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办工作流程含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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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务办工作流程含流程图

本科教务办工作流程(含流程图)

8月中下旬

1.为迎接新生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1)为新生领取校徽、大学生管理手册、教学执行计划表、各类入学须知等装袋。

2)配合好学校组织新生英语分级考试等。

2.为各年级班主任提供学生成绩绩点排队表(评奖学金)。

3.保研成绩排队、收集学生意向表。

4.公布辅修/双学位录取名单,通知学生选课注册交费的安排

5.印制教学手册

9月/3月

1.开学第一周,办理在校本科生的注册工作。

2.办理休学、停学、复学、退学、转学和延长学制(少数民族及留学生)和纪律处分等审批、登记、归档等事务,并指导、督促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流程图附后)

3.第三周接收跨院系选课学生并录入到选课系统,第四周给各任课教师印发学生名单。

4.指导重修、缓考的同学办理选课手续。

5.清理毕业班学生的学分完成情况。

(3月)

6.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7.根据学校给的科研基金名额分配到各系,征集导师及科研方向题目等公布到院网站上,便于学生导师互选。

(3月)

8.接收、审核进修教师的申请材料、为申请访问学者联系合作导师。

(3月)

9.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报到、选课、安排上机机时。

10.辅修/双学位学生办理选课注册交费手续,录入选课名单。

10月/4月

1.协助教学院长做好毕业论文开题工作。

(10月)(具体安排见附件。

2.为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同学的办理填表、开具成绩单及上交表格等手续。

(10月)(流程图附后)

3.本科生科研基金的结题答辩安排及成绩的上报。

(10月)

4.发放大学英语四级及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

5.公布转系、转专业的条件。

(4月)

6.开放日的招生咨询、宣传及学院专业分流的咨询等事务。

(4月)

11月/5月

1.为编排课表做准备:

1)根据教学要求编排每学期课程表,通知任课教员和学生。

2)自编讲义的胶印。

3)教学用书的调查及预订。

2.下发教学任务书。

3.确定选题后的大学生科研基金的汇总及申报工作的各项事务。

4.上一轮的科研基金的期中检查表及汇总上报工作。

(5月)

5.整理毕业学生的学籍表及成绩单上交综合档案馆。

6.办理学生的转系、转专业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5月)

7.统计本年度本科生发表论文和申请发明专利情况

12月/6月

1.配合学校教务部组织学生做好教学评估工作。

2.安排考试日程表。

3.及时把考试时间、地点通知给老师和学生。

4.为考试冲突学生调整考试时间。

5.新生的注册工作、审查探亲乘车区间、新生学籍表、卡片的收发等。

(12月)

6.收集、登录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

(6月)

7.毕业生的汇报、审查工作。

(6月)

8.统计本科任课教师上课情况,核算课程津贴。

9.年终学院教学超工作量奖励的统计和核算工作。

10.写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总结

1月/7月

1.安排好监考工作,书面通知监考人员考试时间和考场。

2.为考试冲突的学生单独安排、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遇到问题。

3.办理学生缓考事宜

4.通知教员在考试结束一周后,按时上交成绩表。

5.及时、准确地登录学生成绩到教务系统。

6.将毕业生成绩表报教务部审查完后一式三份(人事、学籍、学生)分别归档。

(7月)

7.填写毕业生名册,回收学生证,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月)

8.进修教师考核评议表、制作成绩单、结业证等。

(7月)

9.为各类旁听学生开具成绩证明。

10.暑期学校的各项工作:

安排课程及上机、发放听课证、安排考场、登录成绩等。

(7月)

附工作流程图:

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的工作流程

教务办公室发通知,向各所收集毕业论文题目(采用附表1的表格)。

 

学籍异动:

休学

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因病休学的需附校医院证明等材料,交学院(系)教务办公室

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注明休学起止时间、缺课情况,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批。

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开出休学手续单,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办理休学手续离校,路费自理,学校保留其学籍(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休学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学籍异动:

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并填写复学申请表

同时附所在地街道(乡)等单位开具的学生休学期间的行为表现证明,因病休学的需附校医院复学证明等材料,交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注明复学年级,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批。

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开出复学手续单,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复学手续。

办理复学手续时按规定到学校财务部缴纳学费后,到院(系)注册选课。

学籍异动:

退学

申请自动退学的学生提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到院系教务老师处,填写“北京大学本科学生退学审批表”

因其他原因退学者,由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北京大学本科学生退学审批表”

↓↓

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批后,由教务老师报学校教务部教务办公室

 

↓↓

教务部进行审核,并报学校校长会议审批

教务部对自动退学的申请审核后为其办理离校手续单,学生在两周内办完手续。

↓↓

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后,通知院系决定结果,并由院系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

↓↓

无法送达本人的由学校在校内进行公告

↓↓

退学的学生应于送达退学决定书之日或公告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

学校教务部根据学生学分完成情况,给退学学生开具学习证明

注:

学生对退学处理(自动退学除外)有异议,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籍异动:

转系转专业

 

各院系于每年四月中旬公布本院系所属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及具体细则

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转出申请,并到拟转入院系报名

 

接收院系组织对其考核(提前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及地点)

接收院系在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部审批

教务部于每年八月底确定最后名单,并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接收院系教务老师对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按照新的教学计划重新进行认定和转换,指导学生尽快安排所缺课程的学习。

学籍异动:

停学(公派出国或校际交换)

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停学申请表

交学院(系)教务办公室

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注明停学起止时间,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批。

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开出停学手续单,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停学手续

学生办理停学手续离校,路费自理,学校保留其学籍。

 

学籍异动:

保留学籍

学生因自费留学、服兵役、参加社会实践等原因离校可申请保留学籍,保留学籍须本人申请并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

↓↓↓

服兵役的附服兵役证明

参加社会实践的附接受单位出具的同意接受证明

自费留学的需附境外大学的录取通知等材料

↓↓

交学院(系)教务办公室,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审批。

 

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开出保留学籍手续单,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以一年为期,服兵役可根据兵种保留两至三年)。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学生违纪作弊处理工作流程

监考或任课教师将监考记录、作弊物证

及相关认定材料集中交开课院系教务办备案

开课院系教务将全部材料报送教务部,

教务部转学生所在院系

学生所在院系学工办公室查证,并提交院系办公会做出

处分决定(记过以下)或提出处分意见(留察以上)

处分决定或处分意见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

报送教务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做出处分决定

教务部将处分决定(留察以下)报主管校长审核签发;

开除学籍的提交校长会审议决定

处分决定(校发文)一式若干份,

送达学生签字后,分别存档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流程

 

9月:

教务部发布推免工作安排通知

院系召开应届毕业生推免动员说明会

学生个人提交推免资格申请

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在院内公示

院系教务办将院系初定的具备推免资格名单

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报教务部

教务部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名单

获得推免资格者填写《推免生登记表》

教务部将《推免生登记表》统一

报北京市高招办审核盖章并备案

10月:

学生将《推免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交志愿招生单位、参加复试(费用自理)

学生将对方单位接受函交院系教务

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被录取为硕士生者参加全国硕研招生网上报名,并按高招办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信息;被录取为博士生者参加博士生招生报名

期末考试流程图:

缓考:

需出示校医院证明、家中有特殊情况需父母单位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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