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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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施工现场
1.1.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1.2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架设作业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1.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1.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1.1.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生产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1.1.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夜间设红灯示警。
1.1.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
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1.1.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1.1.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1.10做好女工有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2机电设备
1.2.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1.2.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2.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2.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2.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2.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2.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
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小于下表3-1规定:
表3-1
1.2.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2.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2.10X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2.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1.3高空作业
1.3.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3.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防腐、保温、防水、防火作业。
1.3.5梯子不得垫高使用,不得缺档,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3.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防腐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1.3.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1.4季节施工
1.4.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4.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1.4.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
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1.4.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1.4.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2.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2.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2埋地管线防腐、管道保护工程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2.3吊运物料,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2.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2.5使用电动机械,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
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擦磨电源线。
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2.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
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
2.7从物料垛上取物料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
2.8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
2.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
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3.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3.1油漆、喷漆作业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3.1.1根据防腐蚀涂装作业的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力排除一切火种。
施工现场的火种主要来源于自燃、明火、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等,在涂装作业中均应予以排除。
3.1.2自燃:
凡浸有汽油、油性漆、松节油、丙酮等的棉纱、破布,若不及时清理而任其自然堆积,将导致放热的发生,如果达到了堆积物的燃点即自燃。
所以,对揩过漆和溶剂的棉纱、破布等,必须存放在专用有水的金属桶内,定期予以清理烧毁。
3.1.3明火:
涂装现场内严禁吸烟。
禁止携带火柴及打火机,严禁任意使用明火和易于燃烧的用具及装置。
如必须生火或使用喷灯、烙铁时,必须在规定的区域里进行。
3.1.4撞击火花:
在涂料涂装过程中,禁止进行可以产生火花的工作,不能用铁捶、棒等金属器械敲打开封的金属漆桶,不能穿带钉的鞋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需要敲击时,使用铜制工具和塑料用具,避免撞击火花的产生。
3.1.5电气火花:
电气设备和电线因超负荷会产生剧热,而导致着火和爆炸。
因此,涂装过程中,照明灯应有防爆装置,并定期检查电路及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电动机是否超负荷,不准使用能发生火花危险的电气用具和仪表。
在使用溶剂的现场,禁止安装闸刀开关、配电盘、断路器及普通的电动机。
必须使用有三线插销的插头。
3.1.6静电:
在施工当中,涂装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摩擦,产生静电。
所以,要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
必须把设备管道,容器等有效的接地,在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2油漆、喷漆防毒安全技术措施
3.2.1施工现场有害气体浓度的卫生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3.2.2在有排放有害气体的现场(如老厂改造、扩建工程等)施工时,应对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定期检测。
检测方法采用《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快速测定方法。
3.2.3施工现场处于有害气体影响范围之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两种防护措施中的一种:
3.2.3.1设置相应有害气体的报警装置或检测管以及防毒用具。
如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戴防毒口(面)罩。
3.2.3.2由甲、乙双方协商,采取停产施工、相互错开班次或改道排放等有效措施。
3.2.4在配制和喷涂有毒防腐涂料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个体防护用品,并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当通风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口(面)罩。
3.2.5经常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下班后应沐浴更衣,工作服等防护用品不得穿带回家。
4.保温工安全操作规程
4.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4.2从事镀锌板、铝板、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应戴帆布手套和防护镜,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4.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4.4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4.5苯、汽油应缓慢倒入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
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m。
4.6进行聚氨酯现场发泡时,要做好防护工作。
5.喷砂工安全操作规程
5.1喷砂作业区,应布置监护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5.2监护人重点监护的有:
喷砂罐、气罐、空压机、输砂胶管和喷砂作业区。
5.3喷砂工应穿戴好护砂衣,保护面罩、长袖手套等,要保证喷砂操作者的供气通畅及合适的气压和气量。
5.4压缩机和空气贮罐,要按压力容器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保证安全装置运行正常。
5.5喷砂过程要加强内外联系工作,规定专用联系信号,互相取得一致,方可进行作业。
5.6作业区要进行防尘、防毒、防噪音隔离,要搭设作业棚、房、围栏,保证清洁无尘毒、无噪音、无污染。
符合“三位一体”标准化。
5.7喷砂时应先开气阀,再送砂子,以免在导管中发生堵塞。
5.8停喷时,应先关砂阀,后关气压开关,可避免砂停留在导管中,处理喷嘴堵塞时,应先关闭阀门,再进行处理。
5.9喷砂操作时压缩空气的压力应控制在0.5~0.6MPa以内,短时间的压力降低不得低于0.45MPa。
5.10喷射距离应控制在15~20cm,喷射角度以30°~75°为宜。
5.11喷砂除锈的顺序应按先上后下,先边缘后中间的原则,喷枪移动的速度要恰到好处,严禁喷枪在一个点上停留。
6.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6.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手动起重设备
4.5
机动起重设备
5~6
作吊索无弯曲
6~7
作捆绑吊索
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6.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6.3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烧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
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6.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cm,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cm的隔离设施。
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m。
6.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量,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
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6.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6.8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6.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
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
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6.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6.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7.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7.1一般要求
7.1.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
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7.1.2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7.1.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7.1.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
折减或报废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5
0~7
0~10
0~15
0.90
6~10
8~14
11~20
16~25
0.80
11~16
15~20
21~30
26~40
报废
16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40以上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
数量(个)
Y1-6
M6
0.72
7.4~8
90
3
Y2-8
M8
1.28
8.7~9.3
90
3
Y3-10
M10
2.00
11
90
3
Y412
M12
2.40
12.5~14
100
3
Y515
M14
2.88
15~17.5
100
3
Y6-20
M16
5.12
18.5~20
120
4
Y7-22
M18
6.48
21.5~23.5
140
4
Y8-25
M20
8.00
24~26.5
160
5
Y9-28
M22
9.68
28~31
180
5
Y10-32
M24
11.50
32.5~37
200
5
Y11-40
M25
12.50
39~44.5
250
6
Y12-45
M27
14.80
46.5~50.5
300
6
Y13-50
M30
18.00
52~56
300
6
60以上
300
7
严禁使用。
7.1.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3-2)。
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3-3)。
表3-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表3-3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7.1.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1.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7.1.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4)。
表3-4绳卡应用范围
注:
搭接时的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7.1.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7.1.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7.1.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
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7.1.12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7.2起重桅杆
7.2.1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7.2.2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
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7.2.3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
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7.2.4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米。
7.2.5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7.2.6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7.2.7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
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7.3结构吊装
7.3.1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7.3.2起吊结构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7.3.3就位的结构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
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7.3.4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
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7.3.5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橇。
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7.3.6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
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7.3.7禁止将物体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7.3.8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7.4设备吊装
7.4.1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7.4.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7.4.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
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7.4.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
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
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7.4.5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
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7.4.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
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
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7.4.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就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
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
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7.4.8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7.4.8.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7.4.8.2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7.4.8.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7.4.8.4负载的独腿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并确保缆风受力均匀。
8.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8.1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
8.2所有绝缘、检验、登高等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8.3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8.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8.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
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8.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9.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9.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9.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9.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
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9.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9.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9.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9.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9.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9.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9.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9.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9.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9.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9.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9.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9.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0.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0.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10.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mm、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10.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10.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10.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
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10.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
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10.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10.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10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10.11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
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10.1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0.13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0.14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0.15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0.16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
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0.17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
工作完毕应洗漱。
10.18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
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11.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立杆以外扒皮杉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