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200消防系统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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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200消防系统技术协议
HFC-227ea气体消防系统技术协议
甲方:
_________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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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_______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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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2
2实用和引用标准规范3
3技术内容4
3.1技术方案4
3.2设计要求7
3.3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基本设计参数7
3.4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要求8
4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9
5技术资料要求10
5.1资料要求10
5.2交付资料11
6验收12
7现场服务及培训13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4
9其他16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装箱式储能系统。
它提出了消防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工程的消防设备选型及成套供货、设计及安装的主要原则按新颁布的消防标准、规程、规范进行,范围为火探管式等特殊消防系统的设计、成套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取得合格证。
1.3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1.5消防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技术规范外,尚应符合设备采购时使用地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若乙方违反此项规定,无论何时发现,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更换为合格的产品,且保证原消防系统的完整性。
1.6乙方提供特殊消防及控制系统中消防产品必须通过UL/FM认证,并应提供相应的认证编号,且必须确保报价清单上的名称和型号与认证书上一致,可在相应网站上查到相应产品信息。
1.7如乙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可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8本技术规范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签订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与合同有冲突的时候双方协商解决。
1.9在协议签订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10钢瓶必须具备压力容器证书。
2实用和引用标准规范
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包括:
NFPA2001StandardonCleanAgentFireExtinguishingSystems
参考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99钢质无缝气瓶
GB501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DL502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UL1468防火设备用直接控制的减压阀和压力控制阀
UL1093卤化剂灭火剂
UL268消防信号装置和烟雾探测器
UL33消防用热感链接装置
UL524灭火剂
上述标准和规定(按最新颁布的执行)仅给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允许乙方补充增加。
如果甲方执行的标准规范与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从订货之日起至乙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甲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乙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乙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甲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
并注明与技术协议有差异的部分。
3技术内容
3.1技术方案
3.1.1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灭火剂设计用量按下式计算:
S100-C1
式中:
W--灭火设计用量(kg);C1--灭火设计浓度(%);S—灭火剂比容(m3/kg)
V-防护区的净容积(m3);K--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药剂量的计算必须符合UL认证并且提供相关的计算说明书且计算说明书必须有UL认证。
3.1.2系统结构
HFC-227ea气体灭火装置电气控制原理图
(1)系统能自动检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启动灭火系统,操作与该系统连锁动作的有关设备,施放灭火剂,并且相应连锁关闭该防护区内的防火阀、风机和门窗等设施。
(2)整个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整个系统应设自、手动操作转换开关,能将自动操作转换为手动操作。
该转换开关和系统手动控制应设在每个防护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手动操作应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的全部操作。
(3)系统应设独立的应急手动操作机构,以备其他操作方式失灵时,作为应急释放气体灭火剂之用,应急手动操作机构采用机械式,并能在一个地点完成释放灭火剂的全部操作。
(4)整个系统应配备火灾和灭火剂释放的警铃及声光报警器,此外防护区的出入口处也应设光报警器,报警时间不宜小于灭火过程所需的时间,并能手动切除报警信号。
防护区入口应设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系统气体喷放指示灯。
应设一个就地控制盒,并设有能切断系统的紧急停止开关(必须持久按下,直至系统复位),可使系统暂时停止释放气体,如需继续启动灭火系统,则只需松开该开关即可。
此外,防护区就地盘还应设置系统的紧急维修开关。
(5)系统应有自检系统,定期自动巡查,监视故障及故障报警。
3.1.3控制方式
HFC-227ea气体灭火装置工作程序图
(1)当系统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在接到火灾探测报警信号后才能启动。
过程如下:
在接到火灾探测报警信号后启动灭火系统,将火灾探测报警信号传至火灾系统控制器,火灾系统控制器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发出告警信号,以提醒防护区内的人员即将释放灭火剂,同时延时后喷射灭火剂,喷放同时应控制气体放电指示灯发出告警,警告所有人员不能进入保护区域,直至确认火灾已经扑灭。
当HFC-227ea火灾系统控制器启动声光报警装置后,若发现是系统误动作,可按下设在保护区域门外的紧急停止开关(必须持久按下,直至系统复位),可以使系统暂时停止释放药剂。
如需继续开启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只需松开紧急停止开关即可。
(2)HFC-227ea气体消防控制盘接受的火灾报警信号来自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
当只有烟感或是温感发送报警信号,整个消防系统只有警铃响,以便于人及时核实是否有火灾发生;当烟感和温感同时发送报警信号,整个消防系统警铃及声光报警装置同时动作,系统延时后动作,当灭火系统动作后,该控制盘向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返回气体灭火系统已动作的信号。
该控制盘上还应有系统故障显示、电源显示、手动操作按钮等。
从气体消防控制盘至各防护区就地盘(盒)、气体灭火系统以及灭火系统指示和声光警示均属本次供货范围。
3.2设计要求
(1)卖方负责HFC-227ea体消防系统的设计,包括系统设计,瓶站布置、系统管道布置及支架安装布置等。
(2)储存气体的钢瓶应设钢瓶架,架子应由高强度钢制成,应符合有关的要求。
(3)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的气体输送管道应全部采用符合相关规范的管道。
(4)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气体输送管道最大工作压力为6.3MPa。
(5)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应配置钢瓶及瓶架、容器阀、电动启动器等器件。
(6)HFC-227ea气体储瓶应是满足ASME标准要求的压力容器。
钢瓶容量应满足设计用量的要求。
气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灭火剂的储存压力。
储存容器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当储存压力超压时,其泄压装置自动打开。
3.3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基本设计参数
自动灭火系统药剂采用HFC-227ea,技术指标如下:
项目
技术指标
纯度
>99.6﹪(摩尔/摩尔)
酸度
<3ppm
水含量
<10ppm
不挥发残留物
<0.01﹪
悬浮或沉淀物
不可见
(1)全淹没气体消防系统的设计灭火浓度不低于9%。
(2)系统灭火剂喷放时间按照《NFPA200洁净药剂灭火系统的规范》的规定,不大于10s。
(3)各防护区内喷头的数量、型式和布置考虑使防护区内气体分布均匀,灭火剂的喷射不损害设备和工作人员,并不能使火灾蔓延。
(4)相关的计算必须通过第三方UL水力计算,并且符合美国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
仪表控制
钢瓶上必须具有压力检测表,朝向靠外,便于维护及检修等工作的开展。
干接点
消防系统必须输出有干接点,分别为火警信号、故障信号及喷放信号。
输入电压:
消防系统供电:
230VAC/50HZ
24V电压输出
当消防系统检测集装箱有火灾发生时,必须输出有一路24V,以便于在气体喷放前将百叶、空调及风扇等通风设备关闭。
蓄电池
消防系统必须配备蓄电池,蓄电池的容量选择必须满足主电源断电后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运行时间必须符合美国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
机械应急操作
乙方必须确保机械应急操作的方便性及安全性。
其它
钢瓶是否需要增加柜体将气瓶从防护区域隔离由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设计,如后期出现该方面的任何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标准、法律及法规等的要求,设备须具有UL及FM认证。
3.4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本次消防系统设计采用全淹没式。
(2)药剂量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及校验,灭火剂的设计用量按本防护区灭火用量与药剂残留量之和计算,并应考虑百叶的药剂流失量。
(3)方案可采用多个钢瓶或是一个钢瓶的方案,需列明两者的对比及推荐。
(4)释放喷嘴的放置位置必须确保FM200气体的保护区域覆盖整个集装箱。
(5)气瓶放置于电池仓,有空调,正常温度保持在0~50℃左右。
(6)所有通风口可在气体喷放前关闭。
安装环境:
集装箱内
安装地点:
江苏
环境温度:
储存环境为-20℃~+50℃;
使用环境为0℃~+50℃。
湿度:
RH0%~100%
4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
类别
描述
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气体控制部分UL/FM
气体灭火控制器(含蓄电池)UL/FM
烟感探测器UL/FM
温感探测器UL/FM
紧急启停按钮UL/FM
室内紧铃UL/FM
室外防水紧铃UL/FM
室内声光报警器UL/FM
室外防水声光报警器UL/FM
手动/自动切换开关UL/FM
气体释放部分UL/FM
FM-200AgentFC227药剂,UL/FM公斤
CylinderAssembly,51升钢瓶带瓶头阀UL/FM
FrontClamp,125/200/225抱箍
MasterCylinderAdapterKit钢瓶接头组件
ActuationHose,30"气动启动软管762mm
MaleConnector,5/16"Flarex1/8"NPT启动管路接头
ElectricControlHead,Stackable,24VDC防爆型电
LeverOperatedControlHead手动启动器
DischargeNozzies,Brass喷嘴
PressureSwitch,3PoleDoubleThrow压力开关
辅助材料
镀锌管材、
技术参数
工作温度
0°C~±f-50°C
贮存压力
2.5Mpa
最大工作压力
4.2Mpa
充装密度
1120kg/m3
喷射时间
≤10s
驱动器工作电压
DC24V
补充说明:
(1)消防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钢瓶、固定架、温感、烟感及喷头等相关安装附件。
以上未提及的系统所需的辅助设备、相关安装附件。
(2)必要的专用工具。
(3)备品备件。
(4)乙方提供特殊消防及控制系统中消防产品、电气及电子设备、仪表及装置必须通过美国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
5技术资料要求
5.1资料要求
5.1.1乙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和英文,在交付资料里具体说明,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提供原件。
5.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5.1.3乙方资料的提交将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协议签订1周后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甲方确认。
5.1.4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设计阶段、安装阶段,调试、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乙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5.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技术协议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乙方也会及时免费提供。
5.1.6乙方及时提供与技术协议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乙方须提前向甲方声明。
5.2交付资料
5.2.1设计资料与图纸(技术协议签订1周内提供,文本文件WORD2003,图形文件AutoCAD2007):
包含以下文件资料但不限于。
1)总设计说明书;(至少提供中文)
2)说明书、系统图;(至少提供英文)
3)消防系统布置图;(至少提供英文)
4)消防系统设备与材料清单;(中文和英文)
5)设备基础安装等资料图;(双方协商)
6)钢瓶压力容器证以及美国气瓶DOT证书
7)药剂量计算说明书(带UL认证)
8)各个器件的UL/FM认证证书(所使用器件型号必须与证书所示型号相一致)
5.2.2安装、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系统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
(3)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5.2.3乙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乙方提供在设计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系统及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5.2.4其它说明
上述图纸资料可在签定协议时增减,调整、确认。
6验收
6.1本文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6.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6.3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6.4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6.5乙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文件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乙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6.6性能验收试验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性能试验的时间:
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同乙方协商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由双方协商确定。
6.7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乙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乙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乙方按要求进行配合。
6.8现场试验
a、买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b、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乙方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
直到合格为止。
6.9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乙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乙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6.10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以现场确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6.11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
机组性能试验一般在48小时试运之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性能验收试验由双方同时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由乙方完成初稿,提交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乙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乙方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甲方确认。
乙方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人员。
6.12验收时如5.2.1中所述文件资料提供若有所缺失,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6.13部件到货后应提供各个部件的合格证,并在验收完成后提供验收报告。
7现场服务及培训
a)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协议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乙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乙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b)乙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c)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
甲方不再因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现场服务直至试运后,其服务人员的责任不仅限于对投标设备的维护,还包括对甲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必须保证相关人员确实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使用。
d)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
同时,乙方须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
e)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乙方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乙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甲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乙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安装检查
法兰连接检查,密封检测
2
调试检测
空载运行、事故关闭运行、补压运行、保压检测
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
(3)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现场人员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技术协议签订7天内乙方应提供全部供货设备的清单、元器件生产厂家
2)本协议签订7天内乙方应明确并向甲方提交交货期、生产周期安排表
3)在设备生产加工期间甲方有权派员来厂监督生产、试验。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包括其零部件是新的原厂正品,确保其符合甲方的要求。
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前述行为的,如向甲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请求支付合同总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
4)设备安装期间,本协议项下的设备安装调试应在甲方指定场所由乙方进行。
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整和试验工作直至设备现场通电运行正常;乙方工作人员需向甲方提交《授权委托书》。
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内活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应听从甲方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遵守本合同保密条款约定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果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5)如因产品选材、质量、制造工艺、数量等问题出现事故、故障(包括直接设备损失和间接生产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由于乙方原因使调试失败,乙方应立即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修改或更换。
乙方应尽量缩短此期限,并应将经修理、修改或更换后合格的设备免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对设备修理、修改或更换后,应按本合同要求进行调试直至合格,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量保证期由甲方验收通过至甲方正常使用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由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报修后12小时内(工作时间)派人至现场48小时内维修完毕(如乙方证明属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维修完成,可给出合理的处理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但无论如何乙方从接报修之日起维修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如乙方未按要求处理完成,视为违约。
违约应支付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维修过程中甲方应配合乙方相关工作的展开如描述故障内容等。
若非乙方原因产生的问题,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只收取相应的材料费用。
7)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零配件费等);质量保证期外涉及设备相关配件的更换和购买的,乙方仅收成本费用。
8)更换后的设备/配件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9)若乙方未在双方约定的维修期内完成更换和修理工作或乙方表示无法完成更换和修理工作,则乙方应按每日支付合同金额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设备/配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设备/配件提前报废的损失、延误生产的损失等。
10)当设备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乙方按甲方要求排除故障,达到规范要求为止。
11)在保修期内,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12)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做出书面明确答复。
确属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且负责免费更换,并相应延长其保质期。
13)产品寿命期内,乙方应确保所有零备件的供应。
14)乙方对零备件的供应,国内调配时间不超过10天,国外调配时间不超过20天。
9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2)除非有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任何合同权利或义务转给第三方。
3)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4)如本协议条款发生变更或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确认,在原协议上更改并加盖双方合同章以示修正,或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5)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或者后续签订的其他文件的约定有冲突的,由甲方自由选择适用条款。
6)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
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45天内,争议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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