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综合治理台帐综合管理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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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综合治理台帐综合管理篇
工地综合治理台帐
(一)
综合管理
综合管理目录
1、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文明施工的行业标准二通三无五必须
4、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5、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及职责
6、综合治理标准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8、门卫管理制度
9、爱民便民措施
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工地现场做好“三通一平”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在工地入口醒目处设置平面规划布置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示及工程简介牌。
建设单位工地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资料及时上墙。
2、组建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工地现场每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地进行安排,使整个工地现场布置统一、规范,具体以图表、文字形式统一发至各个施工单位,必须落到实处。
3、临时用房搭设整齐、合理规范,各类用房分布齐全,乙方办公室保持整洁,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资料及时上墙。
4、施工现场食堂、浴室等辅助生活设置齐全,宿舍通风、整洁、生活区保持整洁卫生。
5、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做到品种分清、堆放有序,每天做到施工完料尽场地清。
现场必须悬挂保质量保安全创文明施工等醒目标语。
6、幢号间施工道路必须做混凝土面层,在正式开工前必须浇筑完工,施工中施工道路畅通整洁,排水设施齐全,场地无积水。
7、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管理,做到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工地主干道两侧严禁占用,各房号包干区每天清扫保持整洁。
9、现场管理人员对工地现场每一施工队伍,进行严格管理,如发现不文明行为将对项目经理进行相应处罚。
文明施工的行业标准二通三无五必须
二通:
●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
●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
三无:
●施工中无管线事故
●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
●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
五必须: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隔
●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管理人员佩带上岗证
●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
●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
●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年月日
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及职责
一、是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确保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二、是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打架斗殴事件;
三、是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工地,加强工地物资保管,组织夜间治安巡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
四、要加强工地治安保卫组织建设,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做到现场门卫定岗定员、安全保卫责任到人,对外来人员出入工地一律实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工地。
对行为异常的人员要提高警惕,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发生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事件,不发生盗窃、杀人案件,不发生重大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物资的安全。
同时,还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得私招滥雇民工。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好重点环节的日常安全监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六、要配备处理突发事故的队伍,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分工到位、检查到位、预案到位,及时掌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对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要求立即上报,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七、各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持安全生产每天从零做起,确保安全防护“零”隐患,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生产“零”事故。
必须对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等易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进行整治,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八、是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款和民工工资,确保不发生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事件。
综合治理标准
一、清洁化标准
1、建成区工地入口5米范围内应当无渣土和碎砖乱石,工地周边50米内应当无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出口外道路100米内应当无渣土污染。
2、建成区工地施工围墙不得有积尘,每50米不得有超过1处的痰迹、污垢;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即工程简介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标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下同。
)和其他公告牌等不得有积尘等污垢;墙体上出现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应当及时清除。
3、办公区、生活区每日保洁不少于2次,并随时保持清洁。
4、施工机械和工地内附设的垃圾桶、灯具、电架箱等设施定时清洁,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5、工地内无高空抛撤垃圾、渣土现象;运输垃圾渣土的各类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并采用全封闭车厢或四面围护的车厢,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6、施工现场实施严格的烟尘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设备、车辆尾气的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二、秩序化标准
1、施工出入口5米范围内应当硬化,设立车辆冲洗台和沉沙井,并应设置明显醒目的警示标志。
2、施工围墙或围挡保持连续、封闭,主要路段和各景观主干道设置的围墙或围挡高度不低于2.0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围墙或围挡材料应采用砌体或定型板材,确保坚固、稳定。
施工人员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围墙或围挡内进行。
3、工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划分清晰、整体布局有序,不同区域间布置了明显的隔离或警示标志设施;根据施工需要布置的门卫室、厕所和开水房等建筑类型齐全、通风采光良好。
4、办公与生活环境管理规范,办公室内布置整齐,文件资料归类存放。
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上岗穿(戴)工作服(帽)。
5、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组织有序
(一)施工现场各种告示牌、广告牌等安装牢固、字迹清楚醒目。
(二)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空或埋入地下,不得在场地或楼地面表面上随意乱接乱拖。
(三)各种材料和施工机具设备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齐整堆放,不得在工地围墙或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粉尘材料实施入库保管。
(四)在建工程超出施工围墙高度、已搭设外脚手架和大面积支模的工程现场,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应当使用防锈油漆见新,剪刀撑和防护栏应当刷统一以红白或黄黑油漆相间作为标识,同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挂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
(五)按批准时间进行施工作业,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实施了噪音控制;混凝土由封闭罐运输进入,不得设置现场混凝土搅拌站。
(六)施工场地应设置带盖垃圾桶,产生的废土和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统一收集、集中密封外运,并按批准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随意处置。
(七)污水应当实施定点集中排放,未经沉淀的泥浆、污水、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
(八)建成区内的所有工程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市政、道路施工应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
(九)施工现场保持经常整洁,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进出行人通道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三、优美化标准
1、工地入口大门外观形象应保持简洁大方。
2、施工围墙应采用白色作为底色,墙体上布置的标语、宣传画等内容应保持完整、美观、风格协调;围墙顶端禁止搭设其他设施;施工围档应当规格、色彩统一,保持外观完好并布置整齐。
3、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墙面和屋顶颜色应当统一,并与工地所在地段环境保持协调;办公区、生活区道路要求平整完好,出现地面破损、凹陷必须及时修补。
4、工地附设的各种标志牌、公告牌、警示牌、防护栏、灯具、电架箱,以及公厕、垃圾桶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明显断裂、破损、锈蚀或脱漆等现象。
5、工地使用的密目安全网不得脱落、漏挂,不得有大于5平方米的破损,安全警示标牌应当保持字迹清晰美观。
6、有条件的工地,或位于城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地段的工地,应当在施工围墙和工地内部组织临时绿化。
四、制度化标准
1、细化施工过程中减少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的具体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2、建立施工场地控制扬尘、防止噪音、杜绝乱排污水垃圾和渣土沿路抛洒现象的专项治理办法,落实施工现场专职保洁员制度,负责工地内场保洁和“门前三包”,解决工地扰民和污染城市问题。
3、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前15日内必须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施工过程中应选择低噪音设备,进行打围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
晚上10:
00至凌晨6:
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4、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公共安全与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和施工现场综合治理管理,维护企业正常和生产序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条例》和国务院《企业职工奖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企业基地、仓库、工地生活区、施工现场等处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本单位职工、借调工、外包工民工、临时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结合的原则。
1违反制度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本制度的人是无行为能力或本人无力赔偿和负担的,由监护人赔偿或负担。
个人违反制度的处伍拾元以上叁佰元以下罚款。
2凡违反本制度者,除给予罚款处公司视情节轻重根据《企业职工奖罚条例》对企业内部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留用、除名的处分;对外单位人员劝其退场或勒令退场。
第四条: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以罚款,并赔偿消防器材损失。
1在禁火区吸烟的。
2无动火证(包括无消防部门许可的操作证或无监护人)以及领导违章指挥无证动火的。
3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作为生产工具的。
4施工现场不及时清理木屑、刨花、草袋、纸袋、包装箱等易燃物品的。
5生产及生活区乱拉电线、乱接插座的。
6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碘坞灯,使用超过100W灯泡照明的。
7过失引起火警、火灾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8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司有关部门通知不及时整改的。
9易燃易爆物品不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堆放的。
10动火监护人没有起监护作用,造成事故的。
第五条:
有下列扰乱工作、生产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伍拾元以上叁佰元以下罚款。
1扰乱生产工作秩序、致使生产工作不能下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3故意损坏尚在时效内的布告、通告、标语牌、施工标志和其他施工设施的。
4拒绝或阻碍保卫人员、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使用暴力相威胁方法的。
5损坏公共财物和电器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的。
第六条:
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行为之一的,处伍拾元以上叁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偷盗、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3私拿、私分建筑材料的。
4在施工现场或集体宿舍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5复制、传播淫秽录像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伍拾元以上,贰佰元以下罚款。
1随地大小便。
2违反公司房屋管理规定。
3未经许可携带家属来工地、生活区强占住房或男女混杂住宿的。
4阻塞道路不听劝阻的。
5私拆围墙、篱笆的。
6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共财物不开出门证拿出工地的,一律按偷盗论处。
7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并辱骂威胁管理人员的,经教育仍重犯者。
第八条:
违反户口或者身份证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处伍拾元以上,贰佰元以下罚款。
1外包单位三天之内未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寄)住户口的。
2假报、漏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3故意涂改户口及其他证件的。
第九条:
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由武装保卫部门负责依照本制度规定处罚,所有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
对执行本制度有贡献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由主管部门报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被裁决受处罚的被害人如不服裁决的,可在15日内向本公司工会反映,担不得影响工作。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室是施工现场主要治安岗位之一,门卫也是工地主要治安职能人员,门卫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并应认真做好值班与交接班的记录。
2、施工现场内的一切物资、设备、材料的出门,均需凭出门证方可放行,如有与实际不符的,门卫有权暂扣,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3、个人随带的物品出入大门,门卫有权进行查问,任何人不得拒绝,发现可疑人员及物品,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4、本工地职工进出大门应佩带工作证,外来走访或联系业务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或介绍信,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后,才能进入工地或宿舍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5、运送材料和物品的外单位车辆应凭送货单放入,出门时要检查,并保证车辆清洁,不污染道路。
6、外单位的机动车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在工地内停留过夜,无关车辆不准进入工地。
7、新职工进入工地和职工中途离开工地应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人员应做到勤问、勤记。
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员基本情况。
8、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地拍摄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严禁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9、每天早晨5:
30点开门,晚上22:
00点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