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总结同名705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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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总结同名70516

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总结

  篇一:

行政执法案件检查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

  我队按照市规划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件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违法建设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我队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5件,处罚案件一件。

20XX年11月3日…进行了处罚。

按照文件要求,对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了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题合法。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

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

  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

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和64条的规定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

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单位分4个中队,地段分片负责,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

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应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

  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

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忠,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规范。

  3、案卷整理方面。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

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篇二:

  我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结合营造“三个环境”工作,有针对性的对涉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郊区工委与郊区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四进五化”教育活动,深入进行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三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超常发展。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市上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

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

  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十六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XX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同时做好

  篇三:

某某年度行政执法考核工作自查报告

  某某年度行政执法考核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地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围绕本单位依法行政以及贯彻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安排、部署和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提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教育行政管理法治化进程,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地区教育工委、教育局一是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二是要求各科室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为重点开展执法工作,依法解决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维护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度》、《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教育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制度》等行政执法体制,并针对科室特点,进行了具体的法定职权分解,要求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承担相应执法责任,年底各科室根据责任状的要求事项进行自查总结,写出书面材料交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公室。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地区教育局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清理,通过清理,修改原有制度3个,新立制度5个。

  二、认真执行有关执法制度和程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3月10日,我局根据自治区、地区要求,对20XX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教育局认真开展好春季开学后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各县(市)教育局、纠风办随即展开了春季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共检查了学校203所,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乱办班、寒假有偿补课和勤工俭学收费等问题,同时,检查组还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我区绝大部分学校都能够按照自治区和地区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但仍有极个别学校在收费过程中出现了违规现象,对此,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已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如乌苏市甘河子镇中心学校在订购春季教辅资料工作中违反规定,擅自为学校小学四、五、六年级和中学七、八年级学生多订购一套教辅资料,乌苏市

  教育局责令该校直接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乌苏市教育系统对该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根据自治区、地区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清查义务教育学校“校中校”等问题,成立了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清理清查,我区各县(市)及地直各学校均未发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存在“一校两制”、“校中校”、“拖挂校”和与民办学校挂钩等问题。

  在规范教育管理过程中,我们将校务公开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实施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校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通过全面、真实,突出重点的校务公开促进了学校教育收费的正常化。

  20XX年塔城地区为109290名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金额1320万元;为109290名中小学生补助公用经费4289万元;为全区学校补助取暖费894万元;为17913名贫困寄宿中小学生补助生活费1149万元。

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

全区共有41所学校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接受学生约5000人。

  

(二)继续推进考试和招生“阳光工程”。

  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会考和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考试及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保证“阳光工程”在各类考试和招生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成为地区教育部门的重要工作。

为保证给各类考生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地区教育局做出明确要求,要求相关部门

  和科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把各类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各校录取情况向社会全部公开。

我们狠抓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严把关、高要求,按自治区的要求,我地区已建立了合格的保密室,安装了具有记忆功能的录像监视设备,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了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切实加强考试人员的培训,使考生能诚信考试,监考教师能诚信施考。

各考场配备了“作弊克”等反高科技作弊仪器,狠抓考风考纪。

在今年的高考过程中处理作弊1起。

  在今年的中考、会考工作中,我局及个别县(市)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到位,造成事故,为此,地区教育局根据塔地纪问字【20XX】1号《关于对中考和高中会考中出现的试卷丢失等问题进行效能问责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对造成中考试卷缺失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主管领导在教育工委会上进行了检查,同时,上报了《地区教育局关于对中考和高中会考试卷出现问题的情况汇报》。

为加强教育、严明纪律,下发了《关于对托里县教育局夏季会考试卷错发事故的通报》、《关于对夏季会考中出现错发试卷问题进行问责的通知》,对托里县教育局进行了全区通报,并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三)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

  5月19日,根据《塔城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地区教育局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自5月中旬开始,我局开始了全面的自查工作。

自查工作分为三个步骤进行,一是集中全体干部对《塔城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地区教育局“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表》,要求各科室对本科室是否存在“小金库”现象进行认真自查,填写《报告表》,组织人员对各科室自查情况进行督查;三是积极配合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的检查,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在我局进行了半个月的检查后,现工作已结束,地区教育局已将检查结果上报了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地区教育局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来约束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其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一是成立了由地区教育局局长马合苏提汗任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并全面落实各项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厉行节约的重要性。

局机关珍惜资源、崇尚节俭的氛围初步形成,广大干部职工的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利用能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同时,地区教育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地区教育局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清理,修改原有制度3个,新立制度5个,通过清理,进一步

  篇四:

20XX年报告

  青县林业局

  20XX年报告

  自我局1994年成立资源林政股组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以来,严

  格按照有关林业法规,严格、规范执法,逐渐形成一支作风过硬、执

  法严格的行政执法队伍。

今年更是在原有执法作风的基础上进一步提

  高,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业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林业法规有:

《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

  法》《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

  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运动的实施办法》,《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林地林木权属争

  议调解处理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野

  生植物保护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及地方性有关法规政策。

  二、内部执法部门分工及职责

  根据国家、省成立林业综合执法要求,我局于20XX年4月正式

  成立林业综合执法队,专门从事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林业行政行为监

  督检查工作;森防站负责森林植物产品产地检疫检验、森林病虫害防

  治;种苗站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标签签发;林政资源股

  负责其它林业行政许可、审核、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绿化股、退耕办

  负责工程造林设计检查验收、兑现工作。

  三、执法情况

  1.执法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4人,均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

  政执法证,其中11人持国家林业局制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2.具体执法行为

  ⑴.行政许可行为人监督、行政案件查处

  严格按照森林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检查、现场勘

  验、处罚程序进行监督和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做到有案必接,有许可

  必监督,持证上岗两证执法,二人以上进行现场勘察,调查报告与处

  理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坚持谁出现场谁对调查结果负责,落实

  执法“两错”责任追究,增强工作责任感,真正做到执法公正、不渎

  职、不枉法。

对于罚款具有自由量裁处罚的案件,都坚持就处罚的合

  法性、适当性提请局领导讨论研究决定,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公

  开公正合法。

严格对林业许可相对人执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现

  象,规范其作业、经营行为,杜绝违法采伐、不按规定更新造林、不

  按规定完成造林任务、违法经营加工行为发生。

截至目前,查处林业

  案件73起,行政处罚73人,移交司法机关1起1人,责令补种树

  木3000株,有利的打击违法采伐行为,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

  ⑵行政许可、行政登记审核审批

  ①林政股负责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审批、征占用林地、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限额、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核等工

  作。

  执行行政许可、审核项目、林权登记专人负责制。

就行政许可、

  林权登记申请材料由专人审核,现场调查人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勘察意

  见,履行正常法定程序(如:

公示公告)后,由负责人综合申请内容、

  勘察意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提出审核意见组卷报局领导审查审批后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从而避免违法许可,非法登记行为发生。

截至目

  前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3份,批准采伐亩,采伐蓄积

  ;核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40个,批准利用木材,紫穗槐50万斤;受理林权登记22份,登记面积亩,发放林权证20本。

未发生超时限许可登记现象。

  ②森防站负责产地检疫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

  坚持现场检验检查,货证相符,组卷报局领导批准后依法依规发

  放证书。

截至目前,签发调运检疫合格证47份,检疫合格。

  ③.种苗站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标签核发工作

  坚持现场检验检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组卷报局领导批准后

  依法依规发放证书。

截至目前,签发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1个,准

  予经营1个,规范了我县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利用行为。

  3.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和实施情况

  按照《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河北省罚没财物

  管理暂行办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河北省制止乱

  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行政执

  法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作为,分清过错责任,增

  强了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守法意识。

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违法执法

  行为。

  篇五:

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平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县法制办、县纪委监察局:

  按照《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等法律文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及文件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科室执法情况汇报、部署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三定”方案,对安全生产有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分解量化,明确了我局各职能科室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类别、执法责任、处罚种

  类等和工作职责,落实了行政执法的责任,保证了我局和各职能科室不越权、不跨位。

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在加强对本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的基础上,将执法监察人员行政执法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安监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核准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

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要求执行。

20XX年以来,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起,结案3起。

在执法过程中,无消极执法现象和自行设定行政处罚、收费、集资和行政许可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几年来也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县法制办、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据统计,我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即县安监局;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20个,即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各乡镇安监站,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实施行政处罚。

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我局24人经考试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并已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2、在行政处罚依据中,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下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单位实施处罚,不存在超越职权、巧立名目实施处罚问题。

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络等传媒,实行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3、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并出具财政部门同意执法的罚款依据,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

  4、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按期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

  权益。

  5、在行政执法中,我局注重行政处罚实效,有效地遏制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最终消灭事故隐患。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二是在执法过程中重服务轻处罚现象存在,处罚力度相对较弱。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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