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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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贵州普安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
矿
井
灾
害
预
防
和
处
理
计
划
2010年8月
201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搞好普安县褔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结合本矿的实际,从防患于未然着手,特编制201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一、矿井概况:
普安县褔安煤矿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生产能力15万吨/年的整合矿井,矿井开拓形式为平硐斜井联合开拓。
褔安煤矿由原褔安煤矿、安发煤矿及桔山煤矿整合矿井,井田面积为0.9059km2,开采深度为1600--1350m。
褔安煤矿位于贵州省普安县南部楼下水箐村,属楼下镇管辖。
技改新系统正在建设中,现主井、副井、风井已施工完毕。
煤系地层为二叠系上龙潭组,组内含煤13#-29#煤层,矿井设计开采17#、18#、19#煤层。
主井、副井均布置在18#煤层中,风井布置在18#煤层顶板中;主井长度为1400m,副井长度为1200m,风井长度为1450m。
首采面布置在18#煤层中即11801回采工作面,该工作面于2010年8月1日形成生产系统;准备工作面即11802运输巷、回风巷两个掘进工作面正在施工。
中央变电所巷道施工完成,计划9月中旬电器设备安装完毕。
井下水仓、水泵房正在施工中,预计8月末完成。
井田总体呈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东,倾向北西,倾角100—250,平均100。
根据贵州鑫能煤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提供的《普安县褔安煤矿(整合)安全专篇》,矿区内无较大断层及褶皱,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较复杂类型,无大的水害水灾威胁,本矿主要水患一方面是受孔隙水、裂隙水及采空区、老窑水的影响,一方面是开采过程中可能破坏断层原有阻水性,与含水层之间发生水力联系,对矿井产生影响。
在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制后采”的原则。
根据贵州省煤田矿山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8月为我矿所作的M18煤层和M19煤层的《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和《煤尘爆炸性报告》,M18煤层和M19煤层煤尘无爆炸性。
M18煤层自燃倾向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M9煤层自燃倾向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我矿做的《褔安煤矿M18煤、M19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煤矿M18煤层在鉴定范围内(+1600m~+1370)无突出危险性;M19煤层在鉴定范围内(+1600m~+1395)无突出危险性。
矿区属兴义煤田,位于扬子准地台黔北台隆六盘水段陷”普安山字型”弧形构造反射西翼的鱼龙向斜与泥堡背斜之间,属鱼龙向斜的南东翼。
总体构造形态为一走向北东,倾向北西的单斜构造。
17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段顶部,煤层采用厚度变化不大,是本区主要可采煤层。
煤层厚2.65~4.99m,平均3.30m。
该煤层含夹石0~1层,煤层上部的一层夹石较稳定,单层厚度0.05~0.57m,为炭质泥岩;下部夹石不稳定,单层厚度0.05~0.21m,主要为泥岩。
顶板岩性为深灰色泥灰岩,层状,局部相变为泥岩、粉砂质泥岩,层位稳定,岩性较稳定,产大量腕足类动物化石。
底板岩性:
顶部0.40m左右为含根泥岩,其下为粉砂岩或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
18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段上部。
煤层采用厚度有一定变化,为全区可采煤层,煤层厚0.80~2.25m,平均1.30m。
该煤层一般含一层夹石,单层厚度0.09~0.30m,主要为泥岩。
顶板岩性:
以17号煤层底板为界统计。
为泥岩、粉砂岩或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
底板岩性:
为粉砂岩或细砂岩,局部为泥质粉砂岩。
顶部0.10~0.40m为含根泥岩。
19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段上部,煤层厚度变化不大。
为全区可采煤层,煤层厚1.50~3.06m,平均2.00m。
该煤层一般含夹石0~1层,单层厚度0.06~0.76m,主要为炭质泥岩。
顶部0.10~0.40m为含根泥岩。
顶板岩性:
深灰色泥灰岩,局部变相为粉砂质泥岩或泥岩,全区发育,层位稳定,产腕足类动物化石。
底板岩性:
主要为含根泥岩、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局部粉砂岩。
M18为泥岩、粉砂岩或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
较稳固性一般,易发生冒顶现象,煤层底板为泥岩。
M19煤层顶板为深灰色泥灰岩,局部变相为粉砂质泥岩或泥岩,全区发育,层位稳定,产腕足类动物化石。
根据贵州多年实践,以及本矿的实际地层状况,没有冲击地压危险。
二、成立矿井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应急救援指挥部
矿成立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矿长、工程师、副矿长等有关管理人员组成的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陆兴贵(矿长)陈显福(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
谢云田、黄益宜、刘妙英、黄坤流
指挥部成员:
黄坤流、谢云田、瞿杰、覃松、王安林、杨明江、郭新朝、罗苏成、王德胜。
指挥部下设两个现场指挥领导小组。
第一现场指挥部为井下抢险救援指挥小组,重点负责矿井灾害事故井下抢险救援工作;第二现场指挥部为地面后勤供应指挥小组,重点负责地面抢险物资的组织供应、保卫、接待工作。
井下抢险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陆兴贵(矿长)
副组长:
谢云田(工程师)、黄益宜(生产矿长)、黄坤流(安全矿长)、王安林(机电矿长)、覃松(工程师)、郭新朝(工程师)
成员:
周绍成(掘进队长)、莫国文(防突队长)、胡文方(安全员)、郭应成(安全员)、王天仁(安全员)、贺志林(瓦检员)、刘可均(瓦检员)、秦先云(瓦检员)。
井下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二个抢险救灾队:
第一队:
队长:
黄益宜(生产矿长)莫国文(防突队长)
副队长:
胡文方(安全员)陶海新(瓦检员)
成员:
顾兴财(井下电工)、邓军(班长)、许跃(班长)、陈树容(爆破员)、李得红(班长)、刘跃(班长)、杨发华(班长)
第二队:
队长:
黄坤流(安全矿长)刘思洋(采煤队长)
副队长:
郭应成(安全员)、马忠平(瓦检员)
成员:
李开(电工)、周勇(爆破员)、杨开波(班长)、王泽(班长)、汪国强(班长)、王龙(班长)、欧应明(何兴祥)
地面后勤供应抢险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陈显福(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
郑发华(董事长助理)
成员:
罗苏成(调度室主任)、吴双燕(档案室主任)、王德胜(综合办公室主任)、吴荣华(机电队长)、唐江(保卫科)、金大跳(供应科)、杨家源(司机)、王重华(机修)、王英才(机修)、余小明(监控员)、魏玉义(仓库保管)、刘芳(矿灯发放)
三、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及任务
负责组织对矿井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施救被困人员,及时与矿山救护队联系请求救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等项工作。
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矿井灾害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指挥部在接到矿井灾害事故报告,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启动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到指挥部集中。
2,立即组织井下救援组有关人员,采取强力有效的措施,竭尽全力地对受灾人员进行施救工作,尽全力地将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3,立即通知矿井灾害事故可能受到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按指定的撤退路线立即从井下撤退出井。
4,立即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点,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
5,立即组织本矿兼职救护队员到事故现场侦察,查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发生事故的原因、受灾人员、受灾情况及灾害波及范围等情况,并作好详细记录。
6,及时与矿山救护队和就近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7,立即对地面工业广场进行安全保卫,疏散与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设立临时警戒线,保障进出本矿工业广场交通公路畅通无阻。
8,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之内,及时将灾害事故情况如实详细地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四、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
矿长陆兴贵是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工作的指挥者,指导落实矿井灾害事故施救方案的制定,负责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并认真组织实施救援工作,落实实施救援。
2,副总指挥谢云田、刘妙英、黄坤流:
配合总指挥参与灾害事故施救方案和事故施救措施的制定,负责指挥组织救援工作。
3,副总指挥:
后勤矿长郑发华是地面后勤物资供应的现场指挥者,具体负责组织好后勤救援服务准备工作,负责与矿山救护队和附近医院请求救援的联系工作,做好事故救援所需人、财、物的组织和准备工作,负责指挥组织安排好地面安全保卫工作。
4,指挥部成员:
谢云田、刘妙英、黄坤流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矿井灾害事故施救方案和施救措施的制定工作,是井下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者和组织者,具体负责落实事故施救方案和施救措施,是施救措施的直接执行者,行使抢险救援队长的职责。
5,指挥部成员:
掘进队长朱林、防突队长莫国文、安全员胡文方、徐润、周廷江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抢险救援队长的领导下工作,是现场抢险救灾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直接参与负责落实事故施救方案和施救措施。
6,指挥部成员:
办公室主任王德胜、财务科、供应科、机电矿长王安林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是地面后勤物资供应、地面安全保卫、接待上级领导和接待外来志愿人员的现场组织指挥者,直接负责做好事故所需人、财、物的组织和准备工作,直接指挥安排地面安全保卫工作。
7,井下抢险救灾队成员:
安全员郭应成、周廷江、张志文,瓦检员秦先云、贺志林,机电队长吴荣华、李恒、梁涛,爆破员李治刚、陶明发等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抢险救灾队长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矿井事故救援,是直接参与事故施救方案的执行者。
具体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工作、事故救援现场的顶板安全管理工作,事故现场供电电缆、机电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和安全送、停电的检查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安全实施。
8,地面后勤供应抢险指挥部成员:
供应科金大跳,机电队吴荣华、梁涛、安全监控室余小明,仓库保管魏玉义等人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直接负责做好事故所需人、财、物的准备工作,地面安全保卫警戒值班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和外援人员接待工作。
9,值班调度员、井口检身工、矿灯发放工在接到矿井灾害事故报告后,必须各自及时认真地做好记录(包括:
接到事故报告的时间、报告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受灾人员、事故原因(或内容)、事故情况、向指挥部领导汇报的时间、施救情况及时间、出入井人数清点等)。
10,办公室、供应、仓库保管、财务、保卫、驾驶员、食堂等部门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事故救援物资、材料、资金等随时准备到位,随要随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救援单位人员的接待及生活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矿区治安保卫工作和事故警戒值班工作。
11,当班未受灾害事故波及的井下采掘工、辅助工和地面辅助工、绞车司机等人员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所有当班的地面辅助工和绞车司机等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领导工作安排,做好抢险救灾服务工作。
所有因事故原因从井下车撤出井的井下采掘工、辅助工全部到井口排班学习室内休息待命,做好参加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五、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物资、材料及装备
1,地面材料库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水泵、水管、消防软管、喷头等。
2,地面消防水池按设计要求要随时保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储备水,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水池水位情况,若水位降低及时予以补充。
3,地面消防水管由地面消防总管引出直接引入井下。
4,采煤工作面安设消防防尘水管沿采面上、下两个顺槽直接到工作面上、下出口。
上、下顺槽消防防尘管路按规定要求设置防尘水幕和消防阀门。
上、下顺槽敷设无缝钢管压风管路,沿上、下顺槽敷设的压风管路上不设阀门,阀门设在石门、车场或岩石绕道内,压风管道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渐回撤,回撤距离不得超过上、下出口30米远。
5,掘进工作面消防管路直接跟进迎头,按规定设置水幕和消防阀门。
压风管路直接跟进掘进迎头,主管必须使用无缝钢管。
6,电话通讯直接跟进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下出口往外15米处的运输巷内,井下机电硐室、水泵房、绞车房等处设置电话通讯。
井上、井下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7,井下机电硐室、水泵房、绞车房内等处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设置灭火沙箱、灭火抛掷袋、铁锹、手镐、消防斧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水管、消防喷头等。
8,储备一定数量的麻袋、麻绳、斧、锯、钉耙、4.5米的长木料以及探险棍、联络绳、探险绳等应急物资。
六、建立煤矿辅助救护队
建立由本矿安全员、瓦检员、井下电工、班队长等在井下工作五年以上,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四十岁以下的人员组成。
辅助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山救护队指导。
队长:
刘秒英
副队长:
刘诗洋
队员:
莫国文(防突队长) 胡文方 (安全员) 郭应成(安全员)王家云(瓦检员) 吴荣华(井下电工) 朱林(掘进队长)
孙正祥(班长)
辅助救护队的任务:
1、做好矿井事故的预防工作,控制和处理矿井事故。
2、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3、参加需要配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及培训工作。
4、参加学习矿井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和救护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5、搞好对本矿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的处理工作。
辅助救护队员应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身体素质,有遵章守纪、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良好习惯。
有不怕困难、吃苦耐劳、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
有英勇顽强、舍己为公,能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打硬仗,打恶仗,打胜仗的决心、勇气和把握。
是一支技术过硬、作风顽强、身体强健的队伍。
七、矿工自救装备及自救系统、现场互救与现场急救
若矿井发生事故后,矿山救护队不可能立即到达事故地点进行抢救。
大量的实践证明,在事故前期,矿工若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展开自救互救,可以减少事故危害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自救”就是若矿井发生意外灾害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影响区域内的每个人员科学正确地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的方法。
而“互救”则是在有效地进行了自救的前提下妥善地救护他人。
每位下井工作的矿工,只有在能正确地使用了自救装备或自救系统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后,才能积极地投入到妥善地救护他人的行动中去。
因此,必须加强对职工自救和互救知识的教育,让所有下井人员熟悉所在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学会如何识别各种事故的预兆,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及应采取自救和互救的措施,掌握避灾方法,能熟练地佩带自救器,熟悉所在矿井的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能正确地选择避灾路线,掌握抢救伤员的基本方法和现场急救的操作技术,在遇险人员暂时不能撤出灾区的情况下,及时进入避难硐室等待救援等知识。
(一)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若矿井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迅速地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生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以便及时准确地进行避灾,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如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异常冲击等如实进行汇报,不能凭自己主观的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2、积极进行抢救
若发生灾害事故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并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单独行动。
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邦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撤退时,决不允许盲目瞎跑,拥挤乱窜。
一定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已的风格,主动承担任务,照料好伤员和年老体弱者;遇有溜煤眼,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
灾区人员撤退路线选择的正确与否决定自救的成败。
4、妥善避灾
如因通路冒顶阻塞,或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情况无法撤退时,应迅速地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目行动。
(二)矿井发生灾变事故时自救与互救
1、矿井透水事故时的避灾撤退路线
11801回采工作面:
工作面(上行)→11801回风巷→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
掘进工作面:
11802运输巷(掘进迎头)→11802运输巷→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
11802回风巷(掘进迎头)→11802回风巷→轨道下山→副平硐→地面
(1)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①井下若发生透水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抢救,尽可能就地取材,利用沙袋,木料袋物等设法堵塞出水点涌水,并加固出水点的支护,防止事故扩大。
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
如水压大、水势猛、无法塞堵透水点,应根据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巷道内,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②撤退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或木料撞伤。
③如透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④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⑤撤退到坡度较大的上山,需从台阶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手要抓牢扶手,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⑥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的在工作地点躲避,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
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2)被矿井水灾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①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如果是老窑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害气体伤害。
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②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育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沉着自信、意志坚强。
要坚信上级领导一定会组织人员快速营救,坚信在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带领下,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共渡难关,安全脱险。
同时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了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③避灾时,应采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的发生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④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
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毛巾、衣服过滤。
⑤长时间被困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要稳定情绪。
得救后,不可吃硬质食物和过量饮食,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止发生意外。
2、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根据火灾的性质正确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在火灾初期将火扑灭。
若发生电器设备、电缆、油脂类着火时,应立即用细砂沙子、岩粉、干粉灭火器,或灭火抛掷袋等迅速将火扑来,千万不能用水去灭电器设备、电缆、油脂类的火灾,同时尽快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若发生煤层燃烧,放炮引起火灾等非电器设备、电缆、油脂类火灾时,应尽量利用井下消防水直接灭火,也可就近用细砂、砂子、岩粉等进行灭火。
(2)用水直接灭火,适用于火势较小,范围不大,特别是处于发火初始阶段,风流畅通,水蒸气易于排放,对于巷道支护牢固,火源附近瓦斯浓度低于2%的地方,用水直接灭火是最有效、最经济、来源最广泛、使用最方便的灭火材料。
(3)若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采取了上述的灭火方法仍未达到扑灭火灾的目的,应根据自己所处巷道之间的位置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迅速撤离火区。
①井下若发生火灾事故时,井下人员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及时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情况,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等以及自己所处巷道位置,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尽快撤退出井。
②撤退时,任何人无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更不能狂奔乱跑。
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按正确的避灾路线有组织地撤退。
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齐心合力,共同脱离险区。
③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④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可能发生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达到之前,顺着风流尽快的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
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⑤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离出危险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进行撤退,或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⑥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退出口的一侧进行,避免错过及早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风流逆转。
⑦如果无论是逆风或是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
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⑧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
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邦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⑨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的巷道空间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
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速度也不应该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
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行撤退。
⑩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是利用随身物件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这样做。
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才这样做。
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在撤退过程中,当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时(当爆炸发生时,巷道内的风流会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应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要立即避开爆炸的正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如果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紧靠巷道的一邦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
在爆炸发生的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是闭气将头面部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