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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接语的辖域

附接语的辖域

一、附接语的种类

附接语是附属的连接成分,Halliday尽管将之列为小句级的成分之一,却仅仅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成分,即小句的实际构成公式应为:

S+P+(C)+(A),其中S=subject,P=predicate,C=complement,A=adjunct。

表面看来,附接语似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实则不这么简单,因为根据动词中心说的观点,附接语的取舍取决于动词的价质。

有的动词可以不带附接语,有的则必须带附接语。

即针对小句中动词的价质而言,有的附接语是必须的。

有的是选择性的。

如:

1Hecameyesterday,

2HelivedinChicago,

例①中的come是个一价动词。

所以小句中的come带有一个体言he,至此,该句从形式或语义上来讲是完整的,即yesterday

的有无。

无损于该例句的合法性;但例②则不然,因为live是

个二价动词,即它应该带有两个论元才可以保障其语义的整合性,所以该例中的附接语inChicago便是必不可少的了。

一般来说,英语中的附接语位置大体有三种情况,即句首、句中和句末。

句首的附接语往往与篇章的衔接有关,句中的附接语主要有频度副词和程度副词,句末的附接语则往往表示方式、地点、时间、原因等。

但有的附接语的位置则相对灵活,会根据不同需要出现在小句中的任何地方,唯一的限制是,鉴于附接语是小句级的成分,小句的下级单位是词组,即小句是由不同的词组构成的。

小句的分析方式必须以词组为单元进行分分合合,所以这些相对自由的附接语必须插在那些可资分割的词组界限之间,而不能将有关词组分割开来。

如:

3a.OnlyHildahelpedTonybecauseofhisiniu-ry。

b.HildaonlyhelpedTonybecauseofhisiniurv,

c.HildahelpedonlyTonybecauseofhisinjury,

d.HildahelpedTonyonlybecauseofhisinjury,

e.HildahelpedTonybecauseonlyofhisiniury,

例③表明,一些特殊的附接词没有十分固定的位置,它们总

能根据语气等的需要出现在句法许可的边界处,以对相关的成分形成强调或判定,所以EvaKoktovaTM将它们称为焦点功能词,因为它们的主要作用是突显句子中的焦点,以引起受话者对相关信息的注意。

英语中也有些附接语成分的位置相对固定,但却有不同的修饰对象,因而会引起句子理解方面的歧义。

如:

4Iheardthemaninthenexthouse,

a.Iheardthemaninthenexthouse(singingtohischildrenasheoftendoes),(modifier/partofanounphrase),

b.Iheardthemaninthenexthouse(butheranoutofthebackasIapproached),(predictionadjunct)

c.Iheardthemaninthenexthouse(butIcouldnolongerhearhimwhenIleftitandwMkedroundoutside),(subject

modifier)

例④中的inthenexthouse虽然始终处于小句的末端。

但它可以根据所修饰对象的不同而使该句有不同的理解。

(a)句可以理解为小句中名词词组themaninthenexthouse中的一部

分,是对theman静态性质的一种描述和说明,即“相邻房子的主人”。

但句(b)中附接语inthenexthouse修饰的成分为句子的谓语。

即说话者听到那个人在相邻的房子里,是theman被

听到时的动态位置之所在,所以等说话者接近时,他(theman)却从后边溜走了。

例句(c)中的附接语则充当了小句发生的环境成分。

即“我”在附近的房子里听见了那个人,而当“我”离开时则听不到那个人的存在了。

例句(a)的情况与(b)(c)两句略有不同,因为它修饰的是名词词组。

所以它只是名词词组的附加成分,而不是小句的附加成分,即它只是传统语法中的定语,而不是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附加语,故应排除在本案之外。

如此,英语中的附加语排除其他因素但仅从其句法结构功能的角度来划分似乎存在以下情况:

附接语应主要分为谓词附接语和句子附接语,作为谓词附接语的成分可以分为必须附加成分和选择附加成分,而作为句子的附接语成分因其是表述的焦点而不可或缺,所以在小句中尽管从句子结构上看似可有可无,但因其是话题信息传递的中心所在而不能被取消。

以下是附接语的大致划分情况:

从附接语的内涵来看。

它们是句子语义系统中较为次要的语义单位,既可能是对句子语义的必要补充,也可以是对小句意义的附带说明,更有的附接语(譬如焦点功能词类)对小句中的某些语义成分只产生强调的作用。

从形式上来讲,附接语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它可以是一个副词、否定词、作限定成分的助动词等,也可以是一个词组。

甚或一个句子等。

二、附接语的辖域

1.辖域的概念

辖域(scope)指的是某一语言形式在话语中所作用的范围,是句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中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

从表达式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算子(0)与一个语言表达式(E)相结合而得到语言表达式(E.0)的话,E就是0的辖域。

英语中辖域的概念广泛用于疑问句、状语及否定词的研究。

辖域本来只是一个逻辑学概念,在逻辑学里。

一个简单的命题可以分析为个体词、谓词、量词和联结词等成分。

例如对于句子“所有的学生都是党员”而言,设S为学生(S=student),P为党员(P=panymember),那么该命题的逻辑式就应m该是:

vx(S(x)fp(x))。

这种分析方式叫谓词逻辑,其中的符号v叫作全称量词,即对于所有的变量

x而言。

如果x是学生,x同时为党员。

命题逻辑中处理的主要是事件的发生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往往会涉及一些数量的关系,而且这些数量的加入对相关命题真值的判断意义重大,所以在谓词逻辑中才加入了量词的概念,因此,涉及到量词的谓词逻辑。

即量化逻辑。

许多语言学家发现。

自然语言中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

即语言中有些数量词或频度词如always等数量词在语义解释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总之,由上文中关于附接语的分类可以发现,英语中的附接语如副词、助动词、否定词、介词短语等也起着同样的作用,它们也有自己相对固定的辖域,从而在对相关句子命题的解释中举足轻重。

2.附接语的扩展在系统功能语法中。

一个命题在自然语言中的相应表达形式基本上等同于一个小句。

小句的典型构成形式是SPCA其中SP

是必选项,而C或A是任选项。

在这个句子结构中,附接语A似乎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

事实上英语中有的句子不存在附接语形式,但如果在一个命题表象形式中出现了附接语,则其作用有时候会显得非常重要,且因其所在位置的不同、甚至其辖域解释的不同。

都将对句子的命题解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上文中所提到的附接语包括数量词、否定词、助动词、副词、介词短语甚或句子等,这里似乎有扩大之嫌,因为在传统语法甚至在功能语法中,数量词一般被看成是体词的一部分,如例⑤中,many是名词性短语manystudents中的前置修饰词,否定词和助动词则是动词词组中的一部分,如其中的can和not便是如此,而clearly和inthemuseum的位置则显得微妙,因为它们在系统功能语法中既可能属于动词词组,又可能属于小句中的补语成分,同时又存在属于附接成分的可能。

5ManystudentsCannotseethepictureclearlyinthemuseum。

笔者的看法是,以上成分(含数量词、助动词、否定词、副词、状词成分等)均应作附接语解释。

其理由如下。

(1)从句法的角度来看。

小句结构中只有动词才是唯一必须的因素,所以许多语言学家认为动词是句子分析的中心,所有的其他成分均是对动词的限制或补充,如否定词限定动词的真值情况、助动词限定动词的可能性、副词说明动词的进行貌、状词等说明动词的处所时间条件等。

分析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例如任何小句都可以按照X标杆理论分析为动词短语的形式,即把句子中的谓语动词看成是短语的中心,其主语看做是specifier,而将其以后的成分一并看成是comple-ment(见例⑥)。

例⑥中的小句Heranaway即是如此,从图例中可以看出它可以分析为动词词组。

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小句的句法功能可以等同于一个动词词组,而从直接成分分析法的角度来看,在一个短语中只有其中心词是不可或缺的。

其他均可以缺省。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个小句可以作为一个动词短语分析。

一个动词短语的最短捷形式是实义动词,也就是说,一个实义动词就可能是一个句子。

所以,一个句子中,只有实义动词才是句法分析

中唯一不可缺少的成分。

(2)名词性成分是动词成分的必要补充。

从认知的角度讲,语言是人类对客观世界存在的反映。

世界是运动的,所以语言系统的本质也是运动的。

体现在小句的层次上。

即每个小句都是在表达物理世界中的一种运动形式;但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物质不是运动的,也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主体。

于是在自然语言中就应运而生了用名词性成分来表示小句运作过程的主体的方法。

所以名词这种体言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动词句子中必要的补充。

从句法生成的角度来看,每个动词因其动作形式的不同,因而会联系到不同的动作对象,例如“跑”只需要一个动作主体,因而我们可以说“他跑”;而“杀”则不仅需要一个施动者。

另外还需要一个受动者,所以我们只可以说“他杀约翰”,而不能说“他杀”。

句法上“跑”之类的动词被称作是一价动词,而“杀”则为二价动词。

综合以上

(1)

(2)两点来看,一个句子中真正必要的成分是动词形式和体言形式,而其他成分则是可以选择的。

(3)从句法的角度看,数量词亦属于名词词组,即是名词性短语的修饰成分(modifier),但它的作用往往并不局限于名词词组本身,从语义的层面来看,其影响往往是开放的,即其数量意义往往会延伸到名词短语以外。

如:

7Allcongressmenarenotgentlemeninthenightclub,

例⑦中的all形式上属于做主语的名词短语,然而它却又与

动词词组中的not发生了作用。

同时也可认为它与介词短语inthenightclub有一定的关系。

此例中的not既可看做动词短语判断系词are的一部分,也可以看成是对全句的否定,同时也可以与all发生关系形成部分否定,还可看成它是在对其后的gentlemeninthenightclub做整体否定(即理解为“不是夜

总会中的绅士”)。

最后还可以对intheniglltclub作局部否定(即理解为“在夜总会中的表现不绅士”)。

本例中的inthenightclub亦可有双重属性,即既可属于其所在的名词短语,又可在全句中与not和all等发生关系。

同理,小句中的助动词等亦可作如此分析,也就是说。

如果一个小句是逻辑上的一个命题的话(形式上表示为P(X)),那么上述词类均可相当于该命题逻辑中的一个量词形式,从而对该命题中所有的变量(设x=x1;x2;x3…xn)进行选择并最终导致不同的解释:

Q(P(x1;x2;x3…xn))

其中,Q是附接语部分,它对命题逻辑中的变量的修饰形式为,它既可以修饰其中的每一个变量。

同时又可以修饰它们不同的排列组合,那么该句从理论上讲会有(xn)n个可能解释。

但如果某个逻辑命题不止有一个附接语,那么它们的修饰范围既有顺序的关系,又有不同排列组合的关系:

Q1Q2Q3(P(x1;x2;x3…xn))可见,上述各词类既有句法上的各自分属,又会在逻辑解释中延及其他,这就是它们语义解释上的共同点。

据此,笔者认为

本案中的附接语应取其广义,即它应包括上述所言之不同词类。

(4)根据上述分析,自然语言的解释应分属不同的系统。

一是句法系统,二是语义系统或逻辑系统。

在句法系统中,实义动词是句子的核心,它既可以支配体言之类的次核心成分,又可以支配如我们此处之所谓的附接语类边缘成分。

一个小旬的生成其实就是一个动词的价质所决定的完整形式。

而在语义系统或逻辑系统中,小句是一个命题形式。

作为语言解释的基础,谓词和体词是其中的原型形式,而对该命题意义的最终认定,则需要附接语之类的成分对其进行选择和取舍,如用R(h)代表Hedidn'trunquickly中的基本命题heran,而增加否定附接语

not后其逻辑形式成了〜R(h),再加上副词性附接语quickly之后,则句子又有了另外两种解释,即Q[〜R(h)]和〜Q(R(h))o

所以从逻辑系统上来讲,附接语的成分会最终决定一个句子的意义。

3.附接语的辖域特点

一般说来,每一个附接语都有其固有的辖域。

在一个逻辑式

中,每个附接语的辖域往往是其后附接的最小的括弧内成分:

其中vx,vy,vz的不同辖域均用下划线作了表示,其中vx的辖域最大,它包括了其右所有在最外一层括弧中的成分,而vy和vz的辖域只包含在其后紧邻的一层括弧内的成分。

我们将自然语言逻辑式中附接语所直接作用的范围叫做该附接语的辖域。

另一方面,逻辑式中的辖域是固定的,而在自然语言中则不尽然,即一个附接词可能有不同的辖域。

因而会在语义结构上产生不同的逻辑式,从而也会产生不同的歧义形式。

歧义的消除主要靠语用手段,如上下文或世界知识等。

三、附接语辖域的作用机制

1.附接语的句法限制附接语作为句法的一种形式,在使用中必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按照范晓的三个平面的语法观,句法、语义和语用是语言研究的三个平面,其关系是对立统一的整体,即语义是语言研究的中心,句法是语义实现的手段,语用是对语义的选择和确认条件。

据此,附接语亦应有来自各个方面的限制,鉴于语义平面是语言单位静态的基本义,此处略去不说,以下重点讨论附接语使用的句法和语用方面的限制。

VanValin认为英语是一种构造语言,它有相互依赖的各种关系和固定的语序。

从英语的表层结构来看,英语的句子可以看做是谓语与其论元的关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英语的句子又是论元与非论元的关系。

这样,英语的句子结构就可以分成谓语动词、论元和其他成分三部分,这在VanValin的语法中分别被称做核心、中心和边缘成分三部分,即在正常的句子分析中,小旬的核心是句子的主要谓语动词,句子的中心是含核心在内的论元,而边缘成分则是传统语法中作为附接语的副词、介词短语等。

因此附接语是句子边缘成分的一部分,即其句法限制从某种意义

上来说是相对松散的,因而一个作附接语的成分从理论上来讲,可以出现在句子的任何位置。

也就是说。

按照动词核心、论元中心、附接语是边缘成分的说法,附接语的位置是相对自由的,应在句子的主要成分之外予以分析,这便是我们上文对句子辖域思考的理论基础,从例⑧可以看出reluctantly的辖域解释范围。

8Reluctantlyhewentthereyesterday,Hereluctantlywentthereyesterday,

Hewentreluctantlythereyesterday,

Hewenttherereluctantlyyesterday,

Hewentthereyesterdayreluctantly,

但上文VanValin的分析是以句子谓语为不及物动词为例分析的。

不及物动词多是一价动词,往往只涉及一个论元。

如果是二价动词或多价动词情况又是如何呢?

其实,即使是多价动词,

按照乔姆斯基的X标杆理论,句子依然是一个动词词组,即多价动词的出现并不会改变其句子核心的地位。

不同的是与多价动词相联系的多个论元的情况,其中必然有一个会成为句子的主语。

另外的一个则可能是句子的宾语或表语。

众所周知,主系表结构是一种辨识结构,不会对附接语的位置产生较大的影响。

但主谓宾结构则不同,因为作为主语的论元与作为宾语的论元有着完全不同的作用和句法地位,即句子的谓语与句子的宾语之间的关系较之与主语之间的关系密切。

作为推论,附接语在一价动词作谓语的句子中是相对自由的,而在二价以上动词的句子中是有相对限制的。

据Tomlin的观察,作为附接语的句子状语可以插到主语与动词之间,但往往不能插到宾语和动词之间。

2.附接语的语用限制附接语在使用上除了句法限制外,还有各种语用限制。

凭直觉,从上文的例子中也不难看出作为附接语的副词在句子的不同位置可能会对人们的理解造成情绪或意义等方面的冲击。

关于附接语的语用限制,我们首先还应从其相互位置说起。

由上文看出,附接语是边缘成分,因此一个句子除了核心、中心成分之外,可能还有多个甚或完全不同种类的附接语同时出现,这时它们的相互位置就成了问题。

一般来讲,不同的附接语根据其本身种类或意义的不同会有不同的辖域。

辖域大的附接语必须辖制辖域小的附接语而不能相反,从例⑨可见一斑。

9Tomorrowhe'scomingatnight,

Atni曲the'scomingtomorrow,

Hallidaym认为,句首成分一般是主位。

而主位的特点就是作为一个单独的信息单位。

其辖域可以延及其后跟从的整个大的信息单位,因此我们不能说Thesehousesmygrandfathersoldandtherest0fhispropertyhelefttome,因为本句的主

位thesehouses对本句第二部分的内容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即缺乏信息上的联系。

但却可以说Therehesoldbutthosehedidn't。

例⑨中旬首成分实则是句子的主位,因此tomorrow从语义上来讲大于且包含atnight,这与其主位辖域范围的作用是一致的,因而可以成立;而第二句atnight作主位的情况则相反,它与其作为主位的作用相对立,因而不能够成立。

总之,辖域大的附接语一般应在辖域小的附接语之前,以正确表达其间的相互关系。

关于附接语的第二个限制是有些句子必须带有附接语。

从句法上来看,附接语是边缘成分。

它在表层结构上要在句子中心之外分析。

似乎其有无并不影响句子的主要结构。

实则不然,英语中有的句子必须带有附接语成分,否则该句子就不能够成立。

如:

10Thishousewasbuilt,

Thisbookreads,

Thishousewasbuiltlastyear,

Thisbookreadseasily,

比较④⑩中的例子,可以看出有些句子的附接语是不可或缺的,这些附接语的语用限制可以用Grice合作原则中的量原则加以解释。

即“makeyourcontributionnecessary;saynomorethanyoumust”,意即人们在交谈的时候,必须要交流信息,即卩话语是交流信息的需要。

这种要求反映在句法上就是每个句子中一定要有表达新信息的焦点成分出现,否则该句子会因为信息的冗余而被认为没有出现的语用必要。

总之,对附接语的分类应该从其功能出发,而辖域概念的引入在对附接语功能、意义的分析方面会带来诸多便利,从而使人们可以在一个新的视角上对附接语的研究产生更清晰的理解。

句法上的附接语是自由的,可以在句子中心以外作功能分析,并受动宾钳制原则的制约;语用上则根据Grice合作原则中的量原则的需要而对句子的成立与否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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