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3395502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7.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docx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论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郑秉文

2012-1-59:

55:

38  来源:

《东欧中亚研究》1992年第1期

  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苏联进行的农业集体化运动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规模巨大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半个多世纪以来,农业全盘集体化间题引起了众多中外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对其评价众说纷纭:

苏联学术界基本上肯定全盘集体化的历史地位,认为是“历史性的成就”[1],西方资产阶级学者显然对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解释分岐较大,但大都认为它是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付诸实施的结果,全面否定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

[2]我们认为,如果不把全盘集体化放在当时为捍卫世界上唯一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而必须保证工业化高速发展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来分析,就很难真正理解它的客观必要性;但是,同样,如果忽略了对当时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的考察,就很难看到它的特殊性,从而就很可能错误地把它看成是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表现。

在今天看来,重新研究它产生的必要性与其特殊性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苏维埃俄国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一个发展和形成的过程,它最早可追溯到十月革命初期,即1917年底便建立起了第一批集体农庄。

[3]其发展情况见表1。

[4]

  表1   

年度

1918

1919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1927

1928

1929

1930

1931

1932

集体农

庄数量

950

16139

10500

15569

12028

15951

16277

21923

14800

33300

57000

85900

224500

211100

  表1告诉我们:

从十月革命胜利到全盘集体化运动基本结束的1932年,集体农庄的数量基本是呈逐年递增的,在这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上,我们可以看到两次回落现象,即1922年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初和1927年爆发粮食收购危机之初。

粮食收购危机的出现,最终导致了结束新经济政策的“大转变”。

与此同时,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便拉开了序幕。

  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作为一次运动,大致包括4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1928年1月一1929年12月),

(二)冒进阶段(1929年12月一1930年3月);(三)调整阶段(1930年3月-1930年9月),(四)完成阶段(1930年9月一1932年)。

  

(一)发动阶段

  突然爆发的粮食收购危机,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到1928年1月,国家收购的粮食刚刚达到3亿普特,比1927年1月少了1.28亿普特,国家谷物出口因此由1926/27年度的217.77万吨减少到1927/28年度的34.44万吨。

为弥补缺口,国家不得不进口粮食24.82亿吨。

谷物出口的减少带来了一系列的链锁反映和后果:

棉花进口减少,工业设备和农业机器的进H也随之减少,等等。

[5]粮食收购危机给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为了解决粮食危机,苏维埃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减轻经济困难,保证城市粮食供应。

为此,斯大林于1928年1月在产粮区西伯利亚、5月在教授学院、7月在中央全会发表了三次著名演说。

在这三篇演说中,斯大林基本勾勒出了加快农业集体化的轮廓,归纳起来:

1、取消个体经济,普遍实行集体化,2、消灭富农,余粮由国家没收,3、农民“贡税”合理,保证高速工业化。

在斯大林提出的普遍集体化思想指导下,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了。

  1929年从6月到9月,加入集体农庄的户数就从100万户增至191.9万户,从3.9%上升到7.6%。

  1929年8月《贫农报》报导了伏尔加下游边区萨莫伊洛夫区建立首批全盘集体化的据点情况,“全盘集体化”这一术语正式提出。

同年11月斯大林发表了《大转变的一年》一文,将全盘集体化含义定为“整村、整乡、整区、甚至整个专区地加入”集体农庄。

[6]如果说这篇文章仅仅是全盘集体化的战前动员会,那么,随后召开的中央全会及1930年]月5日的决议和2月1日的决议就将全盘集体化运动的步骤、时间、方案等各种具体政策予以立法上的肯定了。

至此,发动阶段结束了,冒进阶段开始了。

  

(二)冒进阶段

  这场由国家从上而下发动、组织、主要用行政手段实现的全盘集体化的做法,很难避免出现冒.进和种种过火行为,例如,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片面追求高速度。

在中央的压力下,地方工作人员盲目冒进,变本加厉,他们不顾当地条件,不管主要产粮区、其它产粮区、还是非产粮区,竞相赶超集体化完成的期限。

在短短几个月内,参加集体农庄的户数“飞跃”了若干次,从1929年10月1日的7.6%跳到了次年1月20日的21.6%和2月20日的52.7%,到3月1日达到了56%。

有些地区加入集体农庄的户数在两、三天内就从10%跳到90%。

再如,剥夺和驱逐富农的行为普遍过火,出现了斗争扩大化和简单化的倾向,中农受到严重打击。

在全盘集体化之前,全国约有100万户富农,到1930年中,仅剩下不足一半。

[7]再比如,由于归公财产作价极低或不给任何补偿,农民中间很快刮起宰杀牲畜的浪潮,造成极大损失,农民开始不满,有些地方出现骚动,工农联盟受到严重的威胁。

  (三)调整阶段

  1930年3月2日,斯大林发表了《胜利冲昏头脑》一文,针对全盘集体化中出现的脱离实际和过火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总结了前阶段的经验教训,以期纠正对违反农民自愿原则、侵犯农民利益、用威胁手段强令农民加入集体农庄等“歪曲党在集体农庄运动itr的路线”的现象,儿个月集体化的风暴得到了缓解,农民开始大批退出集体农庄,一些强迫建立的“书面上的”集体农庄被迅速解散。

1930年3月全苏集体农庄农户百分比曾达到56%,到7月1日下降到23.6%,到9月下降到21.4%。

农民视斯大林《胜利冲昏头脑》这本小册子为他们的“自由宪章”,“农民骑马到城里去,不惜用高价购买最后尚能买到的一本”。

[8]

  (四)完成阶段

  从1930年8月底起,全盘集体化运动又重新开始升温,一直到1932年中,全国范围的全盘集体化运动从整体看基本上已近尾声,这时,农户集体化的百分比为61.5%,占农民播种面积的75.5%,1933年1月联共(布)中央宣布,“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大农业轨道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苏联已由小农国家变成了拥有规模最大的农业的国家”,“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已被根除。

”[9]

  上述关于全盘集体化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表I列出的数据起码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两个基本概念:

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从十月革命胜利之日起就一刻也没终止过,只不过那时(1918一1928)它的发展速度呈一条平稳的上升曲线,二、全盘集体化运动从它发动之日起就无时不处于矛盾之中(尽管曾作了调整和纠正),甚至受到来自“左”的和右的方面攻击,只不过它借用了行政的甚至暴力的力量,其发展速度呈一条落差很大且斜率也很大的上升曲线。

比较起来,后人对前者争论不多,而对后者贬褒不一,见仁见智。

  我们认为,在评价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I呼,首先要考虑从当时国内客观条件来探讨它是否具有必然性因素。

那么,20年代末国内具有全盘集体化的客观条件吗?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苏联国内20年代末根本不具备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客观条件,这就意味着全盘集体化不带有客观的必然性因素。

我们从两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间题。

  

(一)20年代末农业生产力水平与实行全盘集体化的物质技术基础

  十月革命前,同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饿国荃本上还是一个靠输出谷物来换取外国工业品的落后农业国,农业物质基础十分落后,如,1905年在1300万农民中没有耕马的占l/4。

[10]十月革命胜利尤其是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工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联共(布)也比较重视农业技术改造工作。

1927年的犁和多桦浅耕犁比1910年多410万架,犁和双桦犁在耕作工具中的比重从1910年的48.6务提高到1927年的64.7%,1929年国产农业机器比1913年多2.6倍。

[11]总之,到20年代末,农业生产力的水平有了较大的发展。

可是,总的说来,到全盘集体化前夕,农业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况:

①手工劳动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仍占优势。

以1927年为例,28.3%的农户没有耕畜,31.6%的农户没有耕具。

在全部谷物中用畜力牵引农具收割的占55.4%,脱粒的58%,40%以上的粮食是用手工(镰刀)收割和手工(链枷等)脱粒的。

此外,牲畜的总头数不但没有增长,反而还呈下降的趋势,如,1928年牛的总头数比1927年减少3.2%。

由此看来,农业生产活动中人力和畜力是农业中的主要动力。

②农业机器的作用微乎其微。

以1929年为例,当年全国仅有拖拉机3.5万多台,这对上亿公顷播种地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拥有拖拉机的集体农庄数占其总数的22%,总数还不足l万台,用拖拉机翻耕的土地面积仅为其总数的1%,拖拉机在粮食的春播、收割和脱粒中的比重分别址0.2%、0.2%和1.3%;机械动力在全部农业动力中只占4%。

到1930年,拖拉机总数增至3.9万台,而按耕地比例计算则需要30万台,缺口竟是如此之大。

③机器协作社和机器租赁站难以满足需求。

1929年全苏总计育2.1万个机器协作社,有40万个社员和十几亿件农具。

在整个机器协作社播种而积中,集体播种的部分仅占20%。

机器租赁站虽然可以免除农民购买机器和农具的费用,且租金便宜,但至1928年全苏仅有1.06万个机器租赁站,远远不能满足土千万农户的需求。

④农艺科学技术落后,文化水平很低。

农村中缺少农艺师和畜牧师,1928年全苏的农艺师不足2万人,80%以上的农民是文盲。

净谷站和牲畜交配站分别还不足500个和800个。

  上述诸多数字充分说明在当时近3000万个个体农户的“汪洋大海”中:

全苏的农业技术改造还面临着艰巨的任务,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远远不适应社会化大机械生产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定的生产工具总是和一定的劳动组织形式以及一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相配合的。

一定的生产工具也会产生相应的劳动组织形式和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恩格斯指出:

“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侮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12]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千百年来农村生产关系中的一次革命,它的进行也应服从上述规律,应在生产力获得相当发展的基础上开展。

苏联20年代末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显然还未出现要求变革其自身生产关系的迫切性,还不具备实行全盘集体化的物质技术拢础,即从当时国内物质技术的客观条件来看,还很难看到立即大规模实行全盘集体化的客观必然性。

可以这样说,全盘集体化运动不完全是“新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20年代末苏联农村中生产关系的性质与新经济政策的实质

  20年代初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农村的生产关系究竟属于什么性质?

这是一个关系列全盘集体化运动有必要开展的根木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

  众所周知,20年代苏联采取的新经济政策大大恢复和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它对恢复整个国民经济起到了举世公认的作用。

但是,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农村社会经济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动,比较引人注目的现象便是产生了中农化倾向。

  据1926年统计,全苏人口为1.47亿,农村人口占82%以上。

在这个泱泱农业大国中,中农由革命前的30%一跃上升到60%以上,而贫雇农和富农的比重分别由革命前的65%和15%下降到33.6%和2.6%。

这说明,农民成分的变化趋势是两极缩小,中间阶层扩大,即中农化了。

  不断发展的农村社会阶级成分的中农化趋势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两个社会现象:

土地租佃关系和雇佣劳动关系。

20年代中期是租佃雇佣关系发展的极盛时期:

参与土地租佃的农户在农业区达25—30%,有些地区多达50%。

出租的土地面积增长了2倍,达一千多万公项。

雇佣劳动的情况发展得更快一些,到1927年,全苏农村有半数以上的农户都参与了雇佣劳动,雇工者占农户总数的19.8%,受雇者占35.4%。

[13]

  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如此变动是否改变了由十月革命所莫定的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性质并由此产生了改造农村生产关系的客观条件和必要性?

我们认为不应该简单地作出这个结论,只要我们对当时的农村阶级分化现象作出具体的分析,反而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

  1.关于土地借货问题。

1926年,在农业生产区,贫农占出租土地农户的2/3,贫农出租的土地占出租土地面积的3/4。

从出租农户和土地面积的比例成分来看,贫农确实是占了绝大多数。

那么承租土地的社会经济成分又是什么样子呢?

请看表Ⅱ:

表Ⅱ    

 

贫农

中农

富裕中农

富农

占农户总数%

26.1

57.1

13.6

3.2

占承租农户%

10.7

59.4

23.5

6.4

占承租土地%

4.8

43.7

32.9

18.6

  从表Ⅱ的承租土地的社会经济成分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苏维埃农村的土地租赁关系基本上可以说具有劳动性质,而不是剥削性质。

由于农村中农化,无论是在承租户的比例中还是在承租的土地比例中,中农都占绝大多数,富农比重很少,这说明他们承租土地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自己的闲置生产资料,以达到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更紧密结合。

  2.关于雇佣劳动问题。

我们前面谈到,在全苏2500万农户中使用雇工的占19.8%,即496万户。

那么在这些使用雇工的469万农户中各阶层成分的比例是什么情况呢?

表Ⅲ    

 

贫农

中农

富裕中农

富农

占全部雇主%

12

56

23

8

  表Ⅲ告诉我们,中农和富裕中农占全部雇主比例的80%,就是说,从雇主成分和形式上看,雇佣劳动的情况与土地租赁情况基本相同,都是出于大多数农民生产和生活的自身需求,大多属于劳动性质和辅助性质。

  3.关于中农化问题。

在整个20年代,中农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一直是“中心人物”,占全部农户60%的中农提供了74%的商品粮。

既然中农化导致了租佃雇佣关系,那么导致中农化的因素又是什么呢?

显而易见,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自由贸易是形成农民分化导致中农化的重要条件。

  20年代初,苏联国内经济和政治的基本情况表明,在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所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与新的情况已不适应了,必须实行新经济政策。

今天看来,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和全部意义就在于为苏维埃俄国找到了一条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或称“补助办法”。

这个“中间环节”或称“补助办法”就是“国家资本主义”。

  何谓国家资本主义?

以中农为“中心人物”的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是否属于国家资本主义范畴?

对国家资本主义应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列宁在《论粮食税》一文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

  在列宁看来,1,当时的苏维埃俄国还没有走上社会主义的“入口”;2,余粮收集制必须代之以粮食税;3,粮食税必然产生自由贸易;4,自由贸易必然产生资本主义,5,必须把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利用起来,使之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上来,6,无产阶级政权不但不要害怕国家资本主义,而且要与之结合和并存。

列宁在《俄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中又更加耐心、_更加详细地论述了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两种不同性质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区别。

[14]

  这就是列宁的逻辑。

列宁在这里把苏联20年代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规定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规定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

事实证明,这种过渡性质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是完全符合20年代苏联国情的,是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

列宁也曾预见到自由贸易条件下的社会经济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现投机等不法活动,但他认为对这些不良倾向应该采取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比以前更加严厉三倍地加以惩办”,加以限制,而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因此放弃国家资木主义的过渡形式。

[15]

  而斯大林始终认为20年代苏联农村的生产关系是“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16]他忽视了列宁关于国家资本主义关系的理论实质的有关论述,把中农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看得过重,认为“我国小农经济的大部分不仅不能实现逐年扩大的再生产,相反地,连简单再生产也是很少有可能性实现”。

[17]斯大林的这些错误估计恐怕是他终止实行新经济政策、发动全盘集体化运动、改变农村生产关系以期克服粮食收购危机的理论依据之一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无论从20年代末苏联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是从生产关系演变及其结果来看,都不很具备大规模实行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的客观条件,没有表现出根本变革农村生产关系的必要性,即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不能认为是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全盘集体化的必要性主要不在苏联国内。

  从前面分析中我们看到,20年代末,苏联国内不具备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客观条件。

但毕竟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国家,在没有任何前人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建立起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农业经济模式,这是一个创举,也是一次尝试。

首先,集体农庄制度的确立,使苏联消灭了最后一个剥削阶级—富农阶级,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为加强工农联盟创造了条件;其次,推动了农业技术改造,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扩大了耕种面积,最后,为迅速实现工业化创造了条件,对苏联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和主要战略目标的实现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认为,在分析苏联20年代末农业全盘集体化的历史意义和必要性时,主要应从苏联当时所处的国际环境中去寻找,这样才更加符合历史的辩证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曾给20年代中期的资本主义世界带来暂时局部稳定局面。

但随着新的次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的到来,凡尔赛体系迅速走向瓦解,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开始尖锐起来,苏联与帝国主义两个体系之间的斗争也越来越尖锐复杂起来。

从1924年起,德国经济逐步恢复,并以大大超过英国的速度增长,到20年代末,德国工业再次超过英、法,仅次于美国而居资本主义世界第二位。

1925年末鉴字的《洛迦诺公约》中,国际帝国主义没有对德国东部边界作出保证,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可能成为将来德国进攻苏联的走廊,“这实际上是对德国向东(指苏联——引者注)扩张的鼓励”。

[18]不久,15个欧美国家发起签署了《非战协定》,它们没有邀请苏联参加谈判和签字(后来在苏联的争取下才不得不邀请苏联参加)。

20年代后期国际关系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可以说明,“1926到1928年间,苏联同法国、英国和意大利的关系已明显地恶化”。

[19]到1928年,在美国的扶植下,德国军国主义实际上已经重新复活,正在全副武装地走向战争的舞台,逐渐地形成了欧洲的战争策源地。

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复杂,军备竞赛的规模越来越大,战争的危险与日俱增。

与此同时,继德、保、波等国的革命失败后,欧洲无产阶级革命始终处于低潮。

  世界上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处于这样一种复杂的国际环境中。

这个严竣的事实不仅时刻使年轻的苏维埃政权回想起若干年前14国武装干涉的情景,而且还尖锐地、现实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在苏联的命运和前途问题。

或者苏联能建成社会主义,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或者苏维埃政权被颠覆,复辟资本主义。

这是关系到苏联以及世界革命的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

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捍卫国家独立,防御国际帝国主义随时可能发动的战争,年轻的苏维埃政权必须迅速发展国家工业,这不仅是非常迫切的经济任务,而且也是生死效关的政治任务。

斯大林这样说,“假如我们的工业和技术象德国那样发达,假如我国的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象德国那样大”,或“假如我们不是唯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之一,假如不仅在我国,而且在其他较先进的国家,比如说在德国和法国,也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那么迅速发展工业的问题就不会这样迫切了”。

[20]他还进一步明确指出,“如果撇开外部和内部的环境抽象地讲,我们当然可以用比较缓慢的速度进行工作。

但是问题在于,第一,我们不能撇开外部和内部的环境;第二,如果从我们的周围的环境出发,那就不能不承认,正是这个环境促使我们迅速发展我国工业”。

[21]

  很显然,走资本主义国家从轻工业开始的老路是不能在短期将俄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强大的工业国的。

斯大林认为,苏联工业的中心和基础就是发展重工业,归根到底是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发展本国的机器制造业。

[22]而对资木主义世界的封锁,工业自身内部的积累远远不能满足迅速扩大工业固定资产的需要,必须动员国内一切力量,吸收其它国民经济部门尤其是农业部门的资金,从农业中提取大量资金,优先发展重工业。

迅速发展工业以加张国防力最的迫切性促使联共(布)在国内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地开展了农业个盘集体化运动。

  全盘集体化运动的预期目的基本上达到了:

粮食收购量显著增长,谷物商品率从1928年的15%提高到1934年的40%。

至于“集体农庄为实现工业化积累资金方而到底产生了多大作用,虽然我们无从考察,但可以断定,工业资金的相当一部分是来源于农业的积累。

从全盘集体化运动的完成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仅仅间隔七年时间。

短短的七年时间,德意法西斯就吞并了整整四个国家的全部版图,[23]待战火烧到苏联边界时,苏联已建成7000多个大型工业企业,工业产值比1913年增加6.7倍,生产资料的生产增加12.4倍。

[24]战争的进程和结局雄辩地证明,集体农庄制度和重点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为反法西斯战争莫定了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个发展方针总体上是正确的,它保证了第一个社会主义“红色孤岛”的生存,这是它的最大成功。

  在一方面国内不很具备客观条件和另一方面国际环境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全盘集体化运动本身就带有很大的特殊性,其中也有很多经验教训:

它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改造的一些基木原则,如农民自愿的原则,改良主义的原则,文化物质条件原则,国家资本主义过渡方式,小农改造的长期性,等等。

因而,全盘集体化作为一个运动,它不是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表现,没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由于全盘集体化运动的特殊性,苏联集体农庄制度对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来说,也不是唯一效法的模式,它的弊病很多:

从所有制关系来看,它带有一大二公、层次单一的严重倾向,从经营曾理来看,它实质是“准国有经济”,从产品分配关系来看,它没有摆脱平均主义倾向,等等。

因此,集体农庄制度作为一种模式,是一种不成功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验。

(责任编辑:

向祖文)

  注释:

  [1]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史》,三联书店,1932年,第三卷,第524页。

  [2]N.贾斯尼:

《苏联的社会化农业》,斯坦福,1949年,第31页。

  [3]直到1929年之前,农业公社、劳动组合、共耕社等三种集体经济形式统称为集体农庄。

  [4]表1中列出的数字散见于如下几部著作:

泽村康,《苏俄合作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年142页;《苏联社会主经济史》,三联书店,第二卷,476页;第三卷,447和481页。

其中,1922—25年的数字不包括中亚共和国的统计。

  [5]N.贾斯尼:

《苏联的社会化农业》,斯坦福,1949年,第418页。

  [6]《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06页。

  [7]萨姆索洛夫:

《苏联通史》,三联书店,1976年,第二卷、上册,第336页。

《苏共决议汇编》,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分册,第l17页。

  [8]A.L.斯特朗:

《斯大林时代》,世界知识出版社1979年版,第48页。

  [9]《苏共决议汇编》,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分册,第325页。

  [10]林举岱等主编:

《世界近代史》,上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财务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