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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

“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根据穗港澳各自优势及发展需求,经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反复研究,制定《“大湾区‘菜篮子’”(以下简称“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目标

立足广州,联结泛珠,携手港澳,构建标准化、现代化、便利化的生产及流通服务体系平台,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提升粤港澳食用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水平,增强市民获得感,助力香港、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倒逼广州以及珠三角市场食用农产品供给质量标准和品质水平的提升;从源头大幅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升生态环境水平;拉动广州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广州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有效推动;助推广州市实现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以及在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的目标。

二、建设定位

立足广州、服务湾区、联结泛珠、辐射内地。

三、建设模式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行为。

政府主导就是由政府树标杆、搭平台、建通道、出政策、强监管、提品质、护秩序。

树标杆就是以供港标准为基础建立统一供港澳及珠三角的标准体系;搭平台就是搭建集产品检验、检疫、通关“一站式”高效服务,以及会展交易、信息交换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建通道就是建立从生产基地到销售市场的交通便利和信息共享绿色通道;出政策就是制定出台支持“菜篮子”建设的配套政策;强监管就是建立统一标准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所有“菜篮子”生产基地实施强制性的、严格的阳光监管;提品质就是鼓励培育发展优质生态的绿色产品、特色产品;护秩序就是运用经济、法律、行政、道德等手段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公平、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企业主体就是由企业主导基地建设和生产经营。

市场行为就是企业按市场规则办事,市场正当竞争,市场优胜劣汰。

四、建设计划

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

(一)2018年至2019年6月,以“谋”为主,启动前期工作、开展规划编制。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广州市农业局与广州海关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会同香港海关和香港食卫局、澳门海关和澳门民政总署分别建立穗港、穗澳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关议事协调以及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设立专门工作班子;采用3+N方式联结泛珠乃至内地农业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调各地优质企业、备案企业参与共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交流有关信息。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广州海关,配合单位:

市港澳办、市口岸办)

2、研究编制相关规划,布局设计生产基地体系、产品便利流通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广州海关,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委、市公交集团)

3、成立生产企业联盟。

以企业联盟为载体,联结泛珠乃至内地相关优质农业企业,为培育供港澳备案企业提供资源。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公交集团)

4、成立备案企业协会。

制定相关规则,建立有关机制,联结泛珠三角乃至内地备案生产基地,形成产业合作新机制。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公交集团)

5、

6、组建经营团队。

以现有供港澳的央企、省企为基础,结合优秀的供港澳民企,组建经营贸易团队,在承接原有经营基础和经验的基础上,融入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全国最优质安全农产品贸易中心的高标准,构建“菜篮子”经营新体系。

(牵头单位:

市公交集团)

7、

(二)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以“建”为主,初步建成相关体系。

(三)

1、建立生产基地体系。

2、

(1)立足本地,完善提升现有备案生产基地,适度外扩,逐步扩展新建备案生产基地;由主及次发展生产基地,由近到远联结生产基地,先易后难接纳生产基地。

(牵头单位: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以供港澳质量标准为认证标杆建立备案标准体系。

相关部门共同成立标准工作小组,编制和更新标准手册。

(牵头单位:

广州海关、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汇总和分析现行供港澳蔬菜及其他“菜篮子”产品进出境的检验检疫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指导备案基地企业与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技术对接,提供认证的技术培训(牵头单位:

广州海关、市农业局)

(4)提供“同一窗口”备案生产基地服务。

以现有的优质生产基地为基础,提供“同一窗口”申报认定备案生产基地的服务,根据市场需要分步稳健指导发展新的生产基地进行备案认证,编制和共享备案生产基地名录。

(牵头单位:

广州海关,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相关区政府)

(5)拓展生产基地功能。

生产基地通过自主建设,注入农业生物科技、农产品深加工、自然护理、农业科普、农事体验、观光休闲等元素,使其成为可供粤港澳市民观光休闲、体验农耕文化的“后花园”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

市旅游局,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6)实施生产基地星级管理制度。

按照生产基地标准化水平、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产业经营品牌化水平、消费者评价水平和社会诚信水平等方面的标准来评定生产基地星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持续保持生产基地的质量水平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广州海关,配合单位: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7)实施“品牌战略”。

将“菜篮子”品牌打造成为全国最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集聚高地,成为行业的龙头和标杆;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调动生产企业创品牌的积极主动性。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广州海关,配合单位: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公交集团)

3、建立产品便利流通体系。

4、

(1)建立“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

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建设集检验、检疫、通关为一体,“一站式”服务的“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具备以下功能: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市公交集团、广州海关,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规划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信委、白云区政府)

(2)

a.初级产品仓配集散区:

为大湾区果蔬、水产、畜禽等生鲜食品客户群体提供交易、仓储、分拣、配送及海关免费检验检疫、加施铅封等服务。

b.

c.精深加工产品集散区:

建立洁净蔬菜、半成品食材等精深加工农产品贸易集散区,经营的产品达到直接烹食和生食的卫生要求,改变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传统供应模式,适应网络电商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开拓和促进精深加工农产品向新的方向发展。

d.

e.电子商务与展贸区: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产品线上与线下交易、实体与网络交易相结合的多功能信息展贸平台,快速提升农产品品牌推广和业务拓展效率,打造全国最优质安全农产品展示平台和订单式“农业期货”拍卖交易中心,成为永不落幕的农产品“广交会”,占领中高端消费市场的战略高地。

f.

g.运营管理信息区:

建设产品溯源和市场信息系统。

协调统一穗港澳互认的“菜篮子”产品溯源信息编码,实现对供港澳认证生产基地的农业化学投入品购买使用、质量自检、采收上市、包装标识等环节电子台账信息记录全覆盖,实现信息的准确传递和不同数据库之间的无缝联接,达到快速追溯的目的。

以生产和销售信息为基础,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综合利用网络技术、电子码识别等技术,建立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反馈产品供应状况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以便及时相应调节生产计划。

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菜篮子”智能管理、科学调度、信息发布及实时产品溯源、产品销售统计,为企业、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产品数据分析,实现“菜篮子”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产销信息可查询、供求无缝对接、产业结构均衡发展的格局。

h.

i.产业合作交流区:

建立“菜篮子”产业合作交流平台,提供企业交流、进出口合作、行业论坛、营销管理、电商培训等服务。

j.

k.综合商务办公区:

为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商务办公、生活配套、金融保险和法律服务等全方位的支持。

l.

m.报关服务区:

建设集检验、检疫、报关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区,设立海关报关、铅封驻场服务点和第三方检验检疫驻场服务点,为产品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并为产品在口岸海关通关提供统一的通关云信息服务。

n.

(3)建立“菜篮子”产品配送清远分中心。

加强广清两地农业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掘清远的优质农产品资源优势和地理位置优势,承接粤西北和南下的内地农产品加工和配送业务,建设集农产品精深加工、出口检验检疫和通关“一站式”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菜篮子”产品配送清远分中心,作为“菜篮子”便利流通体系的产业链拓展重要节点,连结湖南永州等泛珠地区丰富的优质农产品资源。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清远市政府、市公交集团,配合单位:

广州海关)

(4)

(5)在泛珠乃至内地逐步设立具有仓储、加工、包装、转运等功能的“菜篮子”产品中转点,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由近到远、由点到面,延伸形成全面覆盖的“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

(牵头单位:

市公交集团、各相关地区政府)

(6)

(7)探索推进通关服务前移的“一窗式”通关新模式。

通关手续在属地海关“一窗式”办理,出境口岸海关根据云服务平台信息通关放行,出境口岸(如文锦渡口岸)不再重复办理申报手续,核查铅封、出境凭单后放行直通港澳,避免全国各地的供港澳农产品集中一个口岸办理手续,导致车辆堵塞和时间耽搁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造成较大影响,解决长期以来供港澳客商的诉求问题。

(牵头单位:

广州海关,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市口岸办)

(8)

(9)协调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高速路桥隧公司建立交通便利机制。

通过扫描车牌号码实现“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全境不收费、不限行,对“菜篮子”产品的港澳方运输车辆实行与内地车辆同等待遇的优惠政策,免费通行绿色通道。

(牵头单位:

市交委,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市公交集团)

(10)

(11)建立完善“菜篮子”产品直供本地市场体系,倒逼广州本地市场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的提高。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商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

(13)围绕结合每年定期开展的“菜篮子”交易会展活动,举办“大湾区‘菜篮子’节”,延伸“大湾区‘菜篮子’”品牌触手,促进大湾区农产品贸易发展及其他要素流动,实现联结泛珠、辐射内地的建设目标。

(牵头单位:

市公交集团,配合单位:

市商务委、市农业局)

(14)

(15)充分利用香港、澳门现有的检验检疫和批发分销渠道,或设立相应的配送中心,承接输入的产品并分流至其他销售网点或直供客户。

(16)

5、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6、

(1)实施“阳光生产”制度。

各生产基地生产全过程视频监控,将选种、用肥、用药、用水、气候等信息全记录,消费者可上网查阅,让消费者食得放心。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

(3)严格监管从备案生产基地到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各相关地区海关、农业部门、食药监部门)

(4)

(5)维护规范市场秩序。

遵循市场规则,以诚信守法、服务消费者为原则,健全完善对市场信用秩序和经营秩序的维护和规范。

实施“阳光监管”,将“菜篮子”产品质量信息、监管检测信息、监管信息录入云平台数据库,实现网上公开、便捷查询、全民监督,促进“菜篮子”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各相关地区农业部门、食药监部门)

(6)

(7)建立退出机制。

对违反“菜篮子”有关规则、规定者,及时强制将其退出,情节严重者将送有关部门处理。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各相关地区海关、农业部门、食药监部门配合)

(8)

4、实施品牌战略。

以供港澳备案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为基本品质要求,打造“菜篮子”高端品牌形象并注册品牌商标,建立品牌发展机制,充分发挥供港澳标准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鼓励扶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基地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培育并加强“菜篮子”品牌推广和保护。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广州公交集团、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2020年6月份起,以“营”为主,稳健有序全面试运营。

逐步建成一批穗港、穗澳共同认证的覆盖“菜篮子”主要产品的“示范基地”和“信誉农场”,“菜篮子”生产基地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逐步建成相关配套体系并全面投入有序运行,使“菜篮子”生产基地宜业宜游,产品产销信息可追溯、物流通关便利、点对点生鲜直供、质量安全可靠,并以此为基础,将合作范围延展辐射到内地,全面进入有序试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广州海关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创委、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旅游局、市港澳办、市口岸办、市公交集团,国税广州税务局等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保证“菜篮子”建设以及运行工作有序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2、由市农业局牵头,成立由中国农科院蔬菜研究所领衔的“大湾区‘菜篮子’蔬菜技术指导委员会”,其他产品类有条件的也相继设立类似“委员会”。

3、由市农业局、广州海关牵头,设立“大湾区‘菜篮子’质量监管指导委员会”。

(二)政策体系。

制定出台《广州市关于建设“大湾区‘菜篮子’”的若干意见》,支持和保障项目建设发展,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财政保障政策。

(1)制定鼓励“菜篮子”生产基地使用有机肥、有机农药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

(2)研究制定生产企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政策;(3)研究制定生产企业投保财政补贴政策;(4)研究制定税费优惠政策;(5)研究探讨其他支持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

2、用地保障政策。

研究制定“菜篮子”建设用地配套以及临建优先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人才保障政策。

研究制定“菜篮子”专项人才政策。

(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

4、社会资本投融资政策。

研究制定“菜篮子”有关企业投融资的财政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

市金融局,配合单位:

市农业局)

5、争取国家、省及其他的支持政策。

将“菜篮子”列入省、国家重点项目,并配套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港澳办、市口岸办、广州海关)

(三)交流合作。

1.开展先进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与合作。

支持泛珠三角乃至内地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聚焦“菜篮子”工程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研究、技术交流推广与合作活动,支持相关专家和人才进入“菜篮子”企业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科创委、市人社局)

2.支持业界跨境参与“菜篮子”生产经营活动。

如支持港澳农友到广州开展生态型果蔬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探索广州生产企业在港澳市场开设“直营店(档)”等,构建真正意义上的直供模式。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配合单位:

市商务委、市港澳办)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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