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7757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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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77578
陕西西北发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普安)综合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总则
1.1遵守甲方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确定巡检人员、巡检内容、巡检时间、巡检路线、巡检质量以及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1.2编制巡检安全风险分析与预控措施。
1.3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排除设备隐患,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提高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巡回检查质量。
1.4对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和路线巡检、巡检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记录不齐全不完整、脱岗、离岗等现象进行考核和处罚。
2.巡回检查安排
2.1巡检人员
项目部各班组根据所辖设备和班组人员技术状况,明确各设备专责人。
日常巡检由专责人执行。
如遇专责人休假,应有明确的代理专责人
2.2日常巡回检查
设备专责人每天对设备、系统的健康状况的进行检查,掌握设备状态,便于及时、有效、安全地做好工作。
巡回检查采取看、听、闻、摸的方法认真检查设备,发现有异常的设备立即作进一步检查,借助测温仪、测震仪等仪器进行测量,直至采用试验方法诊断。
采用试验方法诊断必须与甲方设备管理部专工和运行人员一同进行。
2.3重点项目检查
对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设备异常情况下的运行、新设备投运初期、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有异常情况的设备、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重要部件及易损坏的设备、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等特殊情况下的检查,不受检查时间、次数限制,随时检查。
2.4巡检次数
专责人日常巡检每天上午一次。
值班期间(节假日)每天巡检一次。
班组长、技术员每天要对班组重点设备巡检一次。
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周要对分管专责的重点设备进行至少两次巡检。
2.5巡检记录
按要求做好巡检数据上传,巡检中发现缺陷要及时汇报班组,由班组组织消除;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专业,由专业组织进行处理。
此类自查发现缺陷报项目部安全专工处备案,作为项目部奖惩项目。
3.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3.1设备运行方式及所处的运行状态(运行、备用、检修)。
3.2设备运行参数是否符合检修规程规定。
3.3设备运行的振动、声音、温度、油位及外观情况。
3.4运行设备的泄露情况,如漏汽、漏水、漏粉、漏氢、漏油、漏气、漏煤、漏灰等。
3.5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放电、冒烟等。
3.6热工、电气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常设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固定是否牢固,临时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等。
3.7系统设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安装是否牢靠,临时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等。
4.巡回检查中的质量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4.1巡检时,要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看、听、闻、摸的方法,仔细地检查设备,携带必要的检查用具,保证检查质量。
4.2检查时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3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记录、及时消除或汇报班组安排消除。
4.4巡视配电室,进出开关室,不得移开防鼠挡板,须随手将门锁好。
4.5巡回检查中,绝对禁止触及设备的旋转或裸露部分。
4.6巡检人员接近危险部位检查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4.7巡回检查时,不允许操作运行设备,也不允许未经运行人员同意,在运行设备上处理缺陷。
4.8检查中发现设备隐患应及时告知运行人员,并汇报本班班长或本部门管理人员。
4.9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或处于异常运行状态的设备,要重点检查,并做好出现异常情况或异常事态扩大的处理预想。
5.检查与考核
5.1巡回检查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危机人身及重要辅机安全,威胁机组及供热设备安全运行,视情况给予500—2000元奖励。
5.2巡回检查不仔细,走过场,巡回检查未及时上传数据的一经发现,考核50元/人次;因检查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照后果分类进行相应的考核。
检修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发电设备的检修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的定期试验和维护管理水平,强化检修工艺水平,落实管理责任,保证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费用,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组计划检修的质量过程管理工作。
机组日常维护及临修的质量过程控制可参照执行。
3规定和程序
3.1机组大修开工前六个月,工程部编制下发机组大修准备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日期和责任部门。
3.2机组大修开工前一个月内,工程部组织对检修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大修开工条件。
3.3针对检修特殊项目、技改项目、特种作业的施工特点,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
3.4发电运行部、燃料运行部应根据运行规程、设备系统实际情况及检修季节制定机组停运、设备保护、安全隔离等措施。
3.5开展计划检修时,工程部、检修维护部必须建立质量控制(QC)和质量保证(QA)组织机构,以专业主管、专工、点检员为计划检修质量管理人员,各专业必须有效开展检修质量的控制工作。
3.6在机组大修过程中各部门经理要深入现场,加强过程指导、督促和质量控制,如遇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3.7检修质量的过程控制工作以文件包为载体实施,文件包可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指令、检修技术记录、设备检修完工报告、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表、再鉴定程序、再鉴定记录表、经验反馈单、检修文件包修改建议表、检修项目变更单等。
3.8计划检修中的所有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均应编制文件包(机组日常维护、临检期间的设备维护项目参照执行),对该项目的工艺规范和步骤、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按工序的重要程度,设置合理的见证点(W点)和停工待见点(H点),由质量控制人员(简称QC人员)验证合格后签字放行,其中H点未经签字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凡越过H点的工作需无条件返工。
对于不适合采用文件包的检修工作(工艺简单、技术要求较低的检修项目),可以采用仅有工作指令的形式执行。
3.9计划检修中的所有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都应明确负责该项目的工作负责人、承包商QC人员和发电公司QC人员;检修质量过程控制坚持以工作负责人自检和QC人员独立验证相结合的原则。
3.10检修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必须随时携带检修文件包,按检修规程、质量安全计划等质量文件规定的工序逐项进行检修,及时记录技术数据和验证见证点。
3.11检修过程中,所有的W、H点的验证均按工作负责人自检、承包商QC人员验证(承包商设置质量控制组织机构情况下)、发电公司QC人员或质量监理人员验证的顺序进行,各级验证应在合格后再提交下一级验证。
独立验证检查的质量标准,按照经过批准生效的有关文件进行。
对某些重要的或关键路径项目,各级QC人员应共同到现场验收,避免重复操作,影响检修质量和进度。
3.12检修过程中,遇有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时,工作负责人要提前通知有关QC人员。
QC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验签证。
检修过程中,遇有质保人员(简称QA人员)设置的QA观察点,工作负责人应及时通知QA人员到现场检查验证。
3.13检修维护部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认真执行检修文件包要求,按其顺序解体且做好原始记录,防止损坏零部件。
3.14解体重要设备(汽轮机、发电机、主变)或有严重问题的设备时,检修维护部、HSE部、工程部专业主管应在场,掌握第一手资料。
3.15反对盲目检修,检修现场备有图纸,检修前应看懂图纸,无
图时应制定相应措施,做好解体前的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16热工、继电保护人员按计划检查二次线,做到图物相符,认真复核保险容量,保护定值及开关定值。
3.17检查和分析设备技术状况的变化规律,做好原始记录,鉴定以往检修与技改项目的系统,结构变化和有关测试数据,试验报告等。
3.18做好安全措施,当设备、管道、系统拆开后,下班时必须收管好零部件,做好防异物措施,避免异物进入设备和系统中。
3.19端正工艺作风,要求在检修中做到:
a)工完、料尽、场地清。
b)三不乱:
不乱打洞、不乱拆、不乱卸。
c)三不落地:
使用工具量具不落地、拆下的零件不落地、污油脏物不落地(放在专用的工具箱、零件箱、垃圾桶内)。
d)三严:
严格执行文件包,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格执行检修规程。
3.20检修过程中,如发生异常项/不符合项,各级工作人员应按照异常项/不符合项的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处理、验证等工作,直至异常项/不符合项关闭。
3.21工程部应根据中电国际确定的重要节点质量控制计划,提前5天通知中国国际生产运营部到现场进行质量验证工作。
未经验证放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22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编写检修报告,并将检修文件包内检修规程、质量安全计划、技术记录等文件整理,由检修部门或承包商汇总交发电公司工程或设备管理部门,经专业人员整理审查后将检修报告存档。
3.23批准生效的检修文件包应统一归档管理,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或定期进行修订升版。
3.24工程部应按附件2格式每周向中国电力生产运营部汇报一周检修总体情况。
4职责:
4.1制度负责人(工程部经理):
4.1.1制定检修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4.1.2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对机组A/B/C级检修重要节点进行质量验证。
4.1.3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有关意见、建议。
4.1.4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修订。
4.2制度执行人(工程部副经理):
4.2.1负责对检修质量保证和质量监督体系的运作进行控制、评审、考核,对检修质量过程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
4.2.2对中国电力生产运营部设置的质量控制点,提前书面通知中国电力生产运营部进行验证。
4.2.3向制度负责人反馈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4.2.4负责每周五向中电国际生产运营部报检修周报。
4.3检修质量管理体系人员:
4.3.1质保人员(QA人员):
4.3.1.1负责对检修准备和检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3.1.2负责对检修管理程序等质量文件进行审查,负责反映和纠正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3.1.3负责跟踪已发现的缺陷并确保得到有效纠正。
4.3.1.4负责对检修质量管理进行评价与总结。
4.3.2质检人员(QC人员)/质量监理人员:
4.3.2.1负责分管检修工作的质量验证、检查,并对验证、检查后的检修质量负责。
4.3.2.2负责根据技术标准实施独立检查/验证,并在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下签字放行H点W点。
4.3.2.3负责报告发现的质量缺陷并记录。
4.3.2.4负责对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验证。
4.3.3检修工作负责人:
4.3.3.1负责带领工作成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工作,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工期及文明生产等负责。
4.3.3.2负责监督工作人员做好每项工序的自检。
4.3.3.3负责联系各级质量控制人员,对检修规程和质量安全计划中的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进行验证检查和完工后自检,并在工作负责人栏中签名。
4.3.3.4积极有效配合各级质量控制人员对检修工作所进行的观察、测量、复测、文件检查等一切与质量控制相关的活动。
4.3.3.5负责检修报告和各种记录的填写和整理,做到工作不漏项,技术数据准确无误,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
4.3.3.6负责执行检修规程、编写检修报告和各种记录,提供检修经验反馈。
4.3.3.7负责设备检修完工后的再鉴定申请工作。
4.3.4员工、承包商:
4.3.4.1所有在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员工、承包商均须执行本制度。
4.3.4.2向本部门管理层反馈执行程序中的信息并提出改进建议。
5持续改进
5.1检查与评价
工程部每年组织一次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填写《制
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存放本部门保存。
5.2反馈
制度负责人应做到制度的反馈闭环,及时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
的反馈信息。
5.3修正
制度负责人根据反馈的意见,适时对制度修订、升版。
6定义和缩略语
6.1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一种按照既定要求对物项、工艺过程、设施的特征进行测量和控制的活动。
6.2自检:
自检是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对自己完成的工作质量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的符合性检查活动,以确认和保证所进行的检修工作符合质量标准。
6.3独立检查/验证:
独立检查/验证是由授权的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不直接参与检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证,确认检修工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6.4停工待检点(H点):
待独立检查人员验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工作点,是不能越过的见证点。
如遇下列情况时,必须设立停工待检点:
6.4.1执行专项检查。
6.4.2进行所需条件评估。
6.4.3为继续操作做出技术决定。
6.4.4检查技术测量或技术操作。
例:
a)各容器交换器闭合前无内部外来物件的检验。
b)程序内未预计的与检查结果有联系的部件更换的决定。
c)金属构造的专项检查。
d)特性鉴定后的决策。
6.5见证点(W点):
需独立检查人员验证的点。
在通知独立检查人员并汇报有关情况后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工作点。
一项活动(如检查、测量、计算……)必须进行两次操作以确保其正确性时,设立此见证点。
例:
a)主要部件的间隙测量。
b)主要部件的外观检查。
c)电信号测量。
6.6检修规程:
必须向工作人员明确指明其所必须执行的活动,就是“写出将要做的”。
6.7检修报告:
工作负责人在检修报告中写下必要的监测和检查的结果,以此证明设备状态良好或发现设备有任何短期或长期损坏的可能性,或改进设备维修管理。
检修报告可作为设备历史档案资料。
就是“记下你所做过的”。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