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团购方案及购买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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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团购方案及购买合同
团购方案
(沟通稿)
一、团购内容简述
1、团购房所在开发项目名称:
(暂定名)
2、团购房结构、户数、方位及层数:
本次团购房为框架结构,总户数为363户,位于“”项目东北角第七、八、九、十号楼的第1层至第11+1层。
其中第1至第10层为标准层,第11和11+1层为复式层。
“”小区规划总平、团购房屋所在的具体位置及户型面积以最终通过规划局、建设局审批的为准。
3、团购资格: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职工
4、团购的产品类型:
住宅、车位
5、户型、面积及比例(详见户型图)
6、
(1)二房二厅90-100㎡:
约11%
(2)三房二厅120-130㎡:
约72%
(3)四房二厅约140㎡:
约8%
(4)复式四房二厅约180㎡:
(5)复式五房二厅约220㎡:
约9%
(6)复式五房三厅约240㎡:
7、房号编排方法
房号编排按栋号、单元、房号的先后次序排列,相同单元、同一楼层的,房号按顺时针方向排列,如:
7号楼1单元101号楼,房号表示为:
7-1-101;
9号楼2单元402号楼,房号表示为:
9-2-402;
依此类推……
8、团购住宅均价约为元/㎡(价格中不包含管道燃气安装费),车位价格另定。
9、交房时间:
自《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约30个月,具体时间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
二、团购程序
1、有订购意向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缴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购房诚意金,取得选房资格;
2、购房诚意金交纳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组织选房,职工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公司通知的方式选房;
3、选定房号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第四条订购合同格式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
4、按照《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的规定付足所订购商品房30%的预付款。
5、按照《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的规定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缴存了购房诚意金的职工如果放弃选房的权利或参加选房但选不到合适的房子,公司将于选房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诚意金;
2、关于车位预约的说明
①需要订购车位的职工可将车位诚意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与购房诚意金同时缴存;
②车位的价格将在工程主体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及时组织选车位和签订车位订购合同;
③凡按要求交纳了车位诚意金的人员均能获得车位的优先选择权,如果到时未能选到满意车位或对车位定价不满意,可以放弃车位订购权,公司将于选车位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车位诚意金以及该诚意金从存入到返还时段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关于诚意金的说明
①诚意金是有订房意向的职工为取得选房资格而自愿交纳的款项;
②按要求缴存了诚意金的职工如果放弃选房的权利或参加选房但选不到合适的房子,我公司将于选房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诚意金;
③按要求缴存了诚意金的职工如已选定房子并登记,但又未按通知要求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的,或已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但未按规定时间缴存预付款及相关款项的,公司均其为放弃订购权,有权对该套房另作处理。
该职工所缴存的购房诚意金将在住宅楼房施工主体封顶后30内天退还诚意金;
4、职工选房成功后,公司不办理换房等手续。
5、职工在签订《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后,公司不办理转名、更名等手续。
6、选房或选车位的方式、时间和场地由公司另行通知。
四、订购合同格式
有订房意向的职工请仔细阅读以下订购合同,参加选房的职工即表示已阅读并接纳了该合同稿的内容。
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订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东段凤岭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小区暂定名为“翡翠家园”。
第二条订购商品房的依据
乙方订购的商品房为定向订购房屋,签订本合同时尚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乙方已对“”的开发现状充分了解,甲、乙双方自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均不得以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拒不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乙方所订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订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的用途为住宅,其位置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项目中所划定的范围之内。
该商品房的交房标准如附件一所示。
乙方已按甲方通知参加抽签选房,选得房号为,即甲方提供的暂定户型方案的号楼单元号房。
乙方须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号最终的编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为准。
小区规划总平及户型平面由甲方组织设计确定,最终按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执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仟佰拾元整(¥)。
2.该商品房的总价款按建筑面积乘以商品房单价计算。
本合同中,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约为m2,其总价款金额暂定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为准。
3.管道燃气安装费另外暂按每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计算,收费以管道燃气安装公司的价格为标准,多退少补。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甲、乙双方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合同约定面积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预售面积有差异的,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预售面积为准。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预售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房屋总价款按商品房预售面积乘以商品房单价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商品房预售面积、商品房总价均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为准。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商品房总价款:
1、按揭贷款付款方式:
①向甲方交诚意金1万元并选定房号后签订本合同;
②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商品房的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预付款;若乙方逾期未交该预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该诚意金将在楼房竣工验收后10天内退还;
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后10天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乙方按上述第②项支付的金额不足购房首付款,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并按银行规定提供合格的按揭材料,办理按揭手续;乙方按上述第②项支付的金额已够购房首付款时,乙方应在10日内按规定提供合格的按揭材料,办理按揭手续;
④诚意金、预付款可冲抵购房首付款。
2、分期付款方式:
①向甲方交诚意金1万元并选定房号后签订本合同;
②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商品房的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预付款,若乙方逾期未交该预付款,甲方有权取解除《商品房(住宅)订购合同》,该诚意金将在楼房竣工验收后10天内退还;
③在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商品房的总价款的70%,即人民币拾
万仟佰拾元整(¥);
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后10天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付足已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定的商品房的总价款;
⑤诚意金、预付款可冲抵房款。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比采用按揭贷款付款方式获得1%的总价优惠。
该优惠从乙方支付的最后一期房款中冲抵,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总房价”已是优惠后的价格。
第七条管道燃气安装费的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管道燃气安装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将根据管道燃气安装公司的收费标准与乙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该部分费用将由管道燃气安装公司出具发票。
第八条交付期限
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时间暂定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月内(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房),暂定开发计划见附件二,具体交付日期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确定。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交房日期可以顺延,不被视为违约:
1.遭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洪水、地震、滑坡、山崩、台风、暴雨以上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因“非典”等传染性疾病引起的交通限制,人员限制等因素;
2.实行交通管制、强制拆迁等政府因素;
3.供水供电相关部门停水停电;
4.甲方为遵守法律、法规、政令等而导致房屋的延期交付;
5.遇到复杂地质情况,需要变更基础设计的;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及实际交房之日分别将以上因素统计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九条关于退款的约定
对于本合同所涉及的诚意金,甲方一律不予补偿利息。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将乙方已付的订购房款退回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从乙方付款之日起到甲方退款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具体退款时间为乙方所订购的商品房封顶之日起30日内:
1.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甲、乙双方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的。
第十条特别约定
为保障本合同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做如下特别约定:
1.乙方所交的款项转入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支行所开设的专户并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监督其使用,以确保该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2.乙方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会代表乙方就本合同相关事宜与甲方进行协调,乙方承诺将承认并履行该工会所作出的有关决定,甲方同意并承认乙方的该委托;
3.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及法律文件以通知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会的方式、在《早报》发布公告或按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送达。
4.乙方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办理转名、更名等手续。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协议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附件与填写文字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共二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以下情况之一终止:
1.自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按第九条约定履行退款;
3.甲、乙双方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且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付足所订购商品房总价款的30%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附件一:
“”的住宅交房标准
1.建筑结构:
框架结构,现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