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某某净化水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定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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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某某净化水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定搞

(招标投标)某某净化水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定搞)

某某省重点建设项目

某某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

医用纯水供应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08-001-

招标人:

某某区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

某某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

招标文件目录

招标公告3

投标须知前附表5

第一章招标设备清单一览表6

第二章建设项目简介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

一、说明6

二、招标文件7

三、投标文件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

五、开标13

六、评标14

七、定标及合同授予16

第四章合同条款18

一、合同一般条款18

二、合同特殊条款21

第五章技术规格书23

第六章附件投标书格式47

第七章评标定标办法5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08-001

某某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工程经某某区发展和改革局某发改中心[2005]200号,某发改中心[2006]200号,余发改中心[2007]57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某某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综合楼最高框架22层、总投资约为5.74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某某区南苑街道联盟村,计划于2011年11月建成。

项目业主为某某区第一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财政50%自筹50%。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某某区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某某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报名条件等公告如下:

中央纯水系统

1、标段内容:

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

2、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及技术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只能以一家名义参与投标)。

2)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报名之日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外汇兑换价为准)。

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符合6845Ⅱ类范畴)、医疗器械相应注册证。

4)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其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时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并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申请投标)。

代理商须明确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制造商资格条件应符合以上“2)、3)”项条款。

5)投标人自2006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月19日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某某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台(某某省某某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4日工作日的上午9:

00~11:

30、下午2:

00~4:

30,在某某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某某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和“某某省重大工程投标申请书”,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

某某省某某市曙光路140号302室__号位

招标人地址:

某某区临平街道保健路60号

联系人:

某某某某某某某

联系电话:

某某区第一人民医院

某某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4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招标内容

医用纯水供应系统

2

招标编号

2008-001-

3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50%,政府50%

4

招标答疑

如有疑问,请于2009年月日17:

00时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人,招标人将统一答复。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须从其基本帐户中在投标截止之前递交。

地址:

某某临平街道保健路28号

形式:

支票或汇票

开户名:

某某区第一人民医院

账号:

11004497222701

开户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某某支行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起90天内有效

9

投标文件递交至

某某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台(某某市曙光路140号)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月日时

11

开标

时间:

2010年月日时

地点:

某某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12

其他说明

1、如发现本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省招投标办公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3、投标前,各投标人必须到某某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妥进场交易登记证,并交纳当月进场交易席位费

注: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第一章招标设备清单一览表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第二章建设项目简介

某某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属某某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由某某人民医院(招标人)投资建设。

建设地址位于余杭区南苑街道联盟村,建设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院,项目建设规模为综合楼最高框架22层、总投资约为5.74亿元人民币。

本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某某省招标投标条例》、《某某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组织和实施。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坚持平等投标、公平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2、投标资格条件

2.1投标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及技术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只能以一家名义参与投标)。

2)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报名之日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外汇兑换价为准)。

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符合6845Ⅱ类范畴)、医疗器械相应注册证。

4)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其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时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并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申请投标)。

代理商须明确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制造商资格条件应符合以上“2)、3)”项条款。

5)投标人自2006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2如果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无论投标过程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投标书不退还。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或派人将书面材料送至招标代理人。

招标人将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解答和澄清。

5.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均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5.3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者,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拥有解释权,由此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对中标人产生不利因素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商标除外)。

所有外语(商标除外)须翻译成汉语。

7.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9、投标文件的组成(本条内容均属实质性内容)

9.1投标商务文件

●投标函(附件一)统一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附件三)

●商务和技术偏离表(附件四)(如不填写,招标人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优惠条件

a、投标人承诺给予用户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等方面的优惠。

b、优惠条件涉及“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

9.2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符合6845Ⅱ类范畴)、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复印件)

●投标人自2006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书。

●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

9.3投标技术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文件,如不提供,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详见附表)或说明。

包括且不仅含以下内容:

●设备系统方案设计及应用能力证明文件

设备系统说明及功能描述

投标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

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产品制造、指导安装、验收标准

制造商在07/08/09年3年内三甲医院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应用案例系统设备至少需含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设备制造商生产组织保障能力证明文件

制造商的生产组织结构,需提供详细人员名单及社保证明

主要部件的产地、规格说明(附表三)

提供设备制造商07/08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须含主营业务收入数据)。

现场设备指导安装调试组织方案,需提供详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车间内生产及检测用设备清单

●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证明文件

售后服务组织方案

备品备件清单(附表四)

随机特殊工具及检测设备清单(附表五)

质保期外供业主选择的易损件清单及价格(附表六)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第9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组成投标文件,并须按第9.1条、9.2条和9.3条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10.2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招标设备一览表》填写《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

11.3本次医用纯水系统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4投标人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提供对招标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11.5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产品价格(含进口关税等有关费用)

2)运杂费、保险费

3)指导安装、调试、安装材料及相应技术监督部门验收费

4)技术培训费和服务费

5)其他产生的费用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免费则填“免”,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允许空白。

投标报价并需附有分项报价表,投标总价还应包括免费培训、质保期后的两年备品备件价格等。

用户培训:

调试中应安排建设方技术人员跟随调试全过程,对维护和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全面培训,培训人员为2人。

11.6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7本工程的投标总价将视作已包含技术规格书中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及服务除特别说明外的全部费用。

12、投标货币

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方式、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不计利息)。

1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非不可抗力原因撤回投标书。

●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以及投标前的投标承诺;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经济合同。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14.4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在原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仍然保持有效。

超过原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该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5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在新约定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顺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所有正本投标资料按第9条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加盖“正本”字样;六份副本投标资料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分别在封面上加盖“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项目名称;

.c.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要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提交,并在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招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并需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3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除无效外,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5在监督机构代表的监督下,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开标前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或说明投标授权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招标人和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验证确认。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和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开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

(1)投标人代表未能在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2)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以自己的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授权代表签字的;

(7)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的。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5.1开标后,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如存在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不接受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将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5.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3)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未对全部设备进行报价;

7)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8)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9)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10)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且经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后,将视作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5.3初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要求有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但允许投标文件出现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个别地方存在漏项、细小差异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差异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与评标价格的调整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评标时是否调整评标价格,其投标报价一律不作调整;

(3)投标函中,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

(5)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

(6)如有不属重大偏差的漏报、少报,应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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