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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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数讲义
梅花易数
《梅花易数》是古代汉族占卜法之一。
现在的八卦象数、梅花心易都是梅花易数的别称。
相传为宋代易学家邵雍所著,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结合易学中的“象学”进行占卜的书,相传邵雍运用时每卦必中,屡试不爽。
梅花易数依先天八卦数理,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随时随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种多样。
一、起源演变
二、基础知识
三、卦法
四、分类占断
五、实例选
一、起源演变
《梅花易数》传为宋代易学家邵雍所著,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结合易学中的“象学”进行占卜的书。
相传邵雍运用时每卦必中,屡试不爽;依先天八卦数理,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随时随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种多样。
梅花易数可以产生声音、方位、时间、动静、地理、天时、人物、颜色、动植物等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异相,作为预测其发展趋势的方法。
从而可洞悉其先机达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效果。
梅花易数之由来,相传为麻衣道人、陈希夷等一脉绵延传下之秘法,后来成为北宋邵康节先生常用的心易神数。
此数经邵先生传下后,也使易学在占筮领域上,更有其重大的实用价值,也由邵康节后,才改名为梅花易数。
其名称的来源,相传有一天,邵康节先生进入梅花园赏花时,偶然见两只麻雀在枝头上争吵,后又见此二雀忽然争枝坠地,邵先生看到此种现象,即运用其心经易数,认为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见二雀无故争枝坠地,怪哉!
因觉有事而占之,断曰:
明日当会有一邻女来攀折梅花,园丁不知而逐之,邻女惊恐自梅树跌下,伤到大腿。
事后果然应验。
后之学者因认为此卦例特殊,竟能断出与卦题不相干之事情来,为别种占法所不及,才将此种断法命名为“梅花易数”。
《梅花易数》根源于《易经》,何为《易》?
一是变易,一种混沌现象,一个微小的变化能影响事物的发展(蝴蝶效应);宇宙万物,变幻无常,时刻变化,人事也是如此。
二是简易,一阴一阳,囊括了万种事物之理;有天就有地,有男就有女,有上就有下,有前就有后,都是相反相成,对立统一。
三是不易,虽世间的事物错综复杂,变化多端,但是有一样东西永远不变的,那就是规律;天地运行,四季轮换,寒暑交替,冬寒夏热,月盈则亏,日午则偏,物极必反,这便是规律。
万事万物的发展均有定数与变数,定数有规律可循而变数无规律可循;定数中含有变数,变数中又含有定数,无论定数还是变数其大局均不变。
古今来多数习易者未区分开定数与变数,混淆这概念。
“定数”(规律)可根据事物的规律性预测其发展轨迹,“变数”(无规律)因变幻无常、可变因素太多无法准确预测。
万事万物虽错综复杂、变化多端,但亦有永恒不变的规律,既然存在有规律的一面,那么依据这些事物某些已知的因素结合易理即可推算出其发展轨迹及趋势。
二、基础知识
先天卦数
梅花易数用的是先天之数。
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乾 兑 离 震 巽 坎 艮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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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的基本含义
乾:
为天。
五行属性为金。
代表天,也代表金属或具有金属性质的东西。
兑:
为泽,五行属性为金。
代表沼泽,水性物,也代表金属或具有金属性质的东西。
离:
为火,五行属性为火。
代表火、或具有火性的东西。
震:
为雷,五行属性为木。
代表雷,也代表树木、或具有木性的东西,大木。
巽:
为风,五行属性为木。
代表风,也代表草、藤或具有木性的东西,小木。
坎:
为水,五行属性为水。
代表水、或具有水性或流动性质的东西。
艮:
为山,五行属性为土。
代表山,也代表具有土性的东西。
坤:
为地,五行属性为土。
代表地、大地,也代表具有土性的东西。
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八宫所属五行
乾、兑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离火
卦气旺
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乾、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旺于辰、戌、丑、未月。
卦气衰
春坤、艮;夏乾、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五行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五行属相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龙;巳火蛇;午火马;未土羊;申金猴;酉金鸡;戌土狗;亥水猪。
八卦象例
乾三连,坤六段;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占法
易中秘密穷天地,造化天机泄未然;
中有神明司祸福,后来切莫教轻传。
玩法
一物从来有一身,一身还有一乾坤。
能知万物备于我,肯把三才别立根。
天向一中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经纶。
仙人亦有两般话,道不虚传只在人。
五行属性
五行
木
火
土
金
水
宇宙间“五数”的信息与五大系统的对应
八卦
震、巽
离
坤、艮
乾、兑
坎
后天之学与五大系统的吻合
十干
甲、乙
丙、丁
戊、己
庚、辛
壬、癸
太阳运行与五大系统的关系
五季
春
夏
长夏
秋
冬
太阳辐射角与五大系统的关系
五方
东
南
中
西
北
地球自转与公转引起的磁场定位
五气
风
暑
湿
燥
寒
气候移易引起的环境变化
五化
生
长
化
收
藏
物相及其属性的变化
五色
青、绿
赤、红
黄
白
黑、紫
电磁波(可见光)的长短变化
五味
酸
苦
甘
辛
咸
性味与五大系统的内在联系
五音
角
徵
宫
商
羽
音调清浊间的渐变
五声
呼
笑
歌
哭
呻
外在的情绪变化
五数
3
2
5
4
1
河图天地数与入卦的配属
五体
筋膜
血脉
肌肉
皮毛
骨髓
生命机体的五种结构形态
五官
眼
舌
口
鼻
耳
人体五分支的次级分枝
五脏
肝
心
脾
肺
肾
与五体、五官、五华相通
六腑
胆
小肠
胃
大肠
膀胱
“五腑”合“三焦”习称六腑
五常
仁
礼
信
义
智
源自于“五”数的伦理规范
五务
行
视
坐
卧
立
人体五种动静状态
五腧
井
荥
俞
经
合
经络的通道与门户(穴位)
五情
怒
喜
思
悲
恐
内在情感(情志)的外显
五精
魂
神
意
魄
志
精神与五脏的内在牵连
三、卦法
起卦法
一、年月日时起卦:
即以农历之年月日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卦数求上卦;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卦数求下卦,再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六,以余数为动爻。
例:
农历壬申年四月十一日巳时起卦:
申年9数,巳时6数。
上卦为:
(年+月+日)÷8,取余数。
即:
(9+4+11)÷8,此处无余数。
下卦为:
(年+月+日+时)÷8,取余数。
即:
(9+4+11+6)÷8,余数为7为艮卦。
动爻数为:
(年+月+日+时)÷6,取余数。
即:
(9+4+11+6)除以6,此处无余数。
此卦为:
上卦为坤,下卦为艮,动爻为上爻。
二、直接以数起卦
这是一种简便而准确率极高的起卦方法。
当有人求测某事时,可以让来人随意说出两个数,第一个数取为上卦,第二个数取为下卦,两数之和除以6,余数为动爻,或者可以随便借用其他能得到两数的办法起卦,如翻书、日历等等。
三、端法后天起卦
端法后天起卦法是以"八卦万物属数为上卦,以后天八卦方位下卦",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为上卦,以其所在后天八卦方位之卦为下卦,以上、下卦数加时数除以6,余数取动爻。
这种方法经常使用。
四、按声音起卦
凡闻声音,数得声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
如动物鸣叫声,叩门声,别人说话声皆可起卦。
若所闻声音中有一间隔,可以把间隔前声数取作上卦,把间隔后声数取作下卦,以上下卦数加时辰数取动爻。
五、按字的笔划数或字数起卦
字少时,,按笔画数,字多时,可用字数起卦。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
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六、丈尺寸起卦
凡数皆可起卦,丈尺,尺寸皆为数,亦可起卦。
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数寸不系)。
尺寸之物,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
合尺,寸之数,加时数取爻。
分数不用。
七、起卦加数法
按年月日时起卦,一个时辰之内,只有某一特定的卦象,在同一时辰内,可能有多人来占问,不能以同一卦象断事,或有多人同来问同一件事者,亦不能以同一卦象论之。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用加姓氏笔划数的方法,进行起卦决之。
八、物数占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物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数除以六,取动爻。
九、为人占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
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听其语声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
如语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
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乾,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乾,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以年、月、日、时者,即以求问时之年月日时起卦。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十、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
十一、占动物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
如见一物,则就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我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
以此卦总断其物。
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
又凡、牛、马、犬、猪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
又或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十二、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
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
至于器,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
余则无故不占。
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自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断卦法
一、占卜总诀(《梅花易数》原文)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辞,以断吉凶。
如乾卦初九:
“潜龙勿用”。
则诸事未可为,宜隐伏之类。
九二:
“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则宜谒见贵人之类。
余皆仿此。
次看卦之体用,以论五行生克。
体用即动静之说,体为主,用为事应。
用生体及比和则吉,体生用及克体则不吉。
二、体、用、变卦及断卦
断卦之前,必须先学会排出"互卦"与"变卦";才能判断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
互卦:
依本卦为主,234爻为下卦、345为上卦。
下卦组合在一起,就得到了互卦。
互卦表示的是事物发展的中间过程,事物变化的中间结果。
在预测时,有时为了预测得更细致、详细,会利用这个互卦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进行预测。
变卦是由本卦经过某个爻的变动、变化而得到的,也就是变卦是由本卦变动而来的。
变卦代表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最终结果,也就是求测者想要得到的最终结果、结局。
在预测时,事物的最终吉凶结果,要由变卦来作最后定夺。
所以,预测最终要以变卦的结果为准。
有时在排盘中,还会看到错卦与综卦。
错卦是与本卦阴阳全颠倒的卦,即每个爻阴变阳、阳变阴而得到的卦。
综卦就是把本卦倒过来看。
它们通常是从事物的反面来看事物的发展变化。
这个在预测中一般很少用。
三、先、后天卦定应期的方法
先天卦定应期的方法与后天卦定应期的方法不同。
用先天起卦法断卦定应验之期,常常用卦气来确定。
如果是乾卦,因为乾属金,那么应期应定在庚日,辛日或五行中属金的日子(如申日,酉日)。
或者乾之应期应定在戌日,亥日,因为乾在八卦方位中为西北方,而戌,亥亦在西北方。
或者兑之应期应定在酉日酉时。
再比如,震、巽之应期当定于甲日,乙日,以及五行中属木的日子(如寅日,卯日)。
或者震卦之应期应定在卯日卯时,巽卦之应期应定在辰日辰时,等等。
后天起卦法断卦定应验之期则多以卦数加时数来定,又根据当时求卜者当时行、卧、坐、立的姿态或者求占者心情的迟缓与急速的情况,来确定事物的应验之期。
用卦数加时数来定应期的方法,是在近来之期而不是应在长远之期的,就没有必要断为长远之期。
有许多复杂情况,必须综合先天卦数与后天卦数来断定应期,亦不可执于一端。
四、一般分析思路
卦名分析+卦象直读+体用五行生克+分析互卦+主、变卦类象分析判断=准确的预测结论。
1:
卦名分析:
六十四卦各有其卦名,此卦名是历代先贤经过实践验证的结果,字字玄妙精准。
详情请参考周易全文关于名、卦辞、爻辞方面。
2:
卦象直读:
梅花预测其实就是八卦类象预测分析。
起任何一卦皆有所类象。
我们的目的就是把卦象所指之事物变化分析出来。
如测疾病起得《地火明夷》:
坤为胃,离为火、为炎。
可断为:
胃炎,有内火。
(如起得《火地晋》呢?
就可断为“胃火上升,食道不适。
胃炎。
”因为火在上嘛,所以食道也有不适)。
由此可见卦象直读也是要具体分析内、外卦各有所指。
3:
体用五行生克:
梅花预测注重体用生克之辩。
基本来说就是“生体、比和为吉。
克体泄体不利。
”如前所述。
4:
分析互卦:
互卦不分体用,只是事物变化的内因及隐情。
5:
主、之卦类象分析判断:
类象,不仅仅是预测来意和以象测事。
还可以用卦的类象预测事业的最终结果。
上面曾经讲过“体克用,用生体为吉。
用克体,体生用为凶”。
其实此断言只能适用于大部分的卦象,而不能代表所有的卦都是如此的下结论。
还要以八卦的各个类象来做出判断。
四、分类占断
天时占
凡占天时,不分体用,全观诸卦,详推五行。
离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阴晦,乾主晴明,震多则春夏雷轰,巽多则四时风烈,艮多则久雨必晴,兑多则不雨亦阴。
夏占离多而无坎,则亢旱炎炎。
冬占坎多而无离,则雨雪飘飘。
全观诸卦者,谓互变卦。
人事占
人事之占,详观体用。
体卦为主,用卦为宾。
用克体不宜,体克用则吉。
用生体有进益之喜,体生用有耗失之患。
体用比和,谋为吉利。
更详观互卦、变卦,以断吉凶;复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则以全体用总章向决吉凶。
若有生体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体之卦有何吉;又看克体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体之卦。
无生克,止断本卦。
家宅占
凡占家宅,以体为主,用为家宅。
体克用,则家宅多吉,用克体,则家宅多凶。
体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盗之稳。
如有生体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断之。
屋舍占
凡占屋舍,以体为主,用为屋舍。
体克用,居之吉,用克体,居之凶。
体生用,主资财衰退;用生体,则门户兴隆。
体用比和,自然安稳。
婚姻占
占婚姻以体为主,用为婚姻用生体,婚易成,或因婚有得;体生用,婚难成,或因婚有失。
体克用,可成但成之迟;用克体,不可成,成亦有害。
体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体为所占之家,用为所婚之家。
体卦旺,则此家门户胜;用卦旺,则彼家资盛。
生体,则得婚姻之则,或若体用比和,则彼此相就,良配无疑。
生产占
占生产,以体为母,用为生。
体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
宜相生,不宜相克。
体克用不利于子;用克体不利于母。
体克用而用卦衰,则子难完;用克体而体卦衰,则母难保。
用生体,利于母;体生用,利于子。
体用比和,生育顺快。
若欲辨其男女。
阴阳卦爻相生,则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证之。
如欲决其日辰,则以用卦之气数参决之。
所谓卦之气数者,即看何为用卦,于八卦时序之类次之。
饮食占
凡占饮食,以体为主,用为饮食。
用生体,饮食必丰;体生用,饮食难就。
体克用,则饮食有阻;用克体,饮食必无。
体用比和,饮食丰足。
又卦中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
无坎无兑,则皆无。
兑、坎生体,酒肉醉饱。
欲知所食何物,以饮食推之。
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饮食人事类者,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
求谋占
占求谋,以体为主,用为所谋之事。
体克用,谋虽可成,但成迟。
用克体,求谋不成,谋亦有害。
用生体。
不谋而成;体生用,多谋少遂。
体用比和,求谋称意。
求名占
凡占求名,以体为主,用为名。
体克用,名可成,但成迟。
用克体,名不可成。
体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丧。
用生体,名易成,或因名有得。
体用比和,功名称意。
欲知名成之日,生体之卦气详之。
欲知职任之处,变卦之方道决之。
若无克体卦,则名易就,止看卦体时序之类,以定日期。
若在任占卜,最忌见克体之卦,如卦有克体者,即居官见祸,轻则上司责罚,重则削官退居。
其日期,看克体之卦气者,于八卦所属时序类中断之。
求财占
占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
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
体生用,财有损耗之忧;用生体,财有进益之喜。
体用比和,则利快意。
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
欲知破财之日,克体卦气定之。
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及生体之卦,则有财,此卦气即见财之日。
若卦中有克体之卦,及体生用之卦,即破财,此卦气破财之日。
交易占
占交易,以体为主,用为财。
体克用,有财;用克体,不成。
体生用,难成,或因交易有失。
用生体,即成,成必有财。
体用比和,易成。
出行占
占出行,以体为主,用为所行之应。
体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
用克体,出则有祸。
体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体,有意外之财。
体用比和,出行顺快。
又凡出行,体宜乘旺,诸卦宜生体。
体卦乾、震多,主动。
坤、艮多,不动。
巽宜舟行,离宜陆行。
坎妨失脱,兑主纷争。
行人占
占行人,以体为主,用为行人。
体克用,行人归迟;用克体,行人不归。
体生用,行人未归;用生体,行人即归。
体用比和,归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况。
逢生,在外顺快;逢衰受克,在外灾殃。
震多不宁,艮多有阻。
坎有险难,兑主纷争。
谒见占
占谒见,以体为主,用为所见之人。
体克用,可见;用克体,不见。
体生用,难见,见之而无益;用生体,可见,见之且有得。
体用比和,欢然相见。
失物占
占失物,以体为主,用为失物。
体克用,可寻迟得;用克体,不可寻。
体生用,物难见;用生体,物易寻。
体用比和,物不失矣。
疾病占
凡占疾病,以体为病人,用为病症。
体卦宜旺不宜衰,体宜逢生,不宜见克。
用宜生体,不宜克体。
体克用,病易安;体生用,病难愈。
体克用者,勿药有喜;用克体者,虽药无功。
若体逢克而乘旺,犹为庶几。
体遇克而更衰,断无存日。
欲知凶中有救,生体之卦存焉。
体生用者,迁延难好;用生体者,即愈。
体用比和,疾病易安。
若究和平之日,主卦决之。
若详危厄之期,克体之卦定之。
若论医药之属,当看生体之卦。
如离卦生体,宜服热药;坎卦生体,宜服冷药,如艮温补;乾、兑凉药是也。
官讼占
占官讼,以体为主,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
体卦宜旺,用卦宜衰。
体宜用生,不宜生用。
宜生体,不宜克体。
是故体克用者,已胜人;用克体者,人胜已。
体生用,非为失理,或因官有所丧;用生体,不止得理,或因讼有所得。
体用比和,官讼最吉。
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义。
坟墓占
占坟墓以体为主,用为坟墓。
体克用,葬之吉;用克体,葬之凶。
体生用,葬之主运退;用生体,葬之主兴隆,有荫益后嗣。
体用比和,乃为吉地。
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为用体之诀,始发十八章占例,以示后学之法则。
然庶务之多,岂止十八占而已乎!
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类而推之可也。
五、实例选
观梅占(年月日时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
先生曰:
“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
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
”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
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
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
“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
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
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
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
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
时值花开甚盛,客曰:
“花盛开如此,亦有数乎?
”先生曰:
“莫不有数。
且因问而可占矣。
“逐占之。
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乾,为上卦。
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诟。
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乾。
逐与客曰:
”怪哉,此花明日午时,当为马所践毁。
”众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时,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之践毁。
断之曰:
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牡丹必为践毁。
所谓马者,乾为马也。
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邻夜扣门借物占(系闻声占例)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护,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
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
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
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
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
“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
”先生曰:
“非也。
必斧也。
”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
“起数又须明理。
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
必借斧。
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
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
推数不理,是不得也。
学数者志之!
”
今日动静如何(系声音占例)
有客问曰:
“今日动静如何?
”逐将此六字占之。
以乎分“今日动”三字为上卦。
“今”平声,一数;“日”入声,四数;“动”去声,三数,共八数,得坤为上卦。
以“静如何”为下卦,“静”去声,三数;“如”平声,一数;“何”平声,一数,共五数,得巽,为下卦。
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除二六一十二,余得一数,为地风升。
初爻动,变泰卦,互见震、兑。
逐为客曰:
“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鸡而已。
”至晚果然。
断曰:
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
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
客不多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
酒不醉,卦中无坎。
味止鸡黍者,坤为黍稷耳。
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不多,食品不丰也。
西林寺牌额占(系字画占例)
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林”字无两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画为艮,作上卦;以林八画为坤,作下卦。
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除二六一十二,余数得三,是山地剥卦。
第三爻动,变艮,互见重卦。
断曰:
寺者,纯阳之所居,今卦得重阴之爻,而又有群阴剥阳之兆。
详此,则寺中当有阴人之祸。
询之果然,逐谓寺僧曰:
“何不添‘林’字两勾,则自然无阴人之祸矣。
”僧信然,即添‘林’字两勾,寺果无事。
又,纯阳之人,所居得纯阴之卦,故不吉。
又有群阴剥阳之义,故有阴人之祸。
若添“林”字两勾,则十画,除八得二为兑卦,合上艮,是为山泽损。
第五爻变,动为中孚卦,互卦见坤、震,损者益之,用互俱生体,为吉卦。
可以得安矣。
以上并是先得数,以数起卦,所谓先天之数也。
老人有忧色占(端法占例)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
问其何以有忧,曰无。
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