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现场主要安全控制措施及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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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现场主要安全控制措施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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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措施(安全设施标准化)
项目部应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施工高峰、工程结尾阶段,每月施工计划重点布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临边(走道、平台、阳台、屋面、楼板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
在孔口(预留孔洞口、坑井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网和安全防护栏杆。
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差速自锁器。
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标准,在汽机房、锅炉本体及附属设施高处作业范围,使用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
施工机械、机具电源使用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安全隔离电源。
手持电动工具配备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统一使用电焊机集装箱。
在锅炉本体设置高处水冲式厕所和废料垃圾通道。
施工电梯零米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隔离层,电梯各层平台设置安全防护门。
通过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和充分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1)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
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全部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
对临边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杆。
⑥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⑦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2)洞口作业防护设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a.边长小于50cm孔洞装设钢盖板。
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
(盖板边缘比孔洞边缘大10cm,盖板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
钢盖板安全警示色:
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b.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d.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e.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
f.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g.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3)施工脚手架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编制施工措施。
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
脚手架搭设前全部编制“施工方案”;25~50m高度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搭设图纸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50m高度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挂牌标识。
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避免脚手架倒塌和缺少防护设施引起的高处坠落、高处坠物伤害事故。
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安全措施。
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
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1、凡是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大型复杂的作业要编制防高处坠落的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
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逐级审批,特殊作业应专题研究决定,必要时进行核算。
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且现场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准许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孔洞、容易发生坠落和物体打击处,必须有可靠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如:
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高处作业处的平台、构架、设备平台必须牢固可靠,荷载能力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应有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的位置。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7、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身体检查。
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必须满足《安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目测检查,对一般身体不适、体力不佳、睡眠不足,作业前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拒绝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不得打闹、追逐、说笑、接打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0、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1、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
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3、高处作业向上攀登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和办法。
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锅炉间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采用双挂绳。
14、凡是载人的电梯、吊盘等机械,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闭锁装置。
15、高处作业必须着装合格。
安全带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6、高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增设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落措施和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
1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防止刮、拌、碰、撞、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18、高处作业地点,应防止人身触及带电导线。
对高处作业电源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电伤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三、防止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作业环境,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许开工。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有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3、施工区域内的孔洞必须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安全标志,夜间红灯警示。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4、吊运、吊装物件时应认真检查绳索、工具的牢固性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物件滑脱,小件要采取其它措施(如采用吊笼、吊斗盛装)吊运。
起吊物件下方及附近严禁站人,必要时设监护人。
5、施工材料、工器具等不得放在高处通行道路上,不得堆放在孔洞、平台、屋面等的边缘上和墙上,堆放高度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物件的边角余料、高处施工用料及拆除、运输、传递要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高处施工用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不得上下抛接物件。
7、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施工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或荷重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模板、脚手架、排架等拆除时,禁止大面积推倒或整体脱落,要有防止大面积脱落、倾覆、掉件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有警戒绳,同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10、使用大锤击打物件时,不得使用焊接的铁锤把;打锤时禁止带手套;大锤击打物件的前方不得有人;要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
11、土石方爆破施工时,要有防止土石碎块飞出伤人的安全措施。
12、吊(安)装、焊接的物件不能及时固定或焊接时,要有防止物件倾倒、脱落的措施。
13、土建砖石施工时,材料的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施工人员在加工材料或配料时,要有材料飞出或工具损坏的碎片飞出伤人的措施。
15、调整重锤式安全门要有防止重锤滑脱伤人的措施。
16、工程试运行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设监护人。
四、防人身灼伤、烫伤、烧伤、炸伤的控制措施
1、从事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按工作性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将焊炬、割炬用作照明,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严禁将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放在一起,要有一定安全距离,运输气瓶时车厢上不得乘人。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填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电、火焊或猛烈撞击;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4、在井、坑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严禁用氧气作为压缩空气排烟、排灰或当成换气扇使用。
5、硫酸、盐酸、烧碱等液体的倾倒、填充、稀释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去做,操作时严禁打闹,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在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用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或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有效措施,同时,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有可靠且符合防爆要求;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有防火措施;电焊作业时,应有一定的地点停放设备并按有关要求接地,严禁使用漏电的电器设备。
7、不得在制氢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附近从事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含氢量,含氢量小于0.4%且办理工作票方可作业。
8、焊接、切割及热处理工作时,要有防止爆炸及金属飞溅伤人的措施;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氢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工作票,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9、在高处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距易燃易爆物距离小于安全距离(5米)范围内工作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0、切割或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要采取可靠措施清洗干净后再割、焊,且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容器封头严禁站人;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煞制沥青等固体胶结材料时,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熬完的液体时,要有防止溢(溅)出伤人措施。
12、电工在制作电缆头时,在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时,要有防止水滴等液体进入容器,引起熔化液爆炸飞溅伤人措施;制作电头过程中,要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3、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气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和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的危险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4、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板手进行,严禁接长板手的手柄。
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的伤害。
15、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堂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6、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
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7、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并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8、锅炉吹管时,应严格执行吹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吹管场所和操作场所必须设警戒区,统一指挥,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靶旗交接制度。
19、挖井坑时,井内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
20、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严禁在贮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
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止土、石方或其它坍塌、掩埋的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及堆积要有施工方案,严禁采取挖空底角方法施工;挖深坑、深槽、隧道等要根据情况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撑,严防冒顶塌方。
人员休息要远离坑、井边坡,人员上下坑、井要搭设带防滑条的跳板或靠梯。
2、在深坑及井内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挖掘的沟道或坑、井四周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3、在建、构筑物附近挖土要按规定距离挖掘,并有防止建、构筑物坍塌的措施。
4、在悬崖陡坡上施工时,应系好安全带。
5、石方开挖要有措施,严禁上下层同时撬挖或站在石块滑落方向,施工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警戒。
6、煤斗被煤堵塞后,不得将箅子拿掉,应使用专用捅条疏通;进入煤斗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捅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倾倒事故的防止对策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
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
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
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
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
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
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
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六、防止人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事故的措施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
2、有毒物品、化学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使用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专人管理,通风良好。
3、涂料、冷底子油的配制,沥青熬制,油漆调和要站在上风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汽油、煤油、松香水等做为辅料或稀释剂的施工时,要采取措施保证空气流通,预防中毒。
4、进行喷漆作业时,要有防中毒的措施;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它防腐作业时,安全带要系在仓外牢固可靠处,且设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能互相通视,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016条之规定。
5、在井坑、隧道、深沟内作业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气体,如有,确认排除后方可作业。
严禁进入贮有煤粉的煤粉仓内工作。
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工作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307条执行。
6、水磨石地面施工时,要有防止草酸中毒的措施。
7、蓄电池等充电、注酸后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持证上岗。
严禁将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单位。
射源的运输、保管、存放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施工用压力容器的控制措施
施工用压力容器的管理。
对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瓶)采购的管理。
以供应部门为主,按制度严格管理,做到购置、发放的气瓶安全、合格;回收气瓶及时、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
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以使用单位为主,专人领用和管理。
在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地点使用气瓶,符合安全规程防火、防爆规定。
安监部门对氧气、乙炔气瓶的存放、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控制措施
油区、带电区、运行区和重大危险作业区域的管理。
在油区、带电区、运行区作业和从事重大危险作业,严格逐级审批制度,安全监察和保卫部门经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作业指导的书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
在油区作业采取仪器测量油气,防火、防爆安全距离,隔离作业的措施。
在带电区采取停电、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作业设监护人等措施。
运行区作业,采取设置安全隔离带与运行区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站岗巡视的措施。
重大危险作业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从人力、机械、材料、施工步骤、作业环境方面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九、施工用电控制措施及管理
施工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施工电源分级管理,施工电源箱按“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配电箱均使用标准闸箱。
现场供电值班室布置临时用电、临时电源系统图,明确标注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面积、计量表及配电箱号。
严格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和恢复送电的工作程序,即:
检修程序:
办理作业票→断开电源→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验电和接地→检修。
恢复送电程序:
收回全部工作票→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及及接地线拆除→电气试验→恢复送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安装,由工程部门和安监部门验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部的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
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验证安全可靠。
每六个月对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电气实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用配电箱,所带负荷侧应配有触电保安器,所有检修用电均应由专用配电箱负荷侧接线。
7、电热设备应安全可靠,外壳应接地良好。
8、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25.5.7条执行。
9、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焊机集装箱、铁工具房以及集装箱式的宿舍必须按要求接地,其电源的布设、使用必须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10、各施工项目开工时,施工电源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电源布置安全、合理。
采用集装箱式变压器并使电缆直埋,从变压器到用电场地采用统一的配电盘,并标识该盘的功率及已用多少还剩多少,以保证用电的合理和安全。
从配电盘到用户中间加统一的配电箱,以便使主缆、次主缆、次缆在主厂房、锅炉间及施工密集的区域统一排列,并不在地面出现。
12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文明施工标准。
安装好的用电设备要求横平竖直;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要求:
盘箱内外整洁,外壳接地良好,门轴转动灵活;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采用封闭式,门上锁。
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十、放射性物品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所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
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
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
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
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
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
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购置电动工器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电工认证标志。
使用单位使用电动工器具前经过电气专业人员检验绝缘良好后在使用。
购置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情况。
定期检查、检测电动工器具、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的完好和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和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使其正确使用,做到干什么活,佩戴和使用什么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违章作业。
十三、安全标志的管理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现场标志进行策划、布置和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