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345344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0.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docx

律师代理技巧之如何会见当事人

台湾著名法学家王泽鉴先生在一本著作中昭示法律人:

最近数年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带有几分骄傲!

带有几分期许!

然则,法律人与所谓的外行人(非法律人)究竟有何不同?

在一个法律社会,法律人常自负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正义带给平民。

法律人为什么会有此理想,有此自信?

一是有法律知识,二是有法律思维,三是有解决争议的办法,我们律师也往往自诩为法律人,但我们是否达到了王泽鉴先生的期许呢?

毋庸讳言,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失败的,不象其他国家经常开展诊所教育,一个法律院校的本科生,研究生,不会办案,甚至连状都写不好更谈不上技巧,这也是促使笔者写成本文的重要原因。

如果同道能拙文能有所裨益能有些启迪做用,则余愿足矣。

  

  如何会见当事人是执业律师最基本的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所谓会见当事人也就是与当事人交流和沟通,通过会见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过程中,能把当事人“俘获”,取得当事人对你的好感和信任,这时你想不代理都不行。

我们常说法律是律师的饭碗,你要吃好这碗饭,就要练好这“筑基”的功夫。

有的同行,不仅是新同志,就是老同志也不会与当事人谈话。

我在所里当主任,有一个案件本来与当事人谈得好好的,我安排一位律师办委托代理手续,结果当事人与他又谈了一遍案情,交换一下意见之后当事人走了,搞得你哭笑不得。

我从业27年了,迄今还未彻底研究清楚会见当事人的问题。

虽然写过几篇谈会见技巧的文章,但都支离破碎不成体系,更谈不上经验。

因当事人层次不一样,案情难易程度不一样,要达到的目的也不一样,所以很难有一个统一的范式。

从律师个人的角度讲,因律师的个性、经验、阅历不一,也都有各自的谈话方式,有1000个律师扮演哈姆雷特,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各人有各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我也只能各说各的,先做为引玉之砖抛出来,文章由大家来做,也算互动吧。

  

  会见本身是一种形式,形式就要讲究一点礼仪,培根讲,礼仪可以使人亲善。

律师这个职业在外人看来是很崇高神圣的职业,是经常与当事人打交道的职业,所以要讲究一些礼仪和形式。

  

  1、注重仪表。

律师是被社会尊崇的职业,属于白领阶层。

在与当事人接触时,穿着要得体。

一般都要西装革履,给人一种庄重的感觉。

尤其在南方以此来衡量律师“水平”的高低,看你穿的什么、坐的什么、戴的什么,这是身份的象征。

我的一位南方朋友告诉我,要穿名牌西服,戴劳力士手表,坐名牌汽车,还要带一个漂亮的秘书,否则他会看不起你。

我知道有的刚出道的年轻律师为了包装,省吃俭用,晚上与几个人睡通铺,吃大排档,穷的吃上顿没下顿,但也要买一套名牌西装和手提电脑,这是律师的“行头”。

同演戏一样,上舞台之前要“化妆”。

特别是在当今物欲横流,人欲横流的社会,适当的包装是必要的,正如贺卫方教授称法官着法袍的意义一样,带有符号意义,给当事人独立执业的法律人形象,我们的律师袍也是从这个方面考虑的,要给当事人和旁听观众一种庄重严肃的形象。

关于包装问题,海南律师协会王晶会长(维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很讲究仪表,他一年四季一袭白色西装,他告诉我有一年在广州会见一位香港的富商,在怎样打扮上颇费了一番功夫。

他1.8米的身材,长的象俄罗斯人的鼻子,一袭白色西服,打的金黄色领带,白色皮鞋,很有一付大牌律师的派头,据他说一下把港商给镇住了。

我认为律师的“行头”也能证明你是否成功的律师,是律师实力的象征。

如果你连汽车名表都买不起,难免被富人们低看。

像我给中原油田这样国有特大型企业当顾问,如果你骑个电动车或摩托车去会见他们的老总,那是很不相称的,所以我也比较注重包装。

  

  2、谈吐得体。

在会见当事人时不能象王熙凤那样“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也不能象林黛玉那样一丝愁绪,满腹哀怨,更不能象贾宝玉那样生猛顽皮无邪天真,给人一种不成熟的表现。

要学薛宝钗那样端庄大方,谈吐得体,交流中充满睿智和才情。

在接待当事人时,对于富人不要谦卑,对待有权势人也不要过于膜拜,对待平民百姓不要耍派头儿。

要时时记住,你好比诊所里的医生,你面前的当事人都是患者,医生总比患者高明一些,否则就不会来找你了,亿万富翁可以很富有,但他没有你的法律知识;有的政府官员名衔很高,派头不小,但从最近几年落马的贪污犯在法庭上常用的一句话都说自己不懂法是法盲。

这话是千真万确的,面对法盲的当事人,你又何必卑躬屈膝呢?

总之,当事人是你的患者,是来求医讨药的(寻求救济法门的),要用一颗平常的心对待,不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通过会见给当事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这是你揽到案源的初步!

有的年轻律师在接待当事人时,正襟危坐,云山雾罩、高谈阔论,极尽卖弄之能事,把当事人说得一头雾水,这样不把当事人谈跑才怪呢。

  

  3、会见场所。

律师会见当事人一般都在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包装也很重要。

办公室的整洁、谈话厅的安静是必要的,不仅仅使当事人放松、放心(有些涉及隐私的案件)。

我们说衣着是个性的外在表现,办公室的布局显示出律师所的整体实力和律师的精神风貌。

另外,遵守时间也是影响当事人信心的因素。

  

  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如设在小区的公寓里,给人拥挤、不大气的感觉,进而容易产生对律师水平能力的怀疑。

这同我们去诊所看病一样,如果该诊所宽敞明亮,医生着装整洁,给患者一种心情舒畅的感觉,相反医务室窝窝囊囊,医生不修边幅,患者心理难免产生怀疑,所以我主张,律师从业一定要选择有一定实力的律师事务所,选择一个好的平台,这个平台应该在写字楼里面,办公室装修一定要美观大方,大小不说,应给一种规范的感觉。

我在海南维特律师所工作时就给人一种大气的感觉,该所100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图书资料室、档案室、会客厅等一应俱全,特别是会客厅采用酒吧服务的模式,幽幽的灯光,靓丽的吧台小姐,有咖啡、茶水、饮料(当然当事人埋单),那种恬淡安静的气氛,很容易和当事人拉近距离,也给当事人一种神圣的感觉。

这是比较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一般老百姓不涉足这类律师事务所。

当然会见的地点也不局限在律师事务所,在饭店、茶馆、咖啡厅等也都可以谈案件(一般的法律咨询除外)。

我在海南给一位港商当顾问,他的会见很特别,约你到他家去见面,他的家具和生活方式是日式的,客人席地而坐,品着清茶,谈着案情无拘无束。

在给他在外地办案时,他从不和你一起吃饭,而是每天早茶时在宾馆餐厅里听你对案件所要采取的方案,说完即走人。

律师与这种当事人永远保持距离,我感觉很好。

  

  4、要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和融合关系。

在会见当事人时与当事人建立相互信任和融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与当事人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呢?

印度一位法学教授编了《诊所或法律教育》的书,说得很到位:

想做好这一点,必须有意识的加强训练。

与当事人建立相互信任和融洽的关系始于初次会见,并且这种关系将贯穿于案件代理的全过程。

初次会见至关重要,因为律师给当事人的第一印象影响持久,开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发展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有时还会影响当事人决定是否聘请该律师,例如,当事人往往会怀疑年轻律师或新手的工作能力,而如果当事人发现律师很难抓住案件实质的话,也会怀疑他们的工作能力,这样你就必须要注意和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方式(在所里要注意观察老律师是怎样做的)。

要对当事人有起码的真诚和尊重,如同律师期望被尊重和认可一样,当事人也会有同样的期望。

律师若想有效的开展工作,就必须让当事人在初次会见中感觉到你像对待平常人一样关心和尊重他,而不是像对待做了错事一无是处人,律师应该表明十分关注当事人面临的问题,并使当事人感到同情和真诚以及在认真的在听她的倾诉,尽量让其相信你是专家,有诚意和能力解决他的问题。

有的当事人遇到案件心情比较沉重、焦虑和不安,你要尽量给他们减压,让当事人看到希望和光明。

在会见时如果你频繁接电话,也会使当事人觉得你缺乏诚意,这些细微的事情如果不注意就不能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融洽的互信关系。

  5、与当事人谈话的技巧。

  

  

(1)要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

  

  通过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你能获得对案情的了解。

要耐心的倾听当事人陈述,眼睛尽量不要看别处,那样会分散注意力,俗话说一心不可二用,要用你的耳朵去听,用你的眼睛看着对方以示你非常专心。

在对当事人不间断的被动倾听中,律师可以在当事人停顿时所表示出非承诺性的知道,或者提出未听清的问题,让其复述,律师可以用“是”、“是吗”等语言表示你用心在听,律师还可以用一些肢体语言表示对当事人的同情和理解,如眼神、手势等,在交流中有的当事人从不敢看你,表明当事人对你的怀疑。

你不仅要注意自己的表情,也要时时观察对方的表情,有的律师不等当事人说完就打断谈话,下车伊始哇拉哇拉发议论,使当事人很扫兴。

这样你的会见就成了唱独角戏,很可能是失败的。

有的当事人谈话很罗嗦,杂乱无章甚至语无伦次,往往说了半天,还未听清他说的中心意思是什么。

对于这种当事人,不要轻易打断他的话,要耐心地让他把话说完,这一点对于律师来讲也是一种修炼。

有的律师性格急躁,还未等人家把话说完,就打断当事人的话,这不仅不礼貌,而且容易中断对方连贯的思绪,另外也容易使当事人与你拉开距离,产生一种不信任的感觉。

尽管陈述的有些话对本案意义不大,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觉得十分重要,不说出来心里难受。

让他说出来慢慢地给他加以解释,使其减轻思想上的负担,就这一点讲也是有意义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生活经验,有些人思想有了疙瘩后,郁郁寡欢,百思莫解,找到朋友倾诉后,便豁然开朗轻装上阵了。

优秀法官宋渔水在审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时,庭审中她耐心的听完了一位原告(作家)用散文诗一般的语言冗长的陈述一个小时意见,使得这位当事人极受感动,庭后,他说几年来就没有一个法官司这样有耐心的听我倾诉,现在我的心情好多了,我决定撤回诉讼请求。

于此我想到耐心的倾听当事人陈述,也是沟通律师与当事人情感的重要环节,不可等闲视之。

  

  在与当事人谈话中,敏感的律师往往能从当事人冗长而罗嗦的谈话中,抓住有关案情的要害和事实。

对于重要的谈话要作记录,有些重要情节等当事人把话谈完之后,再重新提起,甚至刨根问底,弄清楚案件的某些细节,这对于在办案中形成的观点十分重要。

另外,倾听当事人谈话,要有目的的去听,不能听完之后自己脑袋里乱糟糟的形成不了思路,那样谈话就失败了。

怎么办呢?

这就要针对不同案件用你学到的法律知识法律条款有目的了解案情。

任何具体的案件,都包含三个层面的事实,即导致事件发生的事实,围绕事件本身的事实,事件发生以后的事实,比如离婚案件要了解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条线,要收集这方面的事实,如婚前基础如何,婚后感情有无打骂、虐待、婚外恋等情况,现在的感情怎样,依时间的先后次序了解事件的原因、过程和结果,找出婚姻纠纷的症结,不管当事人说多少事情,都要用感情是否破裂这条线将他串起来。

这样从事实上才能把握感情破裂与否的尺度,由此决定你代理案件的基调。

再比如合同纠纷案件,就要紧紧围绕合同的几大要素(如:

效力、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时间、质量、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去全面了解案情的业龙去脉,然后确定你对案件的判断。

如果胸中无数,尽管听了很多陈述,那还是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脉络。

在倾听完当事人的叙述以后,也可以与其就某些问题进行讨论,把可能出现的结局,不利的方面讲请楚。

但是切忌匆忙下胜诉败诉的结论,也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对方。

最应把握的是,除了与当事人谈话之外,还要注意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以证实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这样才能给当事人作出准确的判断。

  

  

(2)要注意用眼神与当事人交流。

  

  美国杰出律师f.李.贝利在《舌战手册》一书中对律师用眼睛的功能表述的十分精彩,他说用眼睛观察别人,我们可以知道他是什麽样的人,可以了解他的内心世界,可以看出他的真正的意图和想法。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相貌,而眼睛是每个人脸上最独特的部位。

眼睛的形状可以改变,你可以斜视、凝视和瞪眼,甚至闭上眼睛。

眼睛外有眼皮,眼睛可以藏在眼皮底下,把喧嚣的世界关在外面。

眼睛会不由自主的哭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