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9).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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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9).ppt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借款人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或并支付利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或并支付利息而达成的协议。

息而达成的协议。

在借款合同中,提供借款的一方为在借款合同中,提供借款的一方为贷款人贷款人,接受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接受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一方为利息的一方为借款人借款人。

从国家管理的角度看,借款合同可以分为民从国家管理的角度看,借款合同可以分为民间间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和和信贷合同信贷合同两大类。

两大类。

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货币资金和利息的合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货币资金和利息的合同;同;信贷合同信贷合同是指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是指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信用合作社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

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

对于实践中存在的自然人与企业(非对于实践中存在的自然人与企业(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

院的批复规定:

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在不违反法律、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实即可认定有效。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款。

其特征具体表现如下:

其特征具体表现如下:

1.借款合同主体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国家金借款合同主体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国家金融机构的借贷和民间的平等主体。

融机构的借贷和民间的平等主体。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当具备签订借款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当具备签订借款合同的缔约能力。

合同的缔约能力。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借款合同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借款合同的主体有强制性规定,则违反这些规定会导主体有强制性规定,则违反这些规定会导致借款合同确定无效。

致借款合同确定无效。

2.对于对于金融机构借款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来讲,借款合同是合同来讲,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借款合同即告成立,自成立时生效;款合同即告成立,自成立时生效;而而民间借款民间借款合同由于其互助性质,合同由于其互助性质,不应对贷款人规定过于严格的义务,不应对贷款人规定过于严格的义务,自贷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为,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

3.借款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供借款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也有按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借款人也有按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义务。

的义务。

民间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的规定,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视为不支付利息。

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7条规定:

条规定:

“借款合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为金融机构的借款贷款人为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书面形式形式。

贷款人是。

贷款人是自然自然人的,人的,借款合同的形式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借款合同的形式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可以采用可以采用口头行使,也可以采用书面口头行使,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形式。

5.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只能是货币,不能是非,不能是非货币的其他财物。

货币的其他财物。

(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对借款用途的检查、监督权;对借款用途的检查、监督权;2.请求归还借款的权利;请求归还借款的权利;3.请求支付利息的权利;请求支付利息的权利;4.按照约定期限、数额提供贷款的义务;按照约定期限、数额提供贷款的义务;5.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

(三)借款人的义务(三)借款人的义务1.订立合同时,按贷款人要求提供与贷款有订立合同时,按贷款人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收取借款;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收取借款;3.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4.接受检查、监督;接受检查、监督;5.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返还借款。

借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返还借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息。

外,按实际借款的期间计息。

6.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是诺成、双务合同,可是有偿合同,付利息的合同。

是诺成、双务合同,可是有偿合同,也可是无偿合同。

也可是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除外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钱款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钱款权的合同权的合同金钱占有的移转,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金钱占有的移转,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即发生金钱所有权的移转即发生金钱所有权的移转.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信用担保借款合同信用担保借款合同财产担保借款合同财产担保借款合同借借款款合合同同担担保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区别区别:

1.保证人保证人抵押人抵押人质押人质押人2.以何为担保以何为担保3.抵押物抵押物质押物质押物财产种类及是否转移占有财产种类及是否转移占有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

某商业银行向一份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

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

)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

为什么?

为什么?

(1)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律规定。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7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

(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

该担保是否合法?

为什么?

(2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担保法担保法的规的规定,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

冶金工业局。

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为什么?

(3)不合法。

)不合法。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00条规条规定,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

为什么?

(4)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当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1条、条、205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处理。

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处理。

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

如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本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当在每届满一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年时支付。

一、单选题一、单选题借款合同不能采用的担保方式有:

(借款合同不能采用的担保方式有:

()A.违约金违约金B.定金定金C.保证保证D.质押质押答案答案B解析解析

(1)当前的理论不认为违约金是担保形式当前的理论不认为违约金是担保形式,故,故排除排除A项。

项。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迟延履行的违约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金。

(2)定金不适于借款合同定金不适于借款合同,否则等于减少了借,否则等于减少了借款。

故选择款。

故选择B项。

项。

(3)保证是第三人以自己的责任(一般)财产保证是第三人以自己的责任(一般)财产提供的担保,自然可以采用提供的担保,自然可以采用,故排除,故排除C项。

项。

(4)质押对借款合同无不利影响,自然无问题质押对借款合同无不利影响,自然无问题,排除排除D项。

项。

二、多选题二、多选题1.李四因购电脑借张三李四因购电脑借张三1万元,约定万元,约定2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300元。

元。

2年后李四仍未还钱。

对此张三可请求李年后李四仍未还钱。

对此张三可请求李四退还()。

四退还()。

A.1万元本金万元本金B.300元违约金元违约金C.1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D.1万元本金和万元本金和2年利息年利息答案答案ABC考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考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解析解析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为无偿借款约定利息的,为无偿借款。

本题是。

本题是无偿借款,无偿借款,但对于逾期归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并但对于逾期归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并根据约定承担违约金。

根据约定承担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执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试行)第第123条规定,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应当予以准许。

2.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A.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的利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的利息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国息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D.金融机构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金融机构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答答BCD考借款合同解考借款合同解

(1)A项出自项出自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00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并计算利息。

(2)B项出自项出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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