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346403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及详情解读.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五、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九、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读

取消13个死刑罪名、加重食品安全犯罪刑罚、危险驾驶和恶意欠薪入罪……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

一项项最新修改,体现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条条最新规定,彰显着保护民生的立法原则。

  死刑:

首次取消现有罪名

  自今年5月1日起,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

这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说,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

  这13项罪名是: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刘明祥分析指出,这次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都是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都是经过慎重选择的。

  “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要尽量减少死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说,这种修改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说,我国死刑罪名虽然比较多,但在死刑的具体运用、具体执行上,掌握还是很严格的。

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专门把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这次又减少13个死刑罪名,占中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

“应该说,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

  醉驾飙车:

危险驾驶首次入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

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

  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是我国司法理论界、实务界和社会大众呼吁需要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世界各国都存在醉驾、飙车的社会问题,各国也纷纷通过立法防患于未然。

  修正后的刑法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造成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

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

  “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说,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食品安全:

降低认罪条件加重刑罚

  从几年前的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到最近发生的皮革奶事件、面条掺胶事件,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始终不断刺激着老百姓的敏感神经,“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成为普遍呼声。

  此次刑法修改,在食品安全犯罪规定中增加了一个适用条件,即除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外,“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将处以相关刑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这样规定降低了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调查举证的难度,即使犯罪行为对人体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但从非法获利的金额、销售数量等角度能够证明其严重危害的,仍然可依法给予刑罚。

  现行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修正后的刑法,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这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刑罚将变为有期徒刑;对于罚金,只提出“并处罚金”,没有规定具体数额,这也为从经济上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操作空间。

  此外,修正后的刑法,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体现了此次刑法修改的主线和意图。

  恶意欠薪:

拒付报酬正式列罪

  干活拿钱,天经地义。

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以下跪、爬塔吊、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消息不时出现报端。

恶意拖欠工资,已成为一个屡禁不止、久拖不决的社会问题。

  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这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均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不少相关文件。

但现实中,职工讨薪之路艰苦而漫长,甚至也有一些人并不认为欠薪是一件大事。

  “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对改变当前‘拖欠是正常现象’的错误观念有重大意义,其威慑作用是肯定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同时表示,刑法应该谨慎介入劳资纠纷,劳动行政、监察应发挥更多作用。

郎胜:

刑法目前还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修改

2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做了部分修改,应当说修改的内容和前七次刑法修正案比较,内容是比较多的。

但是总的看,这次刑法修正案(八)还是对刑法的部分修改和补充。

因此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是我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很重要的举措。

我们国家刑法是1979年制定,1980年执行,1997年进行过一次全面修订,总的来看我们国家刑法还能够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适应惩治犯罪需要,能够适应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就目前看,总的来讲刑法还是能够适应需要的,目前还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修改。

当然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刑法也会结合这些变化和新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

  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有些刑罚进行了调整,比如取消了部分犯罪的死刑,规范了被判处死缓的人减刑、假释后的实际执行期限,调整了数罪并罚的刑期,同时又体现人道的精神,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一些刑罚规定进行了调整,更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使我们国家刑罚的结构更趋合理。

  另一方面,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加重了对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些犯罪行为的处罚,例如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

另外,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比如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醉酒驾车、飙车等。

加大了对一些严重犯罪的惩处力度,比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累犯的惩处力度都有所加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