方和自己。
(五)发生事故互保对子应负有责任。
(六)双方要签订安全互保责任书。
第十六章、事故分析制
(一)发生事故时,领导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抢修和抢救,对伤亡事故要认真做好记录,编写调查报告,并在24小时之内汇报主管领导和安环处。
(二)凡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多人伤害事故,由主管领导和安环处分析,要实事求是的汇报。
(三)发生轻伤事故由值班主任组织事故分析,并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四)各类事故(人身伤害、设备事故、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一定做到四不放过:
1、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收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七章、职工安全七不准上岗
(一)劳动保护品穿戴不齐全、不标准不准上岗;
(二)安全考试不达百分,不准上岗;
(三)没有互保对子不准上岗;
(四)班前没进行教育,缺课不补课不准上岗;
(五)没有安全措施不准上岗;
(六)干活没有负责人不准上岗;
(七)班前饮酒不准上岗。
第十八章、班前会制度
(一)每名工人必须参加班前安全交底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20分钟;
(二)班前安全教育会一定要有内容,有记录,有抽考,有考核;班组长针对当班当天的工作,制定出可靠、妥善、针对性强的预测措施,并要作好详细记录。
(三)布置工作时要注意观察工人的思想状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停止工作。
待解决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对迟到不接受教育上岗者,要补课、要考核,对重点人物要重点互保。
第十九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遵守国家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二)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不准提前就餐、洗浴,为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公司规定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开班前会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三)无故矿工连续3天按自动退厂处理。
(四)需要交接班的岗位,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班,现场巡视,确认后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不准酒后进厂或上岗工作,不准在规定范围以外的地域吸烟。
尤其严禁在厂区周围树林吸烟动火。
(六)必须保证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正规化。
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七)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在岗位或岗位以外的地方,闲坐、闲聊、用工作电话闲谈和上网聊天、炒股、游戏。
未经允许不准接待非工作关系的客人或处理私事。
工作时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漏岗。
(八)工作和休息场所要保持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九)不准带其他人员或小孩进入工作场所。
(一十)常白班员工下班离岗时必须关灯、闭水、关窗、锁门。
(一十一)进厂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物品,工作服、安全帽。
(一十二)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履行职责,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擅自换班、替班。
(一十三)自行车、摩托车在存车处摆放整齐,不得进入厂内。
(一十四)参加会议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及使用通讯工具,要认真作好记录,会后必须按要求传达,落实。
(一十五)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在公共场所喧哗、打闹。
不准随地吐痰便秘和乱扔杂物。
(一十六)不准在工作时间洗衣服(工作服除外)、织衣服,不准在公共场所饲养动物。
(一十七)工作时间不准打扑克,下棋等文体娱乐活动。
(一十八)员工必须爱护公物,遗失、损坏公物要赔偿。
(一十九)不准在单位搞宗教活动,迷信、传销、赌博等违法活动。
(二十)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不准推诿、扯皮、应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对办事人员“吃、拿、卡、要”。
(二十一)热情接待来宾,微笑服务,出入会议室和办公室要敲门示意进入房间后随后关门。
(二十二)要敢于向不良倾向做斗争,禁止为违纪人员讲情,袒护。
(二十三)禁止脱岗上访,群访。
(二十四)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保卫处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章、工人入厂安全须知十不准
(一)、劳动保护品穿戴不齐全不准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上岗。
(二)、吊车吊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三)、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转。
(四)、操作工不准违章作业。
(五)、不准在火车道轨上滞留。
(六)、不准擅自启动非本岗位设备。
(七)、不准脱岗、串岗、睡岗。
(八)、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缆。
(九)、不准带电作业。
(十)、禁烟部位不准吸烟,上班时不准喝酒。
第二十一章、工人入厂安全须知十必须
(一)、电焊工、天车工、电工作业时必须穿好绝缘鞋。
(二)、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电器维修不准带电作业,必须严格挂牌,并有人监护。
(四)、电器配电柜、配电箱、天车操作时地面机加工设备前,必须铺设绝缘板。
(五)、开闭电器设备,手部和身体必须侧对,不准正向操作。
(六)、使用手工电动工具,必须事先检查是否漏电。
七、所有机械传动部位(由齿轮、传动带)必须有明显标志的防护装置。
(八)、女工在生产作业时,必须将发辨罩入帽内。
(九)、入场工人必须熟知本岗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且认真执行。
实行百分上岗。
(十)、生产作业区的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第二十二章、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考核办法
(一)、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将视为违纪。
违纪员工按其轻重程度分为:
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
(二)、在工作时间,有下列行为的属轻微违纪:
1、不按时开班前班后会;
2、在岗位或岗位外闲坐、闲聊、上网聊天、炒股、游戏等;
3、未经允许接待非工作关系的客户或处理私事;
4、不按规定穿工作服。
5、工作时洗衣服(工作服除外)织衣物;
(三)、在企业的所有时间内,有下列行为的属轻微违纪:
1、个人自行车、机动车及其他个人物品随意存放的;
2、办公室离人后不关灯、不闭水、不关窗、不锁门;
3、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私自张贴、发放非工作宣传品。
4、办公室、工作间内物品脏、乱、摆放无序;
5、参加会议不遵守纪律,随意走动,不做记录,会后不传达落实;
6、在办公室、食堂、宿舍或公共场所喧哗,打闹的。
(四)、下列行为在工作时间内属于一般违纪:
1、未经请假提前洗浴、就餐;
2、打瞌睡、串岗、脱岗、漏岗,在岗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
3、未经允许带领其它人员或小孩进入工作场所;
4、进入生产岗位不穿工作服,劳保佩戴不齐全,不戴安全帽;
5、不按规定交接班、不按规定填写操作记录或随意涂改记录;
6、当班生产不正常或当班问题未能解决、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岗者。
7、工作场所饲养动物。
(特殊的需要领导同意)
8、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等文体、娱乐活动。
(五)、在企业内有下列行为属于一般违纪:
1、各级领导(含班组长)越权批假不按规定执行作息时间,对病、事假不按规定上报;
2、不按时到岗值班、值宿;
3、非工作时间进厂不听劝阻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4、门卫人员不按规定对出入厂人员及车辆、物品进行检查、验票、登记放行;
5、遗失、损坏公物,造成损失的。
(六)、下列行为在企业的所有时间属于严重违纪:
1、脱岗上访、群访;
2、有章不循、违章作业、
3、班中、班前饮酒;
4、在岗位睡觉;
5、工作时间无故离厂、旷工;
6、偷盗、破坏企财产,故意为他人工作设置障碍;
7、在危及企业安全时刻,拒不执行领导命令,造成不良后果;
8、威胁、辱骂、刁难管理人员,拒不接受检查;
9、在工作时间打麻将、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传销活动;
10、在规定范围以外的所有地域吸烟;
11、打架斗殴,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12、门卫人员放行没有审批手续的企业物资出厂,造成经济损失。
(七)、处罚标准:
1、轻微违纪:
处违纪者10-20元罚款、批评所在单位领导;
2、一般违纪:
处违纪者50-100元罚款、罚所在单位领导20-30元;
3、严重违纪:
罚违纪者200-500元罚款、罚所在单位领导50-200元;
4、遗失、损坏公物,除对违纪者罚款外,还要报据实际价值或其他专门规定赔偿;
5、违纪者同时违反两项时,按严重第一次违纪处理;
6、月内严重违纪两次,一般违纪四次,轻微违纪六次要解除劳动合同;
7、严重违纪员工、态度蛮横、影响大、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要解除劳动合同;
各单位统一指定专人,按各级管理者提供的事实,依据本办法签发处罚通知单;违纪人员接到处罚通知单,要写出书面检查,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三章、现场管理标准与考核办法
为了强化现场管理,搞好企业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特制定现场管理标准:
(一)、各分厂、科室成立兼职的现场管理组织以指导各工段、班组的现场管理工作。
(二)、制定各单位现场管理区域,各单位在区域内搞好硬化绿化、净化、美化现场规划。
(三)、各单位做到文明生产,原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按管理规定存放,做到物放有序,横平竖直,整齐规范;
(四)、工作现场做到四无:
无杂草、无杂物、无垃圾、无残土;设备做到六不漏:
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风、不漏电、不漏灰等;
(五)、工作岗位和室内外卫生每天清扫,现场管理区域每周最少清扫一次,现场设备上不准有油污、积灰现象,应做到物见本色、铁见光、窗明几净、道路畅通、现场规范、清洁整齐;
(六)、公司安环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发现不达标单位,每次扣发所属单位100-500元,一月内二次不达标处罚单位一把手,并通报批评。
赠言:
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生命还属于你的父母,你的爱人、你的孩子、你的家庭、你的朋友、属于所有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
在他们的眼里,你是唯一的。
什么也不能取代,你的平安就是他们的幸福,你的健康是他们最大的心愿。
一旦因一时马虎发生事故,一个人失去平安和健康,他的一家也从此失去欢乐。
一个人一时大意,违章、违规所犯的错误,却要全家人承担漫长的痛苦。
所以在生命面前决不能存有半点侥幸心理和一时违规违纪,每天看见你亲人的笑脸和亲朋好友的问候,仿佛是对安全的呼唤与叮咛。
亲人的目光仿佛是一道安全防线,时刻伴随着我们左右,时刻提醒我们平安即使幸福,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能掉以轻心,蛮干、乱干、安全重于泰山,员工生命高于一切。
安环处
2010年4月1日
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一)压力容器专业管理人员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使用、维护、修理的有关规定。
制定有关压力容器合格使用,维护、检修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章要及时制止和反应。
3.负责制定和开展压力容器的年、季、月定期检查和检测工作。
4.负责压力容器合格证的管理和等级工作,凡是外购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合格证,对无合格证的压力容器有权拒绝安装和使用。
5.负责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教育。
(二)电器管理人员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总厂有关电器安全方面的指示、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定期、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对电器设备,线路,电器装置,电动工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缺陷和隐患要及时安排解决,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会同车间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控制。
3.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电器设备符合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4.负责对有关电器使用人员进行电器安全技术教育。
5.对电器安全管理不善,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电器设备,设施、线路、电器装置,工具用具不符合电器安全规定,安全保护装置失灵和缺乏,电器设备绝缘不好,接地不良,存在隐患和缺陷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三)动力管理人员
1.负责贯彻上级制定动力管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括给排水、氧气、蒸汽),并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检查厂(车间)给排水的水温,水压,水质设备冷却及氧气、蒸汽设备管网的安全状态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对锅炉检修、维护及安全装置运行状况,经常检查,使锅炉安全运行。
4.对动力管线,给排水、蒸汽管道支架,工作平台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提出修改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大中修和其它工程完工项目的动力给排水,蒸汽管线进行安全检查,并核查施工原始记录,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动力使用和动力管网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7.对由于动力给排水,蒸汽设备,管网缺陷和隐患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四)机械专业管理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2.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并参加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安排解决。
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药会同车间采取安全措施和上报。
3.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护。
在编制机械设备检修时,必须同时编制和检修安全防护装置。
4.在计划,布置机械设备检修时,首先制定、布置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检修后设备安全装置要齐全可靠。
5.对检查出来的机械,设备缺陷和隐患,由于未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人身事故负责。
(五)煤气管理人员
1.凡使用煤气设备的单位都要设有专职或兼职的煤气安全使用和管理的负责人。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煤气方面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我厂煤气安全规程和煤气使用规定,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对煤气设备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及事故处理等在技术上负责。
4.对操作、维护、管理煤气设备的人员要定期进行煤气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
5.煤气管理者要经常对煤气设备包括管网、开关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于煤气设备存在隐患而发生事故负责。
(六)自动化管理人员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总厂有关自动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定期、不定期组织并参加对全厂自动化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缺陷和隐患要及时安排解决,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会同车间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控制。
3、加强对自动化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自动化设备符合有关自动化设备安全技术规定,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4、负责对有关使用维护人员进行自动化安全技术教育。
5、对自动化安全管理不善,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自动化设备、设施网络及其工具不符合自动化安全规定,安全保护装置失控等造成的事故负责。
(七)化验室技术员
1、认真贯彻制定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规规定和上级指示,对本单位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在化验室主任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要及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工作。
针对取制样,化验岗位每月至少抽查两次。
3、定期、不定期的针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认真执行对特殊工种必须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超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在主任的领导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上级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八)生产工艺管理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同时”。
2、负责制定和完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搞好生产操作技术培训,提高工人技术操作水平。
4、对生产工艺不合理而没采取控制措施或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标准、联系信号装置失灵而造成的人身事故负责。
(九)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