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包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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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加快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及范围:
劳务分包内容:
3、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定(不计息)。
4、工期:
4.1进场施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4.2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元,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元。
4.2.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4.2.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4.2.3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5.1本合同;
5.2本合同附件;
5.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5.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劳务报酬
6.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方式计算:
6.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7、项目经理
7.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
7.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
8、双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
8.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8.1.3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8.1.4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
(相关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8.1.5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
(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规定。
)
8.1.6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
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
8.1.7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8.1.8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8.1.9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乙方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8.2乙方
8.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
8.2.2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8.2.3自行解决承包内容中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
8.2.4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向甲方上报备案。
8.2.5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按甲方要求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备案。
8.2.6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
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
8.2.7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
8.2.8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且性能满足施工需要。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8.2.9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8.2.10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8.2.11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
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8.2.12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8.2.1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8.2.14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在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
8.2.15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
8.2.16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2.17负责对甲方提供图纸、数据进行复核。
8.2.18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
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8.2.19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9、材料、设备供应
9.1施工所用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9.2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并按规定做出标识;
9.3乙方在施工中要按定额用料,不得浪费和损坏材料;
9.4施工中产生的废料由乙方统一回收,交甲方处理;
9.5乙方保管的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若发生丢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0、工程质量
10.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书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等级为。
10.2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和经验适合本工程,并提供合法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10.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过本合同第4.1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1、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11.1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机具需签订使用协议;
11.1.1要明确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完好状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安全责任;明确发生纠纷后的处理办法。
11.1.2签订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方能生效,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报物设部留存备案。
11.1.3操作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1.1.4认真填写设备《设备进出场记录及鉴定汇总表》,评定设备的净值并签署备忘录。
11.1.5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按《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保养规程》规定执行。
11.2乙方自带设备、机具应纳入到项目正常的设备管理范围内,各单位(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协作队伍设备台帐,按照《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规定上报相关资料。
11.2.1进入现场必须状态良好、性能可靠、配置符合安全要求且操作人员证件齐全有效。
11.2.2设备进场后,甲方立即组织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等对进入现场的设备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对净值进行评估,并认真填写《设备进出场记录及鉴定汇总表》。
经鉴定不合格的设备,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或清退,对不能满足工程施工及经常维修的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清理,不得使用。
11.2.3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证操作的行为严加制止。
11.2.4乙方中途退场,自带设备应当退场,严禁继续使用。
12、临时设施
12.1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13、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检查工程师报检。
甲方检查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并提请监理检查。
检查合格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
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
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4、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4.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4.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安全规定。
14.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
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
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14.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乙方所有需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报甲方备案;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
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5、设计变更
15.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本项目所签订劳务合同及相关附件上报公司施技部。
劳务合同一经签订,必须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合同单价。
对设计变更确需调整的合同,必须由第一责任人召集领导班子、成本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并应有书面调整分析资料及参与决策人员签字的会议记录备查,杜绝领导个人行为。
15.2一份合同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不得进行多次调整变更,确需再次调整变更的,必须上报。
16、计量及支付
16.1按月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量,累计计量加剩余数量不得突破合同总量(含变更设计)。
质量不达标的工程不得计量,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6.2计量总额必须控制在基准总价以内,不得突破基准总价。
16.3按月建立各项扣款清单。
甲供材料必须采用限额发料进行控制,并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
16.4必须按照规定流程每月为劳务队伍办理计量手续。
16.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已完合格工程计量款,并监督劳务工工资发放。
16.6项目完工,及时对劳务队伍办理末次计量支付及退场手续。
16.7付款应控制在应付余额以内,不得出现超支超付,原则上不得预付工程款。
16.8所有结算资料必须实行“双检制”,要有计算人、复核人签字,同时要有劳务队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
16.9所有结算资料必须按规定签字齐全,对签字不全的结算单据,项目经理不得批准,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16.10首次使用分包方时,乙方应提交不低于合同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或者一次性提交合同总价50%的劳务发票作为履约保证。
合同进行中,乙方每季度根据已完工作量按照甲方规定格式的《分包结算会签审批表》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同时办理结算付款。
付款时乙方应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劳务发票以及与实际付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如乙方无法提供发票时,甲方可以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
甲方有权按照每次结算金额的5%扣取质保金,质保金待分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换,质保金不支付利息。
16.11对于长期使用的劳务分包方,本合同甲方不提供预付款,合同进行中,乙方每季度结束前根据已完工作量按照甲方规定格式的《分包结算会签审批表》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同时办理结算付款。
付款时乙方应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劳务发票以及与实际付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如乙方无法提供发票时,甲方可以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
甲方有权按照每次结算金额的5%扣取质保金,质保金待分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换,质保金不支付利息。
16.12甲方按照合同总价的10%给予乙方预付款,但乙方需提供等额劳务发票和预付款保函。
合同进行中,乙方每季度结束前根据已完工作量按照甲方规定格式的《分包结算会签审批表》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同时办理结算付款。
付款时乙方应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劳务发票以及与实际付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如乙方无法提供发票时,甲方可以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
17、不可抗力
17.1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台风、洪水、泥石流的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等。
18、索赔
18.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
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19、奖罚规定
不同的工程项目,根据其工程量的大小和分包方在完成任务时的安全、质量、工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奖罚规定。
20、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1、保险
21.1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
21.2 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1.3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2、违约责任
22.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2.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2.1.2工程质量达不到条的约定。
22.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22.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22.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22.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22.1.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乙方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的罚款。
22.3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在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2.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3、工程保修
乙方对甲方给业主在工程保修期的承诺负有协议规定的相应责任。
24、合同解除
24.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4.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4.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4.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4.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5、争议的解决
25.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
任何一方只能向仲裁委员会(建议约定在甲方机关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6、其他
26.1除甲方责任之外,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6.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
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6.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
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7、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略)
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略)
附件三《甲方供应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略)
附件四《乙方投入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略)
甲方:
乙方: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