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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安全案例分析修改版.docx

中学生安全案例分析修改版

第一篇:

中学生安全案例分析

中学生安全案例分析

一、课间玩耍发生意外

2013年,在课间活动时,几个同学一起在操场上玩耍。

结果在互相推挤的过程中,两位同学撞到一起摔倒了,以至于两位学生的额头碰破,血流不止。

事发后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同时将两位学生送到附近医院,经检查需缝针。

接下来由学生家长送孩子就治,双方家长都十分理解、配合。

事后班主任也多次上门、电话慰问。

受伤的学生恢复良好,没有任何疤痕。

二、分析:

在本案例中,学生的伤害事故发生于课间,是学校正常教育时间。

在此之前老师多次就文明休息进行教育,并多次指导学生对安全案例进行分析,并进行过相应的主题教育;案例发生时同学第一时间汇报老师、并且帮助受伤同学按压止血,教师予以对伤害事故及时制止,并且在伤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送至相关机构治疗,并且同时与双方家长取得联系、达成共识;事故发生后陪同学生家长诚挚道歉,取得了对方家长的理解。

学生违反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或者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和制止,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几点启示]

为了保证学生集会中的人身安全,今后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工作:

(1)必须明确文明休息纪律,明确课间文明休息监督员,及时制止危险动作。

(2)在特定日期尤其注意安全文明教育。

对与学生人身安全有关的事项,要全面考虑,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3)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救治,采取后续弥补工作,一般应当负责将受伤学生带回学校,或家长接回,不应任其自行回家。

(4)及时与家长联系善后事宜。

第二篇:

中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10年2月26日上午9时25分,某校学生李某某在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约9时30分离开宿舍时未拔掉电源,致使“热得快”过热,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分析:

1)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使用“热得快”,是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

2)生活中养成的粗心大意,在这次火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依据有关规定对李某某治安罚款100元

案例二:

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

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

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

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

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案例三: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

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

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

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

“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

”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分析: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

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

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案例四:

口角纠纷引发杀人惨案。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

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分析:

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

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

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不使性子,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案例五:

体罚导致师生冲突,学生退学

2002年6月20日下午,某中学初三

(2)班学生马某上自修课时吸烟,并且大声喧哗.班长陆某指出其错误,并要求马某立刻改正.马某不服,当即用粉笔扔陆某.陆某找来班主任处理此事,班主任严厉批评并教育马某,随后罚马某做掌上压100次.马某愤怒至极,大肆侮辱和恐吓班主任,随后跑离学校,并找来社会上的人在校门口乘放学之时,将陆某殴打致伤,并且就此自动退学.分析:

马某的行为是错误的.第一,上课吸烟,大声喧哗是违反学校课堂纪律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第二,向陆某扔粉笔,找人殴打其致伤,属于不服从管理和侵犯了他人人身安全权利的行为.第三,大肆侮辱,恐吓班主任,是不服从教育,并侵犯了他人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权利的行为.第四,自动退学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陆某指出马某的错误并要求其改正,在其处理不了时,找班主任协助处理是履行班长职责和协助班主任工作,是正当的.班主任向马某提出严厉批评和教育是履行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是正当的.但罚其做掌上压100次,属于变相体罚学生,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由此可见,体罚常常引起严重后果。

案例六:

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

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分析:

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案例七:

无业游民李某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钱某拦

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钱某把钱拿出来。

在此过程中,李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轻求学时的辛酸,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可怜,便抽身离开。

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背影,怒气未消的钱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将李某砸伤。

问:

钱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

为什么?

分析:

1,钱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构成故意伤害。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实施正当防卫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本案中,李某已终止犯罪,钱某此时将其砸伤,属于故意伤害。

案例八:

2007年7月8日,顺义区仁和镇红星小学一名三年级的小男孩因一句脏话被三少年殴打致重伤。

这三名伤人者,其中两名男孩未满14岁,在校读书,另外一名男孩刚刚近17岁。

如果这几名学生都懂得遵守道德规范,懂得同学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团结,会有这血淋淋的一幕吗?

如果路过的学生都有法律意识,知道及时制止或报警,会有这样的惨剧发生吗?

分析:

近几年,学生打架斗殴的现象屡见不鲜。

我国颁布的《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上规定: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是未成年的不良行为,违反了一个学生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同学之间要互相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万一发生了什么小的纠纷,解决的方式只能是摆事实,讲道理,而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

案列九:

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

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

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分析: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

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

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

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第三篇:

中学生逆反心理案例分析

分析

引言中学生逆反心理案例

逆反心理就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因自身固有的传统定势和思维摸式与特定教育情境下所产生的,与认知信息相对立的,并与一般常态教育要求相反的对立情绪和行为意向。

其主要表现为:

行为上的违拗,态度上的抵触,情感上的冷漠三个方面。

中小学生出现逆反心理是普遍的,也是正常的。

但如何科学,正确的分析、引导学生的逆反心理,则直接影响到教育的效果和质量。

为了能找到比较科学合理的引导方法,经过对个案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结合本人十几年来从事中小学教育的经验,初步得出了结论。

本文就此经验进行阐述。

一、典型案例

案例1:

王老师任初二年级某班班主任。

王老师的教育思想是:

学生就应该劳动积极,公而忘私,思想纯真,不应该计较小小的得失。

而学生却不这样认为。

在一次植树劳动中,这个班分的劳动任务比别的班重了一些,王老师在劳动开始前还动员了一翻:

多干一点是我们的光荣,我们要坚决完成任务。

但一些调皮的男生一副反对的表情。

他们认为王老师老实或是在领导面前表现,使自己多干活。

在老师的要求下,活虽然是干开了,但牢骚满腹。

在挖树坑时把土扬的老高,有的故意把土撒向其他同学,还有的拿树苗撒气。

案例2:

周涛,男,初三年级学生。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由爷爷奶奶照顾。

爷爷管教比较严厉,奶奶却又比较溺爱,再加上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逆反心理特别强。

在小学阶段,由于害怕爷爷的斥责和打骂,还能勉强按家长的意思去做,到了初中,家长不让上网他千方百计找理由上网,家长让他按时回家他偏不按时回家,学习成绩下落非常厉害,爷孙关系极不和睦,家长非常头疼。

案例3:

在一节公开课上,执教老师正讲到精彩之处,他抛出了一个很有想象空间,几乎每个学生都有话可说的题目,的确,几乎每个人都举手了,他微笑着叫起了一个平时在每个老师看来都是一无事处的学生,他是希望这个孩子也能在这样一个时候获得成就感。

可是,该生站起来的回答却让他后悔不已,他说:

“你让我站起来干什么?

我又不会回答问题!

”他很震惊,可毕竟是有经验的老教师,他依旧微笑着问:

“那么你现在可以尝试着想一想吗?

老师相信你一定能回答的

很漂亮!

”可是这个学生并没有买他的帐:

“我很笨的,我想不出来,能有什么办法?

”精彩的一堂课就因为这样一个插曲而划上了一道遗憾的痕迹。

事后,我询问了班主任老师和其他有关学生,发现在班级里他是一个及不受欢迎的人。

上课经常顾自己玩,学习态度非常不端正;等到做作业的时候,敷衍了事,不但错误连篇而且字迹不清。

因此他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有时甚至还被惩罚,在班级中的影响非常不好。

经过观察,我挑选了一天放学时,请这位学生在教室里等我,告诉他我想请他带一封信给他母亲。

当着他的面,我写了封信,随后我强调了好几遍,信是写给她妈妈的,不允许他擅自拆看,于是将信留在教室,称自己去取信封让他稍等。

学生点头答应,但一脸的不情愿。

我便走出了教室,我在教室外暗暗地观察着,没一会,发现这孩子谨慎的打开我的信读了起来,渐渐地脸上露出了微笑。

稍后,我进教室将信封好交给了他。

其实,孩子原本认为老师带信是为了告状,却没想到老师在信中写了他很多闪光点,并肯定、表扬了他。

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的优点。

之后的日子里,学生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观。

案例4:

小丽女小学六年级学生,平时学习认真塌实,成绩也比较突出,自律能力较强。

由于是毕业班,每天的作业量都比较大,几乎每天完成作业都到晚上十点以后。

一天,由于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多,小丽做到很晚也没有做完。

为了尽快完成作业,小丽加快了速度,于是作业写的比较潦草。

当老师的爸爸看到小丽的作业后,恨恨的批评了一翻,还撕掉了作业让小丽重写。

小丽含着泪水用钢笔在作业本上狠狠的,深深的划下几道痕迹。

从此以后,小丽很少和父亲说话,成绩也很快下滑。

二、案例分析

在案例1中,对“王老师班中部分男生的逆反心理”分析一,错误的舆论氛围。

初中生已经从现实世间中耳闻目睹了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有的学生把尊敬老师看成是“溜须拍马”:

把向老师汇报情况帮助同学进步说成是”打小报告”“出卖朋友”;把做好人好事讥为“傻瓜”等。

因此把多干一点活认为是王老师老实或是在领导面前表现就很正常了。

如果王老师在平时采取形式多样的喜闻乐见的心理知识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学生早已理解并接受了王老师的思想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逆反心理;二,如果王老师没有意识到学生逆反心理的存在,看到学生的发泄式行为加以指责或惩罚,那么教育一定是失败的,或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

三,王

老师忽略了初中生已经是“小大人”的心理特征。

如果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采取符合这一年龄特征的方法,教育效果一定会大相径庭。

案例2的分析:

“爷爷管教比较严厉,有时斥责和打骂,奶奶却又比较溺爱,再加上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

”是造成周涛逆反心理的主要原因。

如果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家长改变不恰当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共同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教育效果会大为改观。

案例3的分析:

在公开课上面对老师的鼓励而不买帐的学生,他产生逆反心理主要是学习态度非常不端正,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有时甚至还被惩罚造成的。

针对经常被视为“差生”的学生,如果老师既往不咎、公平对待、多加鼓励,用爱心去感化他,逆反心理会逐渐消除。

这主要取决于教师的爱心和方法问题。

在案例4中,“小丽含着泪水用钢笔在作业本上狠狠的,深深地划下几道痕迹。

”小丽这深深地一划,使我们每个施教者都值得思考。

小丽为什么会这样?

从小丽自身来说:

一是小丽自己的心理水平不高,自我要求不严。

如果小丽静心对待这件事,作业不会做成这样。

即使爸爸撕了作业,也会从自身上去找毛病,不会出现如此强烈的反抗情绪。

二是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差。

如果小丽当时能理解爸爸的良苦用心,就会平心静气的重新做好作业。

从外因来说:

一是繁重的课业负担。

当爸爸撕掉作业的那一刻,小丽即恨爸爸又恨老师,还恨该死的做不完的作业。

二是教育者的方法不当。

如果当时爸爸讲清道理,耐心说服小丽,让她意识到自己的毛病,主动的去改正就不会产生如此强烈的逆反心理。

三当小丽的逆反心理产生以后,作为教师的小丽爸爸却没有即时意识到小丽的心理变化,更没有用一颗温暖的心去抚慰小丽受伤的心,以至使小丽的逆反心理影响了学习且伤害了父女感情。

三、成因归纳

从以上4个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小学生逆反心理的产生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

主观因素可以归纳为:

(一)自己的心理水平不高,自我要求不严

中小学生时期由于生理的发育较快并趋于健全,脑机能越来越发达,思维范围越来越广泛和丰富。

同时心理上又产生断乳,渐趋强烈的个性意识、独立意识、成人意识。

使他们认为自己已长成大人,理应自己管理自己,决定自已。

但是自己又

不能很好的驾驭和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遇到问题和困难又不认真的分析,因此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二)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差

由于阅历和经验的不足,他们认知的事物和现的偏差太大,从而出现认识上的片面、偏激、固执和极端化。

客观因素可以归纳为:

1、错误的舆论氛围;

2、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

3、施教者工作中的方法不当,主要有:

教师不顾学生感受,伤害了学生的尊严;在处理学生问题上不公正,引起学生反感;教师的要求不符合学生的需求和愿望。

4、家庭环境的不良因素的影响。

四、建议或策略

(一)积极预防和干预的效果分析

根据对部分案例逆反心理成因的分析,针对学生产生的逆反心理,本研究配合学校政教处组织学校教师进行了学生逆反心理的预防研讨,并在各班进行了逆反心理的预防教育。

同时,对已经产生逆反心理的个别学生进行重点疏导,同时作好疏导观察记录。

结果显示:

积极的预防和干预策略具有一定的效果。

案例1中,为了消除学生的逆反心理,班主任老师多次开展了以“奉献”为主题的班会,并通过大量的事实教学资料,让学生明白了互帮互助的意义。

后来学生的逆反心理逐渐消除,班集体的凝聚力显著增强。

案例2中,针对周涛同学的情况,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家长改变不恰当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共同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教育效果会大为改观。

案例3中,经过观察,研究者挑选了一天放学时,请这位学生在教室里等他,研究者告诉被试想请他带一封信给他母亲。

当着他的面,研究者写了封信,随后强调了好几遍,信是写给她妈妈的,不允许他擅自拆看,于是将信留在教室,称自己去取信封让他稍等。

学生点头答应,但一脸的不情愿。

研究者便走出了教室,在教室外暗暗地观察着,没一会,发现这孩子谨慎的打开信读了起来,渐渐地脸上露出了微笑。

稍后,研究者进教室将信封好交给了他。

其实,孩子原本认为老师带信是为了告状,却没想到老师在信中写了他很多闪光点,并肯定、表扬了他。

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的优点。

之后的日子里,学生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观。

案例4中,当小丽的爸爸发现小丽的心理变化后,与同行进行了交流后决定:

一,和任课教师进行沟通,调整小丽的作业数量和内容,尽量避免重复性的作业,同时,尽可能的布置她感兴趣的作业;二,爸爸经常抽空与小丽谈心,加强父女之间的沟通。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小丽的逆反心理逐渐消除,学习成绩也稳步提高。

(二)建议

因此,本研究认为预防和疏导学生的逆反心理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

1.主观上的努力

(1)要提高学生自我意识水平,加强自身心理素质的培养;

(2)帮助学生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正确对待家长、教师的帮助。

教育学生明白,家长、教师的有些做法可能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正确的。

2.客观保障

(1)强化素质教育,逐步形成良好而宽松的教书育人环境;

(2)学校、老师、家长三位一体,共同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3)老师要更新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摈弃传统教育方式中的弊端,创造符合中学生身心发展,符合要求的新方法。

第四篇:

中学生法制案例分析

【法制校园】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目前,我国有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67亿,其中绝大多数为在校就读的学生。

由于不良文化信息的渗透、腐蚀以及丑恶的社会现象的影响,由于学校、家庭教育的一些失误,也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自身心理、行为、性格存在缺点,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一)——哥们义气型

案例一:

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

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

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

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

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

案例二: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

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

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

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

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

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

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教训一下。

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

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

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

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

“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

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据了解,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在一些学校的学生当中,也有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一人有事,便邀约多人与对方打群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

我们选择这个案例来教育大家,目的是要警示同学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是违法的。

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像该案中帮忙型的违法犯罪也是时有发生的。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世界需要热心肠。

人在社会中生活,是需要互相帮助的。

同学之间,朋友之间有事互相帮忙,本乃人之常情,也是无可非议的。

但是,不问是好是坏,不问青红皂白,乱帮一气,那是不行的,那是要出问题的。

因此,同学之间,朋友之间,要请帮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是好事,就积极主动热情地,用心地去帮;是坏事,违法的事,甚至是犯罪的事,不仅不能帮,而且要劝阻,制止,举报。

如果不分是非曲直地乱帮忙,就会越帮越忙,还可能把自己和同学、朋友都帮进牢房,害人害己。

看见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发生争吵、矛盾时,要努力从中斡旋、劝解,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切勿火上浇油,激化矛盾。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二)——网络诱惑型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如果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案例三:

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08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

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

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

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

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

“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四: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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