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驾校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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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驾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
单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
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
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货柜封条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加强对货柜封条的安全控制,避免运输途中货物的丢失,调包,或被不法分子,恐怖组织利用制造恐怖事件,确保货物及时运到,安全结关。
2.适用范围适用于货柜封条的安全控制。
3.工作职责海关人员或相关指定代表负责货柜封条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
4.1所有货车须在指定货,在未得到安全经理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非装卸区域装卸货物.
4.2装货前由落货员检查货柜内壁的编号是否一致.记录下号码于《落货单》.检查货柜外表的号码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应作退柜处理.如果号码有更改过或重新喷上去的痕迹,应记录在报告上.
4.3落货员应检查货柜是否有损坏,如柜壁有穿孔,则作退柜处理.并检查货柜内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果有,应作清洁处理。
4.4落货员要检查柜门是否可以关严,手把及门扣是否完好。
4.5落货员作清单核准,核对箱唛并开箱检查(至少5箱)箱内货物是否与清单一致。
4.6确认无误后,由指定的装卸员负责装卸.未经许可,不可由他人代替或帮手。
4.7所有货物需在指定保安员人员监控下装车及卸货。
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不得有任何非准许人员或物料的接近或进入。
4.8装卸员应小心轻放货物,如有此方向上标致的,应按要求方向摆放。
4.9落货员统计所有装箱数.并记录于《落货单》。
4.10装卸完毕,经安全经理或安全代表进一步检查确认后,对货物进行拍照,照片中需明显地看到箱唛跟纸箱日期印,即对运货车进行铅封或贴上封条,对货柜车之集装箱上锁。
4.11集装箱封条由报关员统一保存和控制,所有封条采取流水号方式编号,在装货完成后,由安全经理检查确认后,通知报关员,报关员发出封条,对货柜进行贴封。
封条号码需记录于《落货单》上,以便在有需要时追溯。
4.12贴好封条好,拍照,存档,备查。
城市公交车辆票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以下票务规范:
1、出车前,要检查投币机、IC卡、视频监控器、报站器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故障及时上报调度室;
2、必须认真监督乘客上车投币或刷卡;在车内一律不准接乘客钱币或自备零钱为乘客兑零和代找零钱;乘客如投币不足,须劝其补足,如拒付可劝其下车,投币机周围不允许人员停靠;
3、所有人员一律从前门上车从后门下车;
4、天黑时,车箱顶灯在乘客投币时必须开启;
5、运营中,投币机、IC卡、监控器、报站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上报公司,以便及时维修。
第二条 票务违章处罚规定
1、公交车辆运营中应严格遵守票务规范,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视情对其处以50元罚款。
(1)凡因监督不力,致使乘客既未投币又未刷卡乘车的;
(2)发现乘客钱币没有投入投币箱内,驾驶员未劝其投入箱内的;
(3)驾驶员未制止乘客站在投币机周围或接乘钱币兑换零钱的;
(4)驾驶员在运营中接乘客钱币或自备零钱为乘客兑零代找零币;
(5)不准私自打开投币箱,窃取票款,违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经济责任,交公安部门处理。
支架搬运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特种车辆运行管理,保证我厂912支架搬运车(以下简称912)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优质高效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要求:
1.912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及操作人员使用91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912支架搬运车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做到持证上岗。
2.驾驶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危险源、不安全行为及操作规程。
3.912入井作业前,必须按要求审批措施,并严格执行。
4.驾驶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作业及公司、矿、厂的相关制度规定,负责912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
5.912入井作业时应遵守入井作业措施及井下相关行车及作业规定,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6.除指定驾驶员外其他人员没有经过厂领导同意,不得驾驶912车。
无证或证件不全的人员不得驾驶912。
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不得驾驶912。
7.912入井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等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8.912车前后必须粘贴车辆示宽标志,安装特殊的报警信号灯。
9.912行车速度规定:
大巷内重载时不超10km/h,空载时不超20km/h;进入作业地点后,重载时不超5km/h,空载时不超10km/h。
10.装车时,要掌握好设备的重心,尽量使设备的重心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同时用专用工具捆绑,使用前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单车装运超宽、超高物件时,设备与铲板之间加有垫木,防止侧滑。
11.装卸车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指挥人员在设备倾倒半径两倍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12.驾驶员作业完毕后,应按要求停到指定地点交车,并填写运行及检查记录。
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1.驾驶员无证驾驶,或未带驾驶证操作912车辆的,对驾驶员、带班管理人员进行200~500元处罚,驾驶员停岗培训一周。
2.驾驶员驾驶不完好的912车辆入井作业或无措施入井作业的,一经发现,对驾驶员进行200~500元处罚,带班管理人员附有管理责任。
3.驾驶员有超速行驶、拐弯处停车等违章操作的,对驾驶员进行200~500元处罚,撞坏设备设施的,需负责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
4.驾驶912时,车辆保护装置失灵,或驾驶员故意甩保护造成车辆损坏,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5.驾驶员没有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对驾驶员罚款500元。
6.驾驶912车辆铲运货物时,没有按要求捆绑固定货物的,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7.912不整洁,包车人没有及时清洗912车辆的,对包车人罚款50元。
8.作业完毕后,驾驶员未按要求停车、交车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5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
驾驶员未填写记录,记录填写不规范的,给予50元处罚。
上湾煤矿机修厂
2010-9-16
货柜车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式的目的是确保我公司在进行产品装卸/进出及逗留过程中,遵守美国海关的C-TPAT(海关---贸易伙伴防恐)安全指导,以便在美国以外的运输海关结关不会推迟,或由于窃贼或恐怖分子使用以上的环节作为运送违禁物品进入美国的运输工具。
2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美国境外的生产商的生产,贮存或运输。
3参考文件
C-TPAT美国海关一贸易伙伴防止恐怖安全指导。
4程序
4.1货柜车辆出入大门安全控制
4.1.1送货车辆出厂门,必须持有送货单、放行条,并接受大门保安的仔细检查,保安须核对车牌号、送货单与实际一致,登记相关资料并无其他异常状况即可放行。
如有异常,须立即扣查车辆并向主管及安全主任汇报。
4.1.2空柜进入大门,保安在核对托运单,向被访单位核对,检查空柜不准有不明物体,柜子要清洁、完好,司机无异常神情或者举动,登记相关资料后方可让其进入,并与仓储单位联系,以决定该车辆将被引导至何区域,如暂无货装就引导进入空柜区,1小时内有货装就进入装卸区等。
如有异常,须立即向主管及安全主任汇报。
4.2装卸区安全控制
4.2.1装卸区只有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方可进入,只有1小时内有装卸作业的车辆方可进入,安全主任/相关人员需要在场引导及检查装卸过程,保安须全程跟踪并对异常情况记录汇报。
CCTV全程监视。
4.2.2装柜前,仓管须仔细检查货柜车辆,不准有不明物体,不准赃物破损,门锁完好无损后方可准许装货。
4.2.3装货过程保安及装货负责人须经常检查装货过程。
4.2.4装柜完成后,装柜领班及保安共同检查后,安全主管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加封条,拍摄图片记录存档。
如须立即出厂,交由大门保安按车辆出入控制办理。
如须过夜,则引导车辆进入满柜区。
4.2.5卸货车辆在保安引导下停靠在卸货区,保安引导司机及陪同人员进入司机会
客室等候,货仓工作人员要核对实物须与送货单一致,并将货物搬入暂收区,处理完相关手续后,如暂收物料,开放行条等,并将手续交给在会客室等候的送货人员,并告知保安引导车辆及送货人员至大门口,如有异常,须立即扣押车辆并向主管及安全主任汇报。
4.3过夜车辆停放区(停车场)安全控制
4.3.1停车场必须有CCTV全程监控,照明良好,非相关工作人员限制进入停车场。
停车场分为四个区域:
空柜区、满柜区、访客车辆停放区、职员车辆停放区。
各区有明显标识及24小时保安巡逻。
办公车辆单独分区停放。
4.3.2所有车辆如果需要过夜,必须停放在上述指定的区域。
4.3.3保安必须巡查全厂各区域,如发现违规停放的,须立即报告安全主任或主管,通知司机或车主到场,一起检查车辆是否被破坏,锁具是否完整,如有异常,安全主任应立即展开调查,然后将车辆停放在正确的区域。
4.3.4工厂任何人员如发现违规停放的过夜车辆均须立即向当值的保安或安全主任报告。
4.3.5已经检查合格的车辆,不管何种原因需要在厂过夜的,在再次装柜或放行前必须依照规定的检查程序实施再次检查,并保留记录。
4.4记录保存4.4.1中央电视录影资料保存不可少于2个月。
4.4.2来访登记记录保存不可少于6个月。
5.0修订记录
汽车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汽车运输安全检查确认制度
一、检查驾驶室视线、挡风玻璃、反光镜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转向盘、操纵器、制动器、转向盘空转角度不得超过36度。
三、检查汽车的前灯、尾灯、喇叭、刮雨器是否良好。
四、检查轮胎充气压力、板弹簧、油箱、水箱、汽缸的密封性,不得漏油、水、气。
五、检查货物配载合理性,货物的固定状况,货物体积与超长、超宽、超高、超重情况。
六、对以上内容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交通安全管理规程
1值班房转运
●值班房拖运时拖钩必须插好保险销,并有合格的保险绳套,人员不得乘坐在值班房内;
●摘、挂拖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手部严禁放入活动连接部位;
●转运过程中,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谨慎行驶,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必须下车监护指挥;
2连续油管作业设备转运
●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时,作业车应停放于平整坚实路面上,两侧附近不得有沟渠;
●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站在作业车上;
●注入头转运过程中应用禁固装置与作业车连接固定;
3接送班
●接送班必须由值班干部押车;
●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站稳抓牢,严禁在车上打闹;
●禁止人货混装;
●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应下车步行;
●严禁随意搭车、扒车;
●车辆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
纺织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规范澳泰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相关部门运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和管理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2职责
2.1总务办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2.2生设部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2.3基建环保部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3.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4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3.5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3.6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3.7驾驶人员每月必须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以确保车况良好。
3.8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3.9外出执行长途任务的驾驶员,出车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的检查。
凡车辆技术状况不好或未进行安全教育的驾驶员不予派车。
3.10厂内机动车辆由运输部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⑴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⑵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⑶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⑷车辆事故记录。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
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⑴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⑵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
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使用叉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叉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
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5厂区道路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限速为10公里/小时,重载汽车以及进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生产办办理手续,且通知保卫消防部。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6交通事故处理
6.1事故报告
a.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企业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待处理。
b.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向单位领导和生产办报告。
c.在工厂区域内发生事故后,除保护好现场外,应报告生产办。
6.2事故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时,生产办应赶赴事故现场或委托有关单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
b.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人员,按照工伤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c.工厂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生产办组织运输部、事故单位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7考核
对忽视厂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者
按考核规定执行。
综合部部长安全工作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的安全工作部署。
二、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防火和安全灭火常识。
三、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防火制度,并检查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防火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四、经常检查各部门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做好安全档案的整理工作,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文件精神,并做好安全工作会议和检查记录。
六、参加并组织对安全事故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七、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对防火措施、设备要加强管理,建立账目,完善设备的使用制度。
八、加强安全四防工作,编制好值班值宿轮流表。
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
1、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要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刹车机构、喇叭、灯光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出带病车。
(2)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实习驾驶员除持实习证外,不准驾驶特种车。
厂内驾车必须配备正式驾驶员。
2、途中行驶
(1)厂内汽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2)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数值鸣笛起步。
起步后应按操作要领由慢渐快地加速。
(3)汽车在出入工厂、车间、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
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
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4)汽车在厂(场)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道路20公里,进入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出厂房、仓库,大门,以及人流密集的区间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6)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物品。
(四超标准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
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7)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
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8)厂外行驶的货车载人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准超过规定的人数。
驾驶员要等上车人员全部进入车厢,下车人员离开车体,关好车门后方可开动。
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如汽车脚踏板、保险杠等处严禁站人。
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载人。
(9)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
汽车行驶或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汽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10)在厂(场)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能从低垂的电线、传送带、工程脚手架下通过。
(11)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
有人看守道口横杆拦道时要依次停车。
距离火车道30米以内时,不能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2)厂内汽车在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或用挖掘机装运散装货物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同时检查、修理车辆。
(13)厂内机动车停车不准停在铁路两轨之间,靠近火车直接装卸时,距铁路车辆的间距应不小于
0.5米。
(14)在厂区内同型号车辆不准超车,汽车进入施工工地时也不准超车。
厂内跟车要根据车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试车时,要在指定地点,设好安全监护,不准任意在厂区街道上试车。
3、收车后保养
(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等安全防护措施。
(2)清洁汽车内、外部及底投,检查轮胎与钢圈,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耳、骑马螺栓是否松脱等。
(3)检查补充润滑油、燃油、刹车油等。
(4)发动机熄灭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号)。
(5)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气压制动系的贮气筒应放尽积水。
(6)北方冬季车辆露天停放时,如果冷却系统未加防冻液,应把散热器和气缸体水套的放水开关打开,把水放尽,并将发动机起动后运转片刻,将水排净,以免冻坏气缸体水套和散热器。
某集团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某集团公司一、二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工厂区外各子公司独立办公、生产作业区域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工厂区:
指从事生产、物流作业的区域。
2.2厂内机动车辆:
指在工厂区内从事生产物流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
3职责
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1.2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3.2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3.2.1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2.2负责对本公司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3.2.3负责对本公司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3.2.4负责对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3.2.5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和车辆使用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机动车辆管理
4.1.1取得国家正式牌照的机动车辆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要求执行。
4.1.2没有取得国家正式牌照的厂内机动车辆需经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