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荔波县双龙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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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荔波县双龙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第一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交通位置及地理、气候特征
贵州省荔波县双龙煤矿位于贵州省荔波以南27km的立化镇应昂村,距广西河池至立化运煤铁路专用线平寨站2km,有矿山公路通往矿井,交通较为方便。
井田内为切割侵蚀地形,低中山山地地貌,区域沟谷纵横。
最高标高+650m,最低标高+490m,相对高差160m;矿区属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18.3℃,四季温差不大,冬无严寒,夏无酷暑,6~8月为雨季,降雨量为全年总量的50%左右,雨量较为充沛。
据贵州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1993年12月编制的《贵州省地震烈度区划表》,本区地震烈度小于6°。
第二节井田范围、储量及矿井开发情况
双龙煤矿矿界拐点根据采矿许可证由5个拐点组成,其拐点坐标为:
点号 XY
A280160036509400
B280192036509700
C280217036509620
D280241036508900
E280182036508720
井田井田走向长约0.75km,倾向宽平均约0.85km,面积0.6375km2。
2004年末保有储量83.72万吨,可采储量28.63万吨。
该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t/a,服务年限6.81年。
现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在+405m标高处落平,通过井底车场直接与运输大巷相联通。
矿井生产、生活用水可取附近泉水及井下水处理后复用。
原煤主要销往广东、广西及邻近地区作动力煤或原料煤,市场供不应求,经济和社会效益均好。
第三节矿井地质构造及煤层特征
矿区出露的地层为下石炭统岩关阶(C2Y)、大塘阶(C1d)、中石炭统大埔组(C2d),大塘阶分为黄金段、寺门段和罗城段,其中寺门段为区内主要含煤段。
茂兰煤田为一北北东向,向南西顷没的开阔向斜构造,矿山位于向斜东翼南部的十二索井田。
岩层倾向北西西,沿倾向具波状起伏,浅部平缓,倾角6~11°,深部20~24°,局部影响达30~42°。
构造以断裂为主,褶皱多为幅度数米的背向斜,矿区内的断裂、褶皱均不发育。
井田内较大断层有两条,即井田东部的F35正断层和中部F701逆断层,此外,深部小断层亦有两条。
F35断层:
走向为北西西正断层,落差几米到25m,一般20m,倾向北北东,倾角60~85°,位于井田北西部F35断层构成十二索井田与平寨井田边界线。
该断层对矿井开采没有影响。
F701断层:
走向为北北东逆断层,南起三岔河,北抵邑昔,长8km,倾向北西西,倾角34~55°,浅部较缓,深部变陡。
断层面平整光滑,落差40~60m,对煤层开采有一定影响。
该矿井田内赋存有
、
号共2层煤,本矿可采煤层为
号煤,
号煤层由于不稳定在井田内为局部可采,区内主要可采煤层1层,即
号煤层,产于寺门段下部的一套砂岩、砂质泥岩夹泥岩的岩石中。
号煤层:
煤层赋存稳定,倾角一般11°,煤层厚度一般为1.32~1.70m,平均厚1.4m,煤层结构复杂,出现分层现象,分层厚0.08~0.51m,夹矸为砂岩、石英砂岩和泥岩,厚0.02~5.25m,自北向南、从浅至深变厚,而煤相应变薄。
本矿开采煤种为中高硫、低灰、中高热值无烟煤,比重1.38t/m3,
号煤层原煤煤质资料:
水份(Wf):
1.23~2.51%,平均1.65%;灰份(Ad)5.01-20.47%,平均9.50%;硫份(St,d)1.58~8.68%,平均3.54%;挥发份(Vdaf)6.81-11.61%,平均8.60%;发热量(Qb,daf)8271-8641卡/g。
煤位于
煤下部15~19m间距,
煤层在矿区范围内局部可采,其煤质特征与
号煤层相似。
第四节矿井通风、瓦斯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1、矿井通风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扇为重庆科光矿山设备厂生产的轴流式通风机KZS-
型,电机功率37KW,风量为1625-1106m3/min,备用风机为江西萍乡市江南防爆风机厂生产的YBF-№11型,电机功率37KW,风量为1400-1740m3/min。
井下设置有风门、调节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地面设有防爆门,安全出口等。
采煤工作面采用负压通风,掘进工作面使用局部通风机采用压入式通风。
2、瓦斯
根据贵州工业大学采矿工程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提供的2005年度《双龙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6.17m3/min,相对涌出量为111.09m3/t,为高瓦斯矿井。
上年度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5.35m3/min,相对涌出量为51.36m3/t。
该矿缺少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等资料。
3、煤尘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供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尘无爆炸性。
4、煤的自燃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供的煤尘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开采煤层属于一类容易自燃煤层。
5、顶底板情况
主采煤层顶板为砂岩;底板为泥岩或泥质砂岩,顶板条件较好。
6、地温
通过矿区已掘井巷观测,未见地温异常现象,属地温正常矿井,无热害影响。
第五节矿井开拓、开采
双龙煤矿设计能力3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6.81年,现矿井采用斜井开拓,采用一个水平开采,水平标高为+405m。
矿井运输大巷沿
号煤层底板布置。
煤层间采用分层开采,先采
煤层,后采
号煤层,同一煤层内区段间采用下行式开采。
矿井正常生产时期,布置一个采煤工作面、一个掘进工作面,均采用电钻打眼,放炮落煤,人工攉煤,人力推车,矿井煤层平均倾角11°,工作面铺设溜槽,人力助推。
回采工作面沿煤层走向布置,回采工作面走向长度266m,采面长度40m。
矿井采用壁式后退采煤方式作业,工作面采用DZ16-25/80G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800铰接顶梁支护,3~4排控顶,支护参数:
柱距0.8m,排距0.8m,最小控顶距2.6m,最大控顶距3.4m,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密集支柱切顶,当周期来压或顶板破碎时在切顶排加打上丛柱,必要时架设木垛,加强支护。
第六节矿井主要设备、设施
该矿主要的设备设施如下:
1、提升运输设备设施:
主斜井提升绞车采用桐乡煤矿机械厂2003年10月生产的JT1200×1000型提升绞车,配套电机型号JR91-8型,功率55KW。
井下辅助运输采用黄石煤矿机械厂生产的JD-11.4调度绞车,绞车直径225mm,功率11.4KW,配套电机型号JBT-11.4,钢丝绳采用φ14mm。
井下工作面采用搪瓷溜槽,人力助推,工作面运输巷采用人力推车。
2、通风设备:
主扇为重庆科光矿山设备厂生产的轴流式通风机KZS-
型,电机功率37KW,风量为1625-1106m3/min,备用风机为江西萍乡市江南防爆风机厂生产的YBF-№11型,电机功率37KW,风量为1400-1740m3/min。
3、瓦斯综合治理设备:
瓦斯抽放泵2BE1-203-0BD4B型,2套,深孔探钻型号ZLQ80,2套,最大孔深80M,孔径:
岩石φ75mm,煤φ200mm;电机型号YB112-4,功率4KW。
4、供电设备设施:
矿井供电电源来自10KV农网,配有两台变压器,一台为KS7-360/10型电力变压器,另一台为KS9-180/10型矿用专用变压器,供井上、下设备用电。
5、排水设备:
井底水仓使用桂林通风水泵厂生产的D型多级离心泵,型号1250-25+8,功率为63.3KW,流量101m3/h的水泵;配套电机为柳州佳力电机公司生产的Y280S-2型电机,电机功率为75KW。
6、采掘设备:
MZ-1.2电煤钻、ZBX(BZX)-4.0型电煤钻综合保护器,掘进工作面采用YBF-5.5型局部通风机供风。
7、其它设备:
GQJ-1B型光干涉甲烷测定器10台,JCB-CJ87型便携式甲烷噐5台、风速表2台(中、低速各一台)、AZL-60自救器30台,放炮器4台等。
8、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采用江苏镇江中煤电子公司KJ101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1套。
第二章 矿井瓦斯情况分析
根据贵州工业大学采矿工程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提供的2005年度《双龙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6.17m3/min,相对涌出量为111.09m3/t,为高瓦斯矿井。
上年度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5.35m3/min,相对涌出量为51.36m3/t,所以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瓦斯涌出量将增大。
由于该矿没有正规的回采工作面,所以瓦斯来源主要是+370m水平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和+380m水平的已采区,所以,应该搞好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技术和瓦斯抽放率,提高已采区的密闭质量,应搞好已采区的瓦斯抽放工作;同时,合理布置矿井的开采规划和生产布局,要形成正规的回采工作面,以便于矿井的通风管理和瓦斯管理,有利于瓦斯综合治理。
从矿井地质构造和煤层特性来看,矿山位于向斜东翼南部的十二索井田。
岩层倾向北西西,倾角6~11°。
井田内较大断层有两条,即井田东部的F35正断层和中部F701逆断层,此外,深部小断层亦有两条,矿区范围的断裂、褶皱均不发育。
F35断层构成十二索井田与平寨井田边界线。
F701断层南起三岔河,北抵邑昔,长8km,倾向北西西,倾角34~55°,浅部较缓,深部变陡。
断层面平整光滑,落差40~60m,对煤层开采有一定影响。
主采煤层顶板为砂岩;底板为泥岩或泥质砂岩,顶板条件较好
通过了解矿井地质构造和煤层特性,我们认识到,由于该矿断层、褶皱的影响,在断层、褶皱等地质构造带容易发生突出,而开采煤层结构复杂,出现分层现象,在煤层厚度变化较大的地方也容易发生突出,而该矿煤层倾角较小,瓦斯含量高,煤层强度低,透气系数小,煤层顶板坚硬致密,增加了煤层突出的危险性。
该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曾经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在立化镇辖区内的双龙、平寨、更班、高荣、巴格、三岔河、恒利、安平、三角线等9个矿均处于同一断层构造带,经生产实践证实,具有不同程度的瓦斯动力现象。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供的煤尘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其开采煤层属于一类容易自燃煤层。
根据以上分析并结合荔波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贵州省荔波县立化镇双龙煤矿‘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我公司专家组经过综合分析和全面考虑,认为要预防双龙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预防矿井瓦斯超限与瓦斯积聚
二、预防外因火灾及煤炭自燃火灾
三、预防矿井煤与瓦斯突出
第三章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要搞好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必须分析矿井通风、瓦斯、火源等方面的因素,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治措施。
从双龙煤矿的矿井通风情况来看,该矿的通风路线为:
主斜井→轨道下山→+370运输巷→回风石门→+390回风巷→回风斜井→地面。
详见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
矿井总进风量为1100m3/min,根据2005年度《双龙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6.17m3/min,相对涌出量为111.09m3/t,掘进工作面风量为125m3/min,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94m3/min。
参照贵州工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2004年10月提供的《贵州省荔波县双龙煤矿开采方案》,矿井实际需风量为1140m3/min,回采工作面实际需风量为720m3/min,掘进工作面实际需风量为240m3/min,所以,矿井总进风量偏小,主要原因是回风巷压力大,断面小,失修严重,风阻大,建议搞好矿井设计改造和巷道维修,扩大主要回风巷道的通风断面积,减小矿井的通风阻力,增大矿井总进风量。
此外,在矿井的通风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井下没有按规定设置正规的测风站,没有按规定进行及时测风,没有对矿井各用风地点进行详细风量计算,没有在矿井通风系统图上标明矿井的风量分配情况,没有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风量分配合理性进行分析,以便对不合理的通风系统进行改造;对矿井通风设施和通风仪表的管理也要加强,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差,矿井内部漏风量较大,测风表不齐全(无高速风表),并且没有及时送检校验。
由于该矿为高瓦斯矿井,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矿井瓦斯涌出量将增大,所以必须加强瓦斯管理,要设立专门机构对防灭火系统、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抽放系统、设备、仪器、仪表、风表等进行维修管理;没有设立瓦斯检定器、风表、监测监控传感器档案,没有设专人进行仪器仪表的发放维修和送检校验;对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也要加强,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数量不足,缺少风门开闭传感器,缺少co及温度传感器,没有定期对传感器进行送检和调校。
没有进行重大事故避灾路线演习,矿井密闭质量和栅栏不合要求,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达不到要求,没有制定瓦斯抽放计划,没有瓦斯超限分析和防范措施,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另外,必须加强矿井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从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情况来看,矿井缺少防突技术人员和防突机构,无矿井防突计划,由于靠近断层、破碎带等构造带易发生突出,所以应制定专门的防突措施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从矿井的火源管理来看,首先矿井应有各种电气设备的检修制度的检修记录,矿井在这方面资料欠缺,另外各种防护装置欠缺,如入井口防雷装置等;由于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所以矿井应有预防煤层自燃措施;同时应搞好矿井消防管路系统。
另外,该矿图纸资料不全,如通风系统图、采掘平面图、防尘系统图、通信系统图、供电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应按规定绘制并及时上图。
针对矿井通风管理薄弱,防突技术欠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矿瓦斯综合治理的方案。
第一部分 预防瓦斯超限与瓦斯积聚
第一节预防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与积聚的措施
一、加强通风管理
加强通风管理,使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规程》规定,是防止瓦斯积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和有效的措施。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风系统。
要做到稳定、连续的向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供风,并保持足够风量。
2、实行分区通风。
各水平、各采区(面)都要有单独的回风道,使污浊风流直接进入采区回风道或矿井总回风道,而不得串入其他采掘工作面。
3、及时建筑和管理好通风构筑物。
对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窗等,要保证规格质量,并应经常检查维修,以保证完好,还应根据需要,及时调整风量。
4、巷道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保证掘进工作面通风设备连续稳定的运转,不得任意停开,应有计划的停电停风。
2)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撤出工作面的人员至新鲜风流中,并切断工作面电源,做到停风必停电,先送风后送电。
根据《规程》规定:
高瓦斯矿井必须安装“三专两闭锁”,即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和风电闭锁与瓦斯电闭锁。
3)恢复通风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送电,否则必须制定排放措施。
4)建立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
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达1%以上或二氧化碳达1.5%时由瓦检员、班组长、安全员就地处理排放。
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达3%以上时,制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措施后,按措施执行。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对风筒要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对风筒的破口要及时修补和更换,对巷道拐弯地方要设弯头,减少风筒阻力,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对巷道断面减小时,要采取措施,防止矿车刮坏风筒。
6)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6、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和积聚的处理
1)挂风障引导风流法,即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帆布风障(风筒布),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工作面上隅角,将该处积存的瓦斯冲淡排出。
2)上隅角排放瓦斯法。
采用硬质风筒利用风压差将上隅角积聚的瓦斯排放到回风口20~50m处,也可以在风筒内设置高压水或压气的引射器,提高排放效果。
有条件时,也可采用重庆煤科分院生产的风动局扇抽排上隅角瓦斯风流的方法。
3)利用瓦斯抽放系统。
在风巷采空区埋管,采用低负压抽排上隅角瓦斯。
二、加强瓦斯管理
加强和搞好矿井瓦斯管理是防止瓦斯积聚和瓦斯爆炸的关键环节。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各矿井都要有适应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安全检查及瓦斯检查人员,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奖惩规定,并认真执行。
2、严格执行《规程》有关瓦斯检查与管理的各项规定。
如,区域巡回检查瓦斯和检查次数的规定;控制各处风流瓦斯浓度及超限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停电检修或临时停工停风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的规定;“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的规定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3、强化现场瓦斯管理,防止和及时发现、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严禁超限作业。
4、充分发挥瓦斯抽放系统的作用,对采煤工作面进行老空区留管抽放,采面进行边采边抽或预抽;对掘进工作面进行边掘边抽或预抽,以减少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并能预防煤与瓦斯突出。
第二节井巷瓦斯积聚的处理措施
一、根据《规程》规定,下列情况必须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1、矿井因停电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2、因临时停风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
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停工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措施。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掘进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制定措施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二、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1、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2、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
常用的方法有:
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风筒上捆上绳索,收紧或放松绳索控制局部通风机的排风量;或者把风筒接头断开,改变风筒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的风量;或者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第一节风筒上设“三通”。
经调节送入风量等。
3、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
4、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位置。
5、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
6、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
7、明确瓦斯排放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名单及各自担负的责任。
8、文图齐全、清楚,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及瓦斯监测传感器等应该上图的,都要准确、不能遗漏。
三、巷道高顶局部瓦斯积聚治理
当井下瓦斯涌出量较大、通风不良或风流达不到的地方,都容易发生局部瓦斯积聚。
由于发生高顶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不同,其处理的方法也不一样:
、处理巷道冒落空洞中局部瓦斯积聚
1、导风板引风法。
即在高顶空间下的支架顶梁上钉挡板,把一部分风流引到高冒处,以吹散积聚瓦斯。
2、充填置换法。
即在棚梁上铺设一定厚度的木板或荆芭,再在上面填满黄土或沙子,从而将积聚的瓦斯置换排除。
3、风筒分支排放法。
巷内若有风筒,可在冒落处的风筒上加“三通”或安设一段小直径的分支风筒,向冒顶空洞内送风,以排除积聚的瓦斯。
4、压风排除法。
在有压风管通过的巷道,可在管路上接出分支,并在分管上接若干个喷嘴,利用压风将积聚的瓦斯排除。
、处理巷道顶板处呈层状局部积聚的瓦斯。
1、加大巷道内的风速,使风速大于0.5-1m/s,让瓦斯与风流充分混合而排出。
2、加大顶板附近的风流速度。
如在顶梁下设置导风板,将风流引上顶板附近等。
也可沿顶板铺设铁风筒,每隔一定距离接出一短管;或沿顶板铺设钻有小孔的压风管等,这样都可将积聚的层状瓦斯吹散。
3、隔绝瓦斯来源。
如果顶板裂隙发育有瓦斯涌出,可用背板和粘土将其背严、填实。
4、钻孔抽放瓦斯。
如果顶板裂隙有集中的瓦斯来源,可向顶板打钻接管抽放瓦斯。
第三节预防火源产生的措施
防止出现火源的原则是:
禁止一切非生产性火源;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源要严格管理和控制。
具体有以下几条:
1、防止出现明火。
即按照《规程》规定,禁止在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和瓦斯泵站周围20米内使用明火、吸烟;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器具下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需要在井下施焊时,要遵守《规程》规定,严格审批手续;防止煤炭自燃;加强火区管理防止复燃等。
2、防止出现电火花。
即瓦斯矿井必须采用安全型、防爆型和安全火花型的电器设备;井口和井下电器设备必须设有防雷电和防短路保护装置;所有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灯头和灯盒等。
3、防止出现放炮火焰。
即不准使用变质和不合格的炸药,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使用与该矿井瓦斯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炸药;禁止放明炮、糊炮;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雷管脚线、母线与放炮器的连接要牢固;要使用水炮泥,炮眼封泥要装满填实,防止打筒;打眼、装药、放炮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防止出现其他火源。
即在移动机械设备过程中要轻搬轻运,防止摩擦、撞击出现火花;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防止金属、岩石等坚硬物体从高处落下,以防产生撞击火花等。
第二部分预防外因火灾及煤炭自燃火灾
第一节 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各井口检身站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严格检查,杜绝携带烟火入井。
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4、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5、井下变电所、配电室、材料库要使用不燃材料砌筑。
6、井下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措施,并报主管矿长,且执行井下电、气焊作业实施细则。
7、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是进风的主要大巷、进风石门、轨道上山、运输上山。
回风巷道及煤巷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8、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现场必须有班、队长、瓦检员值班,作业地点还必须有水、砂、灭火器等灭火及防止火星飞散遮挡装置。
9、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瓦斯检查员和施工单位人员还必须在现场停留一小时以上,确认无任何余火后,方可离开现场。
10、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11、对于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绵纱、布头和纸,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进行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2、加强对安全保护装置、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维修。
以保证安全装置和设施在一旦出现着火险情时,能及时发挥作用。
13、井下临时配电点要配足灭火设备、器材,河沙等。
14、井下电缆必须按标准进行吊挂,严禁拖地,不得出现“死弯”。
严禁延燃电缆入井。
15、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正向爆破,反向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炮泥充填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16、强化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失爆,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
17、井下低压电缆,要使用不延燃橡套电缆,加强高低压电缆的维护,确保安全供电。
18、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各废、盲巷必须检查是否有电缆、水管,若有时必须及时回收封闭。
第二节 预防煤炭自燃火灾措施
一、矿井自燃火源的分布规律
矿井自燃火源主要分布在采空区、煤柱、巷道顶煤和断层附近。
1、采空区。
采空区火灾占50%以上。
自燃火源主要分布在有碎煤堆积和漏风同时存在、时间大于自然发火期的地方。
从已发生自燃火源分布来看,多煤层联合开采和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采空区自燃火源多位于停采线和上、下顺槽附近,即所谓的“两道一线”;中厚煤层采空区的火源大多位于停采线和进风道。
当采空区有裂隙与地表或其他风路相通时,在有碎煤存在的漏风路线上都有可能发火。
2、煤柱。
尺寸偏小、服务期较长、受采动压力影响的煤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