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型出口企业会计科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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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型出口企业会计科目

进出口外贸企业的会计科目设定2011-1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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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814:

30外贸企业属商品流通领域,并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使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科目。

并新增以下科目资产类增加:

103.外汇存款123.应收外汇帐款128.预付外汇帐款136.库存出口商品137.库存进口商品138库存其他商品负债类增加:

202.外汇借款205.应付外汇帐款207.预收外汇帐款损益类增加:

502.出口商品销售收入503.进口商品销售收入504.其他商品销售收入512.出口商品销售成本513.进口商品销售成本514.其他商品销售成本。

同时可在502.512出口销售收入与成本科目下,设置“自营”“代理”“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等二级科目;在503.513进口销售收入与成本科目下设置“自营”“代理”“易货贸易””国家调拨”等二级科目根据需要也可将其提为一级科目

外贸型出口企业会计科目

来源:

【2009-10-12】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帐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帐,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帐转入内销库存帐。

征税机关可凭该批货物的专用发票或退税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抵扣( 财税字[1995]092号)。

就是说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目前通过认证系统已计入当期进项税额,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全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十四栏“免税货物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2栏)“进项税额”只核算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收入应计入(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

第15栏“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只核算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的退税额。

外贸企业的退税额在“应收出口退税”核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出口企业(仅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支付已缴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出口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㈠“进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

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㈡“已交税金”专栏,核算出口企业当月上交本月的增值税额。

㈢“减免税金”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

㈣“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征退税率之差)

㈤“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上述五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借方核算。

㈥“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㈦“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㈧“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出口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对按税法规定,不予退税的部分(征退税率之差),应在作出口成本增加的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㈨“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上述四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贷方核算。

“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借方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

申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或“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指消费税);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的应退增值税、消费税。

收到退税额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外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次填写当期已经申报的全部(按照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转出”栏次填写全部上述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逾期申报后应视同内销征税,征税金额需要填写在“查补税额”项目;增值税进货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一.出口退免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1.外贸企业(指拥有出口经营权商业企业)出口退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A.计算应收出口退税款的帐务处理:

借: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同时依据商品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与法定退税率计算的应退增值税之间的差额,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

出口销售成本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C.收到退税款时帐务处理为: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2.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自产出口货物应退免增值税帐务处理。

A.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为:

借: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为: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递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D.收到退税款时的帐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二.对于企业直接销售的免税货物,不计提销项税额,但是为生产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必须作转出处理。

同时计入成本。

A.销售免税货物时,帐务处理为:

借:

银行贷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B.按规定计算转出进项税时,帐务处理为:

借:

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三.实行“即征即退“的企业,必须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方可进行退库,所以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

购买方也可以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退税款时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

补贴收入

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将上述“补贴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例操作:

外贸企业退税(数据和编码为假设)

一、某外贸企业购进一批出口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计税价格为100万元,进项税金为17万元。

同月出口到香港,出口额12万美元,出口产品征税率17%,退税率13%。

(美元汇率1:

8)

1、购进出口货物

借:

库存商品100万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17万

贷:

应付货款(银行存款)117万

2、产品销售

借:

应收帐款—应收外汇帐款12万美元96万元

贷:

商品销售—自营出口销售12万美元96万元

结汇时(美元1:

7):

借:

银行存款84万元

借:

汇兑损益12万元

贷:

应收帐款—应收外汇帐款96万元

3、结转成本:

借:

商品销售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00万元

贷:

库存商品100万元

4、申请出口退税转征退税税差:

借:

应收补帖--应收出口退税13万元

借:

商品销售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7万元

5、收到退税款

借:

银行存款13万元

贷:

应收出口退税13万元

二、海关退运补交税款处理(上例全部退货)

出口货物已办理退税

借:

银行存款-13万元

贷:

应收出口退税-13万元

三、如出口已征消费税的货物应退消费税处理

1、申请退消费税时

借:

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

商品销售成本

2、收到退消费税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四、进料或委托加工货物的处理

某公司2005年5月3日进口一批货物5100吨,到岸价240万元,7日将进口货物转售3000吨,售价245万元,用于委托加工,20日将委托加工的货物收回,价款270万元,进项税45.9万元并报关出口,该批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价为36万美元(汇率1:

8)。

1、进料时

借:

材料物资:

240万元

贷:

应付帐款(银行存款)240万元

2、销售时

借:

应收帐款(银行存款)276.85万元

贷:

其他业务收入245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85万元

3、收回成品

借:

库存商品270万元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9万元

贷:

应付帐款(银行存款)315.9万元

4、出口时

借:

应收帐款(银行存款)288万元

贷:

商品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288万元

5、结转成本时

(1)转进口

借:

其他业务支出240万元

贷:

材料物资240万元

(2)转收回成本

借:

商品销售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270万元

贷:

库存商品—出口商品270万元

6、应退税额=(270-245)*13%=3.25万元

借:

应收补帖款--应收出口退税3.25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25万元

7、转税差时

借:

商品销售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0.8万元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8万元

8、收到退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3.25万元

贷:

应收补帖款--应收出口退税3.25万元

9、支付加工费时

借:

应付帐款(315.9-276.85)39.05万元

贷:

银行存款(315.9-276.85)39.05万元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核算重点科目是“应收出口退税”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借方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

申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或“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指消费税);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的应退增值税、消费税。

收到退税额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出口企业(仅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支付已缴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出口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

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核算出口企业当月上交本月的增值税额。

(3)“减免税金”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上述五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借方核算。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出口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对按税法规定,不予退税的部分,应在作出口成本增加的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9)“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上述四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贷方核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

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

做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物资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

  例:

1999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当月该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2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

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要求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

元)。

  

(1)购进时:

  借:

商品采购1000000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

银行存款1700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

库存商品?

?

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贷:

商品采购1000000

  (3)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

应收外汇账款1230000

  贷:

商品销售收入?

?

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

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

库存商品?

?

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5)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

  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

  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贷: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700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

商品销售成本59300

  贷:

应缴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9300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110700

  贷: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

应收出口退税?

?

消费税80000

  贷:

商品销售成本80000

  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80000

  贷:

应收出口退税?

?

消费税80000

  二、委托出口方式下:

  续上例:

假设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并按销售额1%的比例直接提取手续费,要求编制委托方的会计分录。

  

(1)发出委托代销品时:

  借:

库存商品?

?

委托出口商品1000000

  贷:

库存商品1000000

  

(2)收到代销单时:

  借:

应收账款1230000

  贷:

商品销售收入?

?

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3)收到蓝天外贸公司交来的货款时:

  借:

银行存款1217700

  销售费用12300

  贷:

应收账款1230000

  (4)结转委托出口商品成本:

  借:

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

库存商品?

?

委托出口商品1000000

  (5)申报出口应退增值税、消费税(在委托方办理)、转出不予抵扣的增值税的分录同自营出口方式会计分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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