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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规定.doc

健康安全环境

HSE

文件编码:

HN/HSE7.2.1

应急管理规定

发行版本:

B

修改码:

0

文件编码:

HN/HSE7.2.1-2007

页码:

15

1目的与范围

为有效地抑制和消除各类突发

事件,迅速、有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及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的应急管理。

2职责

2.1生产协调处负责油田应急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发布应急信息,制(修)订一级应急预案、组织一级应急演习和应急行动。

2.2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建立必演练情况的监督检查,应急演习和应急行动中HSE措施的制定。

2.3对外合作处负责境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应急管理。

2.4人力资源处负责将应急培训纳入员工持证上岗培训管理。

2.5各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的现场应急抢险组织工作,督促和检查系统各单位制(修)订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习。

2.6各应急保障队伍按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任务。

3管理内容

3.1管理通则

3.1.1应急体系模式

3.1.1.1油田应急预案体系按油田级、二级单位(厂、处)、车间(队)三个层次建立。

3.1.1.2应急预案按照总预案、专业预案、危险源预案、相关规程说明和记录四个层次设置,从下到上一级支持一级。

具体见《河南油田应急预案框架图》(附录A)。

附录A河南油田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河南油田应急预案体系

河南油田应急管理规定

河南油田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基建处

测井公司放射源库应急处置程序

测井公司雷管炮弹库应急处置程序

涧河液化气站应急处置程序

精蜡厂1号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程序

精蜡厂2号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程序

精蜡厂3号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程序

精蜡厂4号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程序

采油一厂双河联合站应急处置程序

采油一厂安棚联合站应急处置程序

采油一厂江河净化站应急处置程序

江河销售站应急处置程序

采油一厂江河联合站应急处置程序

采油一厂魏岗联合站应急处置程序

采油一厂下二门联合站应急处置程序

下二门液化气站应急处置程序

采油二厂稠油联合站应急处置程序

五一社区中心液化气站应急处置程序

钻井公司宝浪加油站应急处置程序

物资供销处东区加油站应急处置程序

双河社区飞亚石化厂应急处置程序

唐河换气站应急处置程序

双河换气北站应急处置程序

文体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影剧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二级单位应急管理规定

河南油田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生产协调处

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河南油田电力事件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生产协调处

河南油田油品液化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炼化事业部

基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河南油田公众集聚场所应急预案

主管单位:

保卫处

河南油田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管单位:

保卫处

专业预案

一般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河南油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主管单位:

安全环保监察处

河南油田钻井井喷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生产协调处

放射及爆炸物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勘探事业部、保卫处

河南油田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主管单位:

消防支队

河南油田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安全环保监察处

河南油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卫生处

河南油田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管部门:

对外合作处

支持性文件(操作规程、相关说明和应急行动记录)

3.1.2应急抢险原则

3.1.2.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保证企业员工和当地群众生命安全。

3.1.2.2实行油田、二级单位、基层车间队“立即报告、三级管理、按级启动、分级负责”。

3.1.2.3先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再消除污染、抢救物资。

3.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2.1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油田应急组织机构按三级设置,从下至上遵循一级服从一级指挥的原则。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具体见《河南油田应急组织机构图》(附录B)。

附录B河南油田应急组织机构图

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油田应急后勤保障体系

工程抢险队

技术专家组

通讯保障组

应急支队

运输保障组

治安警戒组

环境监测组

医疗救护组

物资保障组

机动抢险队

宣传报导组

善后处理组

河南油田应急指挥中心

二级应急行动指挥部

钻井工程公司

地质录井公司

地球物理测井公司

地质调查处

油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双河社区服务中心

五一社区服务中心

涧河社区服务中心

南阳社区服务中心

井下作业公司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总医院

勘察设计研究院

水电厂

河南石化运输公司

通信公司

新闻中心

技术监测中心

房地产管理处

采油一厂

采油二厂

宝浪油田项目经理部

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

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

物资供销处

消防支队

油田保卫处

二级单位应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二级单位应急保障体系

工程抢险组

专家组

通讯联络组

消防组

运输组

治安组

医疗救护组

物资供应组

机动抢险组

基层单位应急行动指挥小组

基层岗位应急抢险人员

基层应急行动指挥小组组长

3.2.2油田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与职责

3.2.2.1人员组成

总指挥:

局长、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分管副局长、副经理担任。

负责主管系统和分管单位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

各副总师按分工协助各副总指挥组织现场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外出时代理其职责。

成员:

由生产协调处、安全环保监察处、党政办公室、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基建处、计划处(部)、财务处(部)、机动处、公共事业部、卫生处(总医院)、人力资源处、工会、宣传部、技术监督处、对外合作处、保卫处、武装部、消防支队、通信公司、水电厂、物资供销处、河南石化运输公司等部门单位行政正职组成。

3.2.2.2主要职责

a)批准、发布油田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油田年度应急工作计划;

b)启动、指挥和关闭油田一级应急行动;

c)决定向上级及地方政府等汇报突发事件信息和争取外部救援力量;

d)提供必要的应急资源保障;

e)按政府和上级指令,调动油田应急队伍实施外部应急救援。

3.2.3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简称油田应急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3.2.3.1人员组成

油田应急办公室设在生产协调处(应急值班人员为生产协调处调度值班人员。

应急值班电话:

0377-63830412,63830413;传真:

0377-63830405)。

主任:

生产协调处处长

副主任:

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成员:

由油田各专业预案主管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3.2.3.2主要职责

a)收集、汇报气象、灾害预报、各种险情信息和发展动态,按指令发布应急信息;

b)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调动应急保障队伍投入应急行动;

c)组织制(修)订一级应急预案和应急演习,审定二级应急预案;

d)起草下发有关应急工作文件。

3.2.4二级单位应急组织

各二级单位应依照本规定成立应急行动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并明确职责。

3.2.5油田各级应急岗位职责

3.2.5.1油田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

a)领导油田应急工作,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b)决定一级应急状态的启动和关闭,全面指挥一级应急行动;

c)在油田应急力量不足时,下令向周边企业、政府、军队、部门请求救援;

d)总指挥外出时,授权主管HSE工作的副局长全权行使总指挥职责。

3.2.5.2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

a)发生一级应急事件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b)组织落实分管应急预案的制(修)订、演习和应急器材配备;

c)副总指挥外出时,由专业副总师履行现场指挥职责。

3.2.5.3油田应急指挥中心成员

一级应急行动启动后,立即赶赴油田应急办公室参与制订应急方案,组织本单位(部门)配合行动。

3.2.5.4油田应急办公室主任

a)主持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b)向应急指挥中心提供险情分析报告和应急建议;

c)组织协调各专业主管部门实施应急抢险。

3.2.5.5油田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a)协助应急办公室主任工作;

b)按分管专业,组织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c)组织应急演习,变更和改进应急预案。

3.2.5.6油田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收集和汇报气象、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预报、生产现场突发事件险情信息,传达并执行应急办公室的指令。

3.2.5.7二级单位应急组织职责

应急行动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及组成人员的应急职责参照本办法制定。

3.3应急保障

3.3.1应急保障队伍

油田成立12个应急保障组,由油田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动。

3.3.1.1技术专家组

由油田各专业副总师或专业预案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二级单位总工程师任副组长。

负责按专业落实组建专家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应急需要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并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3.1.2应急支队

由消防支队支队长任队长,建立灭火、防化、特勤等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冷却、喷水隔爆、伤员搜救、防化救助及洗消工作;负责油田一级应急设备、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3.3.1.3物资保障组

由计划处(部)长任组长,财务处(部)长、物资供销处处长任副组长。

负责按标准和规定配备抢险必需的设备、器材和物资。

3.3.1.4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处处长(总医院院长)任组长。

负责制定不同伤害和中毒情况的抢救预案,落实医护人员和应急救护用品。

接到应急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在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3.1.5运输保障组

由生产协调处主管运输工作的副处长任组长,河南石化运输公司经理任副组长。

负责落实各种应急抢险车辆,按指令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3.3.1.6通信水电保障组

由生产协调处主管通信水电工作的副处长任组长,通信公司经理、水电厂厂长任副组长。

负责紧急情况下的通信、照明、水电保障工作。

3.3.1.7治安警戒组

由保卫处处长任组长。

负责安全警戒、治安巡逻和交通管制,负责疏散现场非抢险人员及周围群众。

3.3.1.8应急监测组

由技术监督处处长任组长。

负责落实监测人员和设备,监测现场大气、水体、土壤中危险物质的成份和浓度,划定现场危险区域关通知治安警戒组实施安全警戒。

3.3.1.9工程抢险队

由各二级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任队长。

负责落实本单位工程抢险人员、设施、工具,实施抢险作业。

3.3.1.10机动抢险队

由武装部部长任队长,局团委书记任副队长。

负责从油田基干民兵中组建机动抢险队,作为油田紧急情况下的机动应急抢险力量。

3.3.1.11善后处理组

由局工会副主席任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任副组长。

负责做好伤亡及灾害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3.3.1.12新闻报道管理组

由宣传部部长任组长。

负责新闻和信息的归口管理,协调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3.3.1.13油田二级单位应急保障队伍

二级单位应建立应急保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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