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奥园集团职能中心办绩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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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奥园集团职能中心办绩效管理办法
奥园集团职能中心(办)绩效管理办法
编制:
人力资源中心
签发:
郭梓宁
日期:
2008/04/08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各职能中心(办)(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绩效,加强组织绩效目标的确定、分解和传导,达到激励团队绩效、实现公司中长期工作目标,保证员工团队与公司的共利双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绩效考评,全面评价职能中心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效果,以提高部门绩效为导向,实现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体现公平、公正的多角度考核。
第三条 通过绩效考评,为发现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教育提供依据,为确定部门的绩效奖励与处罚提供依据,为部门管理经营团队的职位晋升、岗位调配、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凡各职能部门均参加考核,适用本办法。
具体包括管理服务板块的总裁办、人力资源中心、计财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信息技术中心、法务中心、审计中心,以及业务支持板块的设计整合中心、项目统筹中心、营销中心、商业物业运营中心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考核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为使本法顺利实施,集团公司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
1、绩效考评委员会架构与成员
主任:
郭梓文
常务副主任:
郭梓宁
副主任:
郑健军、胡大为、谢惠华、张林、李兴
成员:
杨蓓、钟平、张永虎、丁慈鑫、李开华、艾小龙、周澜、牟忠富、戴晓海、罗江海、王新华、林莉及各项目公司负责人。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集团审计中心、集团计财中心为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的日常办公机构。
2、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对绩效考评制度、办法、管理目标协议书进行审定;
(2)对各职能中心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进行审核;
(3)对各职能中心进行季度与年度进行绩效评定;
(4)对考核过程的申诉提出终审意见。
3、考核委员会日常办公机构的工作职责
(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负责草拟绩效考评制度与考评方法、设计考评过程中需使用的考评表格、草拟《职能中心管理目标协议书》(军令状)提交绩效考评委员会进行审议;
协助绩效考评委员会进行考评方法的培训说明、指导纠错工作;
负责召集组织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及其他有关协调工作;
负责绩效考评过程中关于满意度调查、领导力评议等意见征集调查工作;
负责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日常协调处理工作;
负责对各职能中心(办)的季(年)度绩效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负责建立职能中心考核档案。
(2)集团审计中心
负责汇总收集各职能中心《季(年)度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并对照《职能中心管理目标协议书》(军令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绩效考评委员会审定;
负责绩效考评分数的计算、考评结果的分析、和绩效奖罚意见的提出,并报绩效考评委员会审定;
负责对职能中心(办)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建立日常分析与监控制度,并按季度向绩效考评委员会提交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3)集团计财中心
负责对绩效考评中的财务指标进行统计核算。
4、各职能中心(办)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绩效考评制度与考评方法与《职能中心管理目标协议书》(军令状),并认真遵照执行;
(2)负责将部门管理目标任务在部门内部进行分解,帮助本部门员工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3)负责对本部门考核工作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
(4)根据《集团公司员工个人绩效考评办法》,负责本部门员工绩效考评工作。
第六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季度、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季度结束后二十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公司可为特别事件开展不定期的专项考核。
第七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含工作任务目标、客户满意度、财务考核指标、部门员工学习成长目标、工作质量指标共五个考评维度(详见附件1《奥园集团职能中心目标管理协议书》和附件2《职能中心绩效考核指标》)。
第八条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指标由各中心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拟写季度计划时提出,提交绩效考核委员会协商确定后执行。
第九条考核指标权重表示单个考核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相对重要程度,评分权重表示不同考核人评价意见的相对重要程度。
职能中心考评表列出的权重体系为参考性的,绩效考评委员会将依据各职能中心自身特点的不同而调整权重体系。
第一十条考评人、考评对象与考评等级
考评人
考评对象
权重
考评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
各职能中心
60%
考评委员会副主任
业务分管职能中心
各职能中心与各项目公司的负责人
各职能中心
20%
各职能中心负责人
本职能中心(自评)
20%
各中心的最终得分=∑(上级考评得分*60%+同级考评得分*20%+自我考评得分*20%)
考核评分表中的所有考核指标均按照S、A、B、C、D四个等级评分,具体定义和对应关系如表1:
表1评分等级定义表
等级
S
A
B
C
D
定义
嘉奖
优良
良好
中下
较差
得分
111-125
96-110
81-95
65-80
65分以下
表2综合评定等级定义表
等级
详细描述
S
实际表现显著超出预期计划,在所涉及的各个考评维度都取得特别出色的成绩。
A
实际表现达到或部分超过预期计划,在所涉及的各个考评维度都取得比较出色的成绩
B
实际表现基本达到预期计划,无明显失误。
C
实际表现部分未达到预期计划,在某些方面有明显不足或失误。
D
实际表现未达到预期计划,在很多方面失误或主要方面有重大失误。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1、绩效考评体系中的工作任务目标、工作质量目标、部门员工学习成长目标、客户满意度目标四项考评维度以季度为周期进行考核;财务指标的考核周期为年度(即每年元月1日到12月30日)。
2、各职能中心须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职能中心(办)2008年季度管理目标工作计划书》,经集团公司业务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与审计中心备案,视为《奥园集团职能中心目标管理协议书》的附件执行。
3、各职能中心须在每季度首月5号前按时将上季度《中国奥园地产集团职能中心(办)2008年季度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提交到集团审计中心,审计中心须在15号前向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提交初审意见。
4、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须在每季度首月10号前完成客户满意度与领导力评议的意见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并按时向审计中心提交统计结果与分析报告。
5、集团计财中心须于每年1月10日前完成职能中心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核算工作,并按时向审计中心提交统计结果。
6、每季度首月20号前,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将组织开展季(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在听取各职能中心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计中心、计财中心提交的初审意见与调查分析报告,综合评定各职能中心的绩效结果。
7、管理目标计划期满后的15天内,各职能中心须提交全年的《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集团审计中心将在收到报告书后30天内对其全年的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其出具的审核报告将作为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考核职能中心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绩效反馈
第十二条绩效反馈
1、各职能中心的季(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考评意见将通过公告栏、内部网站、内部刊物向全体员工公开。
2、对于各职能中心未完成的工作,在每考核周期结束次月的5日内,各中心负责人须向各业务分管副总裁进行专题汇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同时将该项工作计入下一考核周期,不占权重。
如在下个考核周期内及时完成,则该项工作以0分计算;如仍未完成,则该项任务归属的考核维度应在原有考核等级上降低一个级别。
第十三条申诉受理
一般申诉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协调、处理,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诉,申诉书内容包括:
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考核管理委员会是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机构。
1、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对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2、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力资源中心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协调、沟通。
人力资源中心应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不能协调的,须及时上报考核管理委员会处理,并将进展情况告知申诉人。
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就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十章绩效结果的使用
第十四条为保证各中心管理目标的实现,各职能中心负责人年薪总额的25%列为绩效工资,职能中心副总监每月薪资总额的20%,总监助理每月薪资总额的15%,其他业务主管每月薪资总额的10%列为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的结果,将按季度在绩效工资额度内核算返还相应的绩效工资。
部门绩效评定结果在良好(B)级以上的,则该部门全体员工当季绩效工资全额发放;部门绩效评定结果在中下(C)级的,则该部门全体员工当季绩效工资按90%的比例发放;部门绩效评定结果在较差(D)级的,则该部门全体员工当季绩效工作按80%的比例发放。
第十五条奖励办法
1、为体现集团各职能中心管理目标与各项目公司经营目标的一致性,集团公司各中心的奖金构成包括销售完成配合奖、工程进度目标配合奖、进度提前配合奖、其它单项奖等。
奖金的计提以季度为兑现周期。
2、绩效奖金计算方法
(1)绩效考评分值计算方法:
奖金总额/各职能中心考核满分值汇总数/各职能中心总助以上高管人员总数=绩效分值
(2)部门绩效奖金:
部门绩效考评总得分×绩效分值×部门内总助以上高管人员数=部门年度绩效奖金
3、奖金分配办法:
总监不低于30%、副总监不低于20%、总监助理不低于10%,具体奖金分配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处罚办法
1、年终部门绩效考评总分在65—80分的,集团公司有权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降级处理;绩效考评总分在65分(不含65分)以下的,集团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劝退处理。
2、各中心负责人若不能按期完成任一工作目标项超过30天的,并无合理的正当理由解释且没有任何可行的补救措施,集团公司有权将其解聘,此前所得奖金应全部退还公司,同时扣发该部门全体人员的当季绩效工资。
第十章附则
第十七条《奥园集团职能中心目标管理协议书》与《奥园集团职能中心-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本办法的附件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生效,并由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