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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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

“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省属各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教务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高[2008]25号)的要求,结合各院校反馈的信息和提出的意见,现就《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状态数据统计报表》的填报作出如下说明,其他未注明事项仍按我厅文件执行。

一、填报对象

为建立湖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状态数据库,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包括没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立项建设的品牌专业点)都必须填报状态数据统计报表。

二、统计时限

各项状态数据的统计时限:

“自然年度”自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教学年度”自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普通高校,自然年度统计时限为2006年、2007年、2008年,教学年度统计时限为2006~2007学年、2007~2008学年、2008~2009学年(其中2008~2009学年统计截止时限为2009年6月20日)。

独立学院,自然年度统计时限为2007年、2008年、2009年,教学年度统计时限为2006~2007学年、2007~2008学年、2008~2009学年。

三、定量标准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各项定量标准,如综合、师范院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5000元,是面向学校整体而言。

本次评估为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不同,其要求也不尽相同。

在实际评估时,将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专业建设管理方面的文件,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标准及教学工作中能否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等综合考虑。

四、填报任务

专业评估下发的表格有两种:

一是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由各本科专业负责填报,学校存留,供专家进校考察核实;二是状态数据统计报表,是学校教务处或者评建办在收集各专业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的基础上,汇总整理形成的报表,该报表需报送教育厅。

五、材料准备

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报送的状态数据,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评估的专业,6月底左右将通知各高校。

确定参加评估的专业需准备自评报告和备查材料。

未确定参加评估的专业不需要准备自评报告。

六、指标内涵

1.学生人数

《各专业本科生人数》

各专业本科生人数,未毕业的按在校学生人数计算,普通高校统计时限截止为2009年6月20日。

已经毕业的,按毕业生人数计算。

独立学院的表格增加一列“09级学生人数”,统计时限截止为2009年12月31日。

2.专业基础条件

2.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1各专业近三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布情况》

本表采用自然年度进行统计。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设备,不含实验室装修费、空调费、实验台(桌)等费用。

若一个学院(系)内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难以以专业划分,或者成立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则专业间可重复统计,并在表下备注说明,如“××专业与××专业共享××实验室设备××万元”。

2.2实践教学基地

《2.2各专业现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

本表统计专业现有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实习实训基地”,指已经签订协议的实践场所或没有签订协议但已经连续三年在同一个场所实习或实训,并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专业教师和辅导人员队伍、实习的项目,能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的场所。

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场所,因无专业教师和辅导人员,不纳入本表统计的范围。

“签订协议”的个数,统计对象为校外的实践基地。

考虑到实践教学的时间跨度,“接纳规模”为本专业各个基地一次可接纳学生的最大容量之和。

“实际接纳人数”,统计接纳2009届毕业生参加实习或者实训的总人数。

对于有些专业共用实习基地的情况,可以重复计算。

2.3专业图书与网络资源

《2.3各学科图书期刊分布情况》

本表按学校图书馆、院系资料室现有专业图书、期刊数量计。

电子出版物的载体是光盘的,以“片”为统计单位。

期刊杂志,按年度合订本计,1本算1册。

“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

各个专业图书期刊情况,在“备查档案材料”中加以描述,如外文图书期刊的种类、数据库及其他网络资源的情况。

2.4教学经费

《2.4各专业近三年教学经费使用情况》

本表以自然年度为单位。

只统计实习经费、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三项,按实际使用额度进行统计。

3.师资队伍

若一个学院(系)内专业(学科)基础课教师难以以专业划分时,可以以专业为单位重复统计,并在表下备注说明,如“××专业与××专业共享基础课教师××名”。

3.1队伍建设状况

《3.1

(1)各专业近三学年教师人数分布》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进行统计。

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这里特指为本专业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教辅人员不在统计之列;兼职教师折合数=兼职教师人数÷2。

对于独立学院,“专任教师”指由学院聘请、已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关系在本校或实行人事代理、具有教师资格证、为本专业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

兼职教师折算,按每学年160学时为1名教师折算,即兼职教师折合数=兼职教师总教学时数÷160。

《3.1

(2)各专业近三学年师资队伍年龄特征结构人数分布》

《3.1(3)各专业近三学年师资队伍学位特征结构人数分布》

《3.1(4)各专业近三学年师资队伍职称特征结构人数分布》

上述表采用教学年度统计。

按3.1

(1)表的说明,统计各专业专任教师的情况。

“学位”,不包括参加各种研究班学习的、研究生班毕业的、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尚未取得学位的教师。

3.2主讲教师情况

《3.2

(1)各专业近三学年主讲教师资格符合分布》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进行统计。

“主讲教师”,指每学年主讲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必修和选修)的教师,包括兼职教师。

不统计指导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

本表以课程为单位统计主讲人次,若同一教师讲授两门课,则主讲人次为2。

“符合人次”,指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人次。

对于几个专业合班上课的情况,则分别统计之。

《3.2(3)各专业近三学年主干课程任课教师情况》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

表中主干课程,即“主要课程”,一般为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所确定的课程。

《3.2(4)各专业近两学年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学生评教情况》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以学期为单位统计专业(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评教成绩等级标准参照学校规章制度制定的标准。

3.3科学研究水平

《3.3

(1)各专业近三年教师承担教研与科研项目分布》

本表按自然年度进行统计。

如一个学院(系)内专业(学科)基础课教师难以以专业划分,则将基础课教师以附表形式单独列出。

项目分为教研和科研两类,每类区分为四个层次类型,其中,“其他”栏主要指横向课题。

合作课题的项目经费,只统计子课题的经费。

《3.3

(2)各专业近三年教师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分布》

本表按自然年度统计。

“著作”分专著、译著,教材不在统计之列。

“论文”分教研论文和科研论文。

“论文级别”,指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转载、核心、一般或SCI、EI、ISTP收录。

论文篇数不得重复统计。

对于医学、美术、音乐等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表头修改后予以填报。

如医学专业可将SCI改为MEDLINE,统计医学文献检索收录情况。

若一个学院(系)内专业(学科)基础课教师难以以专业划分,则将基础课教师以附表形式单独列出。

4.课程建设

4.1课程体系

《4.1各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学时学分分布》

本表按《人才培养方案》填报。

若人才培养方案是一年一本,在统计过程中可以按各年级采用的《人才培养方案》分别进行统计。

“课程类型”,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也可视本校实际,分通识教育、专业(学科)基础、专业课程等。

4.2教材与选用

《4.2

(1)各专业近三学年专业课教材选用类型分布》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

“选用门数”指选用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门数,不含使用讲义的课程。

“优秀教材”指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等。

“新教材”指近三年出版(含修订)教材,含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教材,可以重复统计。

艺术、体育等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4.2

(2)各专业近三年教师出版教材情况》

本表按自然年度进行统计。

对于“出版教材数目”,如多位教师参编同一本教材,教材数目仍记为1本,不得重复计算。

“出版教师人数”指主编或参编教材的教师人数。

“获奖等级”,指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填报获奖的数目。

4.3教学方法与手段

《4.3各专业2008-2009学年必修课使用多媒体授课情况》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统计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实际使用多媒体授课情况,公共必修课不在统计之列。

“课程开出门数”以该学年《学期课程表》所开课程计算。

“课程教学学时”以《教学进度计划》所列学时计算。

对于几个专业合班上课的情况,尤其是专业基础课程,则分别统计,可以重复计算。

5.实践教学

5.1实践教学体系

《5.1各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构成》

本表考察实践教学体系的构成情况,“学时”、“学分”按照本专业各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分别填报。

《5.2

(1)各专业2008-2009学年实验课与实验项目开出情况》

本表统计对象为各专业4个年级2008-2009学年开出的实验课程,其中含30学时以下(即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

实验课程“计划学时”,以实验《教学大纲》所设置计算。

“完成学时”以《教学进度计划表》所安排计算。

实验项目“计划个数”,以实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项目计算。

实验项目“完成个数”,以《教学进度计划表》所列项目或实际开出项目计算。

对于几个专业合班上课的情况,则分别统计。

《5.2

(2)各专业2008-2009学年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

本表统计对象为各专业4个年级2008-2009学年开出的实验课程,其中含30学时以下(即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6.教学管理

6.1教学规章制度执行

《6.1

(1)各专业2008-2009学年理论课教学文件现有情况》

本表统计2008-2009学年理论课教学文件的现有情况,其中“命题计划表”,指命题双向细目表,或课程考试大纲。

普通高校,以现学生年级为单位,只统计其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和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文件现有情况。

《6.1

(2)各专业近三学年在校本科生违纪处分情况》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

根据学校每学年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统计。

《6.1(3)各专业近三学年教学事故处理情况》

本表采用教学年度。

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报,教学事故等级认定标准参考各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6.2教学质量监控

《6.2

(1)各专业2008~2009学年各年级必修课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本表统计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选修课不在统计之列。

教学计划的变更分为三种:

“学期变更”,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课学期和实际开出学期是否一致;“学时变更”,指《课程大纲》规定的学时与《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实际执行的学时是否一致;“名称变更”,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名称与实际开课名称是否一致。

《6.2

(2)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情况》

本表统计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情况。

主要是根据学校相应规章制度来考察指导老师的情况。

“符合指导资格”,指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对于具有硕士学位,但不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视为不符合。

7.人才培养质量

7.1学生专业素质水平

《7.1

(2)各专业近三年竞赛获奖情况》

本表按自然年度统计四个年级学生获奖情况。

集体奖项,按参加人数统计。

“竞赛项目”,包括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赛等全国及湖北省组织的相关竞赛。

获奖等级为校级、市级、省部级和国家级,按获奖等级填报获奖项数。

《7.1(3)各专业近三年在校本科生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分布》

本表按自然年度进行统计。

主要通过论文、专利等情况来考察学生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情况。

论文须是本专业学生在有出版发行刊号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作品同等对待。

《7.2各专业近三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成绩分布》

普通高校统计2006届、2007届、2008届。

独立学院统计2007届、2008届、2009届。

《7.3

(1)各专业近三年本科招生录取情况》

省线、校线、第一志愿录取率等可请各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数据。

“报考人数”一栏由于按比例投档,不用填报。

《7.3

(2)各专业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本表中就业人数指年底就业人数。

“签约”人数,包括签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以及“灵活就业”学生人数。

“灵活就业”包括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两种。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普通高校统计2006届、2007届、2008届。

独立学院统计2007届、2008届、2009届。

《7.3(3)各专业近三届毕业生就业地域分布情况》

“就业地区”,分湖北、华中、华南、华东、华北、西南、西北、东北、直辖市等,其中,“华中”区域,不统计在湖北就业的学生。

普通高校统计2006届、2007届、2008届。

独立学院统计2007届、2008届、2009届。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处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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