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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创新思路2

抓住机遇对标一流

努力开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新局面

——在太原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暨控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5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暨控烟工作培训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健康教育与促进暨控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明确“十二五”工作思路和发展要求,部署2011年重点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一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在省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和主要卫生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十一五”发展规划》、《太原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太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和《太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档案目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了健康教育与促进工程和控烟履约,稳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和控烟活动,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探索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重视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和完善了以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动员、群众参与为特点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健康促进组织网络、工作体系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各级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发展规划,制定了实施考核细则,10县(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基本健全,人员基本落实,有效承担和发挥了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能和作用。

到2010年底,全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数及人员素质较“十一五”期间均有大幅提高,专职人员占全市人口的0.20/万。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专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坚持每年举办2期市、县、乡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培训,提高了专业人员业务水平。

到2010年底,共举办基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班10期,各种专业培训班20余期,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培训,全市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

三是健康教育经费得到了落实。

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不断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市、县两级基本健康教育经费得到了保证。

(二)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工作卓有成效

“十一五”以来,我市在抓好常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同时,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将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了乙肝、结核、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活动,重点进行了性病、艾滋病、吸毒人员等重大疾病的健康教育干预活动;在全市开展了普及慢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进社区活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及评估调查,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整体推进

“十一五”期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大宏观指导力度,不断优化健康教育资源,不断夯实业务基础,不断增强创新动力,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步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快车道。

一是围绕中心,动员社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2006年—2010年》,制定了预防重大疾病健康教育应急方案,围绕中心,动员社会,协调部门,开展了预防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和手足口病等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城乡健康教育指导,有效推进城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二是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取得新进展。

针对农村中老年人群慢性病的发病趋势,根据国家和省行动办要求,在清徐县、古交市等县(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面对面•乡村行”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推动了我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得到落实。

“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加强了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划区包片、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结合社区居民特点和情况,制定了指导活动实施方案、实施计划。

五年来,共开展慢性病防治、艾滋病防治、饮食与健康、健康素养与健康生活方式等健康知识讲座50余场(次),累计听讲人数达20余万人(次),接受咨询人数约5000余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0余万(册)份。

四是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学校健康教育能力建设,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和校医培训率达到了80%以上,开设健康教育课达100%;中等职业学校、大中专院校开展了青春期、心理健康、控制吸烟、预防艾滋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以上。

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是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扎实推进。

各级医疗机构重视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积极开展院前、院中、院后健康教育,在门诊、病房、院内、大厅等处设置电子屏幕、健康教育专栏,做到了每季更换一次。

医务人员在开展诊疗过程中,积极向患者及家属提供面对面的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无烟医院创建活动。

病人及其家属相关疾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六是工矿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得到加强。

各工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了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职业卫生与妇女保健培训,做到了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中、岗后安全与健康培训,培训率达100%;职业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八是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儿童和中老年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了中老年人群和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控烟履约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控烟履约是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做出的郑重承诺。

200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控烟履约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创建活动,全市控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控烟履约宣传。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控烟履约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每年利用世界无烟日及其他卫生日活动,组织开展了烟草危害健康宣传和戒烟大赛活动。

二是公共场所控烟健康教育广泛开展。

全市各公共场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太原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及相关规定,积极与公交、客运部门合作,广泛开展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知识培训和禁止吸烟宣传教育,开展创建无烟公共场所活动,积极营造无烟健康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控烟履约健康教育,消除烟草危害,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开展控烟履约工作,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加强控烟能力建设,根据卫生部七部委《关于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市卫生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扎实开展了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活动和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

到2010年底,已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14个、无烟学校25个、无烟卫生行政机关11个,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贯彻卫生部公告,扎实开展公民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

根据卫生部公告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要求,制定了《太原市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太原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总目标,以相约健康社区行为形式,组建了80余名省城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组成的公民健康素养宣讲团,深入扎实开展了《健康素养66条》和“健康一二一”行动(即:

“每日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的”)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大力推行“健康一二一”的生活理念,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基本知识普及率达60%以上,市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多方努力的结果,更是与在座各位的努力密不可分。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卫生局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十二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

陈竺部长在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二五”卫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解决好卫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

实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立足国情,更加注重发展的总体效益,对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重要危险因素进行最直接、最有效的干预,努力使有限的资源获得最大的效益,必须以增进健康为中心,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增进公众健康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一)大力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迫切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对健康需求越来越高。

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重视疾病预防、重视养生保健,渴望获得健康知识,通过科学方法提高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

2010年第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公众最感兴趣的科技信息是“医学与健康”,选择比例为82.7%。

但目前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还很低,2008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仅为6.48%,也就是说100人中只有不到7人有能力运用掌握的基本健康知识与技能维护自身健康。

当前,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还存在大量虚假的、错误的健康信息,有的甚至打着“专家”、“权威”的幌子,大肆炒作,误导群众,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因此,大力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增强健康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让广大群众避免各种生物、行为、心理、社会危险因素的危害,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需要,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

(二)大力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是解决公民突出健康问题的有效手段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社会转型加速,人口流动增大,生活方式迅速变化,影响健康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将长期面临着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双重负担。

肝炎、结核等传统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艾滋病、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

因生活方式而导致的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以及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因慢性疾病死亡的人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因病死亡人数的80%以上,慢性病的经济负担也占全国疾病经济总负担的80%以上。

我国有3.5亿烟民,每年死于烟草有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20万之多。

慢性病已经成为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最大挑战。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和发展水平还不高,没有充足的资源用于医疗保健。

我市也不例外。

要解决这些突出的健康问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普及科学的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全面维护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陈竺部长多次讲到,13亿人的健康问题,不可能光靠医疗来解决,加强预防是根本。

而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改变不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公民预防疾病的意识和技能的最有效的途径和公共卫生手段,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必然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以解决当前突出健康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三)大力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列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之首,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还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专栏,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在提高公民健康素养、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方面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真正成为促进公民健康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

同志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及能力建设滞后。

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和医改对健康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设备短缺,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手段有限,健康教育形式单一。

三是健康教育管理体制不顺。

四是法制建设滞后,缺乏法制保障,不利于工作的持久发展。

同时对于强化政府主导、落实部门责任也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和手段。

“十二五”时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我们要正视困难,抓住机遇,创造条件,迎接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根本,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公益性质,继续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工程,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和控烟行动,落实控烟措施,努力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重点应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乡(街道)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重点加强市、县两级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设施配备。

二是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宣传、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传播医药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三是贯彻落实《公共场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控烟履约和控烟宣传,开展减少烟草危害行动,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促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建立烟草流行监测体系和免费戒烟热线。

四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大众健康知识传播,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促进健康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2011年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工作任务

2011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健康教育与促进工程实现重点突破的关键之年。

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的实现,事关“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

2011年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围绕“健全一个体系,突出一个重点、利用一个抓手、实施一个工程”的思路,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实现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

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

但长期以来,我市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了健康教育作用的有效发挥。

2010年,卫生部制定下发了《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发领导,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列入“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确实加强体系建设。

具体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

制定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争取尽早列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规划。

二是规范工作。

制定《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方案》,通过开展绩效考核,促进《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落实,指导基层健康教育机构科学、规范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三是培训人员。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

四是指导基层。

开展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探讨,加强专业机构指导,促进合作,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任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真正有效落实。

(二)以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为重点,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

卫生系统控烟履约工作备受社会关注,但在现行机制下,阻力很大、困难很多。

2009年以来,我们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活动。

2010年市卫生局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控烟履约和创建无烟单位目标责任书,要求在2010年底前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60%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2011年实现全面禁烟,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起了很大反响。

2011年,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控烟履约和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确保2011年6月底前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

为实现这一目标,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控烟组织机构。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控烟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分管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三级控烟责任制,明确控烟任务,落实控烟措施,设立控烟巡查员、监督员,开展巡查、监督,制止吸烟行为,确保如基实现全面禁烟。

已经实现禁烟目标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控烟组织机构,完善控烟规章制度,建立控烟长效机制,把全面禁烟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扩大控烟宣传教育,做好日常控烟监督和巩固提高工作。

二是规范无烟单位创建。

2009年以来,已经开展无烟单位创建的单位,要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开展,继续抓好无烟单位创活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控烟制度和管理办法,细化控烟措施,规范无烟环境设置,规范禁烟标志,规范张贴警示标识,规范宣传材料摆放,营造良好的控烟环境和氛围。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单位所有员工主动禁烟、主动劝阻吸烟行为,禁止区域内有吸烟行为,真正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

三是加大控烟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第2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进一步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张贴宣传画、播放控烟知识、印发控烟宣传册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在近期掀起控烟宣传高潮。

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吸烟职工,重点开展戒烟知识培训,提供戒烟帮助。

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控烟意识,形成卫生系统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控烟工作新局面,最终实现全面禁烟目标。

要继续开展中国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组织控烟宣传报道和评选,进一步鼓励大众媒体参与控烟宣传和监督。

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动员全社会主动参与控烟活动,创建无烟公共卫生环境和工作环境,努力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

四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和创建无烟单位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开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建设,为县(市、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创建工作提供学习样板。

举办县(市、区)卫生局长烟草控制专题培训班,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控烟。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评估。

为推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提高无烟单位创建水平,2011年度继续开展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督导检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同时,各县(市、区)要在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照暗访结果,按照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原则,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评估工作。

为迎接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督导评估,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督促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落实全面禁烟工作。

对督导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通报全市,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三)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创建卫生城市为抓手,整体推动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上水平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是深化医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对此,卫生部制定出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

近年来,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省卫生城市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各地发展不平衡,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普遍缺乏专业机构指导,工作不规范,数量不足,质量不高。

如没有统一规划,质量参差不齐,宣传材料印制随意,健康教育档案不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2011年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认真落实健康教育规范,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具体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明确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负责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针对当地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是要加强培训。

市、县(市、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收集、整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规范宣传内容,开展逐级培训。

通过逐级、层层培训,将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及相关知识贯彻落实到基层医疗机构,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真正落实。

三是要继续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总结“十一五”期间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继续扎实抓好社区、学校、医院、行业健康教育创建工作,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提高创建水平,力争“十二五”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

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

市、县(市、区)两级健康教育机构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督导和检查,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并按规范要求,印制宣传材料,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定期更新维护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讲座,保证健康教育各项服务内容、数量、质量均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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