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3477971 上传时间:2023-05-17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32.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docx

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

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涵盖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健康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现就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落实健康中国和健康XX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在切实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全力打响“XX服务”“XX制造”“XX购物”“XX文化”四大品牌尤其是“XX服务”品牌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健康服务业集聚化、融合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大幅提升资源配置能级,增强健康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渗透力和辐射力,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为本市加快推进建设“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适应卓越全球城市的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健康服务业政策支持体系和营商环境,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产业创新,建设一批业态集聚、功能提升、特色鲜明的现代健康服务业园区和基地,推进一批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健康领域关键技术、重大产品的创新突破,促进“瞪羚”“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企业蓬勃发展,培育若干世界级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形成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6%左右,成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

到2030年,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成为城市重要支柱产业,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

到2035年,建成与卓越全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健康服务业发展体系,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居全球城市前列。

(三)产业体系

着眼于推进现代化城市经济体系建设,把提高健康服务业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推进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健康服务业创新驱动、集聚融合、高质量发展。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医深度融合的健康科技创新体系,以现代健康服务业园区和基地为重要载体,整合金融保险、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要素,发展新兴健康服务业,提升本市优势产业能级,打造健康服务全产业链,构建以健康医疗、健康服务、健康保险为重点,健康信息为支撑,新兴健康服务业为新动能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二、加快健康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一)健康医疗

推进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产业要素合理流动,激发社会办医活力,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社会办医品牌,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打造与卓越全球城市相匹配的高品质健康医疗服务业体系。

1.打造“5+X”健康医疗服务业布局。

统筹城乡、区域健康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以国际化、集聚化、特色化、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方向,在XX国际医学园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嘉定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普陀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徐汇枫林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等基础上,在杨浦、奉贤、金山、崇明、松江等区域建设若干健康医疗服务业集聚区。

强化XX国际医学园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临床前沿尖端技术服务、高端医疗服务、先进适宜技术服务等向园区集聚发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特色化的社会办综合性医疗中心。

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细分领域,投资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

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支持发展高水平、国际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推动专业技术资源集约共享。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2.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

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技术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联合体建设,支持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成为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并作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支持有条件的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举办临床医学院校,促进临床、科研、教学协同发展。

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第三方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医保准入、年审等挂钩。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机构经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

在产业集聚区设置创新创业型医疗机构孵化器,培育高水平专科医疗机构。

落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医保管理机构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在程序、时限、标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鼓励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参照公立医院同等价格政策或病种费用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竞争。

对在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病人,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公立医院同等收费标准予以结算,非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病人自负。

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国际标准认证。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办、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3.促进家庭医生服务市场发展。

培育与国际接轨、商业健康保险支撑的家庭医生服务市场。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鼓励发展家庭医生集团,培育一批连锁品牌。

引导社会资本在办公楼宇、高端园区、企事业总部、高等院校等功能社区举办高品质、个性化全科诊所。

支持具备全科医师资质的执业医生开办全科诊所,并实行备案制。

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的管理与支持体系,允许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购买诊所提供的家庭医生服务。

支持全科诊所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鼓励开发覆盖家庭医生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广个性化的家庭医生服务包,支持上门诊疗、护理、康复等居家服务。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办、XX保监局)

4.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

鼓励有实力的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大力推动符合伦理、成熟可靠前沿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转化机制建设,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先进医疗技术服务。

推进市级精准医学研究院、生物样本库、基因库、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精准医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精准医疗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精准医疗服务企业。

发展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液体活检技术,推动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打造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和基因检测产业集群。

促进第三方医学检测企业聚集发展。

鼓励企业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合作,推进重大疾病尤其是恶性肿瘤精准诊断治疗技术的联合攻关,建立肝癌、肺癌、乳腺癌等精准医疗示范基地,积极推广精准诊疗方案。

优化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快精准医疗服务临床质控体系建设。

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基因检测服务,把临床需求确切、成本效益高的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目录。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推动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推进以海派中医为基础的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海派中医特色技术服务集聚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康复等服务。

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鼓励跨地区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有条件的地区可相对集中设置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并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

优化本市中药饮片价格调整机制,加强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继承和应用,进一步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医保办)

6.推动医疗人才资源合理共享。

完善医师执业管理制度,在公立医院推行全职、兼职等不同的医师执业方式,健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公立医院和医师的合法权益。

公立医院依据劳动人事合同对兼职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

探索实施护士执业区域注册。

医务人员的学术地位、职称评定等不受工作单位变更影响,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与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相符合的社会组织,并担任学术职务。

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按照规定享有同等待遇。

支持和鼓励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新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原有人事关系。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健康服务

坚持促进健康与互联网、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依托信息技术和基因技术,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高质量的健康管理和服务业。

7.发展健康管理服务。

促进健康管理与移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智慧医疗等融合发展,培育健康管理新业态、新模式。

支持开展居民基因检测服务,把居民基因信息纳入电子健康档案,夯实健康管理服务基础。

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应用遗传检测技术和新生儿遗传性疾病早筛技术,降低出生缺陷。

依托信息技术和基因检测技术,推广疾病早期筛查和居民基本健康状况评价,开展肿瘤、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的精准防控。

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发展,鼓励举办心理治疗诊所及门诊部、精神障碍康复和养护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康复护理、母婴照料和残疾人康复护理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

培育和引进健康体检机构和品牌,提升健康体检市场发展能级,鼓励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型发展。

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

发展以商业健康保险为支撑、健康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健康管理组织。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科委、XX保监局)

8.推动智慧健康服务发展。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支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

加快医疗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终端设备,提供智慧化、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培育一批移动医疗服务品牌。

组织实施智慧医疗重大专项,将健康大数据、医疗人工智能纳入“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医学影像、病理分析、医疗辅助诊断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医疗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和智能诊断设备,实现全国领先。

推动健康大数据和医疗人工智能在社区的应用。

围绕数字化健康产品的研发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数字内容服务等,打造健康信息产业集群。

建设统一的智慧医疗服务资源认证和监管体系。

加强医学信息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9.打造有竞争力的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

加快本市健康旅游服务集聚区发展,遴选和发展一批现代化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打造有XX特色的健康旅游产品。

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崇明健康旅游服务业发展,打造集高端医疗、运动康复、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国际健康旅游集聚区。

以国家及本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推进中医药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建设度假养生、食疗养生和健康文化等多种服务体系,打造中医健康旅游国际品牌,形成完整的中医药旅游服务业链。

积极拓宽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健康旅游全产业链发展。

推进健康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健康旅游推介平台建设,支持举办国际健康旅游博览会和高峰论坛,提升XX健康旅游影响力,扩大健康旅游消费市场。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

10.推动中医养生服务业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

支持中医养生保健引入现代高新技术,促进服务产品创新。

积极打造以“太极健康”为载体的传统健身体育,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业态创新,推动与互联网、养老、旅游、体育、餐饮、酒店、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养生保健体验式服务融入特色商业街、文化圈等主题项目建设。

鼓励开发中医养生保健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发展模式。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XX保监局)

11.完善健康养老产业链。

坚持医养结合,打造以护理院、护理站、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托底,老年医学专科和区域老年医疗中心为支撑,XX市老年医学中心为引领的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老年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领域,鼓励品牌化发展。

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登记和诚信管理机制,优化护理机构审批管理,简化准入审批流程。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支持为老服务机构申请设立护理站,分层分类为老人提供服务。

鼓励开发老年健康商业保险。

推动老年医学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展,提高老年病和失能失智早期发现、诊断、治疗、康复和护理水平。

加强康复护理器材设施研发,推广老年人可穿戴健康设备应用,加强老年人群健康管理。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医保办、XX保监局、市财政局)

12.大力发展健康服务贸易。

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国际合作与宣传推介,支持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医疗和健康服务贸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疗和健康服务贸易机构。

鼓励举办面向境外消费者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培育若干个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服务机构和企业。

整合中医药科研优势资源,发展研发外包服务。

发展中医药国际教育服务,吸引更多海外留学生来华学习。

积极发挥龙头中医医疗机构和XX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促进中心等行业组织作用,主动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规则和标准制定,构筑面向全球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牵头部门:

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

(三)健康保险

构建以客户为中心、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险服务体系,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服务业链中的资源整合作用,将健康保险打造成为医疗健康服务需求的入口,促进完善健康服务业体系。

13.建设健康保险服务业发展平台。

依托XX保险交易所,设立XX健康保险交易中心,依法合理利用商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数据资源,建设健康保险发展的枢纽型、功能性平台。

依托XX健康保险交易中心,建立商业健康保险挂牌交易服务平台、保险产品创新平台、核保理赔服务中心和健康管理支撑服务中心,拓展商业健康保险增值服务功能。

支持和推动商业保险、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健康医疗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转型升级。

(牵头部门:

XX保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市医保办)

14.推进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侧改革。

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健康保险从理赔型保险向管理型保险转变。

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险”模式发展,为居民提供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开发健康管理、高端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高值医疗器械利用等方面的保险产品,促进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物和器械的研发与临床应用。

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责任险、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综合责任险等保险产品。

鼓励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培育第三方委托管理机构。

建立健康险综合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

鼓励医疗机构与国际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

(牵头部门:

XX保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市医保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5.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政策。

推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流,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直接理赔支付。

推动大病保险与民政救助数据交流,提高大病保险服务水平。

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的衔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代办业务,积极参与医保控费。

发展税优健康保险业务,提高税优健康险的公众知晓度和覆盖度。

持续推进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项目,鼓励研发商业补充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支持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合作。

(牵头部门:

XX保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办、市医保办)

三、构建协同发展的健康市场体系

(一)增强健康服务业实体经济的活力

16.引进和培育大型健康服务企业。

筛选一批效益好、技术强、潜力大的健康服务企业,采取针对性、阶梯式扶持政策,扶持做大做强。

建立重大健康服务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加大政府基金对健康服务企业初创成果的投资力度,积极培育“瞪羚”“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企业。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17.加快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坚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各具特色,推进健康服务集聚区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推动XX国际医学园区以XX质子重离子医院、XX国际医学中心为平台,打造专科特色医疗服务产业链;推动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以国家健康旅游基地建设为核心、集约化为特色,加快形成高端医疗服务集聚区;推动嘉定区以国家肝癌科学中心、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联影医疗为依托,建设以细胞免疫技术、肿瘤精准治疗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为特色的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推动普陀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跨界融合发展,打造“保险+健康+金融+互联网”健康服务生态圈;推动徐汇枫林生命健康服务业园区以健康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为特色,加快健康科技创新企业集聚发展。

加快健康小镇等健康服务业新载体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18.推动产学研医协同发展。

建立产学研医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甲等医院与健康服务业园区、企业之间的合作,建设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基地和培训中心,形成“示范应用-临床评价-技术创新-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

支持医疗机构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医学院校、医药企业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合作,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多中心的临床试验,搭建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为医疗新技术新产品临床应用提供支持,打造一批医学研究和健康服务业创新中心。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推进健康服务业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

19.推进基因产业平台建设。

通过多元化投资,筹建国家基因库(XX),建立集中式生物样本资源库、生物信息数据库和生物活体库,构建政府支持、市场驱动、利益共享、全程合作的基因库运行模式,打造“开放、联合、共通”的基因库服务平台。

配套完善生物样本库、生物健康信息中心及实验室综合检测平台,建成完备的健康相关基础设施集群。

依托国家基因库,建立技术服务平台、创新转化平台和产业孵化平台,大力发展基因产业,推进基因技术在疾病防控、健康管理、精准医疗等领域的应用。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20.建设重大产业技术基础实验室。

建设标准化菌毒种保藏中心和生物样本库,建设代谢组学和基因组学等研究型实验室,加速基因测序、生物信息分析技术在实验室检测中的应用。

建设长三角罕见病实验诊断中心。

建立菌毒种基因库,检测分析菌毒种的基因谱及变化趋势,为相关病原体检测分析、疾病预测预警、药品疫苗研究提供基础支撑。

推进临床检验创新成果转化及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的临床研究应用。

构建快速高通量病原综合检测平台,开展肿瘤、代谢性疾病等慢性病遗传基因、易感基因和环境诱变基因等靶标基因点位的研究分析,研制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建立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支撑健康技术服务和创新转化。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委)

21.建立药品与器械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加强产学研医合作,加快医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建设XX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一批生物医药研发重大基础设施。

建设面向国际的药物和医疗器械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本土研发药物和医疗器械进入国际市场,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产品。

建立国际一流的医疗设备售后服务平台和国际医药供应链服务平台,加强医疗器械检测功能性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

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委)

22.组建医学人工智能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

由国内领先的医疗设备企业、医疗IT企业、医疗机构、医学和人工智能研究机构等组建医学人工智能研发和转化平台。

通过加强产学研医合作,落实数据、应用场景等医学人工智能研究关键条件。

支撑培育医疗电子、智能医疗健康设备、医学大数据、互联网健康医疗等生物信息技术产业集群。

以开放创新方式,推动医学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和规模化应用,以科技手段提高重大疾病的研究和诊治能力,减轻医护人员工作负担。

(牵头部门: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23.建设开放共享的临床试验平台。

通过政府和市场合作,建设以临床试验为核心业务的“未来医院”,为生命科学领先技术应用、生物医药创新提供开放共享的临床试验平台。

在平台内实现临床疾病领域基本覆盖,力争在重点专业领域的早期临床研究方面取得优势,使XX成为全球创新药物、器械、新型治疗技术率先进入临床应用的地区之一。

(牵头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委、有关区政府)

24.建设医学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引入优质医学科技创新资源和医疗服务资源,在崇明建设世界级集约、高效的临床医学定群研究基地,建成临床科技创新策源地,产生一批符合亚洲人特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医学研究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健康科技创新型企业和转化产品。

(牵头部门:

崇明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三)完善健康科技创新支持体系

25.发展各类健康研发创新机构。

支持医药企业在沪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

鼓励有实力的健康研发机构在基础研究和重大全球性科技领域,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大科学计划和有关援外计划,营造有利于各类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化环境。

支持外资医药研发机构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政府科研项目,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探索以共建合作园、互设分基地、成立联合创投基金等多种方式,深化国际创新交流合作。

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交会、工博会、浦江创新论坛、中国健康产业创新平台(奇璞奖)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发布、交易、研讨等平台。

(牵头部门:

市科委、市商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26.完善健康科技创新筹资机制。

强化健康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重点研究领域的投入力度。

建立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综合协调政府不同部门健康研发投入,对需要协同推进的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对市场需求明确的健康科技创新,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等方式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入。

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以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部门:

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7.建立重大健康科技联合攻关机制。

聚焦高发病率、高致残率和高死亡率的重大疾病,整合本市优势医学科技研究力量,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协同开展符合国际规范的多中心临床研究,建立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数据库,形成一批规范化可推广的临床指南、标准或专家共识。

探索建立医学科研院所创新联盟,以市场为导向,医学科研院所为支撑,医院与企业为主体,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协同攻关。

发挥医疗器械创新XX服务站的作用,加大对创新医疗器械准入的服务力度。

(牵头部门:

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学研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