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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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样本
《20kV及如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第26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标《20kV及如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公示
现批准《20kV及如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为国标,编号为GB50053,自年7月1日起实行。
其中,第2.0.2、4.1.3、4.2.3、6.1.1、6.1.2、6.1.3、6.1.5、6.1.6、6.1.7、6.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要严格执行。
原《lOkV及如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同步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原则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筹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12月19日
1总则
1.0.1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和维护以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合用于交流电压为2OkV及如下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变电所设计。
1.0.32OkV及如下变电所设计应依照工程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所址环境、供电条件、节约电能、安装、运营和维护规定等因素,合理选用设备和拟定设计方案,并应考虑发展也许性。
1.0.42OkV及如下变电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
2所址选取
2.0.1变电所所址应依照下列规定,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拟定:
1宜接近负荷中心;
2宜接近电源侧;
3应以便进出线;
4应以便设备运送;
5不应设在有激烈振动或高温场合;
6不适当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场合,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下风侧,或应采用有效防护办法;
7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她经常积水场合正下方处,也不适当设在与上述场合相贴邻地方,当贴邻时,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防水解决;
8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所址应符合现行国标《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关于规定;
9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也许积水场合;
10不适当设在对防电磁干扰有较高规定设备机房正上方、正下方或与其贴邻场合,当需要设在上述场合时,应采用防电磁干扰办法。
2.0.2油浸变压器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级别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级别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用局部防火办法。
2.0.3在多层建筑物或高层建筑物裙房中,不适当设立油浸变压器变电所,当受条件限制必要设立时,应将油浸变压器变电所设立在建筑物首层靠外墙部位,且不得设立在人员密集场合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处以及疏散出口两旁。
高层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立油浸变压器变电所。
2.0.4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地下层设立非充油电气设备配电所、变电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有多层地下层时,不应设立在最底层;当只有地下一层时,应采用抬高地面和防止雨水、消防水等积水办法。
2应设立设备运送通道。
3应依照工作环境规定加设机械通风、去温设备或空气调节
设备。
2.0.5高层或超高层建筑物依照需要可以在避难层、设备层和屋顶设立配电所、变电所,但应设立设备垂直搬运及电缆敷设办法。
2.0.6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不应设立在下列场合:
1有腐蚀性气体场合;
2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级别为四级建筑物旁;
3附近有棉、粮及其她易燃、易爆物品集中露天堆场;
4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屯尘埃且会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营场合。
3电气某些
3.1普通规定
3.1.1配电装置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选取,应符合正常运营、检修以及过电流和过电压等故障状况规定。
3.1.2配电装置各回路相序排列宜一致。
3.1.3在海拔超过l000m地区,配电装置电器和绝缘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原则《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用高压电器技术规定》GB/T20635关于规定。
当高压电器用于海拔超过l000m地区时,导体载流量可不计海拔高度影响。
3.1.4电气设备接地应符合现行国标《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和《低压电气装置》(或《建筑物电气装置》)GB/T16895系列原则关于规定。
3.2主接线
3.2.1配电所、变电所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
当对供电持续性规定很高时,高压母线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接线。
3.2.2配电所专用电源线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当进线元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规定且不必带负荷操作时,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3配电所非专用电源线进线侧,应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3.2.4从同一用电单位总配电因此放射式向分派电所供电时,分派电所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当分派电所进线需要带负荷操作、有继电保护、有自动装置规定期,分派电所进线开关应采用断路器。
3.2.5配电所母线分段开关宜采用断路器;当不需要带负荷操作、无继电保护、无自动装置规定期,可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6两个配电所之间联系线,应在供电侧装设断路器,另一侧宜装设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当两侧均有也许向另一侧供电时,应在两侧装设断路器。
当两个配电所之间联系线采用断路器作为保护电器时,断路器两侧均应装设隔离电器。
3.2.7配电所引出线宜装设断路器。
当满足继电保护和操作规定期,也可装设负荷开关一熔断器组合电器。
3.2.8向频繁操作高压用电设备供电时,如果采用断路器兼做操作和保护电器,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性能,也宜采用高压限流熔断器和真空接触器组合方式。
3.2.9在架空出线或有电摞反馈也许电缆出线高压固定式配电装置馈线回路中,应在线路侧装设隔离开关。
3.2.10在高压固定式配电装置中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时,应在电源侧装设隔离开关。
3.2.11接在母线上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
接在配电所、变电所架空进、出线上避雷器,可不装设隔离开关。
3.2.12由地区电网供电配电所或变电所电源进线处,应设立专用计量柜,装设供计费用专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3.2.13变压器一次侧高压开关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源以树干式供电时,应装断路器、负荷开关一熔断器组合电器或跌落式熔断器;
2电源、以放射式供电时,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
当变压器安装在本配电所内时,可不装设高压开关。
3.2.14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为3kV~lOkV总开关可采用负荷开关一熔断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但当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应采用断路器:
1配电出线回路较多;
2变压器有并列运营规定或需要转换操作;
3二次侧总开关有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规定。
3.2.15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为lOOOV及如下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
当有继电保护或自动切换电源规定期,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均应采用低压断路器。
3.2.16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在总开关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两侧,宜装设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
3.2.17有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营规定期,来自不同电源进线低压断路器与母线分段低压断路器之间应设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营电气联锁。
3.3变压器
3.3.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变电所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1有大量一级负荷或二级负荷时;
2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时;
3集中负荷较大时。
3.3.2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变电所,当任意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别的变压器容量应能满足所有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用电。
3.3.3变电所中低压为0.4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不适当不不大于1250kV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营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变压器。
3.3.4动力和照明宜共用变压器。
当属于下列状况之一时,应设专用变压器:
1当照明负荷较大或动力和照明采用共用变压器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及光源寿命时,应设照明专用变压器;
2单台单相负荷较大时,应设单相变压器;
4配变电装置布置
4.1型式与布置
4.1.1变电所型式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负荷较大车间和动力站房,宜设附设变电所、户外预装式变电站或露天、半露天变电所;
2负荷较大多跨厂房,负荷中心在厂房中部且环境允许时,宜设车间内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
3高层或大型民用建筑内,宜设户内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
4负荷小而分散工业公司,民用建筑和都市居民区,宜设独立变电所或户外预装式变电站,当条件允许时,也可设附设变电所;
5城乡居民区、农村居民区和工业公司生活区,直设户外预装式变电站,当环境容许且变压器容量不大于或等于400kVA时,可设杆上式变电站。
4.1.2非充油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型电力变压器,可设立在同一房间内,当两者互相接近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配电室内互相接近布置时,两者外壳均应符合现行国标《外壳防护级别CIP代码)》GB4208中IPZX防护级别关于规定;
2在车间内互相接近布置时,两者外壳均应符合现行国标《外壳防护级别CIP代码)》GB4208中IP3X防护级别关于规定;
4.1.3户内变电所每台油量不不大于或等于lOOkg油浸三相变压器,应设在单独变压器室内,并应有储油或挡油、排油等防火设施。
4.1.4有人值班变电所,应设单独值班室。
值班室应与配电室直通或通过通道相通,且值班室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通向变电所外走道门。
当低压配电主兼作值班室时,低压配电室面积应恰当增大。
4.1.5变电所宜单层布置。
当采用双层布置时,变压器应设在底层,设于二层配电室应设搬运设备通道、平台或孔洞。
4.1.6高、低压配电室内,宜留有恰当配电装置备用位置。
低压配电装置内,应留有恰当数量备用回路。
4.1.7由同一配电所供应一级负荷用电两回电源线路配电装置,宜分开布置在不同配电室;当布置在同一配电室时,配电装置宜分列布置;当配电装置并排布置时,在母线分段处应设立配电装置防火隔板或有门洞隔墙。
4.1.8供应一级负荷用电两回电源线路电缆不适当通过同一电缆沟;当无法分开时,应采用阻燃电缆,且应分别敷设在电缆沟或电缆夹层不同侧桥(支)架上;当敷设在同A侧桥(支)架上时,应采用防火隔板隔开。
4.1.9大、中型和重要变电所宜设辅助生产用房。
4.2通道与围栏
4.2.1室内、外配电装置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表4.2.1规定。
表4.2.I室内、外配电装置最小电气安全净距(mm)
续表4.2.1
监控项目
场合
额定电压(kV)
符号
≦1
3
6
10
15
20
无遮拦裸带电某些至地(楼)面之间
室内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
室外
2500
2700
2700
2700
2800
2800
裸带电某些至接地某些和不同裸带电某些之间
室内
20
75
100
125
150
180
A
室外
75
200
200
200
300
300
距地面2500mm如下遮拦防护级别为IP2X时,裸带电某些与遮护物间水平净距
室内
100
175
200
225
250
280
B
室外
175
300
300
300
400
400
不同步停电检修室内无遮拦裸导体之间水平距离
室内
1875
1875
1900
1925
1950
1980
-
室外
2200
2200
2200
2300
2300
裸带电某些至
无孔固定遮拦
室内
50
105
130
155
-
裸带电某些至用钥匙或工具才干打开或拆卸栅栏
室内
800
825
850
875
900
930
C
室外
825
950
950
950
1050
1050
高低压引出线
套管至室外
户外通道地面
室外
365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
注:
1海拔高度超过lOOOm时,表中符号A后数值应按每升高lOOm增大1%
进行修正,符号B、C后数值应加上符号A修正值;
2裸带电某些遮拦高度不不大于2.2m.
4.2.2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变压器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1.5m固定围栏或围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围墙净距不应不大于O.5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不大于0.3m。
油重不大于lOOOkg相邻油浸变压器外廓之间净距不应不大于1.5m;油重lOOOkg~2500kg相邻油浸变压器外廓之间净距不应不大于3.Om;油重不不大于2500kg相邻油浸变压器外廓之间净距不应不大于5m;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期,应设立防火墙。
4.2.3当露天或半露天变压器供应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油浸变压器净距不应不大于5m;当不大于5m时,应设立防火墙。
4.2.4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2.4规定。
表4.2.4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最小净距(mm)
变压器容量(kVA)
100~1000
1250及以上
变压器外廓与后壁、侧壁
600
800
变压器外廓与门
800
1000
注:
不考虑室内油浸变压器就地检修。
4.2.5设立在变电所内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8m固定围栏,围栏网孔不应不不大于40mm×40mm。
变压器外廓与围栏净距不适当不大于0.6m,变压器之间净距不应不大于1.Om。
4.2.6配电装置长度不不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当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距离超过15m时应增长出口。
4.2.7高压配电室内成排布置高压配电装置,其各种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7规定。
表4.2.7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最小宽度(mm)
开关柜布置方式
柜后维护通道
柜前操作通道
固定式开关柜
移开式开关柜
单排布置
800
1500
单手车长度十12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800
双手车长度十900
双排背对背布置
1000
1500
单子车长度+1200
注:
1固定式开关柜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不不大于5Omm,侧面与墙净距宜不不大于200mm;
2通道宽度在建筑物墙面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3当开关柜侧面需设立通道时,通道宽度不应不大于800mm;
4对全绝缘密封式成套配电装置,可依照厂家安装使用阐明书减少通道宽度。
4.2.8低压配电室内成排布置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现行国标《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关于规定;当配电屏与干式变压器接近布置时,干式变压器通道最小宽度应为800mm
5并联电容器装置
5.1普通规定
5.1.1采用并联电力电容器装置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宜就地平衡补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某些无功功率应采用低压电容器补偿;
2高压某些无功功率宜采用高压电容器补偿
3补偿后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关于规定。
5.1.2并联电力电容器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容器额定电压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运营电压计算,电容器应能承受1.1倍长期工频过电压;
2电容器绝缘水平应依照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电压级别和电容器组接线方式、安装方式规定进行计算,并应依照电容器产品原则电压选用;
3电容器选型应符合电容器使用环境条件规定;
4高压电容器宜采用难燃介质电容器,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
5.1.3变电所并联电容器装置无功补偿容量、投切方式、无功自动补偿调节方式、电容器分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关于规定。
5.1.4并联电容器装置电器和导体应符合在本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营、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规定,其载流某些长期容许电流应按稳态过电流最大值拟定。
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电器和导体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组额定电流1.35倍;单台电容器导体容许电流不适当不大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器外壳和支架接地;当电容器额定电压低于电力网标称电压时,应将每相电容器支架绝缘,绝缘级别应和电力网标称电压相配合。
5.3布置
5.3.1高压电容器装置宜设立在单独房间内,当采用非可燃介质电容器且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立在高压配电室内。
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立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量较大时,宜设立在单独房间内。
5.3.2装配式电容器组单列布置时,网门与墙距离不应不大于1.3m;当双列布置时,网门之间距离不应不大于15m。
5.3.3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前通道宽度不应不大于1.5m;当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距离不应不大于2.Om。
5.3.4室内电容器装置布置和安装设计,应符合设备通风散热条件并保证运营维修以便。
6对关于专业规定
6.1防火
6.1.1变压器室、配电室和电容器室耐火级别不应低于二级。
6.1.2位于下列场合油浸变压器室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1有火灾危险车间内;
2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场合;
3附近有粮、棉及其她易燃物大量集中露天堆场;
4民用建筑物内,门通向其她相邻房间;
5油浸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6.1.3民用建筑内变电所防火门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她相邻房间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二层或更高层肘,通向其她相邻房间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变电所位于单层建筑物内或多层建筑物一层时,逼向其她相邻房间或过道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其她相邻房间或过道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6.1.4变压器室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6.1.5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安装油浸变压器,且变压器外廓与生产建筑物外墙距离不大于5m时,建筑物外墙在下列范畴内不得有门、窗或通凤孔:
1油量不不大于1000kg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3m范畴内;
2油量不大于或等于lOOOkg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1.5m范畴内。
6.1.6高层建筑物裙房和多层建筑物内附设变电所及车间内变电所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立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储油池。
6.1.7当设立容量不低于20%变压器油量挡油池时,应有能将油排到安全场合设施。
位于下列场合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立窑量为100%变压器油量储油池或挡油设施:
1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场合;
2附近有粮、棉及其她易燃物大量集中露天场合;
3油浸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6.1.8独立变电所、附设变电所、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不不大于或等于lOOOkg油浸变压器,应设立储油池或挡油池,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1.7条关于规定。
6.1.9在多层建筑物或高层建筑物裙房首层布置油浸变压器变电站时,首层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立宽度不不大于1.Om不燃烧体防火挑幢或高度不不大于1.2m窗槛墙。
6.1.10在露天或半露天油浸变压器之间设立防火墙时,其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长度应长过变压器贮油池两侧各0.5m。
6.2建筑
6.2.1地上变电所宜设自然采光窗。
除变电所周边设有1.8m高围墙或围栏外,高压配电室窗户底边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应不大于1.8m,当高度不大于1.8m时,窗户应采用不易破碎透光材料或加装格栅;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启动采光窗。
6.2.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门应向外启动。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双向弹簧门。
6.2.3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启动门、窗,不应直通相邻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场合。
6.2.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房间应设立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设施。
6.2.5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面宜采用耐压、耐磨、防滑、易清洁材料铺装。
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顶棚以及变压器室内墙面应刷白。
6.2.6长度不不大于7m配电室应设两个安全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
当配电室长度不不大于60m时,宜增长一种安全出口,相邻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应不不大于40m。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配电室应至少设一种通向室外平台或通向变电所外部通道安全出口。
6.2.7配电装置室门和变压器室门高度和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高度加0.5m,宽度加0.3m拟定,其疏散通道门最小高度宜为2.Om,最小宽度宜为750mm。
6.2.8当变电所设立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时,应设立设备搬运通道。
搬运通道尺寸及地面承重能力应满足搬运设备最大不可拆卸部件规定。
当搬运通道为吊装孔或吊装平台时,吊钩、吊装孔或吊装平台尺寸和吊装荷重应满足吊装最大不可拆卸部件规定,吊钩与吊装孔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规定。
6.2.9变电所、配电所位于室外地坪如下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用防水、排水办法;位于室外地坪下电缆进、出口和电缆保护管也应采用防水办法。
6.2.10设立在地下变电所顶部位于室外地面或绿化土层下方时,应避免顶部滞水,并应采用避免积水、惨漏办法。
6.2.11配电装置布置宜避开建筑物伸缩缝。
6.3采暖与通凤
6.3.1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排风温度不适当高于45℃,且排风与进风温差不适当不不大于15℃。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规定期,应增设机械通风。
6.3.2电容器室应有良好自然通风,通风量应依照电容器容许温度,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电容器所容许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规定期,可增设机械通风。
电容器室、蓄电池室、配套有电子类温度敏感器件高、低压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设立环境空气温度批示装置。
6.3.3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当周边环境污秽时,宜加设空气过滤器。
装有六氟化硫气体绝缘配电装置房间,在发生事故时房间内易汇集六氟化硫气体部位,应装设报警信号和排风装置。
6.3.4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通风。
设立在地下或地下室变、配电所,宜装设除湿、通风换气设备;控制室和值班室宜设立空气调节设施。
6.3.5在采暖地区,控制室和值班室应设立采暖装置。
配电室内温度低影响电气设备元件和仪表正常运营时,也应设立采暖装置或采用局部采暖办法。
控制室和配电室内采暖装置宜采用铜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6.4其她
6.4.1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无关管道和线路通过。
6.4.2有人值班独立变电所内宜设立厕所和给、排水设施。
6.4.3在变压器、配电装置和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
当在变压器室和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水平净距不应不大于1.O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本规范用词阐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规定严格限度不同用词阐明如下:
1)表达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正面词采用“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