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系统设备中心深圳地铁建设工程轨道及系统安装施工标段考核办法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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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系统设备中心深圳地铁建设工程轨道及系统安装施工标段考核办法修改稿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

轨道和系统安装施工标段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对深圳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标段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地铁工程施工标段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履约到位,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建设局面,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不断提升地铁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地铁建设工程建设各项管控目标按期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地铁建设三期二阶段工程轨道、系统安装等施工标段的考核管理。

我司负责建设管理的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标段的考核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奖罚对等、齐抓共管原则。

第二章考核依据

第四条[考核依据]主要依据各线轨道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一)各线轨道工程、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

(二)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行业文件、市政府和地铁集团相关文件等;

(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应该纳入的其它依据。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五条[组织机构]建设总部相关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等,建设总部审批考核结果通报发布奖惩决定。

组长:

建设总部系统设备中心总经理;

副组长:

系统设备中心副总经理、车站设备中心副总经理、安质中心副总经理;

成员:

系统设备中心、车站设备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安质中心、合约法律中心相关负责人。

考核小组下设考核办,考核办常设在系统设备中心基础系统部。

考核办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解释等工作,汇总和提交考核结果。

第四章考核组织办法

第六条[考核周期]考核以季度、年度作为一个评价期。

原则上当季施工时间(进场后开始计算,下同)不足一个季度的标段不参加季度考核,年内施工时间少于两个季度的标段不参加该年度评比。

第七条[考核方式]考核在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标段中进行,采取日常检查、季末考核、年度评比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以考核小组各成员单位日常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为主,结果体现为相关检查通报,各成员单位发布相关检查通报时应抄送考核工作小组;系统设备中心、车站设备中心也可根据日常工程管理需要组织对不特定施工标段进行安全质量飞行检查,以中心文件发布“曝光台”的形式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在《施工标段安全质量检查汇总表》上对相关检查通报和“曝光台”违章事件进行汇总记录作为季度考核处罚依据。

第九条[季末考核]考核前,各施工标段应对照各专项检查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自评,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2周周五下班前向考核办提交考核汇报资料和自评数据。

如存在现场抽检情况与汇报资料或自评数据严重不符合的情况,季度考核时对相应项目的分数按原分值的1~2倍进行相应扣减。

季末考核由考核办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单位系统设备中心、车站设备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安质中心、合约法律中心和项目监理单位派出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现场考核组。

现场考核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到标段项目部等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现场考核组分为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组、进度管控组、项目管理组。

其中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组由安质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标段日常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控制检查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填写《施工标段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进度管控组由系统设备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和验工计价情况进行评分,填写《施工标段进度管控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3);项目管理组由系统设备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班子管理、合同履约、分包管理、共建联控、资源投入以及其他事项情况进行评分,填写《施工标段项目管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4);现场考核完成后,由考核办负责收集现场考核组考核表,加权汇总得到各标段季度考核得分后提交建设总部审核发布。

为鼓励施工标段做好项目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工程建设良好氛围,提升深圳地铁建设品牌形象,施工标段向深圳地铁集团内刊、内网提供有效项目宣传素材,或标段施工单位所在公司/集团内刊、内网刊登项目建设相关内容文章的,内容经审核认定后每一项加0.2~1分;以项目部名义积极参加地铁集团组织的各类文化宣传活动并发表作品的,内容经审核认定后加1~3分。

第十条[年度评比]年度评比按当年季度考核结果的加权平均分为量化指标,权重为各季度完成投资额占年度完成投资总额的比例(详见附件6)。

年度评比结果在年度评比通报中体现。

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施工标段年度评比和履约评价的依据。

各施工标段每年度可就重大事项(需获得国家、省、市和地铁集团以上的奖励或表彰等重大事项,且有相关正式文件证明)申请一次特别加分,原则上每一申请事项加3~5分。

所有事项加分之和的上限为10分。

各施工标段特别加分申请经考核组审核认定后生效(年度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9)。

第五章考核结果评比

第一十一条[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评比]

每季度末考核小组对施工标段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等项目进行考核和评分,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详见《施工标段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

对各施工标段安全质量评比实施“一票否决”原则,施工标段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的,当季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得0分。

第一十二条[进度管控评比]

每季度末进度管控组对施工标段的计划管理、统计工作管理以及进度目标管理等项目进行考核和评分,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详见《施工标段进度管控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3)。

第一十三条[项目管理评比]

每季度末项目管理检查组对施工标段的项目班子管理、项目管理、工程变更、结算支付、计量支付、分包管理、共建联控等项目进行考核与评分,《施工标段项目管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4)。

第一十四条[季度考核评分及排名]

考核小组将季度考核各专项评分汇总后,按安全质量管理得分50%、进度管控得分30%、项目管理20%的加权得分排名,计算得出各施工标段的季度综合评分,并进行综合排名。

第一十五条[年度评比评分及排名]

(一)年度评比根据当年季度的综合评分和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专项评分进行加权取平均分作为量化指标进行考评,权重为各季度投资额占年度投资总额的比例。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季度或年度表彰资格:

(1)因项目自身管控原因,季度完成产值低于计划的90%;当年无线路开通目标但产值高于计划的120%(被认定为非必要赶工原因的);

(2)当季度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或者当年1次以上季度综合得分低于80分或当年1次以上季度安全质量考核得分低于80分(含80分);

(3)验工计价存在恶意虚报数据,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5)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6)发生一起重大险情,对社会影响恶劣,范围较大的事件;

(7)发生领导小组认为应该取消奖励资格的事件。

第六章考核目标设置

第一十六条[工期和投资目标设置]

根据工程总策划、政府责任书及建设总部年度计划目标要求,由系统设备中心、车站设备中心组织各施工标段每年第四季度提报年度投资计划(详见附件7<年度投资计划申报表>)和形象进度计划,进度计划要具有可考核性的量化或节点形象指标,同时应确保项目整体进度不得滞后于年度目标进度和线路里程碑工期。

建设总部审批发布的项目年度(季度)计划即作为季度和年度评比的考核目标。

第七章考核结果与应用

第一十七条[结果排名]考核办负责对施工标段的各项季度和年度评比结果统一汇总、排名并编写考核通报,报请建设总部发文。

第一十八条[奖罚管理]各施工标段每季度末分别进行综合评比,将季度综合得分前四且当季度安全质量考核得分不低于80分(含80分)、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的施工标段评为“季度红旗标段”,颁发流动红旗。

各施工标段年度4个季度综合的加权平均分为标段年度综合得分,将年度综合得分前四的施工标段评为“年度优秀施工标段”,颁发证书。

发生第十五条

(二)中列举情况的,取消季度或年度奖励资格。

第一十九条[结果备案]考核办对相关考核结果进行备案,考核结果作为执行合同相关条款、各层次优秀评选、履约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申诉与复议]若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办提出申诉,考核办负责审核、复查、解释有关申诉,必要时可由考核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如复议认为考核结果有误,应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并将复议结果上报考核小组审批后反馈申诉人。

第二十一条[举报与投诉]考核程序和结果接受建设总部党群监察中心监督,对考核工作程序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向党群监察中心实名投诉举报。

第二十二条[解释权]本办法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印发施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施工单位(系统设备)考核办法(试行)》废止。

依据原《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施工单位(系统设备)考核办法(试行)》产生的奖罚结果有效。

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并不免除施工标段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其它违约处罚、处分责任。

附件:

1.《施工标段安全质量检查“曝光台”汇总表》

2.《施工标段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评分表》

3.《施工标段进度管控考核评分表》

4.《施工标段项目管理考核评分表》

5.《施工标段季度专项/综合评分汇总表》

6.《施工标段年度专项/综合评分汇总表》

7.《施工标段年度投资计划申报表》

8.《工期目标确认表》

9.《施工标段加分申请表》

附件1: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季度

施工标段安全质量检查“曝光台”汇总表

施工标段:

考核时间:

序号

考核地点

扣分事项

扣分

整改回复时间

备注

1

2

3

考核小组成员:

注:

1.评分采用扣分制,原则上根据扣分事项的性质、程度、整改情况酌情扣1~10分,评分部门存档评分记录及相关书面资料。

2.由安质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合约法律中心、系统设备中心、车站设备中心根椐日常巡检、安全质量管理情况,提出扣分事项及扣分值,与考核小组成员单位通报重复以通报处理结果为准,由考核办统一汇总并通过检查通报、“曝光台”通报和月报披露等形式进行通报。

3.各施工标段应在规定期限内针对存在问题书面回复报告整改情况;同时须抄报考核办,作为季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4.标段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的,当季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得0分。

附件2: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季度

施工标段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评分表

施工标段:

考核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标准分值

自评分值

扣减分值

评定分值

1

项目班子管理

(1)未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扣15分;

15

(2)未配备安全质量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

(3)专职管理机构和人员数量与建设规模、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扣5分;

(4)专职管理人员专业、资质不配套,扣5分。

2

安全质量责任制

(1)未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扣10分;未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每缺1项扣5分;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扣5分;

10

(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安全质量责任未在责任制中落实,;扣10分;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扣5分

(3)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质量责任不明确,内容不完整,扣5分;制度内容不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扣5分;

(4)未建立或未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扣5分。

3

安全质量会议制度

(1)未建立安全质量会议(例会、专题会、年度工作会等)制度,扣5分;

5

(2)未落实安全质量会议制度,扣2分;

(3)会议记录不详,扣2分;会议内容没有针对性,与工程实际脱节的,扣2分

4

员工安全质量教育

(1)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扣5分;

5

(2)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扣5分;

(3)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无计划或计划未完全落实,扣5分;

(4)培训学时少于规定,扣5分;

(5)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与工程实际脱节,扣5分;

(6)未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或档案不完整,扣2分。

5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1)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10分;使用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扣10分

10

(2)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论证、审查并落实审查意见,每项扣5分。

6

日常检查、隐患排查

(1)未定期或很少组织组织安全质量考核、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扣15分;

20

(2)在考核、日常检查、隐患排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没有明确处理意见,扣5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缺陷隐瞒不报,扣10分

(3)未组织整改复查或整改复查不及时、不到位,扣2~3分;检查工作不规范,检查无计划或对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没有处理标准,扣2分;

(4)未建立安全质量检查记录或隐患管理档案,扣2分

7

应急预案和演练

(1)未编制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扣5分;未及时报监理、业主审核,扣2分;

10

(2)应急预案不规范,缺乏针对性或可操作性,扣5分;

(3)未组织演练或组织演练次数过少,扣5分;演练不具有针对性,扣2分。

8

日常现场问题、险情、事故管理

(1)发生施工造成民用通讯中断、电力中断、漏水,洞内塌方/涌水/涌泥,一般地面坍塌,或被媒体曝光的交通事故和其他性质严重的安全险情的,每起扣5分;

25

(2)发生施工造成地铁运营中断、道路交通中断、重要通讯中断、燃气泄漏气、火灾,隧道冒顶、较大地面坍塌的;每起扣10分;

(3)发生9人及以下人员重伤的,每人次扣5分;发生2人及以下人员死亡事故的,每人次扣20分;

(4)未编制险情、事故报告程序,扣5分;

(5)发生险情未上报的或上报不及时的,每起扣10分;发生事故未上报的或上报不及时的,每起扣20分;

(6)未组织险情分析处理的,每起扣5分;未组织事故分析处理的,每起扣10分;

(7)未建立险情、事故统计台账,未建立险情、事故档案,扣10分;险情、事故档案不健全,扣5分;

(8)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完成率:

<80%扣2.5分;<75%扣5分;<70%扣10分;

(9)未按时上报信息报表、报告的,每次扣2分;

(10)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每次扣5分;

(11)受到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2分;

(12)其它安全质量相关问题,每项扣2~5分;

(13)日常/专项安全检查和“曝光台”通报存在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报告整改情况的,每起扣2分;

(14)同季度同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多次出现的,出现2次扣5分,出现2次以上扣10分。

合计

100

考核小组季度考核意见

被考核标段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季度

施工标段进度管控考核评分表

施工标段:

考核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值

自评分值

扣减分值

评定分值

计划管理

(1)未根据工程总策划、政府责任书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计划目标要求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季度编制以工点为单位的施工作业计划的,扣5分;施工作业计划未分解到月度的,扣2分;计划分解计划不满足工期目标的,扣2分;

30

(2)施工作业计划和投资计划未及时报监理、业主审核扣2分;

(3)形象进度或关键节点滞后未能及时调整项目工期计划或不服从协调的、增加资源投入启动赶工预案的,每次扣3分;月度、季度未对滞后进度目标分析且未采取措施的,每次扣2分;

(4)对工区或站点的计划管理不满足业主要求的,每次扣2分;

(5)不按照要求上报计划管理资料的,每次扣2分;上报材料出现明显错误的,每处扣2分。

统计管理

(1)投资统计不符合业主统计规定,存在明显缺漏,不符合统计规律的,扣1~2分;

30

(2)上季度投资统计与验工计价偏差在10%以上的,扣2分,超过15%扣5分(未验工计价部分除外);

(3)验工计价申请资料不全的,每次扣10分;验工计价出现恶意虚报数据,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扣25分。

目标管理

(1)未实现季度/年度政府责任目标、地铁集团考核目标的,每项扣5分;

40

(2)重大里程碑工期目标未实现的,每项扣5分;

(3)各线大标段之间交叉节点目标(如提供场地或设备房、施工条件等)未实现的,每项扣2分;

(4)每季度工区或站点进度目标总数完成率低于90%的,扣2分;低于80%的,扣5分;低于70%的,扣10分;低于60%的,扣20分;

(5)投资计划目标完成(完成率100%~120%),得满分,比计划每少完成5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5%按5%计;超过20%,扣5分,超过30%,扣10分,超过40%,该项不得分。

合计

100

考核小组季度考核意见

被考核标段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季度

施工标段项目管理考核评分表

施工标段:

考核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值

自评分值

扣减分值

评定分值

1

项目班子配置

(1)标段管理架构不健全,主要管理人员之一(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未到位的,扣5~10分;

15

(2)标段主要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且影响标段正常管理工作的,每次扣2~5分;

(3)标段主要管理人员无故离岗,未取得监理同意并报备业主的,扣1分/人次天;

(4)未建立标段管理人员动态信息管理台帐,扣2分;

(5)标段管理人员工作无法满足业主要求或标段正常管理的,扣2分;

2

项目管理

(1)标段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参加标段监理例会、月度安全质量检查例会和专题会等各类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分/人次;

30

(2)配合甲供设备管理不到位,每次扣2分;

(3)施工所需机械管理不到位、乙购设备材料供货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情况,每次扣5分;

(4)施工所需机械、乙购设备材料未按要求形成管理台帐,扣2分;

(5)拖欠或克扣农民工或劳务工工资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导致劳资纠纷或发生危及公共安全或正常社会秩序的事件的,每件扣20分;

(6)未及时上报进度计划、安全质量资料、工程资料、音像等数据,或提交的资料质量差的,扣2分/次;提交的资料造假的,扣5~10分/次;

(7)落实市政府、地铁集团专项管理活动(如泥头车、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市容提升活动等)不到位,每次扣2分;

(8)落实治污保洁任务(如施工现场扬尘、排水、余泥渣土排放等)、道路恢复、绿化恢复不到位,每次扣2分;

(9)落实轨行区、车站设备房等下道工序场地移交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10)违反地铁集团颁发的场地移交管理办法、地盘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规定,不服从相关单位协调管理的,扣2~10分;

(11)轨行区作业计划兑现率低,未严格按批准的每月、每周作业计划和临时作业计划执行,超时或超范围作业的,每次扣2分;

(12)出现其他不符合项目管理工作要求的,根据事件影响,扣1~2分。

3

工程变更结算支付

(1)实施的工程变更与批准的不一致,每次扣5~10分;

15

(2)未按工程变更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申报审批的,每次扣1~5分;工程变更原因、依据、理由、支持材料不足的,每次扣1~5分;

(3)业主审核工程变更费用核减率超过20%,每次扣2~5分;

(4)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工程结算的,扣3~10分;工程结算材料不齐影响结算进度的,每次扣1~5分;

(5)业主审核结算费用核减率超过5%,每次扣2~5分。

4

计量支付

(1)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对标段或工区进行验工计价或支付工程款,每月每标段扣2分;

10

(2)验工计价或支付工程款的支持材料不全,每次扣1~3分;

(3)验工计价与工程实际完成不符的,每次扣5~10分。

5

分包管理

(1)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扣2~10分;

10

(2)未在分包合同中或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未明确双方安全质量职责的,扣5分;

(3)专业分包资质未报监理单位审查或未将分包合同向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备案,扣2分;

(4)未建立分包工程清单,形成分包管理信息动态管理台帐,或台账不齐全的,扣2分。

6

共建联控

(1)未认真落实共建联控相关要求,发生较大负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10

(2)未完成季度工作计划内容的,每项扣2分;

(3)未完成季度工作会议的分工内容,不履行各方共同制定的工作制度的,每项扣2分;

(4)未完成共建联控专项工作安排的,每项扣2分;

(5)未认真配合完成审计工作的,每次扣2分;

(6)配合宣传工作不到位,每季度未按时按质提交宣传稿件的,每次扣2分。

7

其他

(1)与地铁集团往来公文规范性和办文效率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

10

(2)其它相关问题,每项扣2~5分。

合计

100

考核小组季度考核意见

被考核标段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季度

专项/综合评分汇总表

日期:

名次

施工标段

安全质量管理评分A

进度管控评分B

项目管理评分C

综合评分Pn(A×50%+B×30%+C×20%)

附件6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度

专项/综合评分汇总表

日期:

序号

施工标段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度总评分

安全质量评分A1

综合评分P1

权重b1

安全质量评分A2

综合评分P2

权重b2

安全质量评分A3

综合评分P3

权重b3

安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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