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工作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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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 消防工作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和内部保卫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公司级以上单位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各分公司、处、队、厂、仓库、工地都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防火安全委员会和防火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
集团半年、公司每季、分公司以下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填入防火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册内。
第六条各单位都要按规定配备专职消防人员,统一进行着装。
公司、分公司、设消防干部。
公司二人,分公司一人。
队级单位、重点部位及施工现场,设专职消防员。
第七条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设经济民警护场队,一般工程设足够的消防护场班,在队、项目经理部或工地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
安装自动报警设施的单位,应配备合格的值班人员。
第八条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
重点工程要组织驻场消防队。
各生产班组设消防员(兼职工人)。
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每季度学习或训练不少于二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活动期间的工资和奖金等照发。
第九条对违犯各种消防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或有引起火灾可能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
第三章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职责
第十条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组织贯彻市政府和上级有关的消防工作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措施(方案)。
(三)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安排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和训练。
(四)组织消防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排除火险隐患,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评比、表彰消防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负责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各级保胜组织是各级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副经理
(一)对公司的消防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贯彻上级消防工作条例和规定。
将消防[作纳人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和施工方案之中,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落J灾、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组织审查、批准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消防措施及消防保卫方案。
(三)组织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及规划。
(四)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抽查,主持研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五)审查批准公司制定的消防制度、规定及重大防火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定期听取消防保卫部门及分公司、处级单位消防工作汇报。
C七]协助公安机关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召开火灾现场会。
第十二条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包括相当处级的厂、库、服务公司的负责人)
(一)对分公司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计划及规定,将消};万丁一作纳人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和施工方案。
做到与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同计划、同布,i’i:
、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住力布署分公司的消防工作。
定期听取消防保卫部门下属单位的消防工作汇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和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价三)组织审查、批准重点工程、关注工程、重点地区工程、火灾危险性大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一计中消防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
(四)负责组织、协助公安机关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公司。
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召开火灾现场会。
第十三条施工队长、副队长、项目经理、副经理(包括相当于队级的料场、仓库的负责人)
(一)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直接责任。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计划、制度和规定,将消防一[作纳人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和施工方案之中。
对重点工程、重点单位负责落实消防保卫方案及消防措施。
做到与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几)将消防措施纳人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平面布置之中,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二)负责组织参加定期的消防检查,对不安全问题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Ijl]1.逐级研究解决。
对无力解决的火险隐患,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要采取临时有效{}丫)i也
‘PLI)健全消防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训练,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时间保i!
{_门l_}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在积极组织扑救的同时,向上级汇报,组织事故的调查。
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召开现场会和事故分析会,找出应吸取的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六)与分包、雇佣和配合的施工单位签定治安防火协议书,负责进行入场教育和}y面消防安全交底。
(七)随着工程的移交,消防保卫工作向甲方移交,并应有文字记录
第十四条工长、栋号负责人(包括车间等负责人)
(一)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消防工作计划及件项消防制度。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责成各班组的消防员,随时检查执行情况.(三)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火险隐患,了{采取相应消防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不准强令违章操作。
(四)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配合小故的调查。
第+五条商店、饭馆、门市部、旅馆招待所负责人
(一)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消防工作计划及务
项防火制度,将消防工作纳人经营与行政管理之中。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健全消防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训练,开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时间。
(三)负责组织参加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问题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认真研究解决,对无力解决的火险隐患,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采取临时有效打‘。
施。
(四)定期召开防火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具有行业特点的消防规定,负责组织制定灭火、疏散、抢救方案。
(五)对外出租的柜台、房间等,要与承租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明确防火责任}
(六)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l配合事故的调查。
第十六条生产班、组长(包括领工员)
(一)对本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和要求,执行‘J本
工种有关的防火制度。
(二)经常向组员进行消防教育,在下达任务的同时,进行消防措施交底,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三)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较大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十七条各生产、技术系统负责人
(一)根据xx市建委、市公安局关于《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
准》及上级有关消防规定,结合各工地情况,将具体的消防措施、要求、做法、新工艺、
新材料的使用等编人施工组织设计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之中二
(二)根据生产任务和季节变化,按有关消防规定,负责制定消防的技术措施,随,}-产指标同时下达。
第十八条各材料单位负责人
(一)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消防制度。
(_几)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剧毒物品、要严加管理,完善领退料手续。
防止爆炸和日燃起火。
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_:
)经常组织业务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新型建筑材料的储存、保管、运输制
定只体防火规定。
向使用单位提供新型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和操作、存放、保管的防
火要求、
(四)对一所属单位负责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各行政、后勤系统负责人
(一)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将消防工作纳人行政管理工作中。
(二力安装炉灶、烟囱和食堂、锅炉、茶炉等用火设施,应符合消防规定。
(一二)对所属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隐患,保管好消防器
书才
第二十条消防干部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对管理的单位,督促制定
消防安全制度及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二)刻苦钻研消防业务,依靠领导,发动群众,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重点部位的灭
火方案〔、
(二)依靠领导,认真贯彻有关消防规章制度,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对重大隐患,应及时发出隐患通知书,并抄报上级业务部门。
(四)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基层的消防工作,定期组织专(兼)职
消防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
对经济民警、消防护场人员、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
卜了
(五)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定会、生产计划调度会,提出消防要求,当好领导的参碟厂参加刁、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填报各种报表,处个防火档案,管理、使用好各项消防记录。
心六)叁与火灾事故的调杳、勘杳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焦二十一务/专、兼职消防员(警卫班长、副班长、经济民警小队长)职责
一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钻研消防业务,依靠领
分,发动群众,贯彻落实消防规章制度,当好领导的参谋,把所管单位的消防工作开展
起来、
(二)经常对所管单位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
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三)严格用火审批制度。
开用火证前,要实地查看、提出消防具体措施。
用火地点变换,随审随批。
对一消防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不批;对无正式合格证人员、不得批准动火作业,对动火地点、数量要随时检查、心中有数。
(四)参加生产计划调度会,结合生产安排提出消防要求。
日动建立防火档案,管理、使用好消防台帐。
口衬熟悉听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对经济民警、消防员、警卫、义务消防队进
仃、}卜务指浮)负责用火管理、消防器材的检查保养和补充,以及火灾的扑救、报警、现
场保护等工作。
入第二十二条经警、消防、警卫、护场、消防控制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一
(一)认真学习、掌握和执行上级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和履行本岗位责任带」._丁一回违规行为作斗争,努力做好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二)熟悉本责任区内外环境,掌握基本情况,对消防设施、电源、消防迈二L、心种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生产、生活用火情况心中有数」做到“训重点部位,知防火措施,知用火部位的数量。
(三)值勤时坚守岗位,按照规定填写记录,做到一勤、二及时、三不准(一_检查巡逻。
二及时:
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三不准:
不准批扭_不准躺卧睡觉,不准监守自盗)。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值班时必须佩戴“警卫”或“消防治安巡逻”韦:
警应着装整齐,凭标志行使职权。
发现有违反消防制度的.应及时制止.遇有发伙、_或爆炸危险作业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交班时.在移交标志钓同对,将{l:
-内各种用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交待清楚。
(五)施工现场、仓库、料场、修理厂、生活区等单位,外运各种材料和物「}:
;,必二
凭主管部门开据的“出门证”查验放行。
并积极配合宿舍管委会,做到“四防”_}_们
(六)主动配齐和经常保养消防设施,保持灵敏有效。
达到平时能防,遇火能{御自伯、准。
(七)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程序,熟悉设备的性能,持{、洲乍本上岗。
(八)遇有报警信号时,应亲临或通知有关值班人员到现场查看,确定无问题时.于能消除声显信号,禁止按故障不查看,随意消除声显信号。
(九)区域控制器值班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及控制范围,掌握手动控制器的{州}{
方法,遇有报警信号时,应到显示的部位查看,扑灭火灾或排除事故。
〕
(十)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及时扑救,保护现场。
第二十三条看火人员的职责
(一)对所监护的区域负直接责任。
(二)消除用火部位的易燃、可燃物,不能消除的,要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三)高层或在临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火盘或石棉布接住火花。
(四)电梯井、管道井或孔洞上方焊接,要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挡。
(五)焊接过程中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操作完毕后,应详细检查,确认尤健燃
危险后,方可离开。
(六)对高空焊接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或防火措施不完善,有权进行制!
[
(七)准备好消防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一旦起火,要立即扑救、报警、、
第二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州乍
(二)制定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计划,定期进行总结评比
(三)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四)指导并组织消防宣传,进行消防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五)指挥火灾扑救,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
够二十五条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介一)执行消防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掌握防火与灭火知识。
(二)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训练,达到三知、三能、三会(三知:
知任务、知本工种
危险部位、知预防措施。
三能:
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
会:
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维护保养器材;会报火警)。
第五章施工现场防火
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预I;lj火灾的措施,向施工单位下达,并做为追查事故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具备以下消防内容:
(一少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的宽度及走向。
。
二)消防水泵房、竖管的位置、电源线路图;水泵的型号、临时消防竖管的尺寸,
‘{矛一址消火栓没的层数,水带、水枪配备的数量及位置。
戈一)临时消火栓的位置及数量,地下干管的尺寸及走向。
轻便消防器材配备的数量咬位汽。
(四)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储存区的划分,搭建暂设使用的材料和位置。
(互)冬季施工保温材料和保温方法。
(六)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及使用、保管过程中的消防措施。
(七)用火、用电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制定消
1'))j保l丈方案和灭火预案。
一般工程应制定消防保卫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分工。
第二十九条技术科、股,在组织讨论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时,应通知消防保lJx部门参加。
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应通知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参加会审。
施组在实施中如消防部分有变更,须经会审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变更手续上签字。
第三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消防保卫方案或措施、灭火预案应在开工前十五日内,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负口训J防保一L-作。
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沙伏消防保一I}l_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消防保卫责任书,明确防火责任,各分包‘{位)、立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关注工程应建立消防保卫组,配备专职消防人从〔一般T一程配备消防保卫人员。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和成品保护制度,护场守卫人员应佩州;执勤标志。
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关注工程和要害部位要实行证件出人制度。
第三十四条要加强对外埠施工队和配合施工队伍的管理,人场前进行消防教育,
u}iv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50人以上的队,应请专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50
人。
、大卜的队,应有兼职管理人员。
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需经消防保
!
」_负J才人批准
第三十五条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教育,每季改义务消防队训练二次。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建立防火工作档案,管理使用好消防台帐。
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三5米。
消防道潞小胜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消防水源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毫二劣火脸处j,r人_l扮幻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第三+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火栓,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怪一、价的探沪范围确定。
施工现场较小,周围有市政消火栓(在市政消火栓保护范闹匕、下中.,!
不设临时消火栓。
施工现场周围没有消防管道和市政水源,应建消防蓄七_三_一,星的消防大桶和轻便消防器材,布局要合理。
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一厂爪保温措施,保持消防设施、器材的灵敏有效。
第三十九条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干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消火栓接口,配备水带和水枪。
施工用水可甲消队一应另接用水口。
消防竖管的数量,应根据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确定_」消肪水介‘.和坚管的管径,应根据最不利点消火检的出水量不小于2支5升/秒的水枪甲介!
!
;,,一_用。
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专人24小时值班、消防泵的专·:
‘州_.线路,应安在总断路器的上端,保证连续供电。
正式消防水源接通以后,临时泌汗方可拆除。
第四十条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暂设,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爪、点工程城区内工地不准搭建木板房。
必须支搭时,应纳人施工组织设计,需经策防州一‘!
关批准。
撞与幢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效区不小于7米,不能满足防火闷只_;{:
-砌防火墙。
第四+一条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从从一川}价洲,仁犷搭。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认认工中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限额领料。
禁止交叉作业。
不准在工程内、阵:
一石{行调配料。
第四+二条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叫旅!
_一、、
人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人,并采取可靠的消防槽旅
第四十三条工程内不准住人、或做办公室和更衣室等特殊借况需币公室、更衣室、加工间等,要由总承包单位写出申请制定消防措施.报经扮拼L卫部门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第四十四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为便利施工生产,可根据施_1_现场大小_。
一:
4;.·:
矮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吸烟区)。
吸烟室(吸烟区)应贴_仁标志,配备水捅名以:
-
材气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医务室、电工私犷!
思要沁用的,需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
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十六条电工、电气焊工,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附件特操作证和用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作业。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二、吊和灭火器材。
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第四十七条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作业书川-10米。
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第四十八条在施工程要坚持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沙牛粉
}刷、木质品装饰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消防要求。
:
一第四十九条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高层建筑。
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保温,严禁
使用可燃材料。
一般工程尽量不使用可燃材料保温或作为挡风设施。
非用不可的,应制定消防措施,列为防火重点。
第五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变化、施工计划、制定各季节及装修阶段的消防保_巨措施或方案。
第六章生活区防火
第五十一条生活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消防保卫一C一作。
单位多或与出租在一起的。
实行总负责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建、)_消防保卫领导小组,与使用单位、家庭和租用单位签订消防保卫工作责任书。
各使用l准位、家庭和租用单位应接受总负责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生活区应根据规模、火灾危险性,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消防人员。
第五+三条生活区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
求,基建单位应事先向保卫部门申报。
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工程竣工后,应主动请公安消防部门验收。
第五十四条生活区内应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堆物、堆料和搭建临时设施。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生活区内搭建可燃建筑,必须支搭的,事先应经单位保卫部门审批。
第五十五条生活区应有消防火源,确保每一个部位都在消火栓保护范围之内,配侨轻便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管理。
第五十六条生活区要建立门卫及出人制度。
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人员疏散、抢救方案。
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教育,义务消防队每季度学习训练不少于二次。
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第五十七条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具,必须使用的,应填写审批表,制定消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报分公司、工程处保卫部门审批。
第五十八条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任何工种和个人不得随愈安装和拆除。
第五十九条严格炉火管理,生火前,需经消防保卫人员检查合格,发给《炉火用火证今.后方可用火。
炉灰应倒在指定地点。
第七章仓库防火
第六十条仓库是防火的重点部位。
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实行“淮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应由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
i;II安全竹jili丁_作
篇六十一条大型、专业性、重点仓库(百万元以上)。
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也仓片叮根据重要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六十二条各类仓库都应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季度进行训练、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开!
畏自防自救工作,重点仓库应有夜间驻库义务消防队。
第六十三条建立门卫出人制度,重点仓库应使用经济民警守卫。
严格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第六十四条对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l川_岗作业。
第六+五条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新建、扩建和,!
交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流降机关审核。
工程竣工后,基建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介冲:
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六条仓储物品改变性质,应征得上一级消防保卫部门的同意。
J车房月川l或
对外代存的各种物资,需签订防火协议,明确责任,经上一级保卫部门同意方可、
第六十七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I,.i,liE,i!
{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高仄纹厂,妇叫乙米和库房、建筑物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第六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广门l!
半.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一与梁、柱的间距不刁、〕一二’毛‘l-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六十九条各种材料贮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性程度.分类存放.冲“;提万{然物品和一般物品混存。
第七十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j亘与储育晰;,:
l距离不小于0.3米。
第七+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_库.
第七十二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了少叹八_
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七+三条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塔祥闪层及隔墙。
第七十四条库房、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
必匆)办理动火证,采取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七十五条库房内不准进行修理、加工和使用炉火取暖、在库区使州时~·‘}火负责人批准,检查合格发给《炉火用火证》后,方可使用。
第七十六条库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十七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人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人甲、乙二类牡:
川
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人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吮一{勺盆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七十八条各种机动车辆不准随便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有杀、{一的大型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