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度省重大科技专项入库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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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度省重大科技专项入库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附件:
2012年省重大科技专项入库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1-12-22
第一部分:
“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申报指南
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粤府[2011]87号),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作用,加快提升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关键电子元器件、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智能控制装备、功能性和结构性新型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的研发和成果产业化。
一、申报内容
专题一:
关键电子元器件(专题编号:
0801)
1.研究背景
我省是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电信设备制造业总产值约占全国三分之一,连续20年居全国首位。
近年来随着这一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我省的电子元器件市场需求日益扩大,海量数据存储和智能化技术对关键高端电子元器件的拉动效应也日渐明显。
本专题紧密围绕我省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和未来趋势,以通用芯片和专用集成电路等关键元器件技术攻关为突破口,推动我省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化和新型化发展,不断增强我省支柱产业的综合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主要实施内容
专用集成电路(移动互联、模数混合等)设计技术;先进集成电路制造、封装和测试技术。
微执行器、微结构器件;微机电系统芯片设计、制造和检测。
3.申报要求
在专用集成电路、发射芯片、微电机等领域的关键电子元器件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辐射带动产业快速发展,在国际同行产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专题二:
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专题编号:
0802)
1.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智慧城市”、“感知城市”等概念的兴起,全球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迅猛,这些技术都需要先进的软件作为支撑。
作为全国电子信息行业龙头省份,我省对此已有充分部署,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将成为我省信息产业的新增长点。
本专题围绕智能感知与调度技术中的共性技术,以构建高度安全网络环境为目标,以中间件技术、嵌入式操作系统和云计算等为主要技术突破口,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2.主要实施内容
智能海量数据处理技术;安全检测和评估技术;大型数据库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技术;基于云计算的现代服务软件及系统。
3.申报要求
围绕数据处理、智能化管理及现代服务领域,重点突破1-3个产业共性技术瓶颈,推动软件产业发展提速,争取在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领域抢占国内领先地位。
专题三:
智能控制及其高效节能装备(专题编号:
0803)
1.研究背景
智能控制装备生产制造业是实现工业从传统的数量规模增长向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的重要条件,是我省调整优化技术结构和行业结构的重要基础。
制造业占我国经济总量的较大比例,发展智能控制装备,对于抢占制造产业制高点,占据产业价值链高端,打造全球高端制造业产业链,实现智能化、低碳化、高附加值的新型广东制造业有重要意义。
2.主要实施内容
柔性化工业机器人;纳米微系统加工技术及装备;超高压全封闭智能电力控制装备;低碳成型关键装备及节能控制装备。
3.申报要求
在智能控制的基础装备上,集中力量在若干关键装备、系统上取得明显突破,形成3-4个自主知识产权及3-4个新型装备,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竞争力,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专题四:
新型功能结构材料(专题编号:
0804)
1.研究背景
新材料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越来越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型功能结构材料的成功突破和产业化,往往能迅速提高一个行业和领域的先进制造水平。
近年来,新型功能结构材料为发展航空航天、高速铁路和汽车等行业提供了关键的新材料基础,在生活家居、环境保护、建筑材料等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对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水平、实现低碳发展作用显著。
2.主要实施内容
稀土永磁材料、高纯稀土功能材料及高纯电子化学品;新型发光显示材料、高效大尺寸铜铟镓硒(CIGS)靶材制备;用于先进制造的轻质耐磨材料;耐高温高性能合金材料;环境友好型高分子复合材料。
3.申报要求
通过突破新型功能结构材料制造工艺与装备,加快形成我省新材料产业的产业化水平和竞争优势。
突破高性能金属及稀土功能材料制备技术,促进稀土材料的平衡利用,提升广东省稀土材料产业的技术竞争力,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在高强轻型、耐高温、环境友好等新型功能、结构和复合材料上取得重大突破,研发5-6种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的新型功能、先进结构复合材料,具备大规模产业化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属于广东省确定的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
(二)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鼓励承担单位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加强省市联动,鼓励各地级市科技部门与省科技厅联合共同组织重大专项项目。
(三)牵头申报单位必须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是项目实施内容的主要承担者,并具备较完整的设备厂房研发条件,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投入,在相关领域从事研发超过2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牵头申报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项目主要实施地。
(四)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申报单位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课题实施的第一责任单位承担总体责任。
(五)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0-300万元,作为政府引导经费,其余经费需要申报单位自行筹集,原则上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供1:
2以上的配套经费,申报时须出具资金配套证明材料。
当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承诺自行补足。
三、实施期限
2012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年限要求一般不超过3年(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
第二部分:
“重大新药创制”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规划和部署,本专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病毒感染性疾病等10类(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创制一批具有重大创新、重大产业化前景和重大市场效应的重点新药,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技术和项目储备,从而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一、申报内容
专题五:
创新药物临床前研究(专题编号:
0805)
1.研究目标
完成5-10个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2014年底之前能够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或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研究申请。
2.主要实施内容
针对10类(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对候选药物开展新颖性、有效性、安全性评估等临床前研究工作。
促进具有专利、成药性好、可产业化的新药进入临床研究。
(1)化学药
重点支持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1类创新药物研发,尤其是基于新靶标或多靶标的创新药物。
重点开展新结构、新机制的创新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和化合物改构药物的研究。
(2)中药
重点支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药效物质和作用机理相对清楚且所治疗病症明确、填补市场空白的复方创新中药研究开发。
开展中药有效部位、有效组份、有效成分的创新中药研究。
(3)生物药
重点支持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
重点开展人源或人源化治疗性单克隆抗体药物、新型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质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等研究。
3.申报条件
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化学药应为1类新药,中药或天然药物新药应优于已上市产品,新生物制品应为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产品);按国家《药品注册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的药物开发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规范化的药学研究、药理学评价和安全性评价的主要部分,有明确的作用机理或比现有临床用药有明显优势;能在2014年年底前获得临床批件,或在2013年底完成申报临床的全部文件并能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临床研究申请的课题。
申报单位须投入相应配套资金,优先支持能提供良好资金配套保障的课题。
专题六:
新药临床研究(专题编号:
0806)
1.研究目标
完成10-15个新药临床研究,提交新药注册申请或取得新药证书。
2.主要实施内容
针对10类(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对具有新结构、新物质、新配方、新制剂(靶向、长效、缓控释)或新用途等特征的化学药新药、中药新药及新生物制品开展并完成规范、科学的临床研究。
3.申报条件
已经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临床试验批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临床前及初步临床试验表明优于或达到目前临床一线用药要求的新药。
申报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投入相应配套资金。
优先支持:
1类创新药;已经完成II期临床试验获得较好临床效果的新药;充分体现产学研结合、结题时有望实现产业化的项目;能提供良好资金配套保障的项目。
专题七:
新型医疗器械(专题编号:
0807)
1.研究目标
完成5-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创新医疗器械设备、临床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再生型人工器官产品及新型再生医用材料等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2014年底之前获得5-10个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盒的注册受理号或3-5个产品注册证。
2.主要实施内容
建立新型医学成像、数字化、集成化、自动化、组织介入工程、介入治疗、聚能治疗、新材料和体外诊断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再生生物材料和体外检测试剂等。
重点支持创新的治疗或诊断医疗器械产品、新型非染色组织成像设备、重大临床检验仪器设备、针对重大疾病的新型生物标志物检测试剂、新型再生医学材料等产品的研究开发。
3.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并拥有专业研发团队,有丰富的医疗设备和诊断试剂等开发和产业化经验,拥有一批本行业核心关键技术及专利。
申报项目所采用技术必须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申报单位应为医疗器械骨干单位或生物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投入相应配套资金,优先支持能提供良好资金配套保障的项目。
专题八: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建设(专题编号:
0808)
重点支持创新成果显著的生物医药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使其成为我省新药创制中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之一。
1.建设目标
建立3-4个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试放大技术平台,增强实验室药物创新成果向新药产品转化的能力和关键技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药物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2.建设内容
化药、生物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要求以单批量获得数百克至数公斤化学药物、生物技术新药或新药样品/产品为目标,通过创新成果的逐步放大,为产业化规模生产探索和获取重要参数,积累经验,革新技术;为创新药物的临床试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样品。
中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要求研究中药新药实验室工艺的中试放大技术、工业化大生产工艺参数的确定;开展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在线检测的中试研究,进行中药制药过程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工程技术的研究。
建设期内每个平台应完成不少于3个新药的中试放大服务,形成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能力。
3.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医药行业骨干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具有较好的中试、产业化等新药研发中下游阶段的研究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投入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优先支持有良好资金配套能力的项目。
(2)申报企业须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并拥有专业研究团队,具有多年从事新药研发经验,在相关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技术设施条件较好,技术特色明显,研发能力强,具有高水平专业技术队伍,能够代表相关领域或本行业较高研究水平。
(3)申报企业应拥有5个以上已经上市或正在研发的新药品种,其中3个以上应已完成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东省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能为申报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不接受境外机构或境内外资控股机构的申报。
(二)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
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
(三)已获得本专项计划资助且未结题的品种和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单位能够按照课题要求配套相应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证明和配套资金承诺书。
当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承诺自行补足。
三、实施期限
2012年广东省“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期限要求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