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培训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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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培训知识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工作要求
1、根据医疗废物类别、将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药物性、病理性废物进行及时分类。
2、包装物或容器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包装物或容器的盛装量达3/4容量时应严密有效封口。
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3、医院产生的污水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需严格消毒后达到标准再排放。
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处置。
于产生地点及时按传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后双袋收集且密封,包装外应有类别标签。
4、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于产生地点按传染性废物消毒标准进行处理后,包装表面应有类别标签。
5、批量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性废物由专门部门(药剂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批量废弃的化学性废物(如废弃消毒剂、废化学试剂、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报废的医疗器械)由专门部门(器械科)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7、放入包装物或容器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盛装特殊类别(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和烈性传染性废物包装物、容器的表面应有类别标签和文字标签(标签容包括:
种类、数量、产生地点、时间、特殊的说明)。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健康损害意外事故,及时报告院有关部门(感染科等)。
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围及严重程度。
院有关部门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分别情形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由感染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尽快处理现场:
(1)尽可能减少污染区域人员数量和环境的受影响围和危害程度,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严控污染进一步扩大。
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2)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从受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可能污染的工具应进行消毒。
3、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处理工作。
4、紧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防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上述相应措施。
医疗废物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
8:
30-9:
00,下午4:
30-5:
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要求
1、医院设置暂时贮存点(统一收集点)。
设有封闭措施,不得露天存放,防渗漏、防雨水冲刷、防蚊、蝇、鼠、蟑螂、避免照射。
易于清洁、消毒。
设在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生活垃圾点和食堂饮食场所、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2、设专人管理进行收集、登记。
登记容包括:
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字。
记录资料指定专人保存三年备查。
3、暂时贮存点应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标识。
医疗废物处理后应对贮存点、设施、使用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4、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暂时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在收集、运送、贮存、转交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它废物中。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指控办规定罚款,并连带其负责人。
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感染科检查督导下完成工作。
2、医疗垃圾暂存处专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坚守工作岗位。
院收集时间上午8:
30~9:
30分,下午2:
30~3:
30,每日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收集一次,统一无害化处理。
(包括节假日)
3、做好交接登记。
登记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签字等。
记录资料保存三年。
4、专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件,按我院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5、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防渗漏、防雨水冲刷,按时清洁消毒,并做好防盗、防蚊、防鼠工作。
6、专职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禁止收集、储存、转运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
7、医疗垃圾暂存处负责人发现疗区专职人员收集、分类、转运不符合要求者,要立即报告感染科,以便采取及时有效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
1.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4.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进行紧急报告和处理。
5.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6.每天对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及转运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
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医疗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我国人口的生存质量,同时对于早期的一些医学难题经过不断研究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在医疗废物的管理方面,尚存在着一些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严重的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同时对于整个生态环境也会造成较大影响。
只有进一步了解医疗废物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从认识上、管理上以及实践中做好医疗废物的规管理。
1.医疗废物的概述
医疗废物指的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常见的医疗废物主要有使用过的棉球、棉签、纱布,引流棉条等敷料,及其它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医用材料,手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物等等。
但是长期在医疗废物的认识上,部分人员对于医疗废物的界定比较含糊,而根据国家卫生部以及环保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中对于医疗废物给出了较为全面的目录,其中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属于医疗废物,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管这些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和患者的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污染物接触,都属于医疗废物。
在医疗机构中接收的有明显传染疾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医用标本、检验结束后的血液、进行病原菌培养的相关生理组织、培养基以及其他废弃的医用药物均属于医疗废物的畴。
使用结束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此外,其他输液容器如果没有与患者的血液、体液以及污染物接触的都不属于医疗废物,所以对这些非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可以不按照医疗废物的管理方法去实施管理,但是在作为其他用途的时候,应该注意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危害。
2.医疗废物的危害分析
从医疗废物的概念可以看出,医疗废物均不同程度的接触到患者的血液、体液或者其他污染物,而医疗废物在医学上可以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等,其中感染性医疗废物通常都会携带有大量的病原菌,健康人群在接触后可能会引发相关疾病。
损伤性医疗废物主要指的就是那些比较尖锐的医疗废物,在管理过程中如果不分类整理,可能会造成工作人员刺伤。
药物性医疗废物一般是过期的、变质的或者被感染的一些药物,部分药物本身就有毒性。
化学性医疗废物通常都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和毒性。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医疗废物,其主要的危害可分为两个方面: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医疗废物中的一些病原菌可以直接造成疾病的传播,同时对于一些化学性的医疗垃圾会造成化学污染,这些均会对人体造成较大的伤害。
美国在1989年就有关相关报道,主要是20例健康人员因为受到医疗废物的刺伤最终均感染了艾滋病。
同时在2000年,我国有报道儿童在玩耍过程中被废弃的针头刺伤了眼球[3];
(2)对环境的危害,医疗废物中较多的病原菌会滋生出更多的微生物,除了对空气造成影响外,如果处理不当还会对地下水、土壤、植物的生长均会造成影响。
部分地区对于医疗废物在处理过程中采用燃烧的方式,这样燃烧产生的烟尘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环境的影响又会反过来会直接对健康人群造成伤害,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4]。
既然医疗废物对人类以及环境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这些医疗废物又是医疗活动中不可避免的,那么有效降低这些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影响的方法就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规管理。
3.医疗废物管理现状分析
医疗废物管理长期以来都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在医疗废物的处理方面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对医疗废物的界定以及危害的认识严重不足
医疗废物位居《国家危险废物》榜首,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
因含有害病原体,其毒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数百甚至上千倍,极可能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废物的界定是实施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但一些人,特别一些基层的对其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缺乏统一规化管理,这就造成了在分类管理过程中有时候会错误的分类,对医疗废物随意的处理,部分基层农村医疗机构在对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多采用的是焚烧方式,不仅如此,焚烧过程中没有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焚烧炉。
对于部分危害较小的医疗废物将其与普通垃圾混在了一起,甚至极个别医疗机构中还存在非法买卖医疗废物的行为。
卫生部2001年11月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中明确规定,对于部分医疗废物必须进行消毒、毁形,同时结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然而,部分医疗机构部分医疗废物在使用结束后又进入非法利用体系,潜在着巨大的危害。
究其根本还是对医疗废物的界定以及危害认识不足[5]。
3.2缺乏有效地医疗废物处理体系
部分医疗机构未依法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未按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进行规管理,缺乏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体系。
医疗废物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种类的不同将其进行分类,然后采用对应的处理方法完成医疗废物的处理,但是由于部分医疗机构缺乏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体系,造成了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对于部分需要先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再进行处理的医疗废物通常都是在使用结束后直接进行处理,将其中重要的消毒环节省略掉了[6]。
如果这些带致病菌的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不仅对操作人员和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危害大,也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实践证明,医疗废物规管理,不仅是体现一个医疗机构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改善医疗机构环境的有效措施;更是预防医疗机构交叉感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加强医疗废物规管理是切实杜绝由于医疗废物导致的职业暴露发生,对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污染环境有重要意义。
所以,通过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医疗废物危害性宣传教育,提高大众对医疗废物危害性的认识;加大依法查处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从不同的方面让更多人了解加强医疗废物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