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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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甲方:
珠海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现就加盟店的投资装修、物资配送、人员配置、员工招聘培训、开业辅导、委托经营管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加盟店的装修
第1条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对加盟店进行装修设计和具体施工。
第2条工程基本情况
2.1工程地点:
2.2工程名称:
2.3工程面积:
本项目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原则是以建筑物围墙是否需要装修为准进行实际丈量,若有,则以外墙为准,若无则以内墙为准。
2.4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第3条人工和材料
由甲方独自负责加盟店装修的人工安排和材料的采购,乙方无权干涉甲方的正常人工调动和材料装配。
第4条图纸及材料清单
4.1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装修工程平面图》、《装修工程施工图》、《装修效果图》进行确认并签字,甲方按照确认后的图纸进行施工。
4.2乙方对甲方出具的《工程材料清单》进行确认并签字,甲方按照确认后的清单组织采购。
第5条装修工程的具体内容
5.1电力工程:
包括咖啡厅、厨房、吧台、外场动力用电接至插座,不含室外的主线电缆;
5.2室内用电工程:
室内照明用电接至灯具,通风、排气电源由配电箱到设备,招牌广告用电由吧台配电箱至设备;
5.3给水项目工程:
包括咖啡厅、厨房、吧台给水主管接到堵水口,洗手间给水水龙头配置,厨房、吧台、洗手间排水接到排水口,厨房、吧台水龙头的配置,厨房、吧台隔油沉渣池工程,暖通设备之给排水:
室外屋面之给排水;
5.4水泥工程、木料工程、油漆工程等项目施工标准及要求,由甲乙双
共同确认的平面图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认
5.5空调安装:
加盟店内室温由店所在的中央空调和自装立式空调相结
的方式调空,中央空调由乙方自行和店所在的物业达成相关协议,自装
立式空调由乙方自行采购和安装,甲方不参与。
第6条招牌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6.1“黄金麦田”咖啡特许加盟店招牌为“黄金麦田”品牌独占视觉识别系统,为保证“黄金麦田”品牌形象与风格的统一,加盟店招牌的设计、制作、出图和安装由甲方负责完成。
6.2乙方对甲方出具的《招牌工程平面图》、《招牌效果图》给予确认并签字,由甲方制作执行。
6.3招牌选材:
主体招牌为刚架,铝塑版结构,LED发光字。
第7条工程期限
7.1进场时间:
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一期合同款后的第二天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7.2施工期限:
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期限为天,从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
7.3工期的缩短和延长:
在施工过程中因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工期必然缩短或延长的,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确定工期,新的工期是对本条款的修改,视为本合同内容,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第8条水、电及物业费的承担
8.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水电供应问题或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人员的阻挠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的,甲方免责。
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9条付款方式
9.1投资额:
依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各项投资金额总计人民币元;
9.2支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分三次向甲方支付投资款;
第一次付款时间是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2日内,付款的数额为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次付款时间是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15日内,付款的数额为投资总额的40%;
第三次付款时间是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2日内,付款的数额为投资总额的10%;
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包括特许经营费160000元)
付款
次数
付款
比例
付款
金额
付款时间
第一次
50%
(已扣除160000)
《投资协议》签订后3日内
第二次
40%
《投资协议》签订后30日内
第三次
10%
设备进场前7日内
9.3支付时间以乙方银行汇款日或支付现金的当日为准;
9.4乙方先期向甲方支付的投资款项计算在第一期付款之中。
第10条工程验收与保修
10.1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验收,乙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验收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有关工程图纸为准。
10.2保修:
装修工程完工后,加盟店试营业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室内装修保修6个月,厨具、招牌(不含招牌喷绘)一律保修3个月(厂家另有约定保修期除外)。
保修期间各项维修除天灾、人为因素损坏、自然损耗或应乙方要求改动外,均不收取费用。
保修期届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派员前往维修,需收取人工材料费及往返差旅费等。
第11条权利与义务
11.1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确认的工程图纸及相关文件进行施工;
11.2甲方不得使用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
11.3甲方在施工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由甲方自己承担,与乙方无关;
11.4乙方可派工程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施工质量、材料选用、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可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施工
11.5在乙方全部支付投资款之前,甲方按合同交给乙方的所有物品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甲方有权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置,乙方无权干涉;
第二章设备物料配送、人员配置和筹备开业
第12条设备物料配送
14.1外场设备:
包括钢琴、器具器皿、员工服装、沙发、桌椅、窗帘、桌布等物品。
其中钢琴统一配置国产三脚钢琴;员工服装含当季的服装两套;沙发、桌椅、窗帘、桌布总量依据双方审核认定的加盟店平面图规划;
14.2厨房设备:
包括炉灶、冷藏冷冻设备、各类炊具、电器、操作台等设备和物品,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定配送总量,配送不包含炉灶以上的烟罩、烟道、烟囱及环保所需油烟净化设备;厨房内双方同意采用瓶装能源。
14.3吧台物料:
包括咖啡、饮料、饮用水制作设备、各类杯具玻璃器皿等,配送数量双方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14.4精品配送:
含装饰画及营运广告系列两大类,精品配送的数量和品种,双方依据现场氛围与需求进行个性化的配置;
14.5配送物料的名称、数量、价格由甲方开列清单,由乙方给予确认并在清单上签字;
14.6配送时间:
配送的物料经双方确认后,甲方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配送物料运到指定的地点,不得拖延;
第13条人员配置
甲方依据加盟店营业面积的大小,为乙方制定人员配置表供乙方参考,员工的曾减可视运营情况而定。
第14条筹备开业
开业所需物品、食料、广告宣传品、庆祝活动所需设备人员及开销等项由甲方开列清单,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照单执行。
第三章员工招聘培训及开业辅导
第15条新开加盟店之前期员工招聘、培训及上岗考核工作由甲方完成,招聘的员工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期间新招聘员工之薪酬由乙方支付。
第16条经双方协商,为保证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期营运质量确定乙方加盟店若干重要岗位由甲方业务骨干担任,乙方同意按一个月的时间支付业务骨干的标准薪酬。
其新招聘员工、甲方业务骨干的薪酬由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确定,乙方在加盟店开业前三天将薪酬款汇入甲方帐户,由甲方代表乙方给加盟店的员工发放薪酬。
第17条为保障乙方开业时的正常营运,如乙方在没有委托甲方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乙方在加盟店试业前后,甲方可派出讲师进行为期10天的技术支援和业务指导,讲师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薪酬由甲方负责。
第四章委托经营管理
第18条委托:
为使乙方加盟店尽快进入正常运营轨道,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加盟店进行为期3各月的经营管理,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
第19条续委托:
委托期限届满后,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为其经营管理,甲方同意,双方可以延期,权利义务遵照原委托管理协议执行,也可另签协议。
第20条人员支持: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乙方自行经营管理时,可向甲方提出留用甲方人员的申请,甲方应尽可能的给予支持,留用人员的待遇由乙方和其进行协商,留用人员的代培费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
第五章其他约定
第21条乙方所开的加盟店系独立的民事主体,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22条有关加盟店的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等手续及证照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协助出具相关材料、证明等。
第23条违约责任
23.1甲方在履行合同时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如实赔偿;
23.2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向甲方所交纳的所有费用;
23.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甲方按投资总额千分之一每天的标准,给乙方进行赔偿。
第24条附则
24.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相关内容,变更内容需以不影响双方利益为原则。
所有变更后之内容与金额均需经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书面确认。
24.2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协商不成而引起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4.3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协议内划线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名称及公章)乙方: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名)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附件:
1、《装修工程平面图》
2、《装修工程施工图》
3、《装修效果图》
4、《工程材料清单》
5、《招牌工程平面图》
6、《招牌效果图》
7、《设备物品清单》
8、《人员配置清单》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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