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电梯年度自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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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液压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XXX电梯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TSG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
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年度自检报告
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规格型号
产品出厂编号
额定载重量
kg
上行额定速度
下行额定速度
m/s
m/s
层站门
层站门
使用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油缸数量
个
顶升型式
□直接□间接
控制方式
(□信号□集选□并联□梯群□按钮□手柄)控制
设备名称
□液压客梯□液压货梯
自检结论
该电梯按照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行了年度自行检查,运行状况良好,各项目符合TSG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的规定和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自检合格。
备注
检验(签章):
审核(签章):
维保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项目
文件资料内容
见证材料
审查结果
使
用
单
位
资
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使用注册登记表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安装和改造及重大维修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制造资料(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各种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破裂阀、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机房和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安装资料(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及自检报告;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改造或重大维修资料(改造或重大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清单、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以及自检报告;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和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破裂阀、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等)
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编号:
维保期:
年月日~年月日
(5)电梯司机(仅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液压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液压电梯)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管理人员证号:
电梯司机证号:
自查结论
经审查,本电梯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的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自检项目与结果
序号
自检项目、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1
1
机
房
及
相
关
设
备
1.1
机房
通道
和通
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2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2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3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
楼面高:
m
梯子高:
m
夹角:
°
3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4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门宽:
m
门高:
m
5
1.2
机房
专用和消防设施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液压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6
机房应设有消防设施
7
1.4
(1)
照明
与
电源
插座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8
1.5
断错
相
保护
每台液压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液压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9
1.6
(2)
主
开
关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液压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10
1.7
溢
流
阀
在连接液压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当设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载荷压力的140%。
≤%
11
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载压力的170%,在此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
计算说明书号
12
1.8
紧急下
降阀
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操作的紧急下降阀功能可靠。
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链条出现松弛现象,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松绳或松链。
该阀应当由持续的手动揿压保持其动作,并有误操作防护
13
1
机
房
及
相
关
设
备
1.9
手
动
泵
对于轿厢上装有安全钳或夹紧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当永久性地安装一手动泵,使轿厢能够向上移动。
手动泵应当连接在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
手动泵应当装配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2.3倍
≤倍
14
1.10
油温监控
液压电梯的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当可靠,当液压系统液压油的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当能立即将液压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打开轿门,只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电梯才能自动恢复上行方向的正常运行
15
1.12
油位
油箱中的油位应当符合要求且易于检查
16
1.13
(2)
接
地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7
1.14
电气
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表要求:
标称电压
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V)
≥MΩ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照明电路(V)
≥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V)
≥MΩ
18
2
井道及相关设备
2.4
限
速
器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19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液压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液压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液压电梯检验机构或者液压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年月
m/s
20
2.6
井
道
安
全
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21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2
2.7
井
道
检
修
门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23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4
2
井道及相关设备
2.12
柱塞极限开关
(5)当极限开关动作时,应当使液压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其停止状态。
当轿厢离开其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当自动闭合
25
2.13
随行
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26
2.14
井道
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27
2.15
底坑
设施
与
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8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29
2.17
限速
器绳
张紧
装置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30
2.18
缓
冲器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31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32
3
轿
厢
与
平衡
重
3.1
轿
顶
电
气
装
置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电气防沉降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起作用
33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34
3.3
轿厢安全窗(门)
(1)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35
3
轿
厢
与
平衡
重
3.3
轿厢安全窗(门)
(2)轿厢安全窗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或者固定障碍物
36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37
3.5
平衡
重的
固定
如果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38
3.8
轿厢
紧急
照明
和
报警
装置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39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40
3.9
地坎
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m
41
3.10
超载
保护
装置
液压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倍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液压电梯正常启动但不包括再平层动作,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42
4
悬
挂
装
置
及旋
转
部
件
防
护
4.1
悬挂装置磨损、断丝、变形
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悬挂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43
②断丝分散山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44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45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46
4.2
端部
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47
4.3
松绳
(链)
保护
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则应当设置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当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液压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对于具有两个或多个液压缸的液压电梯,这一要求适用于每一组悬挂装置
48
4
悬
挂
装
置
及旋
转
部
件
防
护
4.4
旋转
部件
的防
护
滑轮、链轮、限速器、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49
5
轿
门
与
层
门
5.2
门
间
隙
(1)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液压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液压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mm
50
(2)门关闭后,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mm
51
5.3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52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53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54
5.4防止门夹人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55
5.5
门运行和
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56
5.6
自动关闭
层门
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57
5.7
紧急
开锁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58
5.8
门的
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层门的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59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mm
60
5
轿
门
与
层
门
5.8
门的
锁紧
(3)门的锁紧应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61
(4)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62
5.9
门的
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和轿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除对接操作等特殊情况外),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63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64
5.10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液压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门刀间隙:
≥mm
门滚轮间隙:
≥mm
65
6
试
验
6.1
沉降
试验
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在上端站,10分钟内的下沉距离应当不超过10mm
≤ mm
66
6.2
(1)
缓冲器试验
耗能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液压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 s
67
6.3
破裂阀动作试验
对于配置破裂阀作为超速保护的液压电梯,轿厢装有额定载重量超速下行,当达到破裂阀的动作速度时,轿厢应当能被可靠制停
68
6.4
轿厢和平衡重(如有)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1)轿厢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轿厢有效制停
69
(2)平衡重(如有)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70
6.5其他类防止轿厢坠落措施试验
采用TSGT7004-2012附表3中除破裂阀或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以外的防坠措施,按制造厂家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应当在其附近明显标识。
71
6
试
验
6.6
防
沉
降
系
统
试
验
(1)采取电气防沉降系统,按制造厂家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①当轿厢位于平层位置以下最大0.12m至开锁区下端的区间内时,无论层门和轿门处于任何位置,液压电梯的驱动主机都应当驱动轿厢上行;
②液压电梯在前次正常运行后停止使用15min内,轿厢应当自动运行到最低停靠层站;
③轿厢内装有停止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当在轿厢内提供声音信号装置。
当停止装置处于停止位置时,该声讯装置应当工作。
该声讯装置的供电可以来自紧急照明电源或其他等效电源。
④如果采用手动门,或关门过程在使用人员的持续控制下进行的动力操纵门,轿厢内应当有以下须知:
“请关门”。
注:
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厂家在其附近明显标识
≤m
≤min
72
(2)采用非电气防沉降系统,按制造厂家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应当符合GB21240中的相关要求。
注:
其试验方法应当由制造厂家在其附近明显标识
73
6.8
运行
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74
6.9
消防
返回
功能
如果液压电梯设有消防返回功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
75
(2)消防功能启动后,液压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