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小神童》维达斯的烦恼变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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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小神童》维达斯的烦恼变奏
影评知识
文/芷宁
好久没看过这么一部令人身心愉悦的电影了,瑞士影片《钢琴小神童》以明亮轻盈又略带夸张的诗意表现手法,配合隽永优美的钢琴伴奏,将一个天才神童对平凡人生的渴望娓娓道来,而当他经历了平凡、亲历了一些事后,又获得了重拾天才之路的信心,进而呈现出一个天才“异类”要如何于这个世间获取最大空间的自由度和生存方式,从而使该片既有艺术的视听享受又有现实教育的探讨价值,是一部难得的亲情加梦想加音乐的温馨之作。
通常在光影的世界里,音乐家就够怪异的,天才则更为拧巴,而将这两者集于一身的钢琴天才就更难伺候了,仿佛非得抑郁无常或极端情绪化才能得以洞悉古典音乐的精华,才有资格成为艺术殿堂的一员似的。
而所有这些脆弱拧巴病态在这部讲述天才成长故事的影片里荡然无存,该片所再现的音乐神童维达斯不仅有比肩莫扎特的音乐天赋,还拥有超凡的数学头脑,更是个自学天才,6岁就爱读百科全书,12岁就精通股市操盘,还具备了与生俱来的飞行员素质,同时,他的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也很强……老天,这样的小孩赐我一个好不好?
当然凡是天才都会遇到一些困惑,小维达斯也有自己的烦恼,“不愿受生命格局框绑的天才/世界跟不上他的聪颖唯有装傻才能逃离/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
”这几句安东尼·圣修伯里写在《小王子》里话,几乎是维达斯的生活写照,智商高达180的他从小就被冠以天才的称呼,他5岁就能过耳不忘的弹奏《生日祝福歌》,6岁就以舒曼的钢琴协奏曲技惊四座,干妈更是给他排了星座命盘,以确认一个“伟人”的诞生。
作为天才,他的未来成了父母亲友们关心的首要大事,他们希望维达斯将来成为伟大的钢琴家或伟大的其他。
然而,思维超前的维达斯似乎过得并不快乐,12岁的一天,就读于高中的维达斯被获准提前参加毕业考试,但他却越发想和所有同龄的男孩一样简单的生活,而且他还有一个从小就有的梦想——飞上蓝天,尚未实现。
维达斯和爷爷(布鲁诺·甘茨 饰)关系密切,仿佛两个知心好友兼玩伴。
爷爷是一个有点古灵精怪,又有着飞行梦想的鳏居老头儿,开着家木匠作坊,他视孙子为朋友,和他一同探险,一同聊人生。
对父母有所保留的维达斯却将他的烦恼告诉了爷爷,爷爷将头上的帽子摘下来丢向远方,说道:
“想要获得一些东西,就要学会放弃另一些东西。
”于是,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维达斯决定再也不为父母的希望而活,他披上爷爷和他一同制作的蝙蝠翅膀,从阳台上纵身一跃……维达斯这一跃,肢体毫发无伤,智商却“下降”到了120,演奏才华也大打折扣,母亲在伤心之余,只能将他转学到相应年纪的班级,终于,这个家庭可以过普通人的生活了。
当维达斯有如其他同龄少年一般在阳光下和同学一圈一圈地骑着单车时,神情无忧且放松。
这个画面让人有些难过,平凡在维达斯这里是这么的难得,以致于令他不惜跳楼假装失去了天赋来获得这个平凡。
然而,虽然“唯有装傻才能逃离”,但在某天,维达斯于CD店购买了一张钢琴演奏专辑,拿到爷爷家播放后,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对音乐的热爱,迫切地演奏了起来,其技艺堪比那张CD,爷爷也由此得知了维达斯的小算盘——天才烦了,在给自己的放假呢。
祖孙俩协议保守这个秘密。
从这天起,维达斯意识到音乐对他的重要性,因为它已融入了他的血液,而唤醒天才那刻意回避并尘封着的音乐记忆的曲子是俄罗斯钢琴家阿雷克西·波维诺夫演奏的巴赫《歌德堡变奏曲》。
在得知爷爷、爸爸的经济拮据后,维达斯以爷爷为CEO成立了沃夫博士,帮爷爷炒股,狠赚了一笔。
爷爷终于买了私家飞机,飞向了蓝天。
爷爷故去后,维达斯又拉干妈做CEO,成功协助爸爸当上了所在的总裁。
然后,维达斯架机高飞,在一位钢琴大师的家门前降落,因为她曾告诉过他,等他为了自己而弹琴时再来找她,接着,维达斯开了盛大的个人钢琴演奏会,交响乐队为其伴奏,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影片后四分之一貌似有点理想主义的夸大,但和影片的整体风格相得益彰,于清新明快中点缀着层出不群的意外和幽默,如影片开始不久的祖孙对话就让人忍俊不禁:
爷爷边制作着简易飞行器,边对6岁的维达斯说起自己年少时的工作理想TOP10,位列第一的是飞行员,小维达斯大大的黑眼睛看着身为木匠的爷爷问道:
“那第二个呢,是棺材木匠吗?
”又如12岁的维达斯调侃认为“老师一定比学生知道的多”的老师,他问:
“蒸气机是谁发明的?
”老师得意又可爱地说:
“这个我当然知道,是瓦特。
”维达斯立刻问:
“那瓦特的老师为什么没发明蒸气机呢?
”全班哗然。
可以说,影片故事脉络清晰,所述道理通俗易懂,整体节奏舒缓适宜,画面干净流畅又不失童趣,配乐采用了大量的著名经典钢琴曲,且运用的收放自如、恰到好处,非常合情合理又合拍,在这样一个阴霾的冬季下午,令人兴致盎然。
同时,该片演员演技不俗,不论影帝还是初次触电的小孩,很多表演都有值得回味咂摸的空间。
曾与荷索、安哲罗普斯等名导合作过的欧洲影帝布鲁诺·甘兹(即大家熟悉的《柏林苍穹下》的天使丹尼尔)成功塑造了维达斯的爷爷这一重要的天才的“导师”形象,不论表情还是肢体,甘兹都将一个与众不同的爷爷精彩再现,貌似古怪疯癫,实则满脑子的生活哲理,在他的相伴和指引下,出众而孤独的小维达斯才没有被母亲那过分的期盼毁掉,爷爷以平和的心态、美好的梦想带领着维达斯走过了最艰难的心理过渡期,从而使他免于沦为瑞士仲永。
和布鲁诺·甘兹的精湛表演配合的珠联璧合的是两位扮演维达斯的小演员,其中那个6岁维达斯十分惹人喜爱,扮演12岁维达斯的泰欧·盖尔基本身就是一位才华洋溢的少年钢琴家,片中所有的钢琴配乐,不论深沉内敛的巴赫《歌德堡变奏曲》,复杂炫技的李斯特《匈牙利狂想曲NO6》,还是悠扬抒情的莫扎特《轮旋曲》等等,都由他亲自演奏。
1992年出生的泰欧5岁时就展现出了音乐天赋,于12岁那年演奏舒曼钢琴协奏曲成名,他会说五种语言,除音乐外还喜欢数学……这简直就是为导演弗兰迪·M·米偌的影片而预备的孩子。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
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
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
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
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
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
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
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
跑,阿甘,跑。
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
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
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
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
我想尿尿。
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
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
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
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
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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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
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
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
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
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
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
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
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
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
跑。
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
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
想要回家。
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
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
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
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
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
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
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
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
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
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
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
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
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
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
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
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
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
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
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
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
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
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
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
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
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
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
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
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
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
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
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
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
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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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
跑,阿甘,跑。
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
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
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
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
我想尿尿。
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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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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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
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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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
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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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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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
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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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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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
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
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
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
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
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
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
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
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
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
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