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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标语之政策性农业保险标语

口号标语之政策性农业保险标语

政策性农业保险标语

【篇一:

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11]113号)文件要求,就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思路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保险保费的20%。

2007年,作为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扩大区域覆盖范围,为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

保险品种包括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和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奶牛。

立足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了小麦、玉米、

棉花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的奶牛在内的所有保险品种,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由县人保财险公司以乡、村或种植大户为单位统一组织。

2、强化服务,简化程序。

由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简化手续,迅速理赔,公正定损,做到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在赔付金额上还应考虑农民综合成本,适当提高保险理赔金额,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

3、加强领导,协同推进。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篇二: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

时间:

2010-09-1314:

10来源:

未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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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三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高农户参保率,确保损失赔付兑现率,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的、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保护制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和保险业特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实现“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要求,推动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四、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

选择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和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品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2010年试点品种为:

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大豆、能繁母猪、奶牛。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试点品种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地试点品种;同时,鼓励各地根据我省农业产业政策、当地农业生产特色以及本地财力状况,自主选择上述品种以外的其他种养品种开展保险试点。

(二)保险责任。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三)保险金额和费率。

补贴险种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

其中:

种植业保险金额按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等直接物化成本确定;养殖业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

试点地区自行提高保险金额水平而增加的补贴,由当地自行负担。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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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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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年度的试点品种、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按照我省报备中国保监会的保险产品有关规定执行。

(四)保险模式。

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

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

以后年度的试点品种、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按照我省报备中国保监会的保险产品有关规定执行。

(四)保险模式。

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

共担。

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试点地区。

在17个市和省农垦集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六)经办机构。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为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各市从中选择保险机构承办本市农业保险业务。

(七)保险资金管理。

根据《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8〕457号),对种植业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种植业保险经营费用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建立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及时足额上划巨灾调剂资金;积极运用再保险等手段,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的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八)保险赔付责任。

发生灾害赔付时,各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保险金额,及时足额赔付。

发生超赔时,以市为单位核算,由各市与保险经办机构自行确定赔付责任。

如市发生整体绝收,专题报省政府研究。

五、保费补贴筹集和管理

(一)保费补贴筹集。

县(含县级市、县改区,下同)保费补贴比例为:

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30%、县财政补贴10%、种植场(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5%、养殖场(户)承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5%、养殖场(户)承担40%。

省辖市保费补贴比例为:

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0%、市及市辖区财政补贴20%、种植场(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及市辖区财政补贴9%、养殖场(户)承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1%、市及市辖区财政补贴9%、养殖场(户)承担40%。

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农户特别是“五保户”、特困户的保费补贴比例,减轻农户保费负担。

鼓励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替农户承担一部分保费。

市、县保费补贴不到位的,中央和省财政不予补贴。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3)

时间:

2010-09-1314:

10来源:

未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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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妥善解决好农险办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进一步明晰和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妥善解决好农险办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进一步明晰和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农险办统一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试点工作机制;要加强地方政府与经办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合力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要在充分掌握本地实情的基础上,合理预计承保数量,认真编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步骤,抓好组织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政府、部门的宣传,增强其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大众传媒,认真做好面上宣传,营造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保险经办机构应着重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册)等形式,开展向农户面对面的宣传,激发广大农户的投保意愿。

要坚持农户投保自愿原则,充分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

业、农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自愿参与农业保险。

各地不得采取下指标、分任务、搞摊派,通过施加行政压力来增加承保数量。

要严禁以各种方式欺瞒、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也不得采取代垫保费、代扣补贴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式,片面地追求承保率而使农业保险政策走样。

(三)创新工作机制。

要适应政策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形势的迫切要求,尽快探索建立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分工明确、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协同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程。

保险经办机构要承担起市场主体责任,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农业保险;根据农业保险特点和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基层保险服务网络;要牢记农业保险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承保展业、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

省农险办对各试点单位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试点单位应成立农业保险试点督导工作组,对所辖县(区)、乡(镇)试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密切跟踪试点进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篇三:

明溪口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明溪口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同志:

明溪口镇位于沅陵县西北部,镇域面积257.34平方公里,东与沅陵县借母溪镇接壤,西与古丈县、永顺县交界,南与二酉镇,北与借母溪镇毗邻。

闻名遐尔的凤滩、高滩电站位于我镇境内,镇内有“借母溪”、“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优美。

全镇辖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175个村民小组,11个社区居民小组,4986户,227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1600人,聚居着土家、苗、汉等多个民族。

林地面积38.32万亩。

耕地面积17974亩,其中稻田面积16470亩。

明溪口镇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全镇16个行政村及两个居委会种植方面:

稻田投保面积亩、玉米投保面积亩、油菜投保面积亩;养殖方面:

能繁母猪投保头,参保率达90.48%;生态公益林投保亩;全面完成了投保任务。

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领导,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成立了明溪口镇政策性

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逐级负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原则,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工作配合,为全镇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抓宣传,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平稳推进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农户参保面越广,农业保险就越有生命力。

2011年,我镇主要通过会议、广播、报纸,以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制农业保险宣传单8000余份、农保政策书籍40余本)、设置宣传栏、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农民认识到保险是花小钱、保大安的最科学最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增强保险意识。

要抓好典型示范,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受益的典型案例,以事实说话,让广大农民从身边事例切实感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

同时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做好上门宣传、售后服务等工作,积极取得农民的支持、配合和广泛参与。

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和实实在在的点面效果,让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入人心,有力提高了群众认知度。

三、抓创新,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工作举措

各行政村按照粮食直补面积,逐户上门核实并登记,同时填好分户投保清单。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农户投保、理赔明细清册,建立健全了全镇农业保险数据库,实行电算化管理,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极大提高了投保和理赔的效率和准确率,

配备了档案橱柜,并安排专职协保员负责登记、造册、统计、汇总和数据库管理等工作,档案资料统一入橱,做到了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四、存在的问题

1、保险责任范围与农民要求有一定差距。

每亩元的保额偏低,不足以弥补投入的物化成本,化解保障水稻种植风险。

2、保险这种分散风险的管理形式还没有被农民广泛地认识和接受,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有关部门虽在宣传动员工作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但收效甚微,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自然受到影响。

3、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一些农民虽然具有投保需求,但因收入低,影响了其投保的能力。

五、有关工作建议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支农惠农的又一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把好政策落实好、执行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建议:

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

二要赋予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农业保险推广职责:

设置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三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面向养殖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宣传,只有使

广大农民真正了解和懂得国家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意图。

四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品种范围,将优势农作物纳入保险范围,如蔬菜大棚、果树、棉花、花生等,增设出栏肥猪的保险险种,开展家禽保险试点。

五要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主体。

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种养殖业大户,突出这些主体的参保地位,提高农业保险的组织化程度。

目前,全镇现阶段理赔工作早已结束,赔款金额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出现出现截留、挪用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扩大承保地区范围,逐渐增多试点品种,提高承保率;加强规范管理,用好政策。

在保赔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运用各项过程中加强服务,用准政策。

在维护投保户的利益时,更要取信于民。

我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努力之下,一定会让更多的老百姓从中受益!

在此,我代表明溪口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位领导和社会人士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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