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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2018年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人口问题是**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重大问题,也是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正确把握我市人口变动趋势及其发展规律,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实现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规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始终坚持”一高一低”战略目标,完善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推进综合改革,强化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各级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新成就。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十五”期间,我市妇女生育水平始终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总和生育率在1.5左右。

18年全市自然增长率4.9‰,总人口533.8万,圆满完成了“十五”人口计划。

(二)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

18年—18年婴儿死亡率由11.89‰降低到11.51‰,其中,城市由10.25‰降低到9.38‰,农村由14.59‰降低到12.47‰。

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正在形成,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观念已基本被群众接受。

“十五”期间我市政策生育率保持在了90%以上;反映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指标的一孩妇女比由“九五”末期的40.1%上升到了18年的45.02%;“十五”期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稳定在90%左右。

(三)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十五”期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8年的5737元提高到18年的882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8年的2222元提高到18年的3220元。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逐年提高。

“十五”期间,我市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体制发生根本变化,为切实解决经费投入问题,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安发〔2004〕3号)中明确提出要将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切实保证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全市经费投入由18年的人均4元提高到18年的19元。

(五)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得到巩固完善,技术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截止到18年末,我市所有县(市、区)和乡(镇)都建立有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机构;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42.6%以上,58%的技术人员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县站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达到24%以上。

全市计生服务网络承担了计划生育手术量的90%以上。

全市普遍开展了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服务。

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市、县两级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

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加强,村级计生管理员基本达到了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要求。

(六)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局面正在形成。

建立了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有效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

利益导向工作全面展开,为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的示范作用,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安政〔2004〕67号)文件,使越来越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七)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

18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18年林州市成功创建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18年内黄县、北关区成功创建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带动和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受人口惯性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

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以及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也将日渐突出,给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巨大的挑战。

  

(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

18年底,我市总人口已达533.8万人。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迎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每年进入婚育期妇女人数平均在6万人以上,远远高于“十五”

期间的人数。

按照总和生育率1.50预测,我市18年人口总量将达到552.3万,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带来巨大压力。

  

(二)人口总体素质偏低。

我市人均受教育程度不高。

18年“五普”时,我市大专及以上人口12.24万人,占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2.53%,比全省低0.35个百分点,高中和中专人口有48万人,占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10.01%,比全省低0.78个百分点。

人口健康素质较低,残障人口数量较多,18年,我市有各类残疾人数29万余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5.77%。

目前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1.5‰,即在每年出生的5万人口中,出生缺陷的婴儿总数高达575人。

此外,人口素质城乡差异较大,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远远低于城市人口。

据“五普”资料显示,我市农村具有大专以上人口2.17万人,占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0.45%,文盲人口为20.1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3.80%。

一些偏僻、落后、人口素质低的地区,多生现象较为普遍,这将使得我市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

  (三)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是老龄化问题。

我市已步入老年型社会,老龄化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预计18年我市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41.7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7.6%。

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老龄人口的迅速增长,将大大加重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制约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问题。

据“五普”资料显示,18年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4,近几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持续上升趋势,18年性别比已达129以上。

由于当前我市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村居民面对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希望多生育和生男孩的家庭还占相当比例,加之人为鉴定胎儿性别因素,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难度很大。

三是劳动年龄人口过于庞大的问题。

据预测,

18年我市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最高峰值418.35万人,18年我市劳动年龄人口为417.86万,庞大的劳动力人口将对我市的就业带来巨大压力。

  (四)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尖锐。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

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工农业用地大幅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

据统计,从18年—18年,我市人均耕地从2.99亩/人减少到1.15亩/人,持续增长的人口,导致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经营,对环境的破坏性开发,自然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人的生存环境质量下降,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

  (五)流动人口的无序迁移给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18年我市流动人口为20.42万,

18年上升到21.29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还会有更多的流动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

由于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体系相对滞后,庞大的流动人口在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带来巨大冲击。

流动人口的就业、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就医看病、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流动的无序性又造成了城乡和部分区域劳动力分布不平衡。

一些流出地劳动力严重失衡,加强农业生产和基层基础建设的措施难以落实。

一些地方滞留着大量盲目流入的流动人口,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综合决策、综合治理机制尚未完成。

一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对人口发展的思路不清,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不硬,责任不到位,经费不落实,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政策措施在当地棚架。

二是一些相关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对一些亟需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重点、难点问题,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性别比升高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技术服务机构设备简陋,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是一些计划生育干部思想素质、法制观念、业务知识、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还适应不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三、“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积极探索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模式,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关注区域人口安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问题。

对我市来说,解决人口数量问题是根本,稳定低生育水平是重点,提高人口素质是关键,解决人口结构问题是长期的任务。

在未来人口发展中必须立足根本,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关键问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有效地惠及人的发展,将公共资源优先安排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的投入,把人口发展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好弱势人群的发展权利,促进人口问题的平稳解决。

  3、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加快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

根据新时期人口发展的特点和重点,我市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率先在全省建立“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创新服务理念,培育新型生育文化,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我市创建成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

  

(二)发展目标

  ——发展重点: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抓紧抓好人口总量控制,重视提高人口素质,努力改善人口结构,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人口合理流动。

  ——人口发展目标: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到18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552.3万以内,年人口平均增长率为6.38‰,确保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力提倡优生优育,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婴儿死亡率降到2.3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6.1/10万以下;基本普及高中教育,15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以上;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降低贫困发生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得到加强,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18年末,全市基本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国家和省优质服务县(市、区)要率先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

18年各级财政投入达到人均22.5元,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奖励扶助和小康工程全面推开;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建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序、政策法规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保障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运用经济、法律、政策、行政等多种手段,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1、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继续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事业的利益导向政策,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措施,在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以“奖、优、免、扶、保、助”为主体,以农村计划生育小康工程为载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

进一步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发放。

开展给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送健康、送技术、送希望、送温暖活动。

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三农”问题相结合。

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

充分利用相关社会经济领域的发展成果,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减免、帮扶、保障、救助政策和措施。

增加各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十一五”期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

  2、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

强化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与服务模式。

“十一五”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要求,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对县站、乡所进行扩建、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县、乡技术服务体系。

搞好村室规范化建设,村村建有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场所,力争到18年形成具有严格质量保证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网络,确保覆盖全市98%以上的人群。

进一步强化县、乡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增强依法执业和依法服务的意识。

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服务站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人员结构,加强人员培训。

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做好艾滋病预防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3、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互联网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

初步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理论体系。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不断拓展充实宣传内容。

不仅要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教育,还要开展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我国三代领导人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论述、国情与市情、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及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女孩行动”。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知识普及率达到93%以上,接受率达到88%以上。

不断巩固广播、电视和党报等经常性的专题栏目,栏目开办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宣传氛围。

  4、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实行农村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全社会形成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局面。

对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落实处罚措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继续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

  5、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在18年末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和完善依法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队伍建设、考核评估等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在领导决策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经费投入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政府和社会群团合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6、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各级信息技术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置信息技术机构或岗位,安排专职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稳定信息队伍,加强信息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

18年,初步建立人口宏观管理和决策信息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数据集中管理,达到实时在线操作和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业务数据自动分拣交换,实现人口的综合管理和全市人口数据完全共享,向全社会提供人口信息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8年,优化整个网络,实现与政府其他系统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1、提高人口身体素质,首先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大力加强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利用计划生育网络优势,以农村地区为重点,以可以预防的严重、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开展优生咨询服务。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县乡服务机构的装备水平,到18年,全市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全部具备常见遗传病和生殖道感染及导致出生缺陷的其他环境因素的筛查能力,开展相关咨询和产前筛查工作,积极预防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疾病。

  实施儿童与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

给孩子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和适宜孩子身心发育的良好空间。

关心贫困地区少年儿童的营养不良状况,降低农村5岁以下因营养不良患病率。

关注部分少年儿童营养过剩问题,定期开展儿童营养改善和营养监测工作。

在青少年中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改变目前少年儿童体能下降的状况。

特别要重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身体健康,从经济上、生活上给予帮助。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努力控制各种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和地方病。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继续推行爱心四项行动,实行100%安全套工程,对患艾滋病的妇女实行母婴阻断。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体质。

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健制度,解决农民基本医疗和保健问题。

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提高健康素养,引导人们建立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

  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

依托计生网络,对育龄妇女宣传普及保健知识。

有效整合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形成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开展以生殖道感染为主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到18年,85%以上的育龄妇女得到相关服务。

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证避孕措施及时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流发生率,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

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进一步健全发放网络,确保药具免费发放的渠道畅通,努力提供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产品。

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并发症和事故报告制度,逐步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2、全面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

重视一切形式的教育,包括正式教育和非正式教育,短期教育和临时教育,电视网络、扫盲、知识下乡等。

重视发展中小学教育,提高儿童入学率,加强扫盲工作。

大力提高劳动年龄人口的科技素养和职业技能。

加强对科技人员、在职职工以及农村人口的培养和教育。

着力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

改善目前流动人口无一技之长或技能低下的状况。

  3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建立健全和谐社会意识形态和信用体系。

完善公民基本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体系建设,建立全民的法律普及与法律援助系统;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实施劳动技能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健康的心理和高尚的情操,增强青少年道德修养,注重防止青少年危险行为的发生;关注人口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矫治各种心理疾病。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财政、农业、教育、劳动、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给女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氛围。

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目标责任管理。

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重点为二孩)的实施全程管理。

建立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

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进行选择性引流产、溺弃女婴、虐待妇女的案件。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逐步建立国家、家庭、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营造一个尊老敬老养老的社会环境。

加快社会保障法规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同解决老龄化问题相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通过培育民间组织或自愿延长劳动年龄等方式,发挥老年人才优势,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以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突破口,继续发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这两种养老方式,逐步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体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农村贫困老人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农村老有所医问题。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

消除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

进一步深化户籍、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及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促进人口与劳动力在地区间、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

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与流出地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享有与户籍人口、产业工人同等的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和公正待遇,充分享受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所带来的成果。

进一步拓展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功能,建立与就业信息平台、劳动资源管理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对城乡、区域间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进行动态分析,及时为政府出台政策提供依据,继而实现人力资源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配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坚强保证。

  1、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发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人口发展问题摆到首要位置,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将人口发展事业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坚持把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水平,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评估办法,坚决实行人口和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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