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文化艺术节策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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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文化艺术节策划实施方案
老年文化艺术节策划方案
一 活动背景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期,60岁以上人口已达亿,占总人口%。
老龄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老年人文化生活的若干决定》文件精神和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指示,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联系起来,让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化建设的气息,构筑长幼和谐,老少共融的社会新气象,这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老年人的智慧、知识和经验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老年人不仅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继承者,也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
老年人的生存状况和精神面貌直接影响到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加强老年文化工作对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老龄工作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各级老龄办职能的准确定位和奋发努力为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在此前题下,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精神,为做好老龄宣传工作、为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展示民间老年人的健康风貌,唤起社会和企业关心、关爱老龄事业,推动“星光计划”事业的发展,落实老年医疗康复、文化教育、生活照料等项目的开展,开创一种新颖、独特、可持续发展的老年文化创意工程,为国分忧、为民造福。
特举办首届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将“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办成全市老龄事业品牌的公益事业。
首届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的举办将是老年艺术节这一文化盛事最炫耀的亮点;一个民间老年人相互交流的舞台;一个老年人风采的精彩展示;一扇向全市敞开老年人风情文化的大门;一个企业家展现自己的绝佳平台。
二 活动名称、主题、目的及理念
名称:
首届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
主题:
展示红叶风采,弘扬民族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目的:
打造老龄文化发展老龄事业振奋民族精神
弘扬中华瑰宝展示夕阳风采促进民间交流
理念:
人文康乐孝道和谐
三 主要活动内容及流程
1.“首届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起航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16年6月下旬
2.“首届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县市初、复、半决赛
本次大赛将在各地、市设立分赛区或报名点进行初赛、复赛和半决赛。
a)初赛:
2016年8月20日前各分赛区进行第一次选拔,评选出分赛区复赛人选;
b)复赛:
2016年9月5日前,各分赛区复赛,各分赛区前30名获奖选手参加复赛,评选出分赛区决赛人选;
时间:
2016年7月上旬启动(时间暂定)
3.“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全市总决赛
a)2016年9月20日前,各分赛区决赛,各分赛区前20名获奖选手参加全市总赛区的半决赛,并提交分赛区获奖选手全套图片、影像、文字资料给全市总赛区组委会;
b)全市半决赛:
2016年10月6日前,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从分赛区报送的近300名选手中评选出30名参加全市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c)全市总决赛2016年10月12日
d)选手的培训、外景拍摄、节目编排,演出嘉宾的邀请;
时间:
2016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
4.“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汇报颁奖晚会
a)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的筹备工作:
2016年8月12日至10月12日,包括招贴画的设计印刷、现场广告的制作与发布,晚会台本的撰写,晚会灯光音响的布置及舞美设计制作;
b)总决赛暨颁奖晚会彩排:
安排在10月9日至12日白天或晚上的空余时间里进行;
c)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2016年10月12日晚上7:
30分
地点:
宜春市文化艺术中心(拟请中央电视台或江西卫视现场录播)
5.参与“宜春市老年艺术节”《浪漫夕阳红》民间文化艺术交流晚会
时间:
2016年10月18日(待定)
地点:
待定(拟请电视台或江西卫视现场录播)
6.联谊酒会和品牌形象代言人推介会
邀请有关领导、评委、组委会领导、新闻媒体记者、大赛冠、亚、季军及十佳获得者和百位知名企业和广告公司总裁参加组委会举办的大型答谢联谊酒会。
时间:
2016年10月18日(暂定)
7.获奖选手观光旅游(拟订江西三日游)
时间:
2016年11月初
备注:
(以上活动时间以大赛组委会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四 活动组织办法及规模
本次活动由宜春市老龄委员会主办、承办并组建活动组委会。
活动立项并发送公文至各市主管部门,号召积极参与活动并落实活动组织工作。
宜春市一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活动策划、实施单位,负责整体活动的策划与具体实施,对各分赛区赛事与总决赛活动及晚会进行统筹安排。
分赛区的赛事组织单位为各县市老龄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当地有关部门无法保证赛事的正常开展,则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提名,经活动组委会审议通过的具有举办社会活动资质的社会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分赛区赛事活动。
全市总决赛赛事及晚会由宜春市小蚂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活动负责组织实施。
为保证竞赛的内容不流于形式,增强力度,本次活动中分赛区选拔赛、分赛区决赛、总决赛,这三个活动环节由组委会派出监督专员,对赛事予以监督。
同时,上述三个环节的竞赛流程统一由组委会拟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赛事内容,以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和活动的宣传意义。
时间要求:
本次赛区组建工作计划从5月份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10月下旬进行赛事及颁奖活动。
评比要求:
本次活动拟增设最佳组织奖、最佳敬老先进个人奖,以对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鼓励,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活动规模:
拟邀请省市老龄委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民间知名人士、社会知名人士等百余人为特邀嘉宾。
五 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
宜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
待定
协办支持媒体:
电视媒体——
报纸媒体——
杂志媒体——
网络媒体——
广播媒体——
承办实施单位:
宜春市一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组织分工
为保障大赛有序的进行,所有工作由组委会制定执行
六赛事章程
一、比赛内容
1.小品
2.曲艺
3.歌舞
4.服装秀
5.书法
6.武术
二、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1.持有中国或其它所在国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或护照。
港、澳、台等地区的居民长期居住证等);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凡超过65周岁,需有家属陪同参与,并提供陪同人有效证件;
3.五宫端正,身体健康;
4.比赛期间能保证按时参赛及参加相关活动;
5.目前未与任何经纪公司、制作公司、传媒公司签有任何合约(如契约在身,请注明类型);
6.能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参赛选手公约》及其它相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1.参赛选手在各分赛区大赛组委会或各县市赛区组委会报名点,直接领取《宜春首届民间老年艺术节报名表》、《参赛选手公约》等大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2.领表后,请认真阅读其它相关材料;
3.领表后,请认真如实逐一填写报名表;
4.交表时,请提交正面免冠照片三张(1寸)和全身艺术照或生活照各一张(统一为5寸);
5.交表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以上1—5条的报名者,经面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分赛区初赛;
7.推荐:
由各部委、各地区主管老龄工作的部门按分配数额的要求推荐参赛,无须参与面试环节。
8.推荐单位:
民政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统计局、总工会、药品监督管理局、法院、教育局、公安局等的离退休干部,推荐人数为每单位3-5人。
四、培训
为了使参赛选手能规范、正常的发挥,大赛组委会将在复赛前、总决赛前设立培训班,由富有赛事经验的老师指导教学。
培训内容包括:
1.形体训练、走姿训练、化妆技巧、音乐、舞蹈常识,文学常识、美学常识及赛事相关常识及技巧等。
2.总决赛入围选手必须参加大赛组委会安排的有关培训及相关活动。
总决赛入围选手须到各风景点拍摄个人赛事资料并进行高层面培训,选定媒体公布选手资料扩大社会影响力。
指派专职老师在容颜修饰,形体塑造以及表演和社会公益形象设计方面进行个性化演练。
五、比赛程序
本次大赛由报名审核、各县市赛区初、复赛、决赛和全市总决赛四个阶段组成;
1.所有报名者均须由组委会依据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才有资格参加初赛;
2.各县市赛区初、复赛;
3.各县市赛区决赛;
4.入围总决赛选手外景采风公益活动,电视专题访谈,单项比赛等;
5.总决赛及颁奖晚会;
6.其他相关活动。
六、比赛形式
1.自我介绍,概括介绍各自代表城市经济、文化、生活等背景知识;
2.T型舞台表现:
民族装,活力休闲装、晚装;
3.知识问答;
4.即兴表演(自我介绍、参赛心得);
5.才艺表演(才艺展示、自选项目);认真填写选手报名表(舞蹈、歌咏、服装模特、书法、老年太极拳、绝技绝活等吹拉弹唱一切与文化艺术有关的项目。
)
七、总决赛内容
1.镜头前的表现:
通过录像及照片进行评比;
2.T型舞台的表演:
包括a.小品,b.曲艺,c.歌舞,d.服装,e.书法,f.武术;
3.文化测试:
对选手进行文化、艺术常识测试,试题由大赛评委会统一制定;
4.个人才艺表演:
选手将进行个人专长(才艺)联排表演;
5.特别演绎<和谐家庭秀>:
"祖孙乐"(任选,总分加-分)
6.比赛中还将包含如下因素:
a.选手个人亲和力,b.组织协调能力,c.生活健康指数、d.公民社会责任感;e.家庭和谐程度
八、参赛规定
1.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期间不得参与类似的赛事活动;
2.参赛者必须不受其他任何合约的限制;
3.本次老年文化艺术节的组委会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及形象表演内容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并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
4.选手在主赛区决赛期间的全部生活均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不得参与未经组委会允许的其他任何活动。
(拍摄广告、影视剧、接受采访、参加演出活动等);
5.除组委会确定的服务标准之外的一切消费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参赛期间,选手有义务按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参加各类公关活动、公益活动及宣传活动;
7.参赛选手应如实填写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8.如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竞赛规则
(一)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给所有参赛选手充分展示自我价值的机会,特制定此竞赛规程;
1.本次活动采用初、复、决、总决赛(颁奖仪式)的方式进行;
2.本次活动采用十分制计分,起评分为9分(小数点后两位数),计分检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综合所有评委累积分即该选手实际得分;
3.本次大赛设评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若干名;
4.总决赛邀请国家公证处全程监督评选并给予确认评选结果;
5.本次大赛的服饰、化妆、初赛、复赛、决赛由选手自定,总决赛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评分细则:
1、节目内容健康,健康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令人赏心悦目反应老年人精神风貌,符合和谐社会发展。
(1分)
2、形式:
创新、有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表演全过程系统连贯,动作优美大方,整齐规范,表情生动、形象,上下场安排合理。
(分)
3、表演动作标准,舞台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擞,无扭捏造作感,无偏台现象。
(分)
4、服装美观大方,能够充分展示老年人的精神风貌,给人以美感。
(2分)
5、表演按音乐、编排、动作、服装、化妆以及艺术表演力、舞台方位、人体方位、眼位、
手位协调一致,有节奏感、韵律感,无脱节失误现象(4分)
十、奖项设置
1.小品项目类:
冠、亚、季军各1名
2.曲艺项目类:
冠、亚、季军各1名
3.歌舞项目类:
冠、亚、季军各1名
4.服装项目类:
冠、亚、季军各1名
5.书法项目类:
冠、亚、季军各1名
6.武术项目类:
冠、亚、季军各1名
7.最佳团体奖:
6名.
8.鼓励奖:
2名
9.奖项奖品:
冠军将获得价值人民币2000元内家电一套及奖杯、荣誉证书;亚军将获得价值人民币1000元内家用电器一套及奖杯、荣誉证书;季军将获得价值人民币600元手机一部及奖杯、荣誉证书;最佳团体奖将获得价值人民币1000元内的保健用品及奖杯、荣誉证书;鼓励奖选手将获得价值人民币200元内的保健用品及奖杯、荣誉证书。
(以上奖项奖品内容暂定)
七分赛区的设置及管理
1.以县市为单位设置分赛区,偏远地区和部分不设分赛区的县市参赛者可到邻近的分赛区组委会报名;
2.分赛区申办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大赛组委会最终的具备条件及申办文件日期为优先原则,签订承办分赛区赛事的协议并交纳相应的承办费用,由全市组织委员会授权其承办分赛区赛事的授权书;
3.赛区承办方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相关的赛事活动,举办经验,同时具有法人实体资格,有能够提供分赛区报名及举办赛事的场所,办公器材和人员配备;
4.分赛区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选拔后获得参加全市比赛的资格选手,需由分赛区承办方统一向全市组委会另行交纳一定的参赛费及在在总决赛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管理安排;
5.分赛区参加复赛选手的全部资料,需上报大赛组委会备案管理,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复赛选手的肖像等全部资料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
6.各分赛区需聘请当地公证机关对赛事进行公证,并将公证文件报送大赛组委会备案;
7.分赛区所需的相关表格、文档等由各分赛区按样印刷,但需将相关表格、文档等交大赛组委会存档,组委会将向各个分赛区提供表格、文档的相关要素;
8.分赛区有责任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从事与大赛相关的一切活动,包括报名,审核、宣传、赛务组织和执行,并随时按受组委会相关部门的督查;
9.不得有勃大赛的宗旨以及违反组委会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标准,更改赛事内容以及安排不当的时间操作程序,不得擅自提高报名收费标准,不得压制有关单位做赞助商;
10.各分赛区承办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大赛活动(除不可抗拒的天灾或政府指令外);
11.可以选定地区选拔赛赞助单位并与大赛组委会签约,同时各地区分别按照组委会所制定的组织办法,开始进行选拔赛组织实施工作,截止到2016年10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及选手名单资料报送组委会。
八、宣传
整体说明
1、分阶段推广:
整体宣传工作分为4个阶段推进,围绕“弘扬孝道文化,发展老龄事业”的宜春市首届民间老年文化艺术节主题,展现老年人的成熟魅力。
2、整合传播扩大影响:
组合多种传播工具与媒介载体,结合事件行销、公关活动等手段,全面影响老龄业内单位、相关人士,辐射广告主(相关企业)与普通老年大众,使本届老年文化艺术节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提升老年文化艺术大赛影响力和主办城市形象。
3、针对性营销传播配合老年用品商进行宣传:
利用各地老龄委和政府关系等特殊渠道,采用电话、信函、会议等方式联络商家参与大赛活动,进行一对一传播。
4、配合多项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说明会、记者招待会……并利用老龄委等单位在全市各地的原有网络迅速展开招商竟标工作,对广泛的大众新闻和广告传播做出有力的补充。
宣传主题
展示红叶风采
弘扬孝道文化
构建和谐社会
宣传特色
权威性民间性广泛性
公益性独特性多样性
宣传定位
资源共享、横向合作、媒体组合、打造品牌
宣传形式
艺术节整体宣传;媒体组合宣传;行业及企业推广宣传;民间宣传。
宣传范围
以宜春市为焦点,辐射整个宜春地区,走向省。
宣传重点
与主流权威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展开合作,进行重点长期连续性宣传,平面媒体以重点公关活动报道及评论性话题宣传为主体,利用电视、网络、平面媒体不同的热点,进行有选择性的报道
第一阶段宣传:
2016年5-6月
宣传核心点:
向社会公布"宜春市首届老年节老年文化艺术节举办"的信息
附加的传播点:
a、宜春市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主题、内容、形式简介。
b、分赛区招标。
主要活动:
新闻发布会-项目说明会
时间:
2016年6月10日(暂定)
地点:
(暂定)
主办方:
宜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第二阶段宣传:
2016年5--8月
宣传核心思想:
保持各界对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的持续关注。
a、主线传播
内容:
宜春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主题广告片投播、各县市承办单位动员、本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筹备进程、既定参加本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的重要部门单位及人物访谈、各类花絮;
传播形式:
电视广告;新闻炒做;软文报道;重要公告;必要的硬版面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网络论坛;免费的户外广告资源;热线电话互动等
参与主流传播的媒体:
以江西省、宜春市媒体为主干;全市其它支持媒体在重要事件发生时做跟踪的新闻报道或硬版面广告。
需要的宣传片:
以《老年文化一时节系列形象广告—风采篇》为基础,剪辑制作一个针对本届活动的宣传短片。
需要的宣传工具:
《2016宜春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宣传海报》、《2016宜春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招商说明手册》
b、支线传播
第三阶段宣传:
2016年8-9月
宣传核心思想:
赛前的密集炒做和广告宣传。
主要内容:
a、老年文化艺术节倒计时广告;
b、大赛入围作品及个人形象展播,并供公众公开点评;
c、老年文化艺术节赞助单位广告展播;
d、最后筹备及开展工作的集中报道、社会期待情绪的重点渲染。
参与传播的媒体:
所有全市支持媒体、省级支持媒体、市级支持媒体。
第四阶段宣传:
2016年10月(赛后盘点)
宣传核心思想:
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信息的集中爆发期。
九经费预算
由于没有进行细化执行方案的撰写,以及费用的细化,经费预算会有出入
(一)、舞台搭建及灯光音响费:
约20万
(二)、场地费用、现场消防、保卫费用预计10万。
(三)、媒体宣传费用:
约20万元
(四)、活动组织费用:
约10万元
(五)、备用资金:
约10万元
(六)、食宿费及排练费5万元
(七)、资金来源:
筹委会(承办单位)自筹及部分企业赞助
十招商赞助方案
独家冠名赞助
独家冠名赞助一名:
赞助费50万
协办赞助
协办赞助:
15万(最多不超过10家)
鸣谢单位
鸣谢单位:
10万(最多不超过10家)
具体赞助方案另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