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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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doc

四川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业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四川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和极为关键的时期,也是金融业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使金融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并以此推动全省经济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快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政策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通知》(川办发〔2010〕86号),结合金融业发展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四川金融业实现快速发展,金融总量居全国第七位。

银行总资产以及存贷款余额、金融机构数量、上市公司数量、保费收入等主要金融指标均居全国第七位,中西部第一位。

(一)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十一五”期末,四川初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功能逐步完备,运行较为稳健的金融体系,成为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数量最多、种类最齐全、开放程度最高的省份。

金融从业人员33.24万人,是2005年末的2.49倍。

——银行业机构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引进中资银行9家、外资银行3家,成立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5家城市信用社改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设立财务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各1家,重组设立信托公司1家。

截至2010年末,全省共有省级非法人银行机构41家,其中政策性银行四川省分行3家,国有大型银行四川省分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11家,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6家,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1家,外资银行11家(含代表处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分公司)4家;地方法人机构568家,其中省内城市商业银行13家,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7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法人机构548家。

全省银行业机构执证网点12566个,从业人员14.8万人,初步形成了种类齐全的银行业服务体系。

——证券业机构稳步发展。

截至2010年末,全省有法人证券公司4家,证券营业部201家,全国知名证券公司在川均设有分支机构;法人期货公司3家,省外期货公司在川营业部10家;基金分公司8家。

证券业从业人员7380人。

——保险业机构较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新设地方法人保险机构2家,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实现零的突破。

截至2010年末,全省有保险公司54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29家,各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4512家;地方法人保险中介机构88家,保险中介分支机构215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9686家。

保险从业人员17.7万人,比2005年翻一番。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准金融组织逐步增加。

截至2010年末,全省共有村镇银行24家、贷款公司2家、资金互助社1家,小额贷款公司7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363家。

(二)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末,全省金融业总资产3.75万亿元,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逐年加快。

2010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74.69亿元,是2005年的2.4倍,年均增长16.43%,占全省生产总值(GDP)的3.40%,占服务业增加值的9.82%。

金融业地税收入94.51亿元,占全省地税总收入的8.48%。

——银行业资产快速增长,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2010年末,四川银行业总资产35950亿元,总负债35120亿元,均为2005年末的3.5倍;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0504亿元、贷款余额19486亿元,分别为2005年末的3.04倍和2.82倍;全年银行业机构实现税后利润451亿元,平均资产利润率1.38%。

——证券融资和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间,四川企业从资本市场累计实现直接融资839.6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了719.5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437.9亿元。

截至2010年末,A股上市公司83家,境外上市公司9家。

“十一五”期间新增上市公司29家,累计上市公司数达102家(因吸收合并、迁址、退市等因素减少10家)。

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数700万户,比2005年末增加304万户,增长76.77%。

“十一五”期间全省证券累计交易额14万亿元(居全国第六位),比“十五”期间增长771.96%。

——保费收入快速增长。

“十一五”期间,四川保费收入从2005年的189.43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765.77亿元,连跨6个百亿元台阶,年均增速超过30%;全省保险密度936元,比2005年增长3.37倍;保险深度4.53%,比2005年提高1.96个百分点。

(三)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加快推进。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实现突破,发展实力稳步增强,农村金融和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积极推进。

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外资银行数量位居中西部第一位。

——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发展能力增强。

截至2010年末,全省13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加权资本充足率达到13.34%,其中6家实现跨区域发展。

172家农信社获准兑付央行票据97.79亿元,2家农村商业银行开业成立,2家获批筹建。

华西证券振兴发展业务资格更加齐备,国金证券实现重组上市。

四川信托完成重组挂牌开业。

国内首家村镇银行和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省内首家本地法人保险公司和首家民营财务公司获批成立。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成功募集。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整合成为“统一、集中、规模化”的跨省区产权交易平台。

——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逐步推进。

各市、州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小额信用贷款、农民住房贷款、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数十种涉农信贷产品相继开发推广。

农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优势集中产区育肥猪承保面提高到100%,油菜成为农险试点品种。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市(县、区)扩大到128个。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积极开展。

出台了《四川省民营企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方案》。

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新机制、新工具,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提单)质押、金融仓储、小企业联保等信贷产品创新模式陆续开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应对金融危机等信贷创新产品及时推出。

积极争取国家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金融政策支持,推出灾民生活费垫支贷款、灾民重建家园贷款等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新产品。

推出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对外贸易企业抵御金融危机。

——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

2010年末,全省有外资银行分行10家、代表处1家,外资银行数量位居中西部第一位;外国证券机构代表处1家;外资保险分公司10家、代表处4家。

试点设立了全国第一家外资小额贷款公司,外资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

(四)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全面信息化,新兴电子支付业务迅速发展、加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机构网点90%以上实现电子通汇。

以“三票一卡”为主体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得到广泛应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逐步改善,银行账户实名制进一步落实,支付体系风险处置取得实效。

——征信体系建设迅速推进。

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相继建成运用,覆盖全省各类金融机构。

征信系统收录54.6万户企业、5136万个人信息,涉及银行信贷、社保等10余个领域,月均对外提供查询55万余次。

征信产品运用领域逐步扩大,社会联合激励惩戒作用初步发挥。

(五)金融管理不断优化。

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效能,以风险监管为本,不断夯实监管基础,改进监管方式,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促进了金融业健康发展。

——监管基础不断夯实,监管方式不断改进。

人行成都分行依法实施银行业机构开业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综合评价、综合执法检查、跨境流动资金监管等工作,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

四川银监局结合四川银行业的实际,先后出台近百项监管制度,加强了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授信、绿色信贷、服务“三农”和民生领域业务开展。

四川证监局通过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清欠解保”、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重大专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了市场稳定。

四川保监局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加强了保险市场准入和业务规范,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各金融监管机构大力推进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积极实施查处分离制度,严格问责违规金融机构和人员,提高了监管权威。

——监管合力初步形成。

在省政府指导下,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和四川保监局联合出台多项监管制度,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机制初步建立,金融监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六)金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体系逐步建立,社会信用意识显著增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政府金融工作不断加强。

省政府金融办和各市(州)政府金融工作机构陆续成立,金融组织协调、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及处置能力增强。

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的战略合作,全面提升全省多渠道融资能力,各类融资大幅度增加。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出台了鼓励金融招商、金融创新、股权投资等政策,金融服务平台初步搭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千户诚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成效明显,农村和灾区等民生领域信用建设稳步推进,多层次信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公众信用意识大幅提升。

——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金融生态环境理念得到各方认可,金融生态环境意识逐步增强。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渐形成了政、银、企良性互动的局面。

地方金融法规不断健全,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发行与转让、非法证券咨询等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金融债权维护得到加强,司法环境不断优化。

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

(七)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全面启动。

2010年,省政府制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川府发〔2010〕8号),明确提出到2012年初步把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中心、金融市场和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在省、市政府和“一行三局”的共同推动下,成都金融功能区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金融聚集和辐射能力明显增强。

成都市按照川府发〔2010〕8号文件要求,确定以金融总部商务区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载体,编制完成了金融总部商务区产业规划和城市设计。

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的金融总部商务区建设全面启动,初步形成以金融监管机构为核心、金融机构总部为龙头、金融要素交易平台为重点、中小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产业集群。

发展独立的第三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近30家,初步形成集聚发展态势。

推进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基地建设,注册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基金已达70余家。

虽然“十一五”期间四川金融成就显著,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相对于四川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金融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

金融分支机构较多,法人机构和区域性总部较少,综合实力和辐射能力不强。

金融服务同质化竞争多,特色化差异化服务少。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银行业机构空白乡镇数量多。

保险覆盖面不宽,薄弱领域较多,对灾害事故的经济补偿功能发挥不足。

二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不强。

城市商业银行个体竞争能力不强,对外辐射能力较弱;农村信用社机制转换不到位、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偏小,核心竞争力不强;期货公司资产规模小,营业网点少,业务单一,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保险法人机构少,行业基础建设有待加强。

三是金融市场建设和培育需要加强。

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不足,债券市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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