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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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爆破第二分公司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部门:
安监科
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事故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1、纳林沟露天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由项目部担任,如有特殊情况项目部不能到位时,由值班项目负责人代任。
副总指挥由其他项目部副经理担任;并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成员由生产指挥中心、剥离段、机修段、穿爆段、综合办、经营办、驻项目部安监处、驻项目部供应站、驻项目部生活服务部、等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项目部安监处,办公室主任由安监负责人兼任。
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各实施方案的指挥者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物资供应、抢险救灾、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六个指挥组。
第一节处理灾害时有关人员的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各指挥组职责
一、总指挥部职责:
1、发布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办公室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事故的通讯报道,由综合办负责。
通讯报道稿件须经总指挥及综合办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三、各指挥组职责:
1、警戒保卫指挥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具体实施工作由驻矿保卫科和事故单位负责。
2、医疗救护指挥组:
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具体实施工作由医务所和青年志愿者抢险突击队负责。
3、物资供应指挥组:
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实施工作由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分管物资供应的副主任负责。
4、抢险救灾指挥组:
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
抢险救灾工作由青年志愿者抢险突击队队长负责。
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如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5、善后处理指挥组:
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地方民政、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
6、和身份确认。
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具体实施工作由综合办。
7、事故调查指挥组:
根据事故性质,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或会同地方劳动、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
查出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具体实施工作由安监处负责。
四、青年志愿者抢险突击队主要职责:
1、实施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及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做好救灾物资的落实工作,统一调配矿所有救灾物资。
2、对青年志愿者抢险突击队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的业务技术培训,并令各队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做好抢险救灾用的物资准备(包括装备、抢险抢救器材,交通与通讯工具)。
3、检查救灾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储备情况。
4、做好医疗救护防疫工作。
准备好救护、防疫、运送伤病员所需的物资和交通工具。
事故汇报制度
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和灾害报告后,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2、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重伤事故通知驻矿安监处,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和灾害要立即分别报告矿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和安监处处长,同时通知内蒙总医院,做好人员抢救准备工作。
凡遇灾害或人员救助要立即通知公司矿山救护队紧急出动,抢险救灾。
3、事故发生后,矿调度室应请示矿领导后向公司报告。
4、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各单位必须有负责安全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要对本单位事故报告、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6、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