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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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总论

1.1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1.1项目名称

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2项目单位

博兴县医疗保险门诊部

1.1.3项目单位概况

医疗保险门诊部成立于2003年3月7日,是隶属于县医疗保险事业处的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所有制形式为集体,经费来源是自收自支;注册资金60万元,开办资金384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梅,服务对象面向全社会,实行门诊服务方式。

开办的宗旨是为维护参保职工利益,提供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门诊部现有职工3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有15人,其他人员15人,核定诊疗科目为内科。

主要服务对象为:

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病人、离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及一般社会人员。

服务项目:

以上人员的用药、输液、一般的诊疗检查服务。

1.1.4项目拟建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胜利一路409号

1.1.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782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7128平方米,主要包括医疗保险服务楼和附属用房,框架机构,四层,医疗保险服务楼主要包括药房、输液室、诊疗室、保卫值班室、检验室、医生办、值班室、心电图室、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室、资料室、会议室、药库,建筑面积3328平方米;附属用房包括主任办公室、财务室、行政后勤办公室、政工办、职工活动室、老干部活动室、档案室、阅览室、车库,建筑面积为3800平方米。

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用地面积

平方米

6782

2

总建筑面积

已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3717

新建建筑面积

医疗保险服务楼

3328

附属用房

3800

3

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13

4

容积率

1.6

5

建筑密度

%

40%

6

绿化率

%

26.8%

1.1.6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

2.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计办投资〔2002〕15号文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号文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5.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07]1169号文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

7.《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8.《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9.现行的行业规定、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设计标准。

10.委托方提供的项目资料。

1.2可行性研究结论

1.2.1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1.土建工程

根据门诊部的要求,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7128平方米,建筑物主要是医疗保险服务楼、附属用房。

2.医疗设备

根据门诊部的特性,本项目的医疗设备主要为检测设备等,主要在国内采购。

3.公用工程

建设区域内给排水、变配电及消防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和污染处理设施。

1.2.2环境保护

本项目为服务楼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废气、废渣、废水都得到有效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1.2.3组织结构及劳动定员

预计项目完全建成后需劳动定员共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医务及管理人员10人。

1.2.4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行业经验以及结合本项目情况,项目总建设周期为8个月,从2013年6月初至2014年01月末。

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实施进度表

序号

时间

项目内容

2013-2014年

6

7

8

9

10

11

12

1

1

前期工作

2

招投标工作

3

初步设计及项目报建

4

施工图设计

5

土建施工及装修

6

工程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

1.2.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直接费719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62万元,预备费9万元,期间费用10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

1.2.6项目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属于公共卫生项目,公共卫生项目的特点之一就是受益面广,是面向全社会的,受益者不受年龄、阶层、文化、收益的限制;二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存,以社会效益为主。

(1)能满足当地及周边群众的就医要求,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响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博兴县医疗保险门诊部是福利性公益事业单位。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方便当地患者住院治疗,减少转院治疗的麻烦,减轻旅途经济负担,有利于缓解当地农民“因病致贫,越贫越病”的矛盾。

帮助农民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同时,自正式启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参加了医保,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的建设能使国家的医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2)项目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延长人均寿命。

博兴县医疗保险门诊部自建以来一直承担着博兴县人民群众的健康保健任务,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及时满足患者的就诊需要,保障身体健康,免受病痛折磨,从而延长当地人均的寿命。

(3)改善医疗设施环境,提高区域急救护事件处理能力,为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可靠的保障。

(4)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安定团结。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需要,所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需要是党和政府的第一责任。

门诊部作为政府公关服务的必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能。

1.2.7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本工程为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建设,属于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为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

博兴县医疗保险门诊部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态度新建服务楼,符合国家及山东省发展医疗事业的需要,符合博兴县整体规划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项目建设意义重大,政策性强,必要性充分。

项目建设内容合理可行,功能齐全。

本项目是社会公益型项目,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周边人民群众医疗保险服务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可解决博兴县医疗保险门诊部病房及业务场所紧张的问题,有利于业务的进一步扩大发展,增加门诊部的社会服务力度。

便于当地居民的就近治疗,及时救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问题。

改善了患者的医疗卫生条件和就医居住环境。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有利于门诊部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滨州市,促进博兴县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综合以上分析,建好办好博兴县医疗保险服务楼建设项目,是博兴县社会事业的主要内容,是党和人们政府为人们群众谋幸福的具体体现,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所以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2009年3月17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3月17日提出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意见中提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该意见确定到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有条件的农村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医疗服务。

完善区域卫生规划。

按照“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要求,加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扩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力度,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和全科医生首诊制度。

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人事分配制度、考核和激励机制。

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补偿机制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制定实施鼓励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的政策措施。

推动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统筹利用中西医卫生资源,加强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的服务能力。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加强省级妇儿专科医院、边远地区市(地)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使每个地级市都至少有一所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每个县(市、区)都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今日发布。

《建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建议》强调,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建议》提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

《建议》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和协作格局。

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

《山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山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表示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区域间人群健康状况和资源配置差异不断缩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我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坚持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与人才,推动卫生发展方式转变,突出解决好卫生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划》明确未来5年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包括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卫生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改革管理、运行、监管体制机制,抓好卫生行风建设等。

2.2建设必要性

2.2.1为当地周边人民群众医疗保险服务提供基本保障

随着城乡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与医疗服务质量的矛盾日益突出,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机构性问题未根本解决,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我国人口总量仍在持续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

城市化、工业化引发的人口流动、环境污染、职业卫生和意外伤害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面临严峻挑战。

发展卫生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

因此,博兴县医疗门诊部服务楼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群众就医,缓解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都有积极意义。

博兴县医疗保险门诊部工作覆盖面广,近年来兢兢业业,创出了良好业绩,为病患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医疗保障,为保障当地群众的健康及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为当地周边人民群众医疗保险服务提供基本保障。

2.2.2项目建设有利于响应国家农村医保制度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后,对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起到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农民因病导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不断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农民得实惠,“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基层医疗机构活力被激活,农民就诊人次明显增加。

博兴县医疗保险门诊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

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病人、离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及一般社会人员,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响应国家农村医保制度。

2.2.3项目建设为党和国家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具体体现

多年来在党和国家关怀和支持下,该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医疗条件逐步得到了改善。

由于滨州市在全国尚属不发达地区,致使该地区医疗设施和医疗手段的建设水平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满足本地区病患者的诊治需要,有利于改善“贫穷增加疾病,而疾病使人更加贫穷”的局面。

可进一步体现党和国家对民族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怀。

形成一种勇于关爱的新社会公德,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2.4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本项目完全符合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中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方向:

“24、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第三章市场分析

3.1我国卫生结构状况

3.1.12011年我国卫生资源配置总量增加,基层卫生机构得到加强

到201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含村卫生室)达95.4万个,比上年增加1.7万个。

其中:

医院2197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8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926个。

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06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62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91个,如下表所示:

我国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医院中,公立医院13539个,民营医院8440个。

医院按等级分:

三级医院1399个(其中:

三级甲等医院881个),二级医院6468个,一级医院5636个,未定级医院8476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

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3136个,100-199张医院3426个,200-499张医院3402个,500-799张医院115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857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860个,乡镇卫生院37295个,诊所和医务室175069个,村卫生室662894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671个,比上年增加1064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4个,其中:

省级31个、市(地)级399个、县(区、县级市)级2796个。

已设立卫生监督机构3022个,其中:

省级31个、市(地)级384个、县(区、县级市)级2538个。

201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16.0万张,其中:

医院370.5万张(占7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3.4万张(占23.9%)。

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37.3万张,其中:

医院床位增加31.8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4.1万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0年3.56张增加到2011年3.81张。

数据显示,我国卫生机构数量、卫生人力、床位、经费等主要卫生资源呈现持续增加态势。

而且随着医改措施的落实,资源配置向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更加明显,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逐步完善。

2006-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数

2006-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及增长速度

2006-2011年卫生技术人员数

卫生人员数

3.1.210年来我国卫生总费用变化

我国卫生总费用从2000年的不足5000亿元到2007年突破了1万亿元,再到2009年突破1.7万亿元,十年内增长了2倍有余,尤其是2008年同比2007年增长了25.6%。

2011年预计达2.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6%。

占据GDP的比例则在2003年受非典影响达到4.9%的峰值后连续回落,2007年回到了1999年4.5%左右的水平,2008年则迅猛增长到了4.83%,2009年更是到达了5.2%,2010年略有回落,但仍达4.9%,2011年小幅上升至5.0%。

2000-201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及增长率

3.1.3近年来卫生总费用支出构成变化

随着各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政府投入的增加,个人卫生支出在各类卫生支出中的比重从2001年开始逐年降低。

至2009年底,这一比例已经从2001年的60%降低至2009年的37.5%,2010年进一步降低至35.30%。

预计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工作推向深入,今后几年这一比重将进一步降低,“看病贵”的问题将逐步得到缓解。

2000-201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支出构成变化

3.1.4病人医药费用

(一)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2011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79.8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8%,按可比价格上涨2.3%;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6632.2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1%,按可比价格上涨1.6%。

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81.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降低1.6%,按可比价格下降6.6%;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2315.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降低1.8%,按可比价格下降6.8%。

2011年,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47.5元,按当年价格和上年持平,按可比价格下降5.1%;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1051.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6%,按可比价格下降0.7%。

相比之下,基层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相对低廉。

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分别是医院的1/2和2/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不足医院的2/5和1/6。

我国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我国不同级别综合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二)药费占医药费用比重

2011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中,药费91.0元,占50.6%;药费比上年增加5.4元,药费比重比上年下降0.7百分点;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中,药费2272.3元,占41.8%,药费比重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

3.2我国农村医疗卫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2637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达8.32亿人,比上年减少400万人;参合率为97.5%,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

2011年度筹资总额达2047.6亿元,人均筹资246.2元。

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1710.2亿元;补偿支出受益13.15亿人次,其中:

住院补偿0.70亿人次,普通门诊补偿11.67亿人次。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11年底,全国2003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10337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94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12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957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198.4万人。

2011年底,全国3.33万个乡镇共设3.7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02.6万张,卫生人员116.6万人(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98.1万人)。

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541个(受城镇化影响,部分乡镇并入城市,乡镇卫生院相应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床位增加3.2万张,人员增加1.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减少1.4万人(部分机构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清退了一些编外医师)。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10年1.12张增加到2011年1.16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2010年1.30人增加到2011年1.32人。

我国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11年底,全国59.0万个行政村共设66.3万个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19.3万人、注册护士3.1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2.6万人(其中:

乡村医生106.1万人)。

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1.53人。

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增加1.5万个,人员总数增加5.8万人。

我国村卫生室人员数

(三)农村医疗服务

2011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7.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7亿人次;入院人数4995.3万人,比上年增加598.9万人;病床使用率85.0%,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2011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8.66亿人次,比上年减少800万人次;入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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