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对接项目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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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对接项目技术规范书

 

xxxxxx有限公司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接入端系统项目

技术规范书

xxxxxx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接入端系统项目

1、项目概况

2020年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0]1210号)文件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加快改造或新建企业端接入系统,并于2021年6月底前按照要求上传能耗数据。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是通过采集、汇总全厂(公司)石油、煤炭、电力、天然气、热力等主要能源品种以及相关经济指标数据上传至自治区平台。

同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满足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12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建设程序。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要通过网闸、防火墙、隔离等安全措施,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接口协议和安全要求,基础软硬件选择必须符合国家在安全可控方面的最新要求,确保内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同时需要具备远程升级维保、一端多传、接收省级平台推送信息和用能单位自身能源管理所需的功能。

同时需做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数据上传的连续性、真实性、时效性,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技术规范

2.1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通过建设满足《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能耗在线系统将招标方能耗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并通过互联网上传至自治区平台数据中心,实现指定能耗数据的在线监测。

2.2通用技术标准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和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投标人采用的规范和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规范和标准。

若投标人发现本技术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应明确指出。

除下列标准外,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自己另外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供招标方评价。

本项目所适用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计算机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9385;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9386;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

《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法的约定》BG/T13502;

《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BG/T13502;

《软件维护指南》BG/T13502;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技术规范》BG/T12504;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BG/T14394;

《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BG/T16260。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3163-20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15316-200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企业节约能源计算方法》GB/T13234-2009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

《远动终端设备》GB/T13329

《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规范》Q_JDL002-2015

《系列局域网通信标准》IEEE-802.X

《能量管理系统应用程序接口标准》IEC61930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DL436

《系列局域网通信标准》IEEE-802.X

《能量管理系统应用程序接口标准》IEC61930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

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DL/T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

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IEC60830-5-101网络访问》DL/T634.5104

《12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

2.3技术要求

2.3.1系统功能要求

2.3.1.1在招标方局域网内建设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可通过平台登录系统账户,按时间、能源类型查询能够查询任意时间段采集上传的数据,并查看在线综合能耗状况。

2.3.1.2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具备有企业基础信息维护、企业工序管理、工序单元管理、上传和下载功能。

2.3.1.3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具备人工数据填报功能,企业部分仪表因数据采集难度大无法实时采集到系统平台,通过人工手动录入用量数据,实现对能源数据统一管理而设计的功能。

2.3.1.4上传数据具备报警设置,数据异常提醒功能,同时具备数据上报/采集状态报警,同时支持数据补传功能。

2.3.1.5软件平台具备计量器具管理、设备台帐管理功能,可以添加,配置采集设备,并同步显示计量设备运行状态。

2.3.1.6具备能耗结构分析、能效指标分析、能耗趋势分析,可以展示能源消耗占比图示,及日能耗和单位能耗等对比曲线。

2.3.1.7终端设备软件需要具备基础数据报表功能,即可以进行阶段、日、月、年数据报表查看,并可以进行实时数据展示。

2.3.1.8终端设备软件可以实时展示系统运行状态,当前硬件配置信息及所占CPU,内存使用率等。

2.3.1.9系统具备完善的用户权限配置界面,可以添加用户及配置相关操作权限等功能,同时具备日志查看功能。

2.3.1.10优先配置拥有在线监测平台应用取得软著证书的平台软件。

2.3.1.11负责收集的数据能够有效上传至国家及省市级平台,满足国家及省市级上传要求。

2.3.2系统硬件要求

2.3.2.1系统架构

2.3.2.2企业端数据采集

现场的数据采集程序与主流厂商的采集器相结合,可适配多种计量仪表的数据通讯接口,采用标准的RS-232/RS-485通讯协议及相关设备接口程序。

需支持OPC数据接口、Oracle、Mysql、Sqlserve等主流关系数据库。

2.3.2.3网络架构

 

2.3.2.4数据采集和传输

●采集要求:

需支持Oracle,Mysql,Sqlserve等主流关系数据库。

采集程序需具有可修改的配置文件,如服务器IP地址更换,测点增加等,方便维护;

采集程序界面需显示测点名称、采集时间及通讯心跳等;

数据优先从系统采集,当无条件从上述系统采集时通过现场仪表采集,并优先采用无线传输方案。

●传输要求:

防火墙,在实施需要加装防火墙需安装在采集器前,防火墙具备功能:

staticIPV4/6、PPTP和L2TP等多种方式连接互联网;支持IPSECVPN、L2TPVPN和OPENVPN隧道;具备NAT穿透功能,支持自动、手动和混合出站,可根据要求配置各个电口的规则,具备端口映射功能;支持访问控制规则;具备流量管理功能,可根据使用要求限制各个接口流量;图示动态展现各个接口流量状况。

隔离器,非IP物理隔离,在内网与互联网之间安装行业数据传输专用单向隔离器,保证数据单向传输,即内网单向传输至外网,不可逆。

●安全及认证要求:

上述设备需遵循:

GB/T2026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设备隔离部件安全技术要求》相关规定,且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电磁兼容EMC》3级以上检测报告;

拥有公安部能源在线监测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单向导入系统检验检测报告。

●显示要求:

能耗采集监测端设备需配置外置显示屏,可以实时显示当前设备配置内网及外网IP,并显示每日上报状态等信息,同时设备具备外接显示VGA接口。

●接口要求:

能耗采集监测端设备需配置不少于4路RS-232/485串口,且以太网口,内网和外网均不少于2路。

●电源要求:

能耗采集监测端设备需配置双路冗余工业电源供电,非一主一备,同时供电,应支持故障电源在线热插拔更换,更换过程不得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同时支持外接直流电源供电;具有电源故障声光报警功能。

●系统要求:

按照国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安全传输规范及企业生产安全要求,软件操作系统建议使用LINUX操作系统。

2.4产品技术参数

2.4.1端设备硬件参数

2.4.1.1设备概述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集企业能耗数据的采集接入、处理验证、数据上传、企业能源管理于一体的智能设备终端。

通过在重点用能单位放置企业端设备,按照国家节能中心发布的数据采集上传标准规范,实现目标数据加密上传至国家节点、省级节点,为国家、省级政府的节能形势分析和预警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决策支持。

2.4.1.2硬件参数

CPU:

单主板CPU,整机低功耗处理器INTELJ1900。

内存:

单主板内存容量不小于8GB。

存储:

单主板容量不小于128G,为无旋转部件的固态硬盘。

隔离:

独立双主机“2+1”(外网主机、内网主机+安全数据交换单元)架构,非IP物理隔离。

显示:

主机应支持显示工作状态,便于现场维护操作。

2.4.1.3接口类型及数量

●内网主机:

(1)数据接入串口4路,可扩展6路

(2)数据接入以太网接口2路

●外网主机:

数据发送以太网接口2路

●人机接口:

单主机支持USB接口4个(含CA证书接口1个),VGA等视频接口1个

2.4.1.4安装结构

(1)一体机结构设计,模块化结构可动态裁剪或扩展;

(2)机箱结构设计符合标准19英寸机柜上架安装方式基本尺寸,支持上架安装、导轨安装等多种安装方式。

2.4.1.5安全数据交互单元

(1)利用光纤单向传输技术,采用独立的光纤收发单元,实现数据由内网主机向外网主机的单向传输,保证内部主机网络不受外部主机网络的影响,从而保证内部主机网络的安全。

(2)采用专用安全加固操作系统能够对内外网主机系统提供多层次、高强度的安全防护;操作系统采用硬件固化的方式,操作系统本身只提供有限的内部调试用指令函数,操作系统本身不能被破坏;以电子硬盘作为系统载体,将数据缓冲盘与操作系统分开运行,保证操作系统独立安全;系统完全读入到内存中运行,保证系统不会被操控。

一旦系统出现异常,只需通过指令方式对该系统进行软启动即可立即恢复正常,并及时还原到系统运行正常的状态;禁止采用整机断电恢复冷启动的模式还原系统状态。

(3)支持数据文件摆渡模式与定制通讯协议传输模式可选可配置。

对于安全性要求较高而通讯实时性要求较低的场合,保证在内外网主机不实时物理连接的状态下,应采用数据文件加密摆渡传输;对于安全性较低而通讯实时性要求较高的场合,应采用定制加密通讯协议实现数据安全高速通讯。

2.4.2端设备软件功能

2.4.2.1首页

首页的内容显示为系统信息、CPU使用率、内存占用率、硬盘使用状况、硬盘使用率、CPU使用史历、内存使用历史等信息。

2.4.2.2基础信息管理

●企业基础信息

维护企业基础信息。

企业基础信息在初次建立时要上报,有修改时及时上报。

该信息在填报时企业已经存在,也就是说是补充修改其中的信息。

●企业工序设置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设置企业的工序。

生产工序为行业建立模板,从模板中选择适用的生产工序,在生产工序下建立工艺单元。

●工序单元设置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设置企业的工序单元。

●上报数据项维护

根据企业生产的数据组成,设置日、月上报数据项。

上报数据项是指最终上报到国家和省的数据,上报数据项的维护首先是基于行业模板,也就是说每个行业有一套模板,按这个模板进行选择。

●限值设置

对能源指标日上报上限、日上报下限、月上报上限、月上报下限、年上报上限、年上报下限进行设置。

2.4.2.3数据查看

●日数据查询

查看任意时间的日上报数据项的数据,并可方便进行导出。

●月数据查询

查看任意时间的月上报数据项的数据,并可方便进行导出。

●年数据查询

查看任意时间的年上报数据项的数据,并可方便进行导出。

●实时数据查询

查询现场实时采集的电力、热力、煤、水等能源数据。

2.4.2.4数据统计

●日上报数据统计

实现企业日报情况的统计,同时跟踪企业日数据的上传情况,避免企业漏报、错报。

●月上报数据统计

实现企业月报情况的统计,同时跟踪企业月数据的上传情况,避免企业漏报、错报。

●年上报数据统计

实现企业年报情况的统计,同时跟踪企业年数据的上传情况,避免企业漏报、错报。

●报警信息

实现对指标编码、指标名称、报警时间的统计查询,并记录报警当前值、报警周期等信息。

2.4.2.5上报数据项填报

●日上报数据填报

填写、修改企业所有的日上报数据项,保存后的数据会每天自动上传到上级平台。

●月上报数据填报

填写、修改企业所有的月上报数据项,保存后的数据会每月自动上传到上级平台。

●年上报数据填报

填写、修改企业所有的年上报数据项,保存后的数据会每年自动上传到上级平台。

●折标系数填报

按照日/月填写企业消耗能源的折标系数。

2.4.2.6上传与下载

●上传与下载

从国家平台下载信息和进行上传测试,对上传程序进行控制。

在系统运行之初首先要下载基础信息,调用面向国家平台的上传程序接口,完成企业注册及上传企业基础信息,显示反馈信息。

国家和省分别执行。

●升级和维护

本地软件自动检测升级版本号,可实现远程升级和本地升级。

2.4.2.7系统管理

●用户管理

用于管理系统用户和密码,并给用户赋权限。

●组织架构管理

实现对能源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管理。

●菜单管理

对不同用户和角色赋予不同的菜单管理权限。

●系统参数配置

实现对基础数据版本、注册服务版本、默认周期、默认首页的配置。

●添加上报数据项模板

实现按不同行业的上报数据项管理。

2.4.3端设备采集接口规范

2.4.3.1支持从企业现有能源管理系统获取数据:

通过数据库接口对接的方式从企业相关系统数据库采集需要的在线能耗数据。

2.4.3.2支持从自动化信息系统获取数据:

通过OPC(OLEforProcessControl,用于过程控制的OLE)协议从重点用能单位的自动化信息系统采集需要的能耗实时数据,并进行汇总生成上报的能耗数据。

2.4.3.3企业端设备支持ODBC,JDBC接口,从企业能源管理系统的数据库直接读取所需的统计数据。

2.4.3.4企业端设备支持基于RestfulAPI(HTTP/JSON格式)的WebService客户端程序接口规范。

2.4.3.5支持从现场的仪表获取企业一级用能数据:

通过Modbus(GB/T19582)、DL/T645、CJ/T188协议,从现场仪表采集需要的能耗实时数据,并进行汇总生成上报的能耗数据。

2.4.3.6支持从数据采集器获取数据:

通过ModbusTCP(GB/T19582)、MQTT、HTTPS等标准通讯协议从数据采集器获取能耗实时数据,并进行汇总生成上报的能耗数据。

2.4.3.7通过系统数据和市级/省级/国家级平台的交互使用,可以大大提高政府、重点用能电厂及用能单位之间的沟通效率,增强多方互动,同时为集团公司其它系统预留开放的数据接口,其他系统也可以从该平台取得相关数据。

2.4.4端设备基础数据处理功能

2.4.4.1数据处理功能

(1)数据统计转换:

应依据业务需求,对数据进行统计,转换数据格式、类型及量纲,得到规范中要求的数据;

(2)数据汇总计算:

应支持能耗数据汇总计算功能,可将多项能耗数据合并成一个汇总的能耗数据。

应至少支持数据累加、相减、乘除、积分等逻辑计算功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运算规则:

a)利用加法原则,从多个支路汇总某项能耗数据;

b)利用减法原则,从总能耗中除去不相关支路数据得到某项能耗数据;

c)利用乘法原则,通过典型支路计算某项能耗数据。

(3)数据验证:

应依据本系统制定的各行业数据采集技术指南的相关数据验证要求,对接入数据进行验证,判断能耗数据是否正确合理;

(4)数据存储:

本地历史数据应存储1年以上,并可以方便导出;

(5)数据展现:

应依据实际应用需求,为重点用能单位提供能耗数据的查询、统计功能;

(6)数据上传:

上传数据经过HTTPS协议加密传输。

如果数据传输失败或超时(网络故障),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将重发数据,直至接收成功反馈消息。

2.4.4.2数据上传技术实现

●上报数据范围

上报数据包含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用能的小时、日、月、年数据(企业日、月、年产量数据(具备条件时自动上传,可人工补录)。

●数据加密

上传数据经过HTTPS/TLS协议加密传输。

●多中心同步上传

能耗监测端设备支持多中心上传功能,具备同时向三个以上数据中心发送数据的功能。

●数据重传

在网络异常情况下,能耗监测端设备支持自动重新上传功能,通过多次数据重传,减少网络异常导致的数据丢失。

●断网补传

在较长时间的网络异常情况下,能耗监测端设备可存储此时间段内数据,并在通讯恢复后的下一个数据上传时间窗口,自动补传数据。

●辅助补录

支持人工补传功能,当上传的采集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时,可通过人工填报的方式进行真实数据的补录。

2.4.5端设备产品认证及检测报告

2.4.5.1遵循GB/T2027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设备隔离部件安全技术要求》相关规定,且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4.5.2遵循GB/T2026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设备隔离部件安全技术要求》相关规定,且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认证,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4-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中3级试验标准,且取得检测报告。

2.5提供技术服务清单

序号

提供服务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能耗在线监测端设备

1

CPU单主板CPU,整机低功耗处理器INTELJ1900;内存不小于8GB;存储空间不小于128GB,无旋转部件的固态硬盘;隔离为独立双主机“2+1”架构,非IP物理隔离;现场支持显示功能;接口类型及数量满足本规范要求。

2

能耗监测企业端设备系统软件

1

满足《12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规范》中关于软件功能、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等方面要求。

3

辅材、安装调试及自治区申报资料、验收资料提供

1

4

能管平台数据采集

1

负责与能管平台数据进行对接。

5

维护及使用培训,提供调试操作手册、用户手册。

2

使相应人员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3、双方职责

2.1投标方职责

2.1.1负责提供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设备规范要求的端设备、系统和所需的其它设备。

2.1.2负责进行满足系统建设规范和投标方要求的机柜等设备及相应电气线路的安装部署。

2.1.3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SIS或能管系统接口,按照投标方的要求对需上传的数据实现自动采集。

2.1.4投标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技术方面的要求进行与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服务项目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按时完成招标方企业端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

2.1.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2.1.6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招标方人员能够独立操作设备和控制系统。

培训内容和时间在调试前双方商定。

2.1.7投标方应保证整个工作过程安全可靠,禁止误碰周围其他设备,不能影响周围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2.1.8投标方负责与内蒙古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接调试,协助招标方完成与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对接相关的验收工作。

2.1.9投标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

招标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2.1.10投标方工作人员在招标方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时,应该遵守招标方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招标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2.2招标方职责

2.2.1招标方负责现场的技术联络和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在生活、交通等方面提供方便,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2.2.2招标方信息中心负责对投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系统调试方案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4、项目验收

保证设备及系统满足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实现指定能耗数据在线监测上传,并按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测试及验收。

5、项目进度要求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标方企业端系统建设、测试,数据上传,且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验收。

6、系统质保

6.1硬件设备提供不低于设备生产厂家质保及免费维护期限。

6.2整体系统提供不低于一年免费系统维护质保。

6.3系统质保期内,负责因招标方SIS、能管平台等信息系统变动造成的能耗数据采集软件方面所需的相应变动。

7、培训要求

7.1项目验收前,由投标方提供系统的运行维护培训,确保招标方相关人员掌握。

7.2提供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及操作手册,常见问题指南等,为招标方系统用户提供用户手册及使用培训。

8、考核

8.1技术规范中要求的相关工作未及时完成,每延迟一天考核投标方1000元,由此导致招标方与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对接相关工作未能按主管部门要求时限完成或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时,招标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且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8.2投标方在项目开展期间违反招标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的,按照招标方的安全文明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投标方进行考核。

9、其它要求

9.1软件系统建设所使用软件、控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版权法相关规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得到相关厂商授权。

9.2企业端采集设备所私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等应采用正版授权或开源软件,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版权法相关规定。

9.3项目完成后,投标方需提供整个系统建设的文档,包括系统设计、实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对应的全部管理规范和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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