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参考案例(含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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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案例

案例1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

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

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

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

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

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

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

后市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张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张某发现三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考虑到甲曾经当过自己的老师且对自己很好,于是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向甲、乙、丙三人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

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问:

(1)该市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的条件是否合法?

为什么?

(注:

《律师法》未对发起人的年龄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2分)

(2)市司法局在作出是否准予甲、乙、丙三名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之前,是否应当听取甲、乙、丙三人的意见?

为什么?

(2分)

(3)《律师法》(2001年修正)第19条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决定。

请问,市司法局在作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

为什么?

(2分)

(4)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是否应当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为什么?

(2分)

(5)如果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决定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需要赔偿甲、乙、丙三名律师的损失?

为什么?

(2分)

案例2

2004年8月,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地区的烟酒业的发展作出一项规定,凡是外地生产的烟酒进入本地销售,必须取得销售地的县级工商行政机关的销售许可,未经许可擅自销售者,罚款3万元。

F公司是该地区甲县的一家大百货商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外地区的名烟名酒,于是甲县人民政府对F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F公司对甲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欲寻求法律救济。

请问:

(1)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1分)

(2)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能否一并对地区行署的规定提出审查请求?

为什么?

(3分)

(3)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应当作出何种行政复议决定?

为什么?

(3分)

(4)F公司对上述处罚不服,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为什么?

(3分)

案例3

2004年8月27日晚,王某因交通问题与李某发生纠纷,后遭李某殴打。

王某即向附近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报警,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李某对殴打王某的事实予以认可。

当日,安贞里派出所决定立案,并传唤李某接受讯问,李某在讯问中对殴打王某并致其受伤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提出愿意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

次日,安贞里派出所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询问。

2004年8月29,朝阳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对王某的伤情作出“王某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的鉴定。

2004年9月9日,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给予李某罚款50元的处罚,在向李某宣告后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李某。

同日,安贞里派出所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王某。

王某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后,认为派出所对李某的处罚过轻,遂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决定予以维持。

王某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问:

(1)王某对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最迟应当在哪一天申请行政复议?

为什么?

(2分)

(2)王某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以谁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

(2分)

(3)王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什么?

(2分)

(4)王某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分)

(5)如果王某是一美籍华人,其是否可以其中国同学(非律师)委托代为诉讼?

(1分)

(6)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如何判决?

为什么?

(2分)

案例4

2005年12月4日(周日)晚上,韩某驾车前往北京市海淀区某饭店参加大学同学聚会。

大家兴致颇高,边喝酒边聊天,畅叙毕业后各自生活经历与感受。

晚十点钟左右,晚会结束,韩某开车回家途中,遇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的交通警察王某、李某进行执法检查。

王某、李某用酒精测试仪对韩某进行测试,确定韩某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国家标准:

≥20mg/100ml为饮酒;≥80mg/100ml为醉酒)。

王某、李某遂认定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的名义,当场对韩某作出以下处罚:

暂扣3个月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韩某认为处罚太重,次日即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变更原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了韩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请问:

(1)交通警察王某、李某于周日晚上的执法检查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

为什么?

(3分)

(2)本案中王某、李某对韩某作出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2分)

(3)在王某、李某对韩某作出处罚决定之前,韩某享有哪些权利?

(2分)

(4)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若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是否有权直接予以变更?

(1分)

案例5

公民C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快餐食品的零售店,于2005年3月15日向该社区所在地的B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了一些申请材料。

4月15日,B工商局向C核发了营业执照。

4月20日,C开始营业。

11月10日,B工商局接到举报,称C患有传染病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要求B工商局尽快查处,否则将向其上级投诉。

B工商局的领导对此非常重视,马上派工作人员李某对C的登记申请举行复查。

李某经复查发现,C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也未提供任何关于健康情况的证明,原先办理该登记申请的工作人员张某未尽到认真审查的职责。

11月14日,B工商局作出决定,撤销C的工商登记。

次日,C向B工商局提出请求,称自己没有违法行为,B工商局撤销其工商登记没有道理,要求B工商局撤销其作出的决定。

但是,一个星期过后,B工商局未对C的请求作出任何答复。

为此,C欲寻求法律救济。

请问:

(1)C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救济?

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3分)

(2)C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时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为什么?

(2分)

(3)B工商局撤销C的工商登记的行为在性质上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为什么?

(3分)

(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B工商局是否可以撤销C的工商登记?

如果撤销,是否应当对由此给C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2分)

案例6

2004年12月,天津市规划局批准该市工商局在某居民小区旁建造一栋20层高的办公楼。

2005年6月,办公楼建成。

由于该办公楼离周围居民太近,致使小区内5户居民的住宅无法采光。

该小区内的5户居民对天津市规划局批准该市工商局建楼的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天津市规划局作出的批准该市工商局建楼的行为。

请问:

(1)天津市规划局批准该市工商局建楼的行为属于哪一类具体行政行为?

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分)

(2)天津市规划局在作出批准该市工商局建楼的决定之前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为什么?

(2分)

(3)该5户居民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为什么?

(2分)

(4)如果该5户居民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

(1分)

(5)如果该5户居民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作出何种行政判决?

为什么?

(3分)

案例7

2006年12月15日上午,张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发生矛盾,李某一怒之下抡起手里的盛满开水的铁网暖瓶打向张某,暖瓶打到张某后瓶塞飞出,暖瓶里的开水洒到了张某的脖子上,导致张某颈部局部烫伤。

张某立即向附近的县公安局报警,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着手调查此案。

县公安局的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讯问,对张某和其他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

2006年12月15日下午,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偏重)。

2006年12月20日,县公安局作出给予李某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在向李某宣告后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李某。

李某认为县公安局的处罚过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较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将行政拘留李某的时间改为5天。

李某于2007年1月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仍然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李某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什么?

(3分)

(2)李某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为什么?

(3分)

(3)在本案中,张某若对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为什么?

(3分)

(4)在本案中,李某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什么?

(3分)

(5)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对李某的处罚明显过轻,是否可以加重对李某的处罚?

为什么?

(3分)

答案

案例1

(1)不合法。

市政府规章可以在《律师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2分)

(2)应当听取甲、乙、丙三人的意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分)

(3)应当适用《律师法》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分)

(4)应当。

本案中甲、乙、丙三名律师是以欺骗这种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故应当予以撤销。

(2分)

(5)不需要。

因为甲、乙、丙三名律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其信赖不值得保护,故不予赔偿。

(2分)

案例2

(1)地区行署(1分)

(2)能够。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规章除外)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3分)

(3)撤销甲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决定。

因为,地区行署的规定违反上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许可法》等),是无效的。

甲县人民政府根据地区行署的规定对F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故应予撤销。

(3分)

(4)可以。

对于此类处罚案件,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故F公司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分)

案例3

(1)最迟应当在2004年11月8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分)

(2)王某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分)

(3)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

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是维持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分)

(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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